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B>,爲精神界的統一。這統一性的心,還可從多方面得到明證。如『雜含』(卷一0.二六七經)說:「長夜心爲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此即說相續心爲叁毒所染汙。
又如說「心心所」,依心而起種種心所,也即是以心爲統一性的。
又如說「心遠獨行」,獨即有獨一的意義。所以此心爲種種的集起義,又是種種的統一義。
識,約認識境界──內境、外境說。識由何來,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處而來。識生了又如何?識生後剎那即滅,留影象而充實內心,心是種種的積集與統一。心與意,爲內心的兩種特性:一是六識所引生的,一是六識所從生的,流出又流回。識多對境界說,意多對根身說,心多對心所說。
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論到認識的來源時,有的說:心如白紙,什麼都沒有,一切認識作用,都由生活經驗而漸漸生起、資長。如不和外境接觸,心就什麼也不會有。一切從經驗來,即所謂經驗派。
有的說:認識作用的種種功能,是與生俱來的。如想象、思考、推測等種種認識功能,都本來就有,由外境的觸對而引發,此即所謂理性派。
以佛法來說,這即是新熏說與本有說。二家所說的,各見得一些,卻不是完善的。依佛法,有情爲身心相依的共存體;心理活動,是無始以來,即由外而內──從識到心,又由內而外──從意到識,不斷的交流。有情無始以來,即有此心此意此識。不悟時間的幻惑性,推斷爲本有或者始有,實在可以無須!
【心與心所】
心與心所,約心的統覺及所有複雜的心理內容說。心所,是「心所有法」,心所生起,系屬于心而爲心所有的。此心與心所,從依根緣境而發識來說,每分爲六識聚,而分別說明他的複雜內容與發展程序。
六識聚所有的心所中,最一般的,即作意、觸、受、想、思五者。作意與觸,更爲認識過程中的要素。
作意,如『中含』『象迹喻經』說:「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爲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此「念」,『雜心論』譯作憶;『智度論』譯作憶念;玄奘即譯爲作意。粗淺的說,此作意即注意。深刻的說,根境和合時,心即反應而起作用;由于心的警動,才發爲了別的認識。此心的警動。反應,即作意。古譯爲憶念,這因爲內心的警動,是在根取境相時,心中有熟習的觀念起來與境相印合;由根境感發反應而起憶念與境相印合,這才成爲認識。
論到觸,習見的經句,如『雜含』(卷一叁‧叁0六經)說:「眼、色緣,生眼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這即是根、境二和生識,根、境、識叁和合觸的明證。
根、境和合生識,即由于根、境相對而引起覺了的識。此識起時,依根緣境而成叁事的和合;和合的識,即名爲觸──感覺而成爲認識。此觸,經部師解說爲即是識,即觸境時的識,如『雜含』(卷一叁‧叁0七經)說:「眼色二種緣,生于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有部以識及觸爲二,又是同時相應的;所以觸從叁和生,又爲令叁和合的心所。
與根境相對的識,本沒有二者,但由于根取境的引動內心,心反應緣境而成爲認識,此從外而內,從內而外的認識過程,似乎有內在心與緣境心的二者。如作意與心,識與觸,即是如此。此認識過程,本爲極迅速而難于分別先後的,也不能強作內外的劃分,不過爲了說明方便而如此說。否則,易于誤會內心爲離根境而恒在。
受、想、思與識觸俱生。經中曾說到受等依觸緣觸而生,因爲不是識的觸境而成爲認識,一切感情、構想、意志作用,都無法表達出來。識爲有情對境所起的認識,認識到的境界,必與自己相關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認識必有攝取境像而成爲表象作用,或進而有推想、想象;認識外境,必引起對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論爲五識的感性知識,意識的理性知識,都必會引起受、想、思來。
古來,或主張心與心所同起,即同時而有極複雜的心理活動。或主張我們的心識是獨一的,在極迅速的情況下,次第引起不同的心所。
關于這,應從緣起觀的立場而抉擇他。認識作用,爲相依共存的。如從和合的觀點而分析他,即發現確爲非常複雜而相應的心聚。但認識又爲相續而起的,如從動的觀點,辨別認識的內容,即知認識又確爲先後別異的心流。從識觸而受,從受而想,從想而行的認識過程,似乎與識觸與受、想、思俱生的見解相反;但在同時相應的學者中,對于認識的先…
《雜阿含經選集 十四、六處法門 無我爲根本》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