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慧可也“埋形河涘”,直到天平之初(534)才開始公開傳禅,但“埋形河涘”的時間究竟有多久,則未交代。然而《曆代法寶記》卻明確地說,慧可在得法之後,“四十年隱[山+皃]山洛相二州”,據此說,則慧可與達摩分手後,先後在[山+皃]山[12]及洛相兩州埋形隱迹達四十年之久,然後才出世說法傳禅。不過,由于此乃《曆代法寶記》的獨家之說,所以曆來並未受到重視。但若以埋形隱居按四十年來計算,出世傳禅的時期按《續高僧傳》所說的“天平之初”(534)來計算的話,則慧可與達摩分手的時間,應當是在大約北魏太和十八年(494)的時候。而這個時間正好與《寶林傳》、《祖堂集》和《景德傳燈錄》所一致主張的達摩于太和十九年(495)示滅的時間相吻合[13]。而且這一時間與《寶林傳》、《祖堂集》所說的達摩在北魏太和十年(486)北渡至魏的時間正好相距九年,因此與古來達摩在嵩山面壁九年的傳說也正好相吻合。
並且值得注意的是,達摩的另一個弟子僧副,也是于495年前後(齊建武年間,494—497)離開魏地南下金陵的,與如上叁說的時間亦正好吻合。如果將這些線索結合起來看的話,這一時間上的一致,顯然不是巧合,而應當認爲這都是與達摩在太和十九年(495)時確實已經不在魏地有關——師不在魏地了,弟子們也就都遠走他方了[14]。
爲什麼達摩不在魏地的同時,弟子們也都遠走他方了呢?要想明白個中的原由,我們應當注意一個所有達摩和慧可的傳記都記載了的重要事實,那就是,自達摩在魏地傳禅開始,他這一派的禅法,就一直受到譏謗。
關于達摩受到譏謗的原因,《續高僧傳》說是因爲當時魏地“盛弘講授”,所以“乍聞定法”,便生譏謗。這意味著譏謗是來自于“講授”之徒,是義學對定法的譏謗。然而,昙林所記則沒有這個限定,而是泛指譏謗達摩一派的是“取相存見之流”。這兩種說法究竟哪一個正確呢?
按,根據各種記載,當時魏地並不是沒有“定法”,而且其“定法”還由來已久。早在太武帝時(424—451),即有禅僧玄高于平城弘揚禅法,爲北魏僧人最早之領袖。文成帝(452—465)時,有沙門統昙曜爲複興佛法之棟梁,亦以禅法著稱。同時又有僧周亦以頭陀坐禅聞名于世。及至獻文帝(465—471)禅位于太子(孝文帝),移居于北苑崇光宮,覽習禅籍,又建鹿野佛圖于苑中之西山,備有岩房禅堂,禅僧居其中,可見其自身與禅僧之交往,及對禅法之熱衷。孝文帝世(471—499),雖特崇義學,成實、涅槃、毗昙均因之以大興,而亦有禅僧佛陀爲孝文帝所敬,在平城時爲其另設禅林,南遷後于洛都設靜院以居之,後又于嵩嶽少室山爲之立寺(即少林寺),公給衣食。這些事情,湯用彤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的第十四、十九章,所述甚詳。故知魏地非無定法,亦非不重定法,所以不能單純地認爲達摩的定法受到譏謗,是因爲魏地盛弘講授的緣故。
《續高僧傳》所說既然與實情不符,那麼,昙林所說的又如何呢?
湯用彤在《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論及北朝佛教時,反複強調的是,北魏朝廷上下之奉佛,首在建功德、求福田饒益,所以造塔立寺,窮土木之功,乃是北朝佛教的最大特征。塚本善隆的研究(《北朝佛教史研究》)也可以說明這一點。而這一點,正意味著北朝佛教有很強的“取相存見”的傾向。然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達摩所傳禅法的最大特點卻是,法于“虛宗”,存“遣蕩之志”,舍“罪福之宗”,“玄旨幽赜”,“理性難通”(以上《續高僧傳》“習禅論”語)、“情事無寄”(“慧可傳”語)、“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爲宗”(“法沖傳”語),所以可以想見,這種禅法實際上應該是很難讓北朝的朝野上下所理解和接受的,因而受到譏謗也就在所難免了。昙林所說的來自于“取相存見之流”的譏謗,指的應當就是這個。
不過達摩在魏地,似乎一直待在嵩洛一帶,在僧副、慧可等人從達摩受學的時候,北魏的朝廷也尚且遠在平城,嵩洛還不是北魏佛教的中心,所以那個時候還不至于受到太多的譏謗。但是自太和十八年(494)遷都伊洛,大批僧侶亦隨之南遷,嵩洛一帶一躍而成了北魏佛教的中心。這樣,朝廷上下的重功德、福田、饒益的風氣自然也就頓時傾動了嵩洛一帶,而達摩的罪福兩舍、“情事無寄”、“理性難通”的禅法自然也就要遭到白眼了。後世的燈史,如《傳法寶紀》、《曆代法寶記》以下等皆謂有人曾多次毒害達摩,這當然不一定是事實,但此說之所以會出現,顯然是意味著當時達摩系統的禅師,因爲所持的見解不同,而受到了較爲激烈的譏謗甚至于排擠和迫害。乃至過了幾十年之後,到慧可出世傳禅的時候,還依然因其說法是“情事無寄”而遭到迫害。並且,如《續高僧傳》所說的“多生譏謗”那樣,譏謗肯定是來自于多數和多方面的,大有群起而攻之之勢。因爲處于這種環境之下,所以達摩及其弟子們當然也就難以繼續居止于嵩洛一帶傳習禅法,所以達摩便要“不測”、僧副便要南遊、慧可便要隱迹埋形——這些都應該認爲是與魏都南遷、北魏的佛教中心移往嵩洛一帶有直接的關系。所以,495年這個時間,顯然是有相當的根據的,應該是可信的。而且由此來看,達摩于495年“不測”的可能性要遠遠大于“滅化”的可能性。
與達摩495年“不測”或“滅化”的時間是可信的一樣,慧可于達摩“不測”或“滅化”之後隱居四十年之久,也應當認爲是可信的。這不僅是因爲兩說本是相互關聯的,而且還因爲,自北魏遷都伊洛(494)至東西魏分裂(534)也正好是四十年。這四十年間,慧可經過在皖山的隱居修學之後,又返回北方,隱于洛下,“默觀時尚”。及至北魏經曆了種種內憂外患而分崩之後,事實已經證明,“取相存見”的北魏佛教,實際上是禁不起現實考驗的,北方的佛教已經到了應當開始一個新時代的時候了。于是,慧可便離開了“取相存見”的勢力依然強大的伊洛,到新邺去公開傳授他的禅法。這四十年的時間,與曆史的進程也正好吻合。所以,隱居四十年之說應該認爲是可信的[15]。
達摩既然應該是在495年時離開魏地,而如果慧可初遇達摩時已經有四十歲的話,則兩人分手的時候,慧可就應該是四十六歲(跟隨達摩的時間是六年)了。若如是,則其出生就應該是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然而《續高僧傳》說,周武滅法時(574)慧可曾與同學昙林共護經像,若真是太平真君十一年生,至此時就應該有一百二十五歲了。如此高齡,在僧史上當是罕見的,碑記、僧傳、燈錄總該有所言及[16]。然而,畢竟何處都沒有這樣的記載,所以我們可以斷定慧可肯定不會住世到一百二十五歲的高齡。因此,也就可以斷定慧可初遇達摩的時候,不應該是四十歲,而應該是十四歲。“十四歲”,與《續高僧傳》的“年雖在後”、昙林《二入四行論序》的“年雖後生”之說正好吻合,可以相互印證。這樣,495年兩人分手時,慧可應當是二十歲。則可推知,他應該是出生于北魏孝明帝的承明元年(476)。
慧可與達摩分手時,因爲年紀尚輕,受道未久,尚需進一步修習;同時,又須回避“取相存見”之徒的譏謗和迫害,所以就隱身埋名去修學了。《續高僧傳》說,慧可在遇達摩以前,已經是“外覽墳索,內通藏典”了,後來又“懷道京辇,默觀時尚。獨蘊大照,解悟絕群。雖成道非新,而物貴師受,一時令望鹹共非之”。但“權道無謀,顯會非遠,自結斯要,誰能系之”,這顯然是因爲道宣以爲慧可四十歲時才遇達摩,所以才這樣說。其實,其所說的“獨蘊大照,解悟絕群”、“成道非新”、“自結斯要,誰能系之”這些事情,顯然講的應該都是得達摩傳授而開悟之後的事情,而不應該是得達摩傳授之前的事情。不過,我們由此可以知道,慧可在與達摩分手之後,在依《楞伽經》修學的同時,還曾廣學內外經論,最後隱居于洛下,默觀時尚,以待出世度人的時機。因其“獨蘊大照,解悟絕群”,所以自然會引起時人的注意。但當時有名望的僧侶們一旦知道他的禅法是師承達摩,就又開始排擠他了,即所謂“物貴師受,一時令望鹹共非之”是也。然而,正如道宣所說,此時的慧可已經是“成道非新”、“久結斯要”(開悟見性)的人了,又有誰能遮障得住他呢?所以,漸漸名聲遠聞,道俗漸漸地彙集于他的周圍,願爲其弟子,從其修學。這裏須注意的是,道宣提到了慧可傳禅的特點乃是“言滿天下,意非建立,玄籍遐覽,未始經心”,可見慧可傳禅的風格已經是不立文字(言滿天下,意非建立)、不重經論(玄籍遐覽,未始經心)了,雖然他自己曾經是“外覽墳索,內通藏典”的。
這樣,慧可在洛相一帶的影響漸漸地擴大。到了天平之初(534),北魏東西分崩,“取相存見之徒”失去了他們最有力的靠山,新的時代已經到來,新的佛教已經到了應該揚眉吐氣的時候了。于是,慧可北遊新邺,開始公開傳授他的禅法(“盛開秘苑”)。然而,他的禅法畢竟是不立文字、不重經論的,是“情事無寄”的,與北朝佛教“取相存見”的傳統風格依然大相徑庭,所以雖然已經能夠得到很多人的贊同和歸信,還是引來了“滯文之徒”的“是非紛舉”,乃至說他所說的是“魔語”,對他進行反複的幹擾和殘酷的迫害。這樣,他的禅法當是又被打上了異端的烙印,使他無法繼續在新邺傳禅。但他卻頑強地于新邺周圍的地區(邺衛),繼續傳授他的禅法。
值得注意的是,道宣講到,慧可在經過了這場風波之後,醒悟到衆生的根機有深淺、智量有大小,聽到真理,根深智大者會欣喜,根淺智小者會恐怖(始悟一音所演,欣怖交懷,海迹蹄滢,淺深斯在),所以他便隨順世間(順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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