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業惡的投叁惡道(畜生、餓鬼、地獄),合叁善道和叁惡道,就叫做“六道”。一切衆生,在未超凡入聖以前,一律都在六道之中輪回。佛教所說的“六道輪回”,古今中外,有不少的事迹可以證明它的實有,如有人能詳述前生事如數家珍、有人死後還陽、有人借屍還魂等等,這些奇異的事迹,經現代許多科學家和心理學家的調查和考證,證實這種的“輪回再生”之說,確有其事,那是整個生物界循環流轉生死代謝的一種現象。明明有因果,說無因果;明明一切衆生都會輪回再生,卻不信人能更生,這種人不是愚癡是什麼?“見取見”是說世人執著己見,自以爲是,而自是非他,其實他之所見,似是而非,以盲引盲而已,正所謂“一盲引衆盲,相牽入火坑”,他們自以爲聰明,其實可憐之極。
附記2:再說人的生死,只是“一期無常”而已。所謂“一期無常”,是說萬事萬物,都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例如:人之初生,叫做“生”;其成長之形,叫做“住”;逐漸衰老,叫做“異”;最終死亡,叫做“滅”。又如:草木逢春發芽,叫做“生”;葉出花開,叫做“住”;逢秋凋謝,叫做“異”;最後枯死,叫做“滅”。天地間不論何物,皆經過此四相的變遷,惟決不是經此生住異滅之四相後,一切便歸于無,而是生住異滅,又再生住異滅,正如春夏秋冬一樣,今歲已去,明歲又來,周而複始,無有窮盡。其經此生住異滅之一周,叫做“一期無常”。明白了一期無常的道理之後,他就不會再說人死如燈滅,不會有來生之歪理不正見了。
附記3:古今中外,謗無因果的人很多,他們不知其過失很大,略說有叁:說無因無果的人,就算他不作惡,然而他的話即違背了因果定律,世間一切事明明有因有果,他卻說無因無果,看法顛倒,這叫做邪見,此其一。別人聽了他的話,就認爲行善無善果,則何必作;爲惡亦無惡報,可以放膽去做,因他一句邪知邪見的話,害人沒有止惡修善,生時作惡人,死後墮地獄,罪莫大焉,此其二。佛所說的叁藏十二部經,處處談因說果,而他卻說無因無果,既謗佛又謗法,其過之大,莫此爲甚,此其叁。因有如此叁大罪過,故佛法說撥無因果的人,是斷絕善根的人。
附記4:《地藏菩薩本願經》講因果的事最清楚,它把娑婆衆生所造的是什麼因,所得的是什麼果,一一列明,清清楚楚。它在第四閻浮衆生業感品裏說:“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若遇邪淫者,說雀鴿鴛鴦報;若遇惡口者,說眷屬鬥爭報;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若遇瞋恚者,說醜陋癃殘報;若遇悭吝者,說所求違願報;若遇飲食無度者,說饑渴咽病報;若遇畋獵恣情者,說驚狂喪命報;若遇悖逆父母者,說天地滅殺報;若遇燒毀山林木者,說狂迷取死報;若遇前後父母惡毒者,說返生鞭撻現受報;若遇網捕生雛者,說骨肉分離報;若遇毀謗叁寶者,說盲聾瘖痖報;若遇輕法慢教者,說永處惡道報;若遇破用常住者,說億劫輪回地獄報;若遇汙梵誣僧者,說永在畜生報;若遇湯火斬斫傷生者,說輪回遞償報;若遇破戒犯齋者,說禽獸饑餓報;若遇非理毀用者,說所求阙絕報;若遇吾我貢高者,說卑使下賤報;若遇兩舌鬥亂者,說無舌百舌報;若遇邪見者,說邊地受生報。……是諸衆生,先受如是等報,後墮地獄,動經劫數,無有出期。”
附記5:世間一切事,皆不離因果,連我們今生修行悟道,也與因果有關。對此方倫老師有很精辟的見解。他說:“禅宗六祖是不識字的樵夫,神秀則是通達教義的五百人上座,何以六祖能見性,神秀反而不能呢?須知一切法是通于叁世的,就今生說,六祖積學之功,不及神秀,但若統前生來說,他是修過若幹劫的地上菩薩,而神秀則恐怕不是,所以二人優劣的關鍵,不在今生,而在前生。世人中,不學而聰明,不商而钜富,不修而定慧,不思而領悟,乃至顔回貧窮短命,盜蹠富裕長壽,其種因皆在前生,今世身所受者,悉是由前因所産生的果法。凡斷理判事,若不涉及過去與未來,直是前無朕兆,而後沒下梢,這樣就十有八九,是說不通的。于此可知:佛家叁世因果之說,是最合實情的理論。”
附記6:再說一個因果的故事,以證明確有其事。漢代高僧安世高,本是安息國(即現在的伊朗)人,于東漢桓帝建和二年(公元148年)到達中國的洛陽,先習漢文,後翻譯佛經,共譯經論29部之多。近代之圓瑛大師在其所著的《勸修念佛法門》一書中,有談到安世高大師宿世的事,茲抄錄于下,以飨讀者:
一切衆生,依惑造業,隨業受報,此乃必然之事。《地藏經》雲:“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是故衆生,莫輕小惡,以爲無罪,死後有報,絲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遇,無肯代受。”若業不空,生死必定不了。如安世高法師,累世修持,有一世爲安息國太子,舍離五欲,出家修道,得宿命通。知前世欠人命債,其債主在中國,于是航海而來,到達洛陽。行至曠野無人之處,忽前面來一少年,身佩鋼刀,遠見法師,則怒氣沖沖,近前未發一言,乃拔刀殺之。法師死後,靈魂即至安息國投胎,又爲太子,迨至年長,又發心出家,依然有宿命通,知前世至洛陽酬還命債。今尚有命債未清,債主亦在洛陽,于是重來,至前生殺他之人家中借宿,那人即允;何以前則殺他身命,今卻允他借宿,因命債已還故也。乃款待晚餐,僧就問:“你認識我嗎?”那人答:“不識。”僧說:“我就是你于某月某日在曠野中所殺之僧。”那人大驚,以爲此事,無有第叁者知道,此僧必是鬼魂來索命了,遂欲逃遁。僧對他說:“勿怕,我不是鬼。”即告以被殺之後,其魂複至安息國投胎,此次重來洛陽,仍欲償還命債,我明日當被人打死,以償夙世命債,故特來相求,請你明日爲我作證,傳我遺囑,說是我應還他命債,請官廳不要治誤殺者之罪。托畢各自安睡,次日同至街坊,僧前行,其人隨後,見僧之前,有一鄉人挑柴,前頭之柴忽落墜地,後頭之柴亦即墜下,其扁挑向後敲過,剛好打中僧之腦袋,立即斃命。鄉人爲街坊衆人擒送官廳,訊明定罪。那人見事情與昨晚所說相符,遂將該僧遺囑向官廳代求勿治鄉人之罪,免累命債不清。官聞言信因果不昧,命債難逃,遂赦鄉人誤殺之罪。其僧靈魂複至安息國,第叁世又投胎爲太子,再出家修行,即安世高法師是也。如此驗知,業系難逃。如安世高法師,前兩世均爲高僧,能知宿命,尚不能轉其宿業;而念佛法門,可以帶業往生,其殊勝又何如耶!
轉相承受,父余教令⑤,先人祖父,素不爲善,不識道德。身愚神暗⑥,心塞意閉⑦。死生之趣,善惡之道,自不能見,無有語者⑧。吉凶禍福,競各作之,無一怪也⑨。
(這是說不遇善友)
世人今生的愚癡,與因果叁世相續、父子代代相傳承受有關。在過去生中,其先人祖父素來不做善事,不識倫理道德,又常教令子女做一些愚癡迷信的事,導致他們善惡不分,真僞不辨,心意閉塞,沒有智慧。對于生死輪回六道之理,及善惡因果報應之事,自己既不能知、不能見,又沒有人把作善必得吉慶、福報、作惡必有凶耗、禍殃的道理告訴他們,于是大家競相造惡,人人都貪瞋癡,皆習以成性,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對,因爲都已見怪不怪了。
◎注釋
①坐 這裏作“因”字解。
②自見 執著自己之所見,亦即五不正見中之“見取見”。
③更相瞻視 你看我,我看你,互相仿效的意思。
④先後同然 是有樣學樣,先後都一樣的意思。
⑤父余教令 父親不但有乃父之作風,還教令孩子同樣地去做。
⑥身愚神暗 身心愚昧,精神昏暗。
⑦心塞意閉 心意閉塞,也就是沒有智慧。
⑧無有語者 沒有人對他說。
生死常道①,轉相嗣立②,或父哭子,或子哭父,兄弟夫婦,更相哭泣。顛倒上下③,無常根本,皆當過去,不可常保。教語開導④,信之者少,是以生死流轉,無有休止。如此之人,蒙冥抵突⑤,不信經法,心無遠慮,各欲快意⑥。
(這是說不信經法)
一切衆生,常在六道之中,輪回生死,死此生彼,生彼死此,改頭換面,相續不斷,無始無終。當人臨終時,或父哭子,或子哭父,兄弟夫婦,都互相哭泣,充分表現出哀傷之情。然而在六道之中輪回時,時常顛倒上下不定,有時生天,有時下地獄,有時父死爲孫,有時母死爲女,這是一種無常變化的現象,不能永保原狀,一切的原狀都會成爲過去的。
佛屢次以無常的道理教化衆生,開導衆生不可執著世間的一切事物爲實有;然而衆生愚癡,大多不信佛語,作了惡也不知慚愧,以致因惑造業,因業受苦,不停地在六道之中流浪生死,從來沒有止息過。像這一類不信經法而蒙冥抵突的世人,他們做什麼事情都沒有考慮到其後果,只圖一時之快意,絲毫無懼因果的報應。
附記:所謂“顛倒上下”,是指在六道之中輪回的情形,例如《楞嚴經》所說人死爲羊,羊死爲人。羊是叁惡道中之畜生,爲下;人是叁善道之一,爲上。人死爲羊,即所謂之“顛倒上下”。有個有天眼通的出家人,被邀請參加一位居士的婚宴,他的天眼看到擊鼓作樂之鼓皮,是新郎之父轉生的牛皮,新娘是新郎已去世之祖母轉世的,滿門賀客皆是前生豬羊,桌上之佳肴,全是六親之骨肉。于是出家人作了一首偈:“孫兒娶祖母,子擊父皮鼓,豬羊座上客,六親鍋內煮。”芸芸衆生,如此顛倒上下,在有天眼的人看來,實在可悲又可笑。
癡惑愛欲⑦,不達于道德,迷沒于瞋怒,貪狼⑧于財色。
(這是總說愚癡之過)
沒有智…
《佛說無量壽經白話淺釋 卅九 勸進往生》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