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要義
佛陀
(Buddha)
佛教的創始者——佛陀,姓喬達摩,名悉達多(Sid-dhattha Gotama),公元前6世紀(623B.C.—543B.C.)①(①此爲根據斯裏蘭卡的說法,亦爲學術界爭論後,大多數人的認定。佛教紀元是從佛陀涅槃之日計算,不同于基督紀元。)生于北印度。父親淨飯王(Suddhodana)在喜馬拉雅山南麓羅希尼河(Rohini)的迦毗羅城(Kapila)②(②今尼泊爾境內。)治理釋迦族(Sakva)的國家,實行仁政。母後摩耶夫人(Maya)依當時習俗,回娘家分娩途中,在蘭毗尼園(Lumbini)生下悉達多之後,第七天去世。悉達多太子是由姨母波阇波提(Pra-japati)撫養長大的,16歲與同齡、美貌忠誠的堂妹耶輸陀羅(Yasodhara)公主完婚。在十叁年的幸福婚姻中,悉達多太子在皇宮裏享受了人世間(loka)隨心所欲的榮華富貴③(③《增支部》第1卷第3、4經。)。
之後,由于越是與宮牆外的世界接觸,他越相信世間缺少真正的快樂(matgala)。在人世間的現實生活裏,人們離不開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人們往往被憤怒、憂慮、貪婪、怨恨、不安、緊張、頑固、悲傷困擾。人們由于汙穢的心念、內心的欲火、心理上和物質上的失調,生活充滿了痛苦不如意。悉達多太子認識到五欲之樂的虛幻短暫,認識到衆生浮沈世間執著物欲、色欲、貪欲、愛取的罪惡,認識到離欲才能安穩,更由于對衆生痛苦的無限悲憫,他決心舍去一切,舍離世俗生活出家,以更自由、更不受幹擾的精神集中,尋求可以究竟解脫世間一切苦難的大道。①(①《中阿含·柔軟經》)
就在29歲那年,風華正茂,他毅然放棄具有權力財富的王儲地位,別離了嬌妻和剛出世不久的愛子羅睺羅(Rahula),帶著馭者車匿(Chandara),騎著白馬犍步(kan-thaka)離開王城出空做沙門(samana)。喬達摩·悉達多的舍棄所有一爭,不是逃避現實,不是吝啬對家庭、對父母妻子的熱愛,而是更愛覺悟之道。那是一種勘破家庭自我私欲及占有的染著,是難舍能舍、難忍能忍、利益衆生的在愛。
在穿過阿那姆河之後,他剃除了發須,脫去華麗的衣飾,交給車匿帶回王宮。從此,從尊貴到平凡,除了一只飯缽和一身僅能裹體的袈裟之外,他已一無所有,爲了真理與自由,踏上了曆史性的旅程。
當時,印度的宗教流行定樂和苦行。他們認爲:自我欲樂的放縱可以除瞋恨(vyapada),而自我嚴厲的苦行可以去除貪愛(tanha)。喬達摩·悉達多參訪了許多名師,其中,曾經追隨著名的阿羅羅迦羅摩(Arada-kalama)修定(samathabhavana),至第七定的無所有處(akincannayatana)空界禅。以及追隨優陀伽羅摩子(Uudaka Ramaputra)修到更進一層的禅定,即第八定的非想非非想處(n”evasanna-n”asannayatana)非想非非想界禅。
這些僅僅導致意識思惟(abhoga)經驗玄妙的、較高或最高境界的、暫時禅定的定樂狀態,並不能斷除潛伏內心深處的根本煩惱。這種全神專注的禅定技巧,內心仍有緊張存在,這種壓抑任何經驗(如貪瞋等)不讓他們生起(samudaya),存有對自我的執取(upadana)愛著,根本無法滅苦(dukkha)。這與悉達多希望追求徹底滅除貪欲(kamacchanda)苦惱(upayaso)的目標,相去甚遠。
于是,他轉換另一種修行方式,試圖以非常自我節製的苦行,來滅除(nirodha)貪愛、淨化心靈、擺脫苦惱。他走到摩揭陀國(Magadha),在迦耶城(Gaya)旁的尼連禅河(Nairanjana)的苦行林(Uruvilva),鍛煉最嚴格的苦行與禁食。這使他精疲力盡,瘦骨如柴,血液幹涸,瀕臨死亡。“我修苦行,遵守嚴格戒律,其嚴格的程度,超過世上所有其他的人。我肢體瘦弱,如同清瘦枯萎的蘆杆。”①[①《中部》第361經。]他徹底認識到:體能是開發精神智能的重要條件,自我折磨的極端苦修,只是枉費心機,只是削弱人的智能、疲倦人的精神,不能使人達到心靈真正的清淨(visudhi),不能使人從身心的枷鎖中獲得真正的解脫自由(vimutti)。
極端的縱欲與極端的禁欲,這兩種極端的修行方法都不是正道,都不徹底,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②[②實相又名佛性、法性、真如、法身、真谛等。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惟此獨實,不變不壞,故名實相。亦即宇宙人生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法、涅槃寂靜的叁法印。],不能真正去除貪愛(raga)、瞋恨(dosa)、愚癡(moha),不能免于執著(upadana)和痛苦(dukkha),不能獲得甯靜開放的心靈,確實與悟道解脫無緣。
既然沒有人可以傳授滿足他所希求的真理之道,他終于放棄了傳統兩極端的修煉方法而另辟蹊徑。他依著自己的決心(adhitthana)和智慧(panna),潛入自己的內心,不再向外尋求幫助。
他在尼連禅河沐浴,洗淨身上的汙垢,接受一位名爲修舍佉(Sujata)牧羊女供養的熱乳粥滋養身心,停止了禁食的苦行。由于恢複了正常的飲食,衰弱的身體因而恢複了健康。這時,與悉達多同在林中苦行的憍陳如等五位出家人,以爲悉達多已經墮落,便離他而去。
“比丘們!出家人對二種極端不應有,何等爲二?即極端縱欲與自我抑製之極端苦行。此二極端均無益處,均無法圓滿證得無上菩提之涅槃,必須克服此種極端修習中道。”①[①《毗奈耶》第1卷及《相應部》第5卷。]
在摩揭陀國菩提伽耶的一顆菩提樹下,他結跏趺坐,發出堅強的誓願:“即使筋骨斷裂,血肉枯幹,若不證道,不離此座。”②[②巴利文《經集·精勤經》。]
孤單的悉達多相信自己的清明和力量,運用正念和正知、智力和悲力,精進地禅修出入息(anapana)的內觀(vipassana),持續不斷地覺知(satipatthana)當下周遭、身心一切的生滅現象,依次進入初禅至四禅,獲得絕對的一心不亂(samadhi),觀照覺知萬法的實相。由于他的內心潔淨、甯靜安詳、無貪無染、柔和警醒,他的意識直指意念前世,以宿命智(pube-nivasanussatinana)憶念起過去世(第一世、第二世、第一百世、第一萬世……)各種身世在衆多世界的消亡演變。以天眼神通,觀見各類衆生依其行爲業力(kamma),生死輪回于各類善趣惡趣生生滅滅的苦樂演變。①[ ①《中部》第1品第36經《摩诃薩遮經》。]他以慧眼看到世間的一切都是業力和輪回的作用,衆生根據自己的業力,不斷地從一個生命形態輪轉到另一個生命形態。他詳細憶念了前生的生活方式,直指滅盡貪(lobha)、有(bhava)、邪見(miccha-ditthi)、無明(avijja)、煩惱(gotrabhu)的悟解(asavakkhayanana)。
就在一個特別的夜晚,他以敏銳的智慧,從中道的緣起觀,②[②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衆多條件的因緣而生起的,衆緣合成的萬事萬物,其性本空,沒有真實的自體。緣起即性空、性空而能緣起,這就是無分別的般若智慧,就是中道義。]如實(yatha-hata)覺悟到四聖谛:此是苦,此是苦的生起(苦的原因),此是苦的滅除(涅槃),此是滅苦之道(八正道)。此是煩惱(有漏),此是煩惱的生起(煩惱的原因),此是煩惱的滅除(涅槃寂靜),此是滅除煩惱之道(八正道)。由于體證四聖谛,他徹底斷除了無明煩惱,“輪回(samsara)已斷,聖身已證,所作皆辦,更無後生。”③ [③《中部》第36經。]
苦戰終于結束,喬達摩·悉達多在35歲那年的12月8日黎明,當他仰望晨星時,他的內心光輝燦爛、豁然開悟成佛。他就是後來被佛教僧侶信衆稱頌的無上正等正覺(anuttam-sammasambodhi)者或不由他覺者的佛陀。“應該了解的都已了解,應該做的都已完成,應該棄除的煩惱都已棄除(patinissagga),所以我被稱爲佛陀。”①[①巴利文《經集》。]從此,喬達摩
悉達多就以佛陀(Buddha)、如來(Tathagata)、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佛、世尊等名稱聞名于世②[②巴利文《律藏大品》第1品。佛有十種的稱號:
(1)如來: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
(2)應供:應受人天的供養;
(3)正遍知:真正遍知一切法;
(4)明行足: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等叁明,以及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等五行具足;
(5)善逝:自在入于涅槃;
(6)世間解:能了解一切世間的事理;
(7)無上士:至高無上之士;
(8)調禦丈夫:能調禦修行正道的大丈夫;
(9)天人師:佛是一切天、人的導師;
(10)佛世尊:佛是一切世人所共同尊重的人。]。
釋尊的正覺,是從叁大阿僧只劫③[③阿僧只華譯爲無央數,劫是計算時代的名稱。阿僧只劫即多到沒有數目可計算的時代。]的慈悲利他中得來的。在此證悟解脫之前,他多生多劫不惜財物身命爲利益衆生而施舍(dana),他持戒(sila)、忍辱(khanti)、精進(viriya)、禅修(bhavana),不但重智證,也重悲濟。他由己及人而推及世間,徹悟自他心物的中道(hiri),在深徹的慧照中,充滿了同情的慈悲。
佛陀是人,既非上帝,也非上帝的化身,更不是什麼神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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