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言動者,則無方相因,唯了別因。此二因者,適證其反。便是法差別相違過。又夫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而今言自動,便是自生,邪執法我,謬之甚矣。又複此動與彼飄風流水之動何別
若是其同,則飄風流水,應自有識。若言飄風海水之動,即是心動,則是識有境無。雲何前許識有,不許境無。亦因唯辟無翕,恒轉義不成。
第十七頁雲:識者,動而趣境。
前既言識無方分,而今又曰動而趣境。夫趣者,趨也、遽也、進也、疾也、向也,若無方者,則何所向
自宗相違,即此是矣。
第十七頁雲:無量行相,容俱起故,故名無間。
若言無量行相,容俱起故,故名無間者,則一切識既以等無間緣而生起,一切凡夫便應一時起無量行相。而今不然,便是聖位無間,凡夫有間。如此則等無間緣,便失其義。
第十九頁雲:謂所緣境爲彼能緣之所挾帶。
玄奘雲:帶有二義,一者變帶義,二者挾帶義。若變帶者,即變帶似質之已相起,是相狀之相者。挾帶者,即有根本智親挾帶真如體相而緣,更不變相分。是故挾帶有二,一者無分別根本智緣真如,唯見無相故;二者識中四分相緣,同一識故。變帶有一,謂六識緣外境。今日爲彼能緣之所挾帶。夫識憑官體,境則在外,雲何挾帶
若言境人我識,成挾帶者,則境既人識,外應無境。則是外境滅已,眼識方生,如此則非現量。又境人我識,他人不應有見,而實不然。故知定是變帶,非是挾帶。
第十九頁雲:能緣冥人所緣,宛如一體。
既言所緣爲能緣之所挾帶,應是所緣冥人能緣。而今又曰能緣冥人所緣,則又成能緣爲彼所緣之所挾帶,如此則應名曰能緣緣,非是所緣緣矣。
第二十頁雲:何可等心識于色法乎。
夫心識既不可等于色法,何以前者自言能緣冥人所緣,宛若一體。既謂一體,非等而何!是知前言,定不如理。
第二十五頁雲:能變法是用,乃至不變法是體,固明將體用,打作兩片看。
用是依他起性,唯有幻有;體是圓成實性,體性真實。即用顯體,即是就依他起性,顯圓成實,雲何有打作兩片之失。今綜觀全論,皆以真谛俗谛,混爲一談,顛倒說法,而自謂爲一貫。是何異桎梏其手足,攣曲其首腹,而自言我得行動自在也。
第二十五頁雲:假名以彰體,稱體而用已赅。
四加行者。名義自性差別皆無所有,則名不足以彰體明矣。體尚不能彰,況赅其用乎!而今乃曰,假名以彰體,是以遍計所執爲真常也。又曰稱體而用已赅,是計依他起爲實有也。轉變邪見之由來,不亦宜乎。
第二十六頁雲:動而不已者,元非浮遊無據,故恒攝聚。惟恒攝聚,乃不期而幻成無量動點,勢若凝固,名之爲翕。
夫既恒攝聚者,則一切物應無無常,以恒攝聚故。而今一切物無不壞滅者,何也
理實四大與乎和合性、不和合性回互爲用,故有聚散。今唯言動,唯言和合,但見其成,不見其敗,不應正理。
第二十六頁雲:然俱時由翕故,常有力焉,健以自勝而不肯化于翕,以恒轉畢竟常如其性故。唯然,故知其有似主宰用,乃以運乎翕之中,顯其至健,有戰勝之像焉。即此運乎翕之中,而顯其至健者,名之爲辟。
所謂常有力焉者,此力是恒轉之動耶
抑離恒轉外別有力耶
若即恒轉之動,則應爲攝以成翕,便應唯物,實無有心。若恒轉動外別有力者,則此恒轉非是真極,以相待故。又複健以自勝,則一切有情,應無有死。而今死者,其身尚存,知識滅亡,則此力有生滅,有生滅則非健矣。是戰敗之象,非戰勝之象也。又複人有死亡,物有壞滅,則辟者不恒辟,翕者不恒翕,則此恒轉不恒矣。
第二十七頁雲:夫翕凝而近質,依此假說色法。夫辟健而至神,依此假說心法。
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皆色法也。何以此心,唯依于根,不依于器
人有意想,瓦石無知,則是辟者或有或否,健者固如是耶
第二十七頁雲:宋明諸師言升降上下屈伸等者,義亦同符。
夫辟翕雲者,既不異于古之所謂陰陽進退升降上下屈伸等者,則何必改作
不仍舊貫,徒益戲谕。了無實義,巧言以欺世耳。
第叁十一頁雲:原夫色心流行,都無白體,談其實性,乃雲恒轉。色法者,恒轉之動而翕者也。心法者,恒轉之動而辟也。
夫行者乃心、心所、色叁位差別假立,是故行稱不相應行。五蘊之中,想受行叁,介乎色識之間。十二因緣,識緣名色乃至六人觸受,方有愛取,則行爲末、心色爲本可知也。今乃曰、行之實性,乃雲恒轉。一翕一辟,心色斯分。則是先有于行,後有心色,顛倒本末,堪爲笑談。
第叁十五頁雲:迹護公立因果,乃若剖析靜物,實于變義無所窺見。彼唯用分析之術,乃不能不陷于有,所謂已成之斷片相狀,而無以明無方之變。
夫《唯識論》者,大自然之科學也,事實俱在,不容增益,不容減損。譬之建屋,梁柱檩椽,磚瓦木石,條理周密,不容紛亂。今乃曰無以明無方之變,是何異于業刍靈者,告明匠曰,我所造屋,唯是一紙,而衆物皆備。其奈唯堪一炬,了無實用何
第叁十六頁雲:若了現界實無,則知因緣亦莫從建立。
《法華》雲:“佛種從緣起。”《涅槃經》雲:“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故知若了現界實無,則知因緣如實建立,非是無從建立也。
第叁十六頁雲:元來只此實性。別無現界與之爲對。
經雲:“業性本空,果報不失。”又古德雲:“大徹悟人,不背因果。”今雲別無現界,直與大徹悟人不受因果同其謬誤,墮五百世野狐之身,深可憐憫也。
第叁十七頁雲:故見體則知現界本空。
夫森羅萬象,無非清淨本然;而清淨本然,亦無非森羅萬象。故得事事無礙,交攝圓融。古德雲:“萬法歸一,一歸何處
參!”
第叁十八頁雲:不悟種子之義,既有擬物之失,又亦與極微論者,隱相符順。
種子習氣功能,同體而異名。爲人不了生果之義,立種子名。以此種子,不離賴耶,故立功能名。以此功能由業果故,立習氣名。故以六義釋彼種子:一日刹那滅,二日果俱有,叁曰恒隨轉,四日性決定,五日待衆緣,六日引白果。則與世間草木種子自不相類,何有擬物之失
種子雖多,各引白果。非和合性,豈與極微論者相順。若五種子,一切有情色法心法五取蘊相,我人知見種種根行,晶類無邊,以何而爲差別
第叁十八頁雲:直謂一人之生,自有神識,迥脫形軀。
如是根身,本是賴耶相分,豈謂神識迥脫形軀
一切色法心法根身器界,唯是賴耶,豈同外道別立神我。
第叁十八頁雲:佛家固極端之多我論者。
常樂我淨,大般涅槃之四德,以其真故,以其一故,故稱爲我。不知此我,何以言多
夫言我者,只應唯一,若是其多,便成對待。若是相待,便有自他。此多我言,自語相違。
第叁十九頁雲:功能者,即宇宙生生不容己之大流。
此功能者,爲是真耶
爲是妄耶
功能是真,何以生起叁惡趣、乃至無明一切煩惱結使
若其是妄,妄必有本,則此功能依何爲本
第叁十九頁雲:湛然純一,故能極萬變而莫測。天得之以成天,地得之以成地,人得之以成人,物得之以成物。
既雲湛然純一,則應唯可成天,不成其余。或唯成人,不能成余。以純一故,功能唯一,而所成千差,則必別有能興。譬如金唯是一,而成盆盤钗钏之殊,金唯是質,無有功能,要須匠者鍛煉之功興而衆器始成。今此功能純一,而所成無量者,則是別有主宰者耶,爲是天地人物各自取得之耶
若別有主宰者,則此功能實非功能;若天地人物各自得之者,則天地人物之生,不假功能,以必先有能取而後有所取。故彼既自生,更何假乎功能。進退兩途,同爲戲論。
第四十頁雲:此理驗之吾生,凡所曾更,不曾喪失,信而可征。
凡所曾更,不曾喪失,此乃意識念心所之用。此念心所與第八識,乃不相應,雲何而成習氣。
第四十一頁雲:習氣隨形氣俱始。又雲,功能者,則所以成乎此形氣,而爲形氣之主宰。
詳此意言,人具功能習氣,便是具足真妄二者。而殊不知全真無妄,全妄無真。今乃截然分爲二段。
第四十一頁雲:功能唯無漏,習氣亦有漏。
夫功能通有漏無漏者,聲聞種姓、緣覺種姓、菩薩種姓、佛種姓,唯是無漏,故能證得涅槃。六趣四生種子,唯是有漏,是故流轉生死。今言功能唯無漏,而能成人天有漏果報者,因果不相似,不順正理。
第四十一頁雲:淨習四者,曰戒、曰慈、曰定、曰勇。
菩提心者,深心、直心、大悲心是。慈悲雖二,用義實同,謂之淨習,尚無不可。戒若是淨習者,則天竺外道牛戒狗戒等亦是淨習,定中無想及四空定,唯是凡夫,豈成淨習!
第四十五頁雲:才能非功能之能。又雲,出于造化之無心。又雲,凡習之起,必于氣質。
才能既非功能,又爲習之所依,則此才能,非能非習,從何而起
所謂造化者何
造化若即功能,則才能即出于功能,何得雲才非功能。造化若非功能,則恒轉之外,別有一法,彼恒轉者,非真極矣。
第四十四頁雲:氣質者,形生而才具,故名氣質,是氣質非性也。而氣質所以凝成之理,便謂之性。
若謂形生而才具,謂之氣質者,則人之氣質,便是人之形與才耳。人之形不過四支百骸,人之才不過智愚賢不肖。此八尺之軀,攀緣之心,唯是有爲有漏,豈是真性所凝成耶!既有凝成,便有散壞,如是性何因而凝成,何因而散壞耶。反覆無常,真性固若是耶
第四十四頁雲:雖爲本性表現之資具,而不能無偏。
凡藉資具而表現者,唯是有爲,即非本性。既曰本性,則其表現唯應純正,何因而有偏耶。既曰性即是凝成此氣質者,又曰隨其氣質而有偏,如語人曰,由形有影,以影偏故,故我形偏。天下至愚,知其言之顛倒矣。
第四十五頁雲:人物之生也,資始于性,而凝成獨立…
《新唯識論叁論判》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