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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哲學要義 第二十四章 中國佛教的現象論 第五節 鎮澄對僧肇《物不遷論》的批評

  第五節 鎮澄對僧肇《物不遷論》的批評

  僧肇的《物不遷論》問世後,一直受到佛教學者的肯定,直至唐代有清涼國師澄觀含蓄地批評了「不遷」說。受澄觀評論的啓發,明代五臺山獅子窟沙門鎮澄(1547-1617)撰《物不遷正量論》專文批駁《物不遷論》,在佛學界掀起了軒然大波。當時著名僧人雲棲祩宏、憨山德清等人都參加了論辯,時間持繼了數十年。這是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一場大辯論,是關于事物存在形態,或者說是關于動靜關系的重要論辯。這裏我們先簡述一下澄觀對《物不遷論》的評價,之後再著重敘述鎮澄的批評,至于維護《物不遷論》的觀點,因多無新意,則一帶而過。

  在《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31中,澄觀有一段對僧肇《物不遷論》的重要解說和評論,文雲:

  此生此滅,不至余方,同「不遷」義。而有法體,是生是滅,故非大乘。大乘之法,緣生無性,生即不生,滅即不滅,故遷即不遷,則其理懸隔。然肇公論則含二意。顯文所明,多同前義。故雲:「傷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何則?求向物于向,于向未嘗無;責向物于今,于今未嘗有,于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于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複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即雲「然則旋岚」等。下文又雲:「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釋曰:觀肇公意,既以物各性住而爲「不遷」,則濫小乘,無容從此轉至余方。下論雲:「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物有流動之說」。此則以真谛爲不遷,而不顯真谛之相。若但用于物各性住爲真谛相,甯非性空無可遷也。不真空義,方顯性空義,約俗谛爲「不遷」耳。〔注釋:《大正藏》第36卷,239頁中、下。〕

  這是說,僧肇《物不遷論》的論證文句,包含大、小乘二義,即大、小乘學都包含在內。但從所引的論據來看,明顯偏于小乘見解。既以性住爲「不遷」,則濫同于小乘,事物不能由此轉至其他方所了。這樣又有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如此以真谛爲不遷,並不能顯示真谛之相。若但以性住爲真谛,豈非性空就不可遷了。僧肇講的不真空義,是真正顯示性空義理。從澄觀的評論來看,他認爲小乘是主張有剎那生滅的法體,而大乘則主張緣生無性,生滅即不生滅,兩者義理不同。僧肇講的「性住」是屬于小乘,而「不真空」義則是大乘義理。澄觀認爲,《物不遷論》中的這兩層思想都是存在的。

  鎮澄俗姓李,別號空印,河北宛平(今屬北京市)人。早年出家,36歲時應憨山德清等人之邀至山西五臺山,從此長期棲居山上弘法,直至逝世。鎮澄十分重視弘揚《華嚴》義理,並廣泛涉獵諸宗經論。他勤奮著述,編撰《清涼山志》,著有《楞嚴正觀》、《金剛正眼》、《般若照真論》等。他撰《物不遷正量論》「正量」指「聖言量」,意爲佛教聖者的權威言論。「正量論」即以佛教聖者的言論爲依據的論說。鎮澄依據大乘「緣起性空」的理論,運用因明方法,認爲僧肇「物不遷」的論證理由是錯誤的。他抓住佛教的重大理論問題對《物不遷論》展開批評。

  一、性空與性住

  鎮澄在《物不遷正量論

  序》中說:

  《般若》雲:「諸法無去來相,無轉動者。」肇公本此爲《物不遷論》,而其釋義則物各性住而巳矣。嘗試思之,法無去來義,遍諸聖教,乃吾法之玄綱也。而性住之談,果能盡之乎?竊自疑焉。〔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4-365頁。本節以下引文凡未注明書名者,均引自鎮澄《物不遷正量論》。〕

  「吾法」,佛法。意思是說,以「諸法無去來相」即「諸法性空」來诠釋物不遷是正確的,而僧肇以「性住」來論證物不遷則是錯誤的。「修多羅(佛法)以諸法性空爲不遷,肇公以物各性住爲不遷。」〔注釋:同上書,365頁。〕據此,鎮澄把性空與性住對立起來,進而說明性空是物不遷的論據,並把矛頭指向性住說,指出以性住爲物不遷的論據是違背佛法的。

  鎮澄在《物不遷正量論》中,開宗明義,引經據典來說明物不遷命題(「宗」)的涵義和物不遷的理由(「因」)。

  關于「物不遷」的涵義,鎮澄引《般若經》:「『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注釋:《大正藏》第8卷,848頁下及849頁中、下。〕等,不生不滅即不遷宗也。」〔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5頁。〕又引《華嚴經》:「『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注釋:《大正藏》第10卷,66頁中。〕,即不遷宗也。彼經又雲:『雲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蘊無生滅,即物不遷也。」〔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5頁。〕這是依據經文,以一切事物空無自相,不生不滅,無生無滅,雖不斷流轉而無能轉者,來诠釋、界定「不遷」,也就是從萬物性空,無流轉實體的意義上說「不遷」,並不是籠統地說「物不遷」。鎮澄還進一步說,一切由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有爲法」)有兩種不遷,或者說有爲法的不遷有兩種意義:「一雲緣生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爲宗,因雲無有自性故,同喻如空花。空花無所有,空花不可遷。緣生性不有,緣生故不遷,此無物可遷也。二雲無性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爲宗,因雲全體即真故,同喻如鏡象。鏡象體即鏡,鏡象不可遷。緣生體即真,緣生即不遷,此真實不遷也。」〔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70頁。另在369頁也有同樣意義的表述。〕「真」,指常住真心。這是運用因明學的宗、因、喻(喻例)叁支推理,來說明一切由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一是因緣而生無自性,無自性故不遷,也可說是「無物可遷」。二是如鏡象的象體即爲鏡,離開鏡則無象,鏡象是不可遷一樣,一切自身無自性之物緣生而起,其體即真實,事物的全體即是常住真心,事物現象即是真心的顯現,是爲不遷,稱「真實不遷」。這是說,從「全體即真」的視覺而言,「今物即昔物,昔物即今物。蓋非滅有而爲無,生無而爲有,有無一質也。……亦非排今而入昔,遷昔而來今,今昔一念也,是之謂物不遷」〔注釋:同上書,366-367頁。〕事物不離真心,即同爲一體,不去不來,不生不滅,從這層意義上說,有物與無物,昔物與今物同是一念,是謂「不遷」。

  關于「物不遷」的理由,即爲什麼說物不遷,鎮澄在《物不遷正量論》中也引經典說:「言性空者,《大品》雲:『色性自空,非色壞空。』又雲:『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皆不可得。』又雲:『色即是空』,此不遷因也。」〔注釋:同上書,365頁。〕這是說,現象的本質本身是無永恒實體的,並非現象壞滅了才成爲「空」。現象于過去、現在、未來,都不可能有永恒不變的實體。一切現象皆不離空。如此「性空」就是「不遷」的原因、原由。鎮澄還說:「《華嚴》雲:『身、意諸情根,一切空無自性』,此不遷因也。……『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此等皆言物性空故不遷,非謂有物而遷也。」〔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5頁。〕這是引《大品般若經》、《華嚴經》經文來說明「物不遷」的根源、根據是「物性空」。

  鎮澄指出:「肇師『不遷』之說,宗似而因非,有宗而無因。」〔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5頁。〕所謂「宗似」是指《物不遷論》講的「不釋動以求靜,必求靜于諸動」,「江河競注而不流,旋岚偃嶽而常靜」等即動而靜,即遷而不遷的思想,與般若學、華嚴學的經典文句相似(「宗似」),但所論的理由是不同的(「因非」)。在鎮澄看來,由于僧肇《物不遷論》論據的錯誤,因此也可說是「有宗無因」。鎮澄在《物不遷正量論》一書中,緊緊抓住僧肇的性住說,對它展開全面、系統的批判。

  就僧肇《物不遷論》的主要論旨,鎮澄揭示說:「物各性住于一世,不相往來,此肇公《不遷》之本旨也。」〔注釋:同上書,366、365頁。〕「言性住者,即彼所謂昔物住昔,不來于今,今物住今,不往于昔,乃至新故、老少、成壞、因果等物,各住自位,不相往來,皆若是也。」〔注釋:同上書,366、365頁。〕在鎮澄看來,「性住」,即萬物本性各住于一世,不相往來,是論述物不遷的根本論據。他還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性住」觀點:「如求周公于周時,于周未嘗無,求周公于晉時,于晉未嘗有,故知周公自住于周,不來于晉也。求羊祜于晉時,于晉未嘗無,責羊祜于周時,于周未嘗有,故知羊祜自住于晉,不往于周也。譬如二舟前後各行,前舟載魚,後舟載筍,舟行千裏,而魚筍之物各住本舟,未嘗動也。」〔注釋:《續藏經》第1輯第2編第2套第4冊,366頁。〕總之,昔物今物各住自位(一世),不相往來,是爲性住,所以物爲不遷。

  鎮澄認爲性住說的根本錯誤是把事物視爲「定法」,用現代語言說,就是分割時空概念。他說:「若謂物各性住于一世而不化者,是爲定法,定法即有自性矣。」〔注釋:同上書,370頁。〕「定法」,固定不變化的事物。在鎮澄看來,視事物固定不化,就是持事物具有自性說,是與佛法根本相違的。「凡有所住,即名有爲;既墮有爲,即屬生滅,非不遷也。」〔注釋:同上書,365頁。〕凡是有「住」的事物,就是「有爲法」,即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既然是因緣和合而成的,就是無自性的,有生有滅的,「住」也是屬于生滅的「住」,所以不是不遷而不遷。「若物向有今無,是無常法,非不遷也。……向有今無,不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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