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解脫
<<佛法概論>>
【正覺與解脫】
【聲聞的解脫】
次第證果 賢愚萬別的佛弟子,經善知識的敎誨,僧團的陶練,如依法修行,誰也能得正覺的解脫。正覺──叁菩提與解脫,是佛與聲聞弟子所共同的,不過聲聞衆重于解脫,佛陀重于正覺吧了。
在家出家的聲聞衆,爲了無限生死的苦迫,覺了生死的根源是無明、貪愛,依中道行去修持,即能向于正覺,到達生死解脫。這必需堅毅懇到的精進,經非常努力,才能豁然大悟,超凡成聖,轉迷情的生活爲正覺的生活。
學者的進修實證,略分四級:一、須陀洹──預流果,這是內心初得從來未有的體驗「知法入法」。雖沒有究竟,但生死已可說解脫了。那時,斷了生死根本,徹見寂滅法性,如說:「于此法(滅),如實正慧等見,叁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叁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雜含卷叁‧六一經)。叁結是系縛生死煩惱中最重要的:身見即我見,由于智慧的證見無我性,不再于自身生神我想了。如闡陀說:「不複見我,唯見正法」(雜含卷一0‧二六二經)。戒取,即執種種邪戒──苦行、祭祀、咒術等爲能得解脫的。聖者不會再生戒取,去作不合理的宗敎邪行。疑,是對于佛法僧的猶豫。聖者「初得法身」,與佛及僧心心相印,還疑惑個什麼!依此進修,經二、斯陀含──一來,叁、阿那含──不還,到究竟解脫的四、阿羅漢。阿羅漢,是生死的解脫者──無生;煩惱賊的淨盡者──殺賊;值得供養尊敬的聖者──應供。如經中說:須陀洹雖破除煩惱,還有「余慢」未盡(雜含卷五‧一0五經)。此慢,或稱爲「慢類」。這是雖因無我智力,不再起分別的我我所見,但無始來習以成性的「內自恃我」,還不能淨盡,所以還剩有有限──七生或一生的生死。這需要再經不斷的努力,才能徹底根絕,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聲聞的證得初果與四果,是極不一致的。大智慧的如舍利弗,最愚笨的如周梨盤陀伽。年齡極老的如須跋陀羅,一百二十歲;頂年輕的,如七歲沙彌均頭。阿難從佛極久,還沒有證羅漢;而舍利弗、憍陳如們,不過幾天就成了羅漢。而且,證得須陀洹以後,有現身進修即得阿羅漢的,也有證得初果或二果、叁果後,停頓不前的。但生死已有限量,究竟解脫是不成問題了。
證果的情形不一,大抵基于根性利鈍,及信道──深信叁寶而努力求其實現的精誠程度而定。這是人人可得的,但如心有所著,有所偏,不能恰到好處的行乎中道,特別是亂心妄執那就非常難得了!
【生死解脫】
生死解脫,在聖者是自覺自證的。「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現生涅槃的自證智,從「見法」說:由于無常無我而悟入法法歸于寂滅,現覺得沒有一毫可取可著的。這無著無累的覺證,即涅槃無生──生死不可得的確證。
從「離欲」──煩惱說:不但在空性的現覺中,如日朗天空,沒有一些兒陰影;即使從此出觀,回複平常的心境──世俗智,也自覺得煩惱不起。這是可以試驗的,如舍利弗說:「作是思維:我內心中爲離欲否?是比丘當于境界或取淨相(即故意想男女的親愛,聲色的娛心等),若覺其心于彼遠離順趣浚注,……則能堪任自記:于五欲功德離欲解脫」(雜含卷一八‧四九叁經)。這樣,確見自己的煩惱淨盡,不會再從自我私欲私見而行動,即不會再作感生死的後有業。如明燈不再加油,不久會歸于息滅。
現生的證得涅槃,不但能確證未來生死的解脫,對于現生,更能實現解脫的自由。這由于通達了無常、無我、無生──人生的究竟真理,知道一切的本來空寂,一切本來如此而必然如此的。
如老死──無常性的必然到來,佛也沒有例外,這有什麼悲哀?依法持心,能于一切苦迫中得解脫,什麼都不能撓亂聖者的心情。
原來,人類苦迫無限,而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一從身而來的「身苦」,即有關于生理的,如饑寒等。二、從心而來的「心苦」,如外物得失的憂惱,生離死別的感傷,尤其是老死到來,感到自己的幻滅,罪惡的悔嫌,系戀家族財産而起的痛苦。這二者雖有相互影響,但一是重于生理的,一是重于心理的。身苦是一般共感的,心苦即因人而不同。舍利弗爲那拘羅長者說:「身苦患,心不苦患」(雜含卷五‧一0七經),即揭示了佛法修行而得解脫的要義。
佛弟子的定慧熏修,只是到達心地明淨,真慧洞徹,即使老死到來那樣的痛苦(其他的苦可知),也不會引起系戀的心苦。慧解脫的,身體的痛苦與常人一樣。定力深的,身苦可以減輕,或者毫無痛苦。
心苦是從自體愛所起的我我所見中引發來的情緒,聖者得無我慧,即能離愛欲而心得自在解脫。
從自心淨化的解脫說,這是出世法最根本的,唯一的重要問題。所以經中常說:「貪欲盡者,說心解脫」。舍利弗說:「大師唯說調伏欲貪」(雜含卷五‧一0八經)。以貪欲──即集谛的愛爲本的身心,是現生苦迫的根本,貪愛又是未來流轉的根本。解脫了這,即現身自作證而得究竟解脫,未來不再受生死。現時能離去自我執,解脫自在,從《雜阿含經選集 四十六、解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