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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宗教文獻學

  試論宗教文獻學

  嚴耀中

  內容題要:所謂宗教文獻學,顧名思義,就是整理研究有關宗教的文獻所形成的學科,對象爲記錄宗教知識與宗教信息的一切載體。它是人文學科中一門屬于基礎性的交叉學科,而對宗教文獻的研究和比較,可以告訴我們古今人們的心路曆程,可以曉知一種信仰意識形態是如何在社會環境影響下演變發展的,可以了解關于人的諸多重大問題上的智慧結晶。

  關鍵詞:宗教、曆史、文獻

  隨著人文學科的展開,湧現出愈來愈多的交叉學科。這些學科綜合著諸家之長,把不同的研究領域聯成一氣而開辟出新的方向來,從而推動了所有相關學科的發展。宗教文獻學可以說也是其中之一。

  所謂宗教文獻學,顧名思義,就是整理研究有關宗教的文獻所形成的學科。宗教文獻學是人文學科中一門屬于基礎性的交叉學科。它結合著諸如哲學、史學、政治學、社會學,語言學,乃至文學、法學、心理學、經濟學等多種學科的知識,更不用說和宗教學本身密不可分了。就其性質而言,它可以說是宗教學的基礎,當然也能爲其它各個學科服務。正因爲如此,雖然本學科研究的對象一般是過去的文獻,甚至是些數以千年的古老文書,但它的理論與方法卻是現代的,屬于現代社會科學的一支。宗教文獻學的基本點在于對宗教文獻的界定。宗教文獻是文獻中的一個類型,當然它首先得符合作爲文獻的定義,即文獻是記錄知識與相關信息的一切載體。同時它也要符合宗教的界定,即其文獻都要與此相關,簡言之,宗教文獻也就是記錄宗教知識與宗教信息的一切載體。從這點出發,並結合當今的實際情況,在我們的宗教文獻學內被稱之爲宗教文獻的文獻,它必須具備著以下這些要素。

  其一,它必須是宗教的。所謂“宗教的”,當然最直觀的說法是跟現存的或過去的某一宗教有關的,更擴大一些的範圍則是凡涉及到個人生死與命運之信仰崇拜體系的都與此有關。對這類文獻而言,中間要分兩種情況,其一是文獻的主題系屬于宗教的,如某個寺廟堂觀聖迹的志文,某位道人教士或信徒的傳記等等,更不用說經文典籍的本身。其二是其中提及宗教的各類文獻,包括對民間信仰的記載。這個面相當廣泛,如某篇詩文中有幾句文字提到一位僧侶的行止或某個神祗,這篇東西就要納入我們宗教文獻學的視野。對于上述兩種情況,我們把前者稱之爲狹義的宗教文獻,將後者稱之爲廣義的宗教文獻,或帶有宗教史料的文獻。宗教文獻學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前者,但也根據各種具體情況,將後者包括進去。

  其二,它應該是曆史的而不是當前的文獻。這是因爲我們宗教文獻學是屬于學術的領域而不是政治的領域,這裏的政治當然指的是現實政治。因爲雖然廣義上宗教與政治很難分離,但這種關系主要是一種曆史現象時,我們可以簡單地把它們放到學術的籃子裏,而當前的宗教文獻中所包含的各種現實因素的考量,超出了宗教文獻學作爲一門學術所能承載的負荷,所以我們只能強調作爲我們對象的宗教文獻僅僅是曆史的。以往對宗教文獻的研究或是放在曆史文獻範圍內,或是放在古典文獻的領域裏,也是混雜著以上考慮的。當然這種學科分類上的含糊,不利于對宗教文獻進行深入而全面的研究。

  鑒于過去的一切都是曆史的,而所謂“當前”不過是一個不確定的流動著的時間概念,因爲“當前”可以不斷地在刹那間轉化成“曆史”。爲了便于進行學術討論,也爲了符合我們將宗教文獻學中的宗教文獻應該是曆史性的規定之本意,所以我們將“當前的”概念凝固成目前中國史學界通用的所謂“現當代”,即將其上限大致定在二十世紀初,因爲此後發生的很多事情仍和當今人們的利益息息相關。這樣,掌握了時代分寸的我們也許能以更客觀的態度來直面作爲工作對象的宗教文獻。當然由此另開一門現當代宗教文獻學也是可以的,不過兩者的視野、方法側重面等等均會有所不同。就漢文化而言,如此的標定還能使文獻的使用語言上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分界,因爲在現代之前,文言文是文獻上的主流語言,即使是變文、寶卷之類流行于社會大衆的宗教文獻,其語體亦與現代白話文區別很大。因此,這個時代上的規定能使我們的工作對象更爲明確和統一。

  古今中外都有宗教文獻,但按照我們現今在人文學科中的慣例,相關中國的宗教文獻可自成一學,稱中國宗教文獻學,並且從實際出發,從中又可分爲漢文文獻和少數民族文獻兩大支。但這些劃分,並不妨害我們建立整體的宗教文獻學的觀念,這是因爲宗教文獻可以基本上超越時空。作爲文獻,世界範圍內的學術界有著大體上共同的指認。作爲宗教的文獻,是因爲人類既然有著相類似的宗教需求與宗教經曆。由此出現的各種宗教的文獻,盡管有著形形色色不同名稱宗教的區別,卻仍有相通共鑒之處。何況曆史上具有國際性宗教的大多數,除佛教以外的如基督教[1](景教、也裏可溫教)、伊斯蘭教(回教)、婆羅門教、耆那教、摩尼教、祆教、猶太教等等,都曾先後進入過中國,或多或少地與中國文化發生過關系,在漢語言文字中留下了它們的痕迹。另一方面,所謂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也曾走出國門,進入東亞及東南亞的一些國家與地區,甚至儒家意識中的一些宗教性質的因子在韓國等地還凝聚成爲儒教。因此我們在探討漢文宗教文獻時所建立起來的那些原理與准則,以後可以由此及彼不費很大氣力地擴展到所有宗教文獻的範圍,無論它是用少數民族文字還是用各種外文書寫的。而各國學者的關于世界各地宗教文獻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拿來借鑒和引用。由此可見宗教文獻學是一門國際性的學科,其中中國宗教文獻學又有其自身的特點,一如中國哲學、中國史學、中國文學等等。所以按照當前的實際情況,國內的宗教文獻學,應以整理研究漢文的宗教文獻爲主,再顧及其他語言的宗教文獻。這樣能由點及面,分層次的深入這個學科。

  以宗教文獻爲對象的宗教文獻學,分成宗教文獻整理和研究兩大部分,當然這兩者實際上是難以分清的,這裏只是指其側重點的不同。

  整理宗教文獻的第一步就是對文獻性質的認定,看它是不是宗教的文獻,是何種宗教的文獻,且是什麼時候形成的宗教文獻等等。于是就需要對此進行初步的考證。雖然對此考證的方法和考證其它文獻沒什麼二樣,但對宗教文獻的考證必須要具備有關宗教方面的足夠知識,則是毫無疑義的。特別是有的文字材料即使沒有涉及某個具體的宗教,但其中透露的思想體現著對人生死與命運的終極關懷,那麼該文獻是不是,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是屬于宗教文獻,也應該是屬于本學科的研究內容之一。

  接下來。文字、句讀、校勘、訓诂、版本目錄等方面的知識和工作都是整理宗教文獻的必要功課。嚴格地說,對文獻本身的複修、保護也屬于文獻整理的工作範圍,但是它們是一種特殊的工程技術,涉及到自然科學領域裏的很多專門知識,就不在本書所討論的內容之列。上述那些整理文獻所必備的科目,在漢文獻中基本上屬于以前所謂“小學”的範圍,適合于所有的古代文獻,包括現在屬于文學類的古典文獻和屬于曆史學類的曆史文獻,盡管這樣的劃分僅僅是爲了迎合當前學科分類的需要。但對我們的對象宗教文獻來說,還要注意到它的特殊性。如佛教《大藏經》的編目就有別于一般的文獻編目,當爲目錄學中的特殊一類。又如在音韻方面,由于佛教及景教、摩尼教、祆教等都是外來宗教,文獻中漢字的音譯就成了一個特別的問題。再如大量宗教所特有的名稱、概念、術語,或者象禅宗“公案”那樣特殊的語體等等都會在句讀、訓诂等方面增添額外的內容。等等。所以整理宗教文獻還非得有宗教方面的專門知識。進一步說,鑒于各個宗教的發生與發展都與其本民族、本地域的文化,尤其是語言密切相關,因此各種語言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溝通翻譯,是解讀宗教文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宗教文獻學既然是一門“學”,它就不會僅僅停留在宗教文獻的本身,而要對它作進一步的研究。所謂對宗教文獻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對宗教文獻的闡釋,雖然對文獻本身的鑒定考證也是一種研究。這裏所謂的對宗教文獻闡釋,主要是繼續對文獻所反映的宗教屬性進行界定,清理宗教與人類生活各個方面的關系,也包括各個宗教互相之間的關系和它們各自內部的關系,故大致有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是將文獻分類。由于它是多學科、多宗教的結合,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一些中國傳統的分類法,如四部分類法,或《道藏》、《大藏經》等分類法現成地拿來用。現代的學科只能用現代的方法,現代分類的方式有好幾種,可以是按時代來分,通常是按朝代,長的朝代還要分前期、中期、後期等;也可以按其文體性質來分,如屬經、屬律、屬史、屬論等等;更普通的是按其教派來分,看看此文獻是屬于何類宗教,或者是屬于該教內的什麼宗、什麼派的;還可以以地域、民族、甚至語言種類來劃分;當然經常是將幾種分類法交叉並用。這些分類作爲闡釋文獻的前提,對于宗教史和思想史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是對文獻本身的解讀,弄清文獻字句中所包涵的各種內容,進而理出整個文獻的主題。這是文獻闡釋的基礎,以下叁項工作的進行也是從這裏出發的。當然認識了文獻的産生背景及其影響也有利于更好地解讀文獻,二者是相互促進的。解讀文獻的前提是前文已經說到過的文字、句讀、校勘、訓诂、版本目錄等方面的工作,但對宗教文獻而言,光字面上讀通還不行。沒有對文獻所屬的宗教有著相當的了解,還是不能弄清字裏行間所表達的含意。這中間可能會有的一個難點是,爲了明白一件文獻的確切宗教意涵,就必須了解作爲宗教信徒的情感與體驗,爲此有時就需要用類似社會學中的田野工作來做輔助手段。

  第叁,是考察一下這個文獻的形成背景,包括它的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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