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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的主體精神(黃總舜)

  禅宗的主體精神

  黃總舜

  劉綱紀先生在談到禅宗美學的特點時指出,禅宗之所以能夠成爲一個獨立的、影響巨大的思想流派,就在它極度地高揚了人的“主體精神”。高度重視人的主體性,發揮人的主體精神是禅宗具有強大生命力和自我更新能力的內在機製所在。繼承和發揚禅宗的“主體精神”、是使禅宗在當代社會生活中重放光彩的關鍵所在,也是我們追問禅宗在中唐以後對中國文化何以産生那麼大影響的必由之路。在此,我想從禅宗的世界觀、命運觀、真理觀、平等觀、實踐觀等五個方面談談我對禅宗“主體精神”的領會,抛磚引玉,以期更多的志同道合者獻身于弘揚禅學精神的大業。

  萬法唯心觀——禅宗的世界

  禅宗是中國化的大乘佛教。它從印度佛教中吸收了“萬法唯心”的思想,認爲“心”是世界的本源,萬物都是由“心”觸緣所現,並無自性,世界六塵而已,乃一心之迷妄所化,本不實有,念生即有,念去即無,世間萬事萬物都是轉瞬即逝的,誠如《金剛經》所雲:“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李文會雲:“微塵者,妄念也;世界者,身之別名也。微塵是因,世界是果;微塵世界者,謂因果也。然自己真性,非因非果,能與六道衆生爲因果也;謂自性是因,六道是果。……不知因果元是妄心,自作自受,一念悟來,即無微塵,世界何有?放雲: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即非世界,是名世界。若欲建立世界,一任微塵熾然,若欲除滅世界,覺悟人法俱空,了無一法可得,湛然清淨,不被諸境所轉,皆由于自己也”。正因爲世界萬物唯心所現,所以。“心”是統攝一切,無所不包的。心含萬法,“心量廣大,猶如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心”是世界的唯一主宰,舍此而外,別無他物。

  那麼,這個“心”究竟是什麼呢?賴永海先生在《中國佛性論》中指出,惠能所說的“心”不同于天臺之心、華嚴之心,而指當下現實之人心。《壇經》雲:“經文明言自歸依佛,不言歸依他 佛。自性不歸,無所依處。今既自悟,各必歸依自心叁寶,內調心性,外敬他人,是自歸依也”。“汝今當信,佛知見者,只汝自心,更無別佛”。“汝觀自本心,莫被外法轉,本無四乘,人心自有等差”。諸如此類的話還有很多,這裏不—一列舉。“萬法唯心”之“心”,在禅宗那兒,徹底地剝掉了超現實的、神秘的外衣,而被還原到現實生活中來,它是指現實個體的主觀心靈,即那種沒有被汙染的、超功利的、清淨自由的心靈。“心”是主觀精神,而不是超現實的客觀精神。這樣,“萬法唯心”就意味著:個體的主觀心靈是世界的本源,亦是世界的主宰,舍此個體的主觀心靈,別無其他主宰。

  正因爲現實個體的主觀心靈是世界的唯一的主宰,所以釋尊來到人間的第一句話就是: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唯我獨尊”思想是由“萬法唯心”之世界觀引申出來的,它是禅宗“活的靈魂”。《五燈會元》卷二十二載:“問:如何是佛?師曰:不指天地。日:爲什麼不指天地?師曰:唯我獨尊”。禅宗強調“萬法唯心”、“唯我獨尊”,充分地肯定了人存在的價值和主體地位,從很本上否定了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人格神和上帝的存在,否定了神權,肯定了人權,把現實個體的人當作主體推上至尊的地位。這種對人的高度推崇.(主要是人的精神主體)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都不能想象的,也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宗教絕對禁止的。在這個方面即便是充滿人道精神的儒家和道家也不能同禅宗相提並論,因爲儒道兩家都以“天地”爲至尊,強調人應當順應“天地”,而禅宗則認爲,天地也是在“心”的統攝之下,概莫能外,因此人只須依處自身,只須回歸到自己圓融無礙的、清淨自由的心靈自性即可,而無須跪拜在其他任何外物、任何人之前。人是世界的主人,亦是自己的主人。由此可見,禅宗信奉的“萬法唯心”的世界觀,從根本上確立了人的精神的主體地位。人的主體精神作爲世界觀的基石和核心,支起了禅宗哲學輝煌燦爛的精神大廈;它向世人當頭 棒喝:昂起你神聖的頭顱,做自己的主人!

  自救自度觀——禅宗的命運

  既然萬法唯心,世界沒有實體性,人生的興衰際遇亦是由個體自性隨緣妄化、執假成真、舍本逐末的産物,既然人的心靈自性是世界的主宰,亦是自己個人的主宰,這就意味著禅宗從根本上否定了超驗的主宰一切的神靈,因而也就徹底地否定了宿命論。宿命論認爲,人的命運是由超驗的人格神主宰,由前世所定,無可逃避,人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怎樣奮鬥,怎樣費盡心思,都無法擺脫命運的追捕,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就象俄狄普斯王一樣注定終身在黑暗的世界中流浪。宿命論的最大弱點就在于否定了人的主體性,否定了人的能動作用,從而也就否定了個體自救的希望。禅宗則與此相反,它不相信宿命論,它所信奉的命運觀充滿了積極的樂觀精神。禅宗認爲,人的命運不是由超驗的命運之神決定的,而是由個體自身決定的,由個體自性迷悟以及因此而造諸業決定的。李文會雲:“一切有爲法者,生老病死,貧富貴賤,土農工商,赤白青黃,馨香臭穢,有無虛實,深淺高低,皆是妄心起滅,有爲之法也。”惠能亦雲:“不思量,性即空寂,思量即是自化。思量惡法,化爲地獄;思量善法,化爲天堂。毒害化爲畜生,慈悲化爲菩薩,智慧化爲上界,愚癡化爲下方”。總之,人心原是清淨自由的,只緣衆生在現實生活中被假象所迷,執假爲真,隨緣逐流,忘卻了自身清淨自由的本性,而不思明心見性,發揮自己的主體精神的能動作用,以至被欲念邪魔所驅,作業萬端,釀成人生諸般痛苦煩惱,即所謂色彩斑瀾的命運。命運是自造的,而不是外在強加的,這一觀念爲禅宗自度自救的命運觀奠定了基礎。

  既然人的命運是由個體自己造成的,一個人的吉凶禍福、成敗榮辱,全是由自己行爲的善惡和努力與否決定的,而不是由超驗的人格神前定的,因此,人要解脫自己,也只能依靠自己,“解鈴還須系鈴人”。沒有人能度我上天堂,也沒有人能推我下地獄。天堂地獄全系于一念:一念悟,地獄即天堂,一念迷,天堂即地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凡是聖,全在自己,別人是奈何不得的。惠能雲:“衆生無邊誓願度,不是惠能度,……心中衆生,各于自身自性自度。……邪來正度,迷來悟度,愚來智度、惡來善度、煩惱來菩提度,如是度者,是名真度。”又雲:“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若自心邪迷,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雖然禅宗自救自度的具體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真 忏悔,真慈悲,滅諸惡行,除諸邪念,學無上正法,禅定頓悟等等,但無論哪一種自救之道,都離不開主體精神的發揮,都離不開自己的主觀努力。自己倘若不修行親證,不明心見性,即便是釋尊本人前來也救你不得。

  總之,“人在宇宙中是頂天立地的,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主宰,決定著自己的命運,而不必聽命于任何人或任何超乎人的神。”每個人都應當以自己爲依處,替自己的行爲負責,命運就把握在自己手中,不必怨天尤人;怨天尤人是一種不負責任、軟弱無能的表現。釋尊在世勸告阿難時,說了一段極精彩的話,今錄之于此,與諸君共勉—一

  “阿難啊,要以自己爲明燈,要以自己爲依處,不能以他人爲依處;要以法爲明燈,以法爲依處,不能以外部的東西爲依處。……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依處。其他還有什麼依處嗎?很好地控製自己,就能獲得依處。”

  依自了法觀——禅宗的真理

  禅宗的真理觀也體現了主體精神,它與科學的真理觀不一樣。自然科學的真理觀認爲,真理是對世界客觀規律的反映,它是外在于人的,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每時每刻都在自在地發生作用,個體的人在實踐活動中應當服從規律。禅宗所講的真理(佛法、正法、善知識)則是主觀的真理,是自爲的、內在的,它一刻也離不開個體的自性,它的存在與個體的“內證本心”是絕對不能分割的。真理與本心自性是一體無二的、而不是互相外在的。一旦佛法成爲外在于個體自性本心的異在時,它就不是真正的真理,而是“法障。”在禅宗看來,凡是能引導人超越日常功利欲念以及由此帶來的諸般痛苦、煩惱、不善心而達到清淨純潔、圓融無礙的精神自由境界之一切法都可稱之爲佛法(真理)。清淨自性的證悟是檢驗佛法真理的唯一標准。某法門若有助于我內證自己清淨自由的本心,便是真理,反之,若阻礙自己的心靈自由,便是“法障”。在禅宗那裏,“真理”不是與“謬誤”對待的,而是與“法障”相對待的,因爲禅宗認爲,心含萬法,一切法都是佛法,法無正錯之分,只有方便隨緣之分,它與一個人的悟性有關。佛法,作爲個體自救的真理,它的最大特征是“自了法”。所謂“自了法”,就是從自己清淨本心中證得的。法與本性是同體一如的,是一種無念之法,無法之法。說它是法,是因爲從自性中證得,說它是無法,是因爲它與自性絕對和諧統一的,達到一種高度的自由。惠能雲:“一切善法,皆因大善知識能發起故。叁世諸佛,十二部經,亦在人性中本自具有。不能自悟,須得善知識示道見性;若自悟者,不假外善知識。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若自心邪迷,妄念顛倒,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自了法”既是自悟法門,又是無念法門,同時這是方便法門。關于這一點,《壇經》中有許多教語可作佐證:“無念法者,見—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中走出,于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一切經書,及諸文字,小大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因智惠性故,故然能建立。若無世人,一切萬法,本元不有。故知萬法,本因人興;一切經書,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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