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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蘊

  識蘊

  正果法師

  識是了別義,即于所緣境分別了達爲性:有心、意、識叁種名義的差別。這心意識叁義,對于八個識來說,有通有別,通則叁義皆通八識,如《二十唯識論》說:“心意識了,名之差別。”別則唯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識,如《成唯識論》第五卷說:“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叁差別;如是叁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爲我等故:余六名識,于六別境,粗動間斷,了別轉故。”名義差別,已如五位百法第一心法中辨釋,這裏不再重說。

  在這識蘊中略述十二義如下:

  (一)得名

  識的差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叁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眼等六識,都是從所依的根得名眼識,乃至得名意識。第七末那,譯言爲意,是思量義,因爲這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惑相應,思量第八見分爲自內我,所以得名末那,是從相應立號。第八阿賴耶,譯言爲藏,具有能藏、所藏、執藏叁義,這是第八識的當體功能,所以得名阿賴耶,是從功能受稱。又八個識中,唯第八阿賴耶得名根本識,如樹之根,爲枝幹花葉等所依的根本。第八識爲心系的總主,爲一切法的種現所依處,所以獨得名根本識。前七種識,則名轉識,因爲前七識的體性都不能如第八識之一切時處(除已轉依位)恒常無記,而有叁受故轉,叁性轉變,緣境轉易,所以總得名轉識。

  (二)所依

  八識在生起現行作用的時候,都有所依,所依就是依止、仗托的東西。所依總有叁種:

  (1)因緣依,即種子依,體即親生自體現行作用的種子,這是心心所法各自熏在阿賴耶識中的功能勢力,一切心心所法,離去了這親因緣種,就決定不能生起現行作用。因爲這種子是生起體用的親切力量,所以名爲因緣依。

  (2)增上緣依,即俱有依,眼根等內之處,一切心心所法,皆必須憑托這個所依,才能生起現行作用,離去了俱有所依,必不生起。俱有依,即能依所依俱時而有的意思。前五識的俱有所依,決定有四種:[1]同境依,就是眼等五色根。這五色根與眼等五識同取現境,即眼識依眼根同取色境,乃至身識依身根同取觸境,所以得名同境依。[2]分別依,即第六意識。眼等五識,只有自性分別,緣境的時候,不能明了分別,深取所緣相,必由五俱意識助令五識明了取境,故第六意識,是前五識的分別依。[3]染淨依,即第七識。五識的行相淺,沒有計執,所以五識本身無染,由受第七識的染汙而成有漏;若第七識究竟清淨時,前五識亦轉爲成所作智而成無漏,所以第七識是前五識的染淨依。[4]根本依,即第八識。第八識恒常不斷地相續現起,爲諸心心所生起現行根本,故第八識是前五識的根本依。四種俱有所依中,前第一種是不共依,即眼識唯依眼根,乃至意識唯依意根,所以得名不共;後叁種是前五識的共同所依,故名共依。第六意識得俱有所依只有兩種:即第七識及第八識,第七識是不共依,第八識是共依。前面說五識亦以第七爲染淨依,又第八識亦以第七爲俱有依,怎麼說第七是第六的不共依呢?這是因爲第六依第七,具有親近和相順兩義,前五識和第八識之依第七,就不具足這兩種意義。近是親近,即第六識生起現行作用的時候,由第七識給與殊勝的增上力量,如眼等識之依眼等根,故第七是第六親近的所依根。非如眼等識之依第七是疏運的所依。相順是有漏無漏相同隨順,就是第七有漏的時候,第六決定是有漏,第七轉成無漏時,第六亦決定轉成無漏。第八雖以第七爲俱有依,但第八識則不與第七同起計度,故沒有相順的意義。第六依第七俱這親近和相順兩義,所以是不共的俱有所依。第七末那的俱有依,只有一種,即第八識,假若沒有阿賴耶識,末那決不能生起作用,第六識間斷對于第七之生起,不能給與力量故。如《楞伽經》第九說:“阿賴耶識爲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余轉識得生。”第八識的俱有依,也只一種,即第七識,第七末那常時相續,所以對于第八的生起能給與力量,這就是七八二識更互爲俱有依的意義。所以《瑜伽論》說,藏識恒與末那俱時而轉。

  (3)等無間緣依,即開導依,體即無間滅意,就是八個識各各前念的自識。諸心心法生起,皆須仗托這個所依,離去開導依,決不能生起現用。開是開避或離開,就是讓出空位的處所;導是引導令生,即前念心法謝滅下去,當體即讓出了後念心心所生起來的道路,後念心心所依著這空隙無阻的道路生起現行作用。假若前念心不滅,則後念心心所決無生起之可能,所以一切心心所法,離去開導依,決不能生起作用來。

  總上所說,八識各有一因緣依,離了親辦自體作用的功能種子,決不生起故。俱有依前五識有四種,即同境、分別、染淨、根本四種所依。第六意識有二種,即第七第八。七八二識各有一種,即二識更互爲依。等無間緣依,各有一種,即前念謝滅的意。《樞要》總攝所依頌說:“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及開導因緣,一一皆增二。”

  (叁)緣境

  識從叁種所依生起現用,對于所緣的境界,各有寬狹。眼緣色,乃至意緣法,第七緣第八,第八緣叁類境。眼緣色境,是緣青黃赤白等顯色,不緣長短方圓等形色。以前五識任運起,唯緣五塵實法,不緣假法故。耳緣聲境,唯緣徑直聲,不緣屈曲,屈曲是聲波上的轉折假法故。鼻緣香境,緣好香、惡香、俱生香、和合香等。舌緣味境,即緣甘、辛、苦、醋等。身緣觸境,即冷、暖、滑、澀等。第六意識具自性、隨念、計度等一切分別了別識中最爲勝故,能緣一切境界,色心過未有無假實等法,沒有不能緣慮的。第七末那緣第八識見分,恒常無間地執爲自內我,不緣相分識中種子及相應法以爲我所,我我所執不俱起故;以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無容別起我所執故。第八識緣叁類境:一有根身,二器世界,叁種子。有根身,是指諸大種造色等合聚名身,或依止義名身,根即淨色及根依處,有根的身,名有根身。器世界即有情所依的世界,如器具爲事物的所依,故世界名器。種子即第八識中保藏的一切親生自果的功能,這功能遇緣和合能起現行作用,如世間豆麥等種,遇著水土陽光等助緣,即能生起苗芽等作用,內識功能也是這樣,從譬喻得名,故名種子。第八識緣這叁類境,是于境生起執受。執有攝持兩義:一攝爲自體,二持令不壞。受有領覺二義:一領以爲境,二令生覺受。第八識在緣種子方面,具有執的兩義,即攝爲自體,持令不壞;具有受的一義,即領以爲境。第八識在緣根身方面,則四義具足。在前叁義上,更加令生覺受。第八識在緣器世界方面,于執受中各具一義:執一義即但持令不壞,受一義即但領以爲境。這是第八識緣叁類境的差別意義。

  (四)生緣

  八識生起現行作用依托的因緣等可依,與緣慮的境界,及協助生起了別的作意等,通稱爲識的生緣。由于諸識行相有粗細、緣內緣外、間斷不間斷等的不同,因此借助的生緣也就有多少的差別。眼識現行,若依肉眼來說,必須具足九緣才能生起:即空、明、根、境、作意、根本、染淨、分別、種子。空就是眼識,緣色境時必有的一定的距離的空間,明就是光明,根即淨色根,境即色塵,作意即遍行中警動眼識在遇緣時生起了別用的心所,根本即根本依第八識,染淨即染淨依第七末那,分別即分別依第六意識,種子即親生眼識自體的功能。在這九個緣中,任隨缺少一種,眼識就不能生起作用。若依天眼來說,則除空明兩緣,雖有牆壁等障,和黑暗之中,因天眼的視力特殊,仍然徹見無礙。耳識從八緣生,在前九緣中,除去光明。鼻、舌、身叁識,依七緣生,在前九緣中除去空和明兩種。第六識依五緣生,即根、境、作意、根本、種子。根就是俱有依第七末那,亦即是第六識的染淨依,攝染淨于俱有根中,故略去不說。七八二識從四緣生:即俱有根、所緣境、作意、能生種子。這七八二識都不說根本依,因爲在第七識望第八識來說,第八就是第七親近的俱有依,在第八識來說,根本依就是它的自體,所以七八二識也就不必再立根本依了。

  (五)心所相應

  八識心王生起緣境用的同時,還有很多心所生起來幫助它了別所緣境相的差別部分。因爲心王在緣境的作用上,只能取境的總體相,而心所則取境的總相和差別的義相,能幫助心王于所取境相完成了別總體和差別的任務。所以心王生起,同時必有很多心所生起,這叫做王所相應。相應就和合俱轉,即心所與心具四平等義,非定一異,故成相應。就是時間、所依、所緣、體事四義平等:(1)時間平等,即一聚心王心所必同一刹那俱起,才得名相應,這就簡去王所雖同一聚,但在時間上是前後相望,則不名相應。(2)所依平等,即王所必依于同一的俱有依和等無間緣依,方得名相應。若不同一所依,如異識的王所相望,便非相應。(3)所緣平等,就是一聚王所的所緣相分雖各有其體,但是其相分必是相似的,方得名相應。簡除那不相似的相分和別異的見分,不名相應。(4)體事平等,體事即自證分,就是王所各一自體相似,得名相應。簡別體,雖具上叁義,也不名相應。上四義中,前二義是同一平等,後二義是相似平等,故《成唯識論》說,時依同所緣事等,名相應義。

  八識相應的心所各有多少呢?第八識唯與遍行五所相應。爲什麼不與別境等心所相應呢?因爲互相違逆,所以不能相應。如《成唯識論》卷叁說:欲是希望,于所愛樂的事相上起,第八任運緣境,無所欣求。勝解是印持,于決定的事相上起,第八識的行相懵昧,境非先不定,故不需印持。念唯明記曾所經過的事,第八識昧劣,恒緣任運現在境相,不能明記曾所受境。定能令心專注一境,第八任運,隨業轉起,刹那別緣新起境相,並非一境專注。慧唯簡擇功德過失俱非的事理,第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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