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直視心的本性(薩迦法王)

  直視心的本性

  薩迦法王

  一、前言

  “心的本質”若要理會得來,先決條件就是你要作禅修,在禅坐中將心意集中,避免吵雜幹擾,最好選取一個安靜舒適之處,而采取七支跏趺坐,若無法盤腿最少要背脊挺直,雙手接合,如我現在的姿勢〈法王示範〉……。

  就初學者言,若無目標物心將不易集中,所以最好選擇一目標物,如佛像、花朵、或其它東西,將之置于前方距自己兩呎處,高度與眼睛平齊,並且放置穩固,否則若它晃動將導致念頭生起。這時有叁件事應注意:呼吸、眼睛和心,試著把這叁樣東西都集中在目標物上。不要去想這個東西的品質、形狀或顔色,而只是集中你的精神,試著將注意力集中在目標上愈久愈好。當有事情發生時,如聲音響起、光線射入、或其他事情出現時,常態下你會生起雜念,而無法如前的專注。此時必須馬上再將注意力收回目標上,並試著讓它持續下去。

  二、禅修的過患

  這種禅修訓練,要注意避免五種過患:第一怠惰,沒將注意力集中于目標物上,或雖有注意但未盡全力。第二健忘,忘記禅修的方法和指示。第叁昏沈和掉舉,昏沈指精神遲緩,如睡覺般;掉舉則與之相反,精神不斷向外馳逐。第四不對治,當你已發現精神處于昏沈和掉舉狀態,卻仍不加以對治。第五過度對治,過度對治非但無益,且會形成對心的幹擾,所以應當采行中庸之道。以上是五種過患。

  叁、禅修過患的對治法

  爲了克服上面的五種過患,而有八種對治方法,其中前四種方法用于對治怠惰,其他四種分別對治健忘、昏沈和掉舉、不對治、過度對治。以下分別述明之:

  對治法的第一種是興趣,當我們有興趣于一件事時就必然會盡力從事,所以應生起對禅修的興趣。

  對治法的第二種是努力,當我們有興趣之後,自然會全力以赴。

  對治法的第叁種是信心,要相信如此修持可以得到相對和究竟的成就,有了這樣的信心後修持便會增強而有力。

  對治法的第四種是成效,經由專注的修持,可使內心與身體得到很好的覺受,這會深深的吸引你。好比生意人,當他見到有利可圖時,當然就會拼命經營,反之若無利可圖,便覺意興闌珊。同理,當你禅修時見到非但有究竟利益,而且有眼前的好處,如心中舒坦、自在、無挂礙,身體輕松無壓力且清涼無比等等,這些都是禅修很好的誘因。案身與心本爲互相關連,故會相互影響,心的平靜會産生身體的輕安,二者之中,心的重要性又超過身,若你心智堅強,即使身體稍差,亦無大礙;但若心志不穩定,即使身體健朗仍會覺得不對勁。

  以上四種方法中,以第二種對治法的努力最爲重要,必須隨時努力以使你的心意集中,假如作不到,可想想輪回的過患,或看一些轉心識四思維的書,嘗試去除感情的糾葛,然後努力集中精神于禅修上。

  對治法的第五種是記性和明覺,它用以對治健忘的過患,當我們聽聞禅修的教授時,應將所學戒慎敬謹的銘記在心,以備任何時間修持之用。

  對治法的第六種是看住自己的念頭,這用以對治昏沈和掉舉,可避免念頭跑掉,此點非常重要。如前所言,昏沈如同睡覺一般,心思非常遲緩昏昧,而掉舉使你雜念紛飛,一個念頭接著一個念頭,永無停息。這兩種過患皆需時時防範,要隨時看好自己的心不要讓它跑掉。

  對治法的第七種是加以對治,這是用以克除“不對治”的過患,當我們一旦察覺自己的念頭走掉時,就應該立刻努力對治它。

  對治法的第八種是平靜,這用以對治“過度對治”的過患,當過度對治時,由于精神過度緊張,心會變得焦躁不安,此時對心而言反而是幹擾,故宜輕松自在,不要將心繃得太緊,而適合采中庸之道,不疾不徐地作禅修。

  以上八種對治法,可用以克除禅修訓練的五種過患。以下接著說明心意集中的九個要領:

  四、心意集中之要領

  第一個要領是先安置身心和目標物:身體必須靜止不動,眼睛盡可能不要眨,也不宜張太大,以半開半閉爲佳,氣息保持自然且舒緩,目標物則需明確且穩固,以此方式進行修持,將心、眼睛和呼吸叁者放在一起,而專注于目標物上。

  第二個要領是采取每座時間短而座數多的策略,案心意專注的修持法,對初學者言,很難長時間維持在最佳狀況,若坐太久易造成身心的倦怠,因而會對這種修持法産生排斥;故初期宜采每座時間短而座數多的方式,等心意完全調服後,再漸次將時間增長。

  第叁個要領是:當我們進行修持時,若發生幹擾事件,心一旦被打擾了,就應該立時將它拉回來,再度專注于目標物上。

  第四個要領是:一而再,再而叁地記住,要一直將心專注于禅修的目標物上。

  第五個要領是:隨時憶起禅修所能得到的功德,以激勵意志與士氣,例如當昏沈和掉舉産生時,馬上想到禅修的功德,立刻將昏沈和掉舉排除,然後將精神重新集中于目標物上。

  第六個要領是不斷將注意力拉回目標物上,當你受到外來幹擾,使你的專注力産生障礙,造成心有旁鹜時,你應馬上將精神拉回目標物上,而將散亂徹底去除掉。

  第七個要領是當你在工作以上的修持時,如果産生不好的情緒,如忿怒、嫉妒等,不能任由你的心隨著這情緒轉,否則越想越多,情緒也就越遭,你應該立刻將它斬斷,重新將你的心放回目標物上。

  第八個要領是縱使應用這些對治法,也無濟于事,不能使精神集中于目標物上,即使試著盡力修持,但心已去作些別的事時。則與其跟著這些念頭打轉,不如看著這些念頭由何而來?它的本質爲何?…等等。然後再將之帶回所修持的目標物上,並試著消除這些雜念。

  第九個要領是作以上的修持時,初期時間不宜太長,但座數可增加,然後再慢慢延長每座的時間,雖然禅修並非易事,但經過一段時間適應後,你就可以不費力的達到了。

  以上共有九個要領可作爲心意集中禅修的准則。依此而修,你將生起以下的這些覺受:

  五、禅修的覺受

  第一種禅修的經驗是“察覺意念”的覺受,這叫做“瀑布”如同瀑布一般,當你作心意集中的修持時,會看到許多雜念,有如瀑布之水,一滴接著一滴,永無間斷的産生。當我們看到這情景可能會遭受到打擊,因爲我們已禅修多時,但仍有如此多的妄念,而且不斷的幹擾我們。但是你須知即使在平常時候,我們也有許多雜念生起,只是我們不曾注意到它的存在而已;如今一旦我們靜下來,看著我們的心念作修持時,自然注意到他們的存在,所以這是進步,而不應該氣餒。這種現象叫作“察覺意念”的體驗,因爲我們經常忽略他們,直到我們靜下來後才注意到它的存在,這是禅修的第一種經驗。

  接著第二種禅修經驗是“妄念疲憊”的覺受,這叫作“峽谷溪水”,是念頭暫停或中斷的經驗,此時即使有念頭生起,也參雜有中止的經驗,念頭似乎處于疲憊狀態,而且在念頭與念頭之間,存在著間隔與空隙,此爲第二種經驗。

  第叁種禅修經驗是曆經持續的禅修之後,産生“妄念止息”的覺受,這叫作“峽谷之池塘”,此時需有外來狀況發生,念頭才會再度生起,要是沒有外來的因素觸及,念頭將不會再生起,這是第叁種經驗。

  第四種禅修經驗是在平靜心湖中,“妄念雜生”的覺受,這就做“海洋的波浪”,我們的心經過長期禅修之後,如同海洋一般的穩定,但亦如同海洋般偶爾也有波浪生起,但頻率不高。當你精神平靜,而且清楚的保任此專注力時,雖偶有一、二個妄念生起,但已爲數甚少;這是第四種經驗。

  第五種禅修經驗是“不受幹擾之平靜”的覺受,這叫作“沒有波浪的海洋”。當你專注于禅修一段長時間後,心力能完全集中于目標物,此時心中異常平靜,如同海洋之不生波浪。即或有外在幹擾,念頭仍不會走遠,依然十分穩定,一心專注于目標物上。若你已可達這種境界,那修持法要作一些調整,此時與其專注外在的目標物,不如試著向內觀察自心的明覺,透過內觀以去除妄念,而讓此一味的禅修持續下去。

  以上是心意集中禅修的略述:接下來是內觀之前的教授,當我們作心意集中的訓練之後,我們的心會安住于沒有雜念的穩定狀態,此時我們便可進入內在的觀修。這個部份又可分爲叁個教授,以下分述之:

  六、向內觀修的教授

  第一個教授稱爲“認知這個明覺”,意指根據佛陀的教授,我們身上並沒有所謂的“自我”。現在的蘊識色身,只不過是身和感覺等的混合狀態,我們妄執此爲“自我”或“我”。但是,“我”在何處?其實,如果真有一個“我”,那麼它只會是一種稱謂、色身、或肉團心而已。而當知名稱只是空洞名詞並無實義,它只是被給予的一種稱謂,一個名稱可以給予任何人或任何事,同理所有人也都可以被命名爲任何名稱;故知名稱只是名稱,它並不是真正的“我”。

  其次,肉體只是由血、肉、骨頭、皮膚等組合而成者,當我們試著在色身中,由頭到腳去找尋“我”時,將會遍尋不著。我們慣于說“我的身體”,當我們這樣說時,這個“身體”與“我”並不等同。猶如我們說“我的房子”時,“房子”並不等同于“我”。所以當我們說“我的身體”、“我的手”、“我的腳”時,表示“我”並不等于肉身,“我”當是存于身體之外的其它地方。

  假如你透過尋找,遍尋身體的每一個部位,裏裏外外的任何地方,你都將找不到一個稱爲“我”的東西。我們經常習慣性的說“我的頭”,“我的手”,“我的心”,你應該仔細探究這個“我”究竟在哪裏?其實,無論你如何的鑽研考論,你也無法在任何時間空間中找到這個“自我”真正的主人,真正的自己。

   同理,“心”也一樣,它好像節拍一樣,時時刻刻在變,你也無法真正找到它。過去心已遠,未來心尚未起,現在心則時刻在變,所起在叁時中,都找不到“心”的存在。而且,當我們說“我的心…

《直視心的本性(薩迦法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