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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神秘文化——密宗 第八章 藏密諸派及其理論與實踐▪P13

  ..續本文上一頁   所有善巧者都同聲贊揚。

     契合阿底峽的風規,

     參修本自無生的最勝教授,

     阿媽萊吉卓瑪的能斷法門,

     盛哉!這是大乘法要的心髓。

     衆多宗派林,宣講希解聲,

     杜鵑轉歌喉,耳飽餐精英。(注:《土觀宗派源流》第95頁;萊吉卓瑪,即瑪久拉珍。有關她的事迹參看前文第二章)

   覺域派認爲,該派教法能斷除人生的一切苦惱,達到涅槃境界。換句話說,該教法是通過心理思維活動對宇宙本體有了一切皆空的認識,從而達到成佛的境界。其意思是用慈悲心、菩提心來斷除自利心,用般若空性來斷除我執。也就是說,人們由于不能正確認識所面對的一切對象而生起種種煩惱,因此,覺域派提出只有開發人的真正的智慧和所有的慈悲心才能從根本上斷除一切煩惱。

  

   B、神秘的“苦行”法

  

   覺域派信徒習慣于懷著特別愛好的心情專心祈禱那些可以引起恐懼的神祗:夜叉、鬼、怪。它們以其可怕的、帶血的和凶惡的形象出現。覺域派的修持者在修煉時,備好一把人腿骨號和一面手鼓,並被要求在墳地和陳屍處完成相應的儀式。他們所喜歡的時間是夜間。以神秘的修持者身份在這種能引起恐懼的氣氛中獨自一人生活,懷著其日常的靜修而獲得的對《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堅信,並懷有由他們以特定方式理解和解釋的想象。在召神時,堅信心可以幫助靜修者對付原來煩惱的入侵,這些出現在靜修者面前的形象都是其個人思想的造物。當然,爲了堅信這些形象並不存在而僅僅是一種尚未受控製的思想的幻覺,僅僅有一種純粹是思想方面的堅信是不夠的,靜修者應將此吸收進其固有的種子中,並使這種種子消失于其心間,唯有這樣,靜修者才由于經常反複的修習而獲得直接堅信這些表現形式不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僅僅是出自本身的幻覺。這樣,靜修者同樣還可以獲得堅信每種思想、每種感受、每種形式和每件東西都只是無法控製的思想在作怪,一旦當這種無分別的發光的菩提心出現時,上述一切都消失了。

   出現在人身上的道路主要是兩條,其一導致一種人或神的狀態。即一種受樂和苦支配的狀態。其內容和持續時間可以互相不同,但始終都是生死輪回之路;另一條是菩提心之路。覺域派必須從根部斬斷這種生死輪回的原因。因此,必須克服善和惡並堅信既無客觀、又無主觀,這樣從一開始就可以阻止二者的所有束縛。

   自我靜修本身在理論上是以一種認爲在魔界也有不同領域的思想爲基礎的。魔在此代表著必須擺脫的幻覺。魔的欺騙活動是以一種接觸爲前提的,也就是說指感覺和感覺的目標。另外一種“魔”並非來自這種接觸,它主宰了具有思維力的物品以及希望、畏懼和興奮的原因,此外還有對在“道”中修習的善德的愛慕、減輕來自神力的疾病、懲罰和煩惱的手段,最後是對自己力量的猶豫和懷疑等。這些被認爲是魔的幻覺之力都可以被壓抑到不動界,並根據最高分別力而在那裏消失。在這些分別中既沒有任何排斥的東西,也沒有任何追求的目標,既沒有生靈,也沒有魔物,甚至也沒有自身能排除或吸收的東西。

   這樣就從本身中根除了可以産生二歧式思想活動的情緒並使一切都消失在空中。當被我們當作是外部世界的一切消滅時,人的心理體系就不再知道自己想實現或滌除的內容,人的心理作爲身體組成部分也就消失了,與此同時消失的還有其年齡、疾病和死亡,所有的罪孽、錯誤、災難和痛苦等思想同樣也被排斥了。

   如果幻覺的表現形式一旦出現,就立即將冥想集中到其自身上、並試圖從那裏開始而圍繞著處于任何分裂之外的生靈旋轉。爲此目的,神秘靜修者應准備本人置身于最壞的條件下,應前往陳屍的和地神出沒的地區或場地,以便在那裏開始自我全神貫注的修習,但不向守護神奉獻供品或祈願。因爲要求靜修者獨立行動,自我堅信並自我證明強加給他的教理並不是一種純理論事業。這樣一來,靜修者就可以放縱想象力,一些可怕的幻影就出現在其面前,比如天空在其上部撕開了,水流在其下面奔騰,魔鬼則從各方面向他施加壓力。但靜修者卻能夠毫不恐慌地抵抗這些出自其體的幻想,安然地和沈著地保持在其位置上,就如同在其家中一樣,泰然地處于一種堅信這些可怕的幻覺僅僅是由其想象的虛假力虛構出來的。

   一旦當神秘修習者達到這一種階段時,荒誕的虛幻之混亂便停止了,進而這些幻覺絕不會再出現,但在其潛意識中仍存在著某種焦慮。在此情況下,瑜伽師便使用了一些比較嚴肅的叁昧作法。這些作法能夠徹底消除甚至是最難以洞察的幻覺。所有畏懼的思想都因此法而消失,甚至感到害怕的人也如此。(注:參見意大利藏學家圖齊所著《西藏宗教》)。

   這裏實行的儀軌共分成四個相繼的階段:

   1、“白色的分配”,大家認爲自己的身體變成了精美食物並奉獻給佛教“叁寶”。

   2、“什色的分配”,大家認爲自己的身體變成了田園、食物、衣服、或日用品,它們被奉獻給了“護法神”,這些神能排除于進入菩提心之道中聳立的障礙。

   3、“紅色的分配”(血肉布施),大家認爲其個人身體中的肉和血分散在了整個空間並奉獻給了鬼和魔。

   4、“黑色的分配”,大家認爲他個人的和衆生的罪孽都吸收于自己的身體中,變得如同積累起來的巨大罪孽。爲了贖這種罪行和所有苦難以及由此産生的不幸,必須把身體奉獻給魔。

   覺域派信徒的這種苦修或奉獻精神在其它教派中不多見,既使有,也只是淺嘗辄止。然而,覺域派信徒堅信苦修能帶來大解脫,所以,他們具有如此巨大的決心而能在最艱苦的環境中安心靜修坐禅定。

  

   八、格魯派及其“顯密貫通”法

  

   A、格魯派簡說

  

   格魯派是藏傳佛教諸多宗派中最後形成的一個重要宗派。它的創始人是宗喀巴•洛桑劄巴(1357——1419年)。宗喀巴是藏族近代史上出現的一位名副其實的偉大人物,他不僅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創立者,而且更是全世界所注目的一位佛學家、哲學家、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

   宗喀巴大師誕生于安多宗喀地區,即今青海省湟中縣塔爾寺一帶,當他剛滿七歲時就在位于青海東部黃河北岸的夏瓊寺裏正式出家,成爲一名和尚;十六歲(公元1372年)時赴西藏深造,次年到西藏後,宗喀巴便開始了廣拜名師,勤奮學習的生涯。他相繼從噶舉派、薩迦派、噶當派不同宗派的高僧大德處求法,最後博通各派教義和實踐修煉儀軌,並逐漸形成自己的思想體系。1402年,宗喀巴在阿底峽尊者所著《菩提道炬論》的基礎上撰寫完成了《菩提道次第廣論》這部巨著;緊接著于1406年宗喀巴又著述完成了《密宗道次第廣論》這部專門論述密宗的巨著。可以說,這兩部巨著代表著宗喀巴大師對佛教的完整看法或思想體系。

   1409年,宗喀巴大師得到帕主地方政權屬下的貴族仁青貝和青隆布父子的大力贊助,在拉薩以東偏北約30公裏的卓日窩切山腰創建了甘丹寺。從此,以甘丹寺爲主道場的新宗派——格魯派開始形成。1416年,宗喀巴大師命他的弟子降央曲傑(379—1449)年)在拉薩西郊修建哲蚌寺,1418年,宗喀巴大師的另一弟子強欽曲傑(1352—1435年,又名釋迦益西)又在拉薩北郊修建色拉寺。拉薩叁大寺的建立奠定了格魯派蓬勃發展的堅實基礎。   繼叁大寺之後,宗喀巴大師的又一弟子根敦珠巴(1391一1474年),于1447年在後藏日喀則修建紮西倫布寺。此後不久,下喜饒桑布在康區建昌都寺,上喜饒桑布在西部阿裏修建達摩寺;在青海塔爾寺逐漸形成。至此,格魯派在整個藏族地區建立了比較穩定的基礎。格魯派正可謂後來者居上,其發展之迅猛,在藏傳佛教史上從未有過。從十五世紀初開始形成,至十六世紀初已初具規模,特別是1642年五世DL在西藏取得世俗統治權力後,格魯派對其它宗派構成威肋,許多不同宗派的寺院無奈改宗格魯派。從此,格魯派逐漸成爲藏族社會上勢力最強大、影響最深遠的一大宗派。如拉薩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以及日喀則的紮什倫布寺,青海的塔爾寺,甘肅的拉蔔楞寺,這六大格魯派寺院,再加上四大活佛系統,即DL、班禅、章嘉和哲布尊丹巴,它(他)們則象征著格魯派的權威和勢力。目前,格魯派在我國藏族、蒙古族等少數民族地區的政治、經濟以及文化生活中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

  

   B、宗喀巴大師的理論貢獻

  

   格魯派,藏語爲“格魯巴”,其意爲善規派,這是從該派倡導嚴守戒律而得來的。又因宗喀巴大師和這一派的僧侶頭戴黃色僧帽而俗稱黃教。

   宗喀巴大師主張僧侶要嚴持戒律,禁止僧侶娶妻生兒育女等過一般的世俗生活。針對當時的僧衆輕視經教不務理論的次第學習,以專修密法爲終身目標的現象,宗喀巴大師著述《菩提道次第廣論》,積極提倡學經要遵循次第。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宗喀巴大師在完成《菩提道次廣論》的著述之後,又緊接著撰寫了著名的藏密理論《密宗道次第廣論》,爲修煉藏密者指明了圓滿的軌道,從而使藏傳佛教密宗從理論上更趨完善。

   宗喀巴大師撰寫《密宗道次第廣論》的目的,他在該論著的第一卷中向廣大讀者作了表白:“若有殊勝大乘種性,爲善知識之所攝受,于諸共道已善修習,由大悲心最極發動,急欲救度漂流生死諸有恩者,則當趣入甚深捷徑金剛大乘,速疾施與一切有情唯一依處佛世尊果。故此當說大金剛持道之次第。”由此可知,《密宗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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