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能起觀照智慧,依智慧而生起修行。這就直接契入了衆生得以依教修行證果的根據。修行之因即已包含了修行證果的必然性。因果連貫始終。故智顗的叁軌理論是統攝性因和結果的以成佛爲宗旨的圓滿學說。爲了更進一步的說明叁軌之融攝一切佛法的一佛乘的特性,智顗又從縱橫無礙的角度來論證叁軌。從縱的方面來說,這是就十界十如論于叁軌。因爲凡心一念即具十法界。此一一界悉有煩惱性相、惡業性相及苦道性相。翻轉叁道性相即成叁軌性相。從橫的方面來說,叁軌類通十種叁法(叁道、叁識、叁佛性、叁般若、叁菩提、叁大乘、叁身、叁涅槃、叁寶、叁德)。如此縱橫論叁法揭示了諸法之間理一的本質,從而使叁軌涵蓋宇宙上下、圓融無礙的特色得到了展示。
(6)感應妙 體現了聖人與衆生之間的關系,以及佛陀之隨緣救度衆生的大神通之力。盡管形式可能不同,一切法界有情衆生皆得與佛感應道交,而佛則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赴機應之。當衆生有可生之善,聖人慈悲,隨機赴應,拔苦與樂。也就是說,佛陀成佛以後,爲救度衆生,仍然應機示現,只要衆生有可生之善,就會感得佛陀之應,這種雙向的交融是爲感應妙。有二十五有之機,便有二十五叁昧之應。機與應之間的關系主要以四句概括之,謂:冥機冥應,冥機顯應,顯機顯應,顯機冥應。若就機而言,有四種不同:冥機,顯機,亦冥亦顯機,非冥非顯機。就應而論也是四種。另外,一機可感四應,所謂:冥機冥應,冥機顯應,冥機亦冥亦顯應,冥機非冥非顯應。其余叁種機可推而知之,故共爲十六種。 而一應亦赴四機,故也是十六種。機和應兩者相加是叁十二句,再加前面四句,共得叁十六種感應道交的情形。智顗感應妙的理論爲《法華經》衆生皆可成佛道的觀點提供了佐證。
(7)神通妙 是不可思議化他之情境,指佛運用神通,以身輪、口輪、心輪(即佛以身、口、意叁業碾摧衆生之惑業)來喚醒衆生,以便實施其教化的工作。神通妙的理論是智顗對佛經中所描繪的所有神奇特異的現象的總結,大師藉以強調佛陀教化衆生之善巧方便。神通依教而有不同,或五通、或六通。 唯圓教之神通有異,不以事禅而得神通,乃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清淨爲六通。此六根因中道而通利,任運互用,自在無礙。至于神通化他,智者大師舉出佛以各種慈悲,熏陶生發無記化化禅(指一種任運自如、無窮變化而又自在無礙之禅定),在十法界中化現不同的形象救度衆生。藏、通、別叁教之神通有粗有妙,唯圓教之神通依中道而任運應于十界,故但妙無粗。
(8)說法妙 具體指佛所說之十二部經, 乃總括一切佛法。智顗認爲,佛陀說教是對四緣(下根、中根、上根、上上根)而說,故十二部經也有藏、通、別、圓四種不同。說法妙是佛陀喚醒衆生後所實施的舉措,以其說教來引領衆生步入佛道。智顗認爲,既然十二部經是佛陀說教的代表,那麼,不管是大乘還是小乘,所有的佛說都能被十二部經包容盡竟。
(9)眷屬妙 是說衆生皆是佛之子,此一眷屬妙的範疇源自于佛之說法。智顗強調,衆生皆因佛之說法而受道,因受道而成佛之眷屬。又因結親之方式與時間場合不同而有諸種眷屬名稱。共有五種眷屬,即理性眷屬、業生眷屬、願生眷屬、神通生眷屬以及應生眷屬。這五類眷屬將所有的衆生都包括進去,故所有的衆生都將蒙佛之救度而得解脫。
(10)利益妙 總結了世尊諸多說法教化衆生之成就。衆生成爲佛陀眷屬後必被佛恩,沾佛雨,而此利益共有七種,分別爲不同眷屬所沾之利益,衆生因根基的大小而所得利益不同。二十五有果報益 (地上清涼益)爲業生眷屬之益。二十五有因花開敷益 (小草益)爲業生眷屬之益。真谛叁昧析法益 (中草益)爲願生眷屬之益。俗谛叁昧五通益 (上草益)爲神通生眷屬。真谛叁昧體法益 (小樹益)爲願生眷屬之益。俗谛叁昧六通益 (大樹益)爲神通生眷屬之益。中道王叁昧益 (最實事益)爲應生眷屬之益。智顗在上述七益的基礎上又廣而開之,而爲十益,即果益、因益、聲聞益、緣覺益、六度益、通益、別益、圓益、變易益以及實報益。
至于文本的結構,大師將迹門十妙放在五個標題下討論。第一個標題是“標章”,旨在給十妙一一下定義。第二個標題“引證” 是從《法華經》裏找到十妙的根據。第叁個標題“生起” 對十妙的順序和相互關系作了說明。第四個標題“廣解”的內容是整個《法華玄義》的宗旨所在,大師對十妙進行了詳細、精微而系統的闡釋。第五個標題“結權實”是爲了澄清藏、通、別叁教並不單純是權教,權中含實,因其包含著佛陀施教的真實意圖,善巧方便之權教是爲了最終揭顯圓實之教。根據智顗的體系,四教中的藏、通、別是權,圓教是實。它們分別對應于乳、酪、生蘇、熟蘇以及醍醐五味。前叁教是粗,或亦粗亦妙,與前四味相配。圓教唯妙無粗,故是醍醐味。
1.2.2本門十妙
與迹門十妙理論密切相關的是智顗的本門十妙理論。本門十妙 是:本因妙、本果妙、本國土妙、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說法妙、本眷屬妙、本涅槃妙、本壽命妙以及本利益妙。此十妙亦如迹中之十妙,乃是環環相扣,前後相連,有此必有彼。智者對此作了如下的解釋:“所以本因居初者, 必由因而致果。果成故有國。極果居國,即有照機。機動則施化,施化則有神通。神通竟,次爲說法。說法所被,即成眷屬。眷屬已度,緣盡涅槃。涅槃故則論壽命長短。長短之壽所作利益....” 迹中十妙乃源于本中十妙,是本中十妙的顯現。盡管迹門和本門表現爲不同的範疇,兩者實乃不可分離。既然迹門是本門的彰顯,本門是迹門的根源,兩者互相包含,而成一個整體。大師本、迹二門的理論即指出兩者之間的不同,也說明其不可分離的特性,以彰顯佛法之玄妙和不可思議,是不能用確定的語言來表達的。換言之,盡管迹門代表權(方便之事法),本門代表實(實相之理),從根本上來說,權並不僅僅是權,因爲迹門源自本門,包含著本門之實;實並非只是實而已,因爲本門早已包含了迹門之施權故。所以,從兩者不可分離的角度來說,迹非迹,本非本。迹和本玄妙而不可思議,非權非實,但同時又是權和實的代表。
(1)“本因妙”指最初本門之佛在久遠前的修行成佛之因。迹門中的境妙、智妙和行妙即是此本因妙的顯現。(2)“本果妙”是佛在本門最初證得之佛果,而迹門中的叁法妙正是本果妙的顯現。(3)“本國土妙”乃是佛本門證道後所成之國,是本門獨有之妙。此原初國土亦稱爲娑婆(Sha),是佛永久居住之所。佛在迹門之娑婆世界施行教化,乃源自于此本國土也。(4)“本感應妙”指出衆生之與佛陀在迹門感應道交之關系乃是此本門感應妙的延續。這說明佛陀救度衆生之事業從本門就已經開始,在迹門也未嘗終止,前後始終一貫耳。(5)“本神通妙”是佛陀最初之運用神通來濟世度生,而其在迹門中之繼續運用神通,便是其永無止盡的慈悲度衆的明證。(6)“本說法妙”說明佛陀在迹門中的說法是本門說法妙的彰顯。(7)“本眷屬妙”作爲佛之眷屬最元始的形式說明衆生始終都是佛之子,一直得到佛從本門至迹門教化衆生之利益也。(8)“本涅槃妙”是佛最初之入涅槃,此妙唯本門獨有,揭示了佛自始至終都住于此元初之涅槃的事實。佛陀在迹門唱言涅槃只是佛善巧之舉措,目的只是爲了調伏教化衆生。(9)“本壽命妙”是佛陀于本門入涅槃的結果,亦只屬于本門所有之妙。此妙證明佛陀之實際壽命無量。佛在迹門所顯現的或長或短的壽命實源于此永久之本壽命妙也。(10)“本利益妙”是佛在本門教化衆生之果實。此妙說明,佛之教化的利益從始至終貫穿于本門和迹門。
至于“本門十妙”這一部分的文本結構,智顗將其論述放在十個標題下展開。(1)“略釋”部分給十妙的每一妙作定義。(2)“生起”部分解釋十妙的排列順序。十妙前後連貫,每一妙皆是後一妙成立的依據。(3)“迹本同異”描繪了迹門十妙與本門十妙之間的相應關系,以及本門獨有、迹門所無的範疇。(4)“引文證”援引《法華經》經文,強調本門十妙早在經裏就有暗示,以爲十妙之合法性張本。(5)“廣解本門十妙”爲每一妙作了解釋。(6)“叁世料簡”強調佛最初之成道是早已在本門中就實現了的,佛最近之證果和未來之事業皆只是此本門中的久遠之佛的顯化。(7)“論粗妙”澄清了迹門爲粗這一事實,因爲迹門實源于本門。本門是妙,因爲本門方是佛最初證果之道場。(8)“結成權實”意在闡明,迹門包含了權和實,而本門則唯實無權。智顗指出,無論是權亦或是實,其真實的體性(即法性; 梵文:dharmat)乃是非本非迹,非權非實。法性的這一特色決定了本、迹二門不可以言诠,因爲他們是不可區分的。但因緣際會故,兩者必須加以區分並解釋,以使行者能理解本、迹二門各自的特性。(9)“利益”則說明來自本門中的各種利益。(10)“觀心”強調成佛離不開觀心,觀心一法是行者證悟的最佳途徑。
1.3 對“蓮華”的解釋
在對“妙”字作了大量的描繪後,智顗接著對“蓮華”進行了诠釋。 在智顗看來,蓮華即是妙法本身,也是妙法的象征。蓮華之所以被用來作爲經名的一部分,是因爲:“權實難顯,借喻蓮華,譬于妙法。” 因爲權、實之真理本身不可思議,所以就必須借助蓮華來代表妙法。智顗主要將蓮華用來譬喻本、迹二門,以及迹中十妙和本中十妙。唯有蓮華才能譬喻諸法,因爲其本身就是諸法的象征:“唯此蓮華,華果具,多可譬。因含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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