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能看作不相關的兩法。因爲依緣而集起的,當下就顯示了滅盡的可能與必然性。「此有故彼有」的,沒有不歸于「此無故彼無」。所以悟入因緣、緣起的依待性,也就能更深入的悟入寂滅。因此『中阿含經』(卷七)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見法便見緣起」。甚深微妙法,從緣起的悟入而顯現出來。
佛所自證的深法,感到不容易宣說,而有「我若說法,徒自勞苦」的慨歎。傳說梵王爲此而請佛說法,律部都有記載。『相應部』(六. 一)說:「世尊獨處禅思,作如是念:我所證得甚深之法,難見難悟,寂靜微妙,超尋思境,深妙智者乃能知之。衆生樂阿賴耶,喜阿賴耶,欣阿賴耶;衆生以樂阿賴耶,喜阿賴耶、欣阿賴耶故,是理難見,所謂緣起。倍複難見,所謂一切諸行止滅,諸依舍離,愛盡,離欲,滅,涅槃」。這在漢譯『雜阿含經』(卷一二),即分明的稱爲有爲與無爲,如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複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爲無爲」。難見與倍複難見,是先後的次第悟入,這就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雜阿含經卷一四)了。
涅槃是不生不滅的無爲法,「一切法中最爲第一」(雜阿含經卷叁一),這是不消多說的。緣起是有爲生滅,爲什麼也稱爲法(任持不失)呢?對于這,釋尊有明確的開示,如『雜阿含經』(卷一二)說:「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爲人演說開示顯發。……此等諸法,法住、法定(原誤作「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顛倒」。這一經文是非常著名的,雖傳譯略有不同,但主要是說明:緣起是本來如此的,與佛的出世不出世無關。佛只是以正道而覺證他,爲衆生說明而已。法住、法界等,是從種種方面,來形容表示緣起──法的意義。『雜阿含經』(卷叁0)說:「此法(緣起)常住、法住、法界」。玄奘在『瑜伽師地論』中,譯作「法性、法住、法界常住」。
什麼叫「法性」dharmata^?如『增支部』(一0.二)說:「凡持戒具戒者,不應思我起無憂,于持戒具戒者而無憂生,是爲法性。……厭離者不應思我現證解脫知見,于厭離者而現證解脫知見,是爲法性」。『中阿含經』(卷一0)譯法性爲「法自然」。這是說修道──持戒、得定、如實知見,這些道法,如能修習,會自然的引生一定的效果。法是這樣自然而然的,「性自爾故」,所以叫法性。
又如『雜阿含經』(卷四四)說:「過去等正覺,及未來諸佛,現在佛世尊,能除衆生憂。一切(佛)恭敬法,依正法而住;如是恭敬者,是則諸佛法」。「是則諸佛法」,據巴利藏,應作「是諸佛之法性」。意思說,諸佛于法是自然的、當然會這樣的──依正法而住的。依法而住與恭敬法,就是以法爲師的意思。「法性」本形容法的自然性,但一般解說爲法的體性、實性,法與法性被對立起來,而法的本義也漸被忽略了。
這些形容法的詞類,都應該這樣的去解說。如法(緣起)是安住的,確立而不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的、常住的,所以叫「法界常住」。法是不動的,所以叫「法定」。法是這樣這樣而沒有變異的,所以叫「法如」。如是tathat^的義譯,或作真如。「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就是「非不如性」avitathata^ 、「不變異性」 anan~~n~atha^ta的異譯,是反複說明法的「如」義。「審谛真實不顛倒」,玄奘譯作「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也就是說明法──緣起是真實而非虛妄的,審谛而非顛倒的,如如而非變異的。這樣的甚深緣起(及緣起寂滅),非變非異,法爾自然,當然是「法」了。
從道的實踐,而達解脫的證知(五分法身),是從能證邊說。從聖道的如實知見,悟入緣起與涅槃,是從所證邊說。這是釋尊開示正法的兩大方便!其實,修聖道而能悟見緣起與寂滅,當下就是離系解脫的證知了。法是以聖道的實踐爲核心的,所以佛的開示,或稱爲「示涅槃道的勝法」(經集二叁叁)。
此外,如實知見的,還有四谛。佛在波羅奈初轉*輪,就以四谛爲法的綱要。四谛──苦、苦集、苦集滅、苦滅道,這也就是法,所以『雜阿含經』(卷一六)說:「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谛不顛倒,是聖所谛」。在這四谛的開示中,也有兩方面的敘述。一、經中一致說到,「如實知四谛」,四谛是應思惟,應如實知,應現證的:這是從所邊說。二、如『雜阿含經』 (卷一五)『轉*輪經』說:四谛是應了知,應現證的。但又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這是說,在修道的實踐中,知苦,斷集而證于寂滅,可見這是從能邊說。苦與集──苦由集起,由集起苦,就是純大苦聚集,爲緣而起的緣起法。苦集滅,就是純大苦聚滅,也就是「愛盡、無欲」的寂滅涅槃。在聖道的實踐中,不但悟見苦集滅,而也是知苦(緣起故無常、苦、無我我所),斷集(離愛),證入于寂滅。知斷證修的四谛說,是以聖道的修習,而敘述其斷證的。這二類不同的方便敘說,實爲後代部派中,漸悟四谛,與頓悟滅谛的異義的根源。
法是我們的歸依處,佛弟子應「念法」,「于法證淨」無疑的。法隨念與法證淨的法,『雜阿含經』(卷二0)這樣說:「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于現法,緣自覺悟」。玄奘于『法蘊足論』(卷二)譯爲:「佛正法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這可以略爲解說: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說,說得恰如其分的──善說。佛的正法,能在現生中悟見,而不是非要等到來生的──現見。八正道與煩惱不相應,是清涼安隱的──無熱。應時,或譯不時,佛法不受時間的限製,什麼時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達的能力──引導;能隨順于如實知見──近觀。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覺自證的,稱爲智者內證。所以,「法」不是別的,是從聖道的修習中,現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證…
《雜阿含經選集 二、法 法界常住》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