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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世界,從心開始” 诠釋——以“叁心”的思想結構爲中心▪P4

  ..續本文上一頁衆生淨→佛土淨,“深心清淨”即是“行淨”。

   二、心淨→行淨→衆生淨→佛土淨

  釋迦說完十叁種“淨土之行”後,便總結說:“是故,寶積!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這便是著名的“心淨則佛土淨”的結論。

  首先,我們從十叁種“淨土之行”的排列順序來看,“佛土淨”爲第九,“心淨”爲第十二,所以這便可能意味著內在的“心淨”比外在的“佛土淨”更爲必要與根本,如果外在的佛土不清淨,那麼內在心中的煩惱便無法徹底清淨。同時,從“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的思想來看,如果想讓外在的世界清淨無染,必須從先去除內在心裏的煩惱。這樣,“心淨”與“佛土淨”之間,便不是一種順次的條件,而是互爲條件,互爲影響。

  僧肇解釋這段經文說:“結成淨土義也。淨土蓋是心之影響耳。夫欲響順必和其聲,欲影端必正其形,此報應之定數也。”僧肇是以形、影和聲、響的關系,來比喻“心”與“土”的關系。窺基解釋玄奘譯《說無垢稱經》相應的這段話:

  此釋所由。諸修行者,自心嚴淨,外感有情、器土亦淨。自心不淨,何得淨地?所以菩薩自心清淨,五蘊假者有情亦淨。內心既淨,外感有情及器亦淨。《佛地經》言,最極自在淨識爲相。故識淨時,佛土便淨。上來但說有情爲土,本所化故,不說器界。有情土淨,器界自淨,不說自成。

  窺基亦是反對將此段話解釋成內心清淨了,則淨土自然成就。“心淨”是一種實踐論的概念,並不是存在論的概念,這是通過實踐的層面,淨化自心,淨化衆生,最後達到清淨國土。如吉藏解釋“心淨”是“智慧之本,則是其心”;而在實踐層面的“淨土之行”,心爲諸行的根本。

  所以,“心淨”與“行淨”都是指實踐,心爲諸行之本;菩薩爲了成就衆生,所以建立淨土。結合上面所說的“行淨→衆生淨→佛土淨”,“心淨則佛土淨”的內在邏輯結構則成爲心淨→行淨→衆生淨→佛土淨。而且,“佛土淨”是動態的、實踐、動詞性的概念,並不是靜態的、名詞性的概念,因爲菩薩必須透過莊嚴淨土並成熟衆生的修行過程,這是解脫成佛的義務性條件。所以,“心淨則佛土淨”的完整意思是:菩薩修習種種“淨土之行”,淨化自己,令自己的內心清淨;而且教化衆生,使衆生能夠信受自己的教化;這樣,將來成佛時,同願、同行的有情們共同生于菩薩成佛的國土,即是心淨→行淨→衆生淨→佛土淨。

  一般的理解,都只注重佛土清淨是內心清淨的果,而不注重“莊嚴淨土”的菩薩行願,這樣缺乏莊嚴淨土的應然性或義務性。菩薩清淨國土的原因在于,這亦是行菩薩道的義務;從共業所感來說,佛土清淨亦是內心清淨的“因”,內心清淨是佛土清淨的“果”。楊惠南指出,“心淨則佛土淨”並不是簡單的條件句(conditional sentence),而是雙條件句(biconditional sentence),是完全正確的。

   叁、“心淨”之“心”的意義

  大乘佛教“心”的意義非常複雜,曆代注疏對《維摩诘經》“心淨則佛土淨”的“心”的理解各有差異。而且,《維摩诘經·弟子品》引用《阿含經》之文:“如佛所說,心垢故衆生故,心淨故衆生淨”,並且依此而論證“一切衆生心相無垢”或“心性本淨”(玄奘譯)的理論。在《阿含經》的本意,心清淨並非積極的,而是消極意思的清淨;說明心既有染汙,也有清淨,是采取淨穢不定的空無我之立場。對《維摩诘經》的“心”的理解,智顗解釋說:“四種心只是一自性清淨之心,此心若顯,一切佛土悉淨也。”這是依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來理解“心”。但是,《成唯識論》引用《阿含經》的偈頌作爲證成阿賴耶識的教證,因此窺基引用《佛地經》的“最極自在淨識爲相”來解釋“心淨”,所以,“心”即是阿賴耶識,“心淨”即是清淨的第八識。

  但是,《維摩诘經》從思想上說,是依《般若經》與中觀的方法,而拒絕將“空”實體化,並且不承認有任何足資作爲經驗的事物。因此,Lamotte認爲,《維摩诘經》的“心淨”只是《般若經》系統的“非心之心”,而不應是如來藏或阿賴耶識。《小品般若》說:“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應如是學!不念是菩薩心,所以者何?是心非心,心相本淨故。”“是心非心”是對部派佛教中,以爲相續的心或與煩惱相應的心,本來是清淨的見解,從根本上給以否定。《般若經》所說的“非心”,是心空、心不可得,所以說心的本性清淨。依《般若經》的特點,“無心”是無變異、無分別,“無變異”即是真實的真如,“無分別”即是般若,這樣“心”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

   “是心非心”、“非心之心”並不是有一個非心的“心”,這是指清淨、真實的如成立于虛妄、不淨的心之無當中。這就意味著虛妄、不淨滅時,才有清淨、真實者的成立。而清淨、真實者的“非心”而又稱爲“心”,表明虛妄、不淨者和真實、清淨者,或者心和無心的無異性。具有否定一方才能成立他方之關系的二者,保有這種否定對立關系的同時,二者又是無異乃至同一,這完全是矛盾的,這正是“空”的本質。“是心非心”正是從勝義“空”的立場,表達了“空”的主體性體悟。

  這樣,《維摩诘經》中的“心淨”應該是指般若慧,是依實踐層面的“行淨”而闡釋;“心”則是虛妄、不淨的心;“心性本淨”則解釋爲“非心”、“是心非心”、“空寂心”等。這樣的解釋,是應該比較符合《維摩诘經》的原意。但是,在展開“和諧世界,從心開始”的思想诠釋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阿黎耶識的蹤迹。

  四、“叁心”的思想結構

  總而言之,《維摩诘經》的“心淨則國土淨”不能簡單解釋爲“內心清淨了,那麼佛土也就自然清淨了”,其含有豐富的內在內容與嚴密的邏輯結構,是菩薩修行的成佛之道。菩薩爲了成就衆生,必須淨佛國土;而且菩薩爲了達此目標,則必須修習“淨土之行”,化彼同自,最後同願、同行的衆生才會聚集在菩薩成佛的國土,即是行淨→衆生淨→佛土淨。從《維摩诘經》在十叁種“淨土之行”後說“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這是從實踐論的角度來闡釋,並不是存在論的解釋,所以其內在邏輯結構是心淨→行淨→衆生淨→佛土淨。而且,《維摩诘經》的“心”即是虛妄、不淨的心,即平常當下一念之心,而經中所說的“心性本淨”即是般若系統的“是心非心”等意義,不能解釋爲如來藏或第八阿賴耶識。

  所以,“心淨國土淨,心安衆生安,心平天下平”的思想結構,都是心淨→行淨→衆生淨→佛土淨的不同表述。但是,心淨國土淨”重點在于“國土”,即是诠釋人與自然的關系;“心安衆生安”重點在于“衆生”,即是诠釋人與社會的關系;“心平天下平”則重視“天下”,即是诠釋人與世界的關系。因爲,“叁心”是同一條件句結構的表達,所以其實現途徑是相同的,其實踐中心在于心淨→行淨、心安→行安、心平→行平;“行淨”、“行安”、“行平”依“叁心”的不同诠釋重點,其實踐的行爲亦有所不同。

   五、“心”與國土、衆生、天下的互爲條件

  在實現“心淨國土淨,心安衆生安,心平天下平”的過程中,即在建設“和諧世界”的過程中,必須實現重于外緣的國土淨、衆生安、天下平,重于內心的心淨、心安、心平,事理並重的究竟“和諧世界”。

   1、重于內心的心淨、心安、心平

  心靈爲轉換自我與世界的樞紐,佛法強調自身內心的清淨、安甯、和平,因爲內心會引導我們趨向于合理的行爲,或誤趨于不合理的行爲,所以內心是否清淨、安甯、和平,對自然、社會、世界等自他的清淨、安甯、和平有必然的關聯。當然,從生命個體來說,內心的清淨、安甯、和平,必然會有和平處世的表現。這樣,國土的不清淨,社會的不安甯,世界的不和平,卻不會妨礙實現個人心地的清淨、安甯、和平,這在個人的心靈上是統一的。

  在佛法中,叁乘聖者同證涅槃解脫。解脫,是不受煩惱系縛,而得活潑、無拘無礙的自由自在。涅槃,梵語有消散的意味,稱歎爲止、息、靜、寂滅、安隱,這其實是形容心與真理冥合,心地的最極清淨、最極安甯、最極和平。一切煩惱的産生,無非是來自知、情、意的偏頗的分裂,導致缺乏完整性、統一性,而成爲對立與矛盾。因此,心中煩惱的現起是心海的動態,如海水一樣,相推相蕩,不能清淨,無法安甯,不能和平。所以,通過內心的淨化,消除煩惱,證得涅槃、解脫,便是內心爲重的清淨、安甯、和平,是徹底、究竟的。

  所以,我們必須強調“叁心”在內心爲重的層次上,是同一的。因爲,這是從正覺人生真相,斷除我執爲本的煩惱根源,于是由我執而起的嗔慢、貪欲、執見等,都不存在,體空無我性,內心自然清淨、安甯、和平,這是佛弟子身心修持的目標。而且,從心地的清淨、安甯、和平,流露出的身心活動,待人處世,亦必定會愛護自然、尊重社會、追求和平,從而在個人的內心中實現了國土淨、衆生安、天下平。

   2、重于外緣的國土淨、衆生安、天下平

  但是,我們從“叁心”的思想結構中,在“心”與國土淨、衆生安、天下平之間已經發現了“行”與“衆生”。佛法強調和樂清淨的人生與世界必須建立在自他共存的基礎上,因爲緣起的真理揭示出事物存在于“關系”之中,所以亦是從自他關系中得到解脫自在。這樣,內在的心因與外在的事緣,存在著相互的關系,這是一種“互爲條件句”,“行”與“衆生”的存在,正是表明了“心”與“和諧世界”之間的“互爲條件”的關系。因爲外緣的“和諧世界”對于內心具有極強的影響作用,對于內心的淨化提供更有力的條件。

   自然界的生態是一個有機整體,各個部分井然有序的運轉,結合成和諧與完整的一體,以達成支持生命存在的目的。那麼,對地球的掠奪,或任意幹擾、破壞其有機整體網絡;或把它看成機械,任意簡化其有機體系,而使得其支持生命存在的結構解體,這樣“心”的清淨便會受到幹擾、破壞。反之,當自然界在和諧的有序的運轉時,“心”則自然容易得到清淨。

  社會、世界是複雜的自他關系的組成。當社會逐漸趨向安甯,世界逐漸趨向和平,這是外緣的減少,這樣內心的染因——思想的偏見、權力的我慢、經濟的貪欲等也會受到限製,而且亦會自然淡薄起來。正如淨土中的衆生,內心因受外緣的影響,自然更容易清淨,其修道則更容易成就。

  正因爲自然、社會、世界的複雜的關系系統,絕對不能做到人人的內心清淨、安甯、和平;反之,即使少數人能夠實現心淨、心安、心平,對于整體的自然、社會、世界,亦不能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所以,必須從“行”與“衆生”入手,重視外緣,促進“和諧世界”的究竟實現。

   3、事理並重的“和諧世界”

  從佛教的究竟意義上,“和諧世界”的實現必須是外緣、內心並重,即事理並重爲目標。因爲,偏重于外緣的國土淨、衆生安、天下平,而不能落實于徹底的心地,則成爲流爲政治、社會的層面;偏重于心淨、心安、心平,不能著力于現實自然界、社會、世界的努力與運動,即同于小乘行。所以,必須外緣與內心並重,增進自然的和諧、社會的和睦、世界的和平,則亦會增進內心的清淨、安甯、和平;同樣,由于心淨、心安、心平,更能促進“和諧世界”的實現。所以,建設與實現“和諧世界”,是究竟的菩薩道、大乘行。

  這是基于緣起法的相關相與平等性,世間與出世間法的中道與圓融。因爲,宇宙人生既然是自他共存,則真正的不清淨、不安甯、不和平,都是屬于生命個體的自己,但是通過“自他共存”的自然、社會、世界等關系,則會動亂于經濟、法製、生活、思想、文明等方面,便會成爲自然的不清淨、社會的不安甯、世界的不和平。另一方面,從生命個體來說,交織于身心、自他、物我等方面,反過來會熏習自己,造成內心的不清淨、不安甯、不和平。

  所以,人類的德行,必須在自然中實現內心的清淨,在社會中實現內心的安甯,在世界中實現內心的和平,從利益衆生中去利益自己,以“自他不二”的慈悲精神,建設與實現“和諧世界”。

  第一,依“叁心”的思想結構:心淨→行淨→衆生淨,說明人類的德行,應從內向的深刻到內心的淨化,使道德的心能增進擴展而完成;淨化自心的“定慧熏修”、“離惑證真”,達到法的現覺,即德行的深化。由于自心的淨化、安甯、和平,能夠感同身受衆生的苦難,于是在共同的信念與關切下,在佛陀所開示的偉大真理感召下,傳播佛陀的法音,教化並成熟衆生,化彼同自,從而有種“同願同行”的共同努力與行動,即“心淨則衆生淨”、“心安則衆生安”、“心平則衆生平”。

  第二,內心的清淨、安甯、和平,主要是通過智慧斷除無明煩惱,徹證平等空性。但是,菩薩在成佛的道路上,並不離世間,反而是淨化世間而成正覺。佛法的德行,不但爲自他相處,更應從自心而擴大到器世間的淨化,使一切在優美而有秩序的共存中,充滿生意的和諧,即是“心淨則國土淨”、“心平則天下平”。

  第叁,建設與實現“和諧世界”,即是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偉大事業,因此必須具足菩提心、空性智、大悲心,這才能完成菩薩的聖格,達成淨化自己、淨化衆生、淨化國土的究竟清淨、安甯、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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