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事應作、正作、已作,心便踴躍。心生歡悅。或有自作,或複勸他作,于所作殺生事稱揚贊歎,見著同行殺生的人,意便欣慶。或由長時思量,長時蓄積怨恨心已,殺彼衆生。或于殺生不休息地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于一時間內,損殺很多衆生。或以堅固發業因緣而行殺害。或令被殺衆生起大恐怖,無所依投而後殺害。或于孤苦貧弱哀戚悲泣等有情而行殺害。如是一切由方便,名重殺生。叁由無治故重,無治就是無對治法。若人唯行殺害,不能于日日中,乃至極少時分受持一學處(一條戒)。或亦不能于每月的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及半月等受持齋戒。或亦不能于時時間修惠施作福,及問訊、體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于時時間獲得猛利增上慚愧,悔所作惡。又不能證得世間離欲的禅定等。又不能證實法現觀,而成初果聖人。如是一切,由無對治法故,名重殺生。四由邪執故重,若諸沙門,或婆羅門,于邪祠祀,執爲正法而行殺害。又作是念,殺羊等無罪,由彼羊等,是梵天王爲資助人類生活所化,起此邪見而行殺害。諸如是等,皆由邪執故,名重殺生。五由事故重,若殺害大身衆生,或有殺害人與人胎,或父或母,及余可尊敬崇重的師長等,或有殺害歸投于己的有情,或委托信任于己的有情,或殺害諸有學無學聖者、殺害菩薩、殺害阿羅漢、殺害獨覺,或知道如來性命殺不著,于如來作殺害意,惡心出佛身血,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殺生。與如上所說因緣相違而殺生者,名輕殺生。
以上所說由五因緣成重殺業,准知余九惡業亦由五因緣成重業道。唯第五由事故輕重差別不同,故此下唯說偷盜等由事故成重的意義。
(2)偷盜業道:若多劫盜,劫盜妙好物,劫盜委托信任于己之人的財物等,劫盜孤貧人財物,劫盜佛法中出家衆,入聚落而行劫盜,劫盜有學聖者,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僧衆、佛塔、寺廟,所有財物。如是一切皆由事故,名重偷盜業。
(3)邪淫業道:行不應行中,若己母,母之親戚,及朋友委托信任于己之他妻。或住禁戒、或比丘尼、或沙彌尼、或正學女,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支行中,若由面門,是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時行中,若受齋戒,若胎圓滿,若有重病,是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處行中,若佛塔、若寺廟,是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4)妄語業道:若爲了诳惑以多取他財,或妙勝物而說妄語。若于委托信任自己的朋友,或父母、或師長,乃至于佛前而說妄語。或有妄語令他殺生,或有妄語令他損失財物,及與妻妾。或有妄語成辦極重殺生,成辦重不與取,重欲邪行。如是一切,皆由事重故,名重妄語。或有妄語,能破壞和合僧,于諸妄語,此最尤重。
(5)離間語業道:若對于長時積習的親愛有情而行破壞,或破壞他人令離別善友、父母、男女,破壞和合僧。若離間語能引起殺生、不與取、欲邪行。或有離間語成辦極重殺生,成辦重不與取,成辦重欲邪行。如是一切,皆于事重故,名重離間語。
(6)粗惡語業道:若于父母及余師長,發粗惡言,或以不實不真的妄語,如現前毀罵呵責他人爲盜賊等,皆是由事故,名粗重惡語。
(7)绮語業道:绮語有兩類:一是屬于妄語、離間語、粗惡語所攝的绮語,此等绮語,隨妄語等叁種的輕重而名輕重。故《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卷說:“凡諸绮語隨妄語等,此語輕重,如彼應知。”二是能引發無義利的绮語,若依鬥訟诤競等事而發绮語。若以染汙心于能引無義外道典籍,及于彼典籍承受、讀誦、贊詠,廣爲他說,皆是由其事故,名重绮語。若于父母、眷屬、師長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亦由事重,名重绮語。
(8)貪欲業道:若于僧伽佛塔所有財物,起貪欲心。若于自己功德起增上慢,而自謂是智者,乃至于國王、大臣、豪貴、師長及諸聰睿同梵等,起增上欲,貪求利養,皆是由其事故,名重貪欲。
(9)嗔恚業道:若于父母、眷屬、師長起損害心。于無過貧窮孤苦可哀愍者,起損害心。于至誠心來歸投于己者,及于有恩者,起損害心。皆是由其事故,名重嗔恚。
(10)邪見業道:若此邪見能引發誹謗一切事的邪見,名極重邪見。又誹謗無世間真阿羅漢、無聖果、無聖行、無因果等,皆是由其事故,名重邪見。
除如上所說五因緣相,隨其所應,與彼相違的十種惡業,皆爲輕業。
丁、十不善業果報
果相差別,總有五種:(1)異熟果,即依有漏的善不善業,所招感的自相續的異熟無記法。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異性而熟故名異熟。(2)等流果,即叁性色心等法,由親因緣所生起的,是名等流果。等是同義,流是類義,果因同類,故名等流。即種子生現行,與現行熏種子,及種子生種子,皆由親因緣所生,是真等流果。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亦是等流果,如由殺生得短命報,果報與因行有相似義,由令他有情短命,以致自命亦短,短命相似,故得名等流果。但此生得短命報,實是增上果,取其生命的短長分限相似,假立等流果名。(3)離系果,即依無漏道斷障的善無爲法,永離系縛,故名離系果。(4)士用果,士是士天,即有情的異名,由諸有情,借諸工具所成辦的事業,如工業品和農作物等都是士夫力用所成辦的,故名士用果。(5)增上果,即除前四果外,余所得果,皆名增上果。此體甚寬,通有漏無漏等,這五果名義,廣如《成唯識論述記》四十六卷所說應知。
十不善業的果報,在五種果中,無離系果,唯有余四。于余四中,唯說叁種果報:一異熟果,二等流果,叁增上果。爲什麼不說士用果呢?因爲離開異熟等叁果之外,無別增相故。
(1)異熟果:在《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第八卷,及《對法論》都說,于叁惡趣中,隨下中上品,受傍生、餓鬼、地獄異熟。《華嚴經十地品》則說下品是餓鬼因。
(2)等流果:即造十不善業者,受異熟果已,由叁惡趣中來生人同分中,余業未盡,每一惡業,複受兩種果報。
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十地品》第叁十五卷說:“于中殺生之罪,能令衆生墮于地獄、畜生、餓鬼。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偷盜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邪淫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得不隨意眷屬。妄語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爲他所诳。兩舌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惡口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诤訟。绮語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受,二者語不明了。貪欲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嗔恚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惱害。邪見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谄曲。”
(3)增上果:1.由殺生業增上力故,于外所得器世界不美好莊嚴,飲食、果實、藥物等皆少光澤,本質勢力和成熟量皆微劣不佳,吃了不易消化,或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非時中夭而死。2.由偷盜業增上力故,衆果鮮少,果不滋長、果多朽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諸果幹枯,或全無果。3.由邪淫業增上力故,所得的住處環境,多諸便穢,泥糞不淨,臭處迫窄,多生不淨的臭惡之物,凡諸所有,皆不可樂。4.由妄語業增上力故,在陸地做農作物等,在水道中經營舟船事業等,皆不能得豐盛的收獲和利息,事多艱辛,人事亦不和合,多諸怖畏恐懼等因緣。5.由離間語業增上力故,依住的器世界處,丘坑間隔,險阻難行,多諸怖畏恐懼因緣。6.由粗惡語業增上力故,所依器世界住處,多諸株杌,荊棘毒刺,瓦石沙礫,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泉幹竭,土田堿鹵,丘陵坑險,多諸怖畏恐懼因緣。7.由绮語業增上力故,所有果樹不結果實,非時結實,時不結實,或雖結實生而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伫,園林池沼,多不可樂。多諸怖畏恐懼因緣。8.由貪欲業增上力故,世間所有的盛事,經曆每月日時,漸漸衰微,唯減不增。9.由嗔恚業增上力故,多諸疫疠,災橫擾惱,怨敵驚怖,獅子虎狼,雜惡禽獸,蟒蛇蝮蠍,蚰蜒百足,魍魉藥叉,諸惡賊等。10.由邪見業增上力故,世間所有的第一勝妙花果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此等增上果義,皆依《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卷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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