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大乘佛教的契經與律典(下)
陳士強
2、阿賴耶識系
(1)《解深密經》。《解深密經》的初譯本名爲《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一卷,劉宋元嘉十二年(435)至二十年(443)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它的通行本爲唐貞觀二十一年(647)玄奘譯的《解深密經》五卷。下分八品:序品、勝義谛相品、心意識相品、一切法相品、無自性相品、分別瑜伽品、地波羅蜜多品、如來成所作事品。經中主要論述了阿賴耶識緣起,認爲阿賴耶識是生死輪回的主體,引發和顯現一切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的終極原因和依據。
爲進一步說明這一點,經中還提出了有名的“叁性”(又稱“叁相”“叁性相”)說。認爲一切存在的本性和形態(即“性相二,可以依據不同的認識,分爲叁種:一、逼計所執性(又稱“虛妄分別相”),指計執一切事物爲各有自性差別的實體的認識以及由此産生的相狀:二、依他起性(又稱“因緣相”),指把一切事物看作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的幻有的認識以及由此産生的相狀:叁、圓成實性(又稱“真實相”),指在依他起性的基礎上,把;切事物看作是由同一的平等的真實體性(“真如二所派生的認識以及由此産生的相狀。“叁性”歸結到根本都離不開心,阿賴耶識就是“心”。此外,經中還廣泛地討論了叁無性、十波羅蜜多、叁時教以及唯識止觀(禅定)等問題。
(2)《楞伽經》。《楞伽經》的初譯本相傳爲北涼昙無谶所譯,四卷,後佚,它的通行本名爲《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劉宋元嘉二十年(443)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同作四卷。經名中的“楞伽一,乃是僧伽羅國(今斯裏蘭卡)東南部的高山,“阿跋多羅”,意爲“入”。故今存的另外兩個譯本,即北魏延昌二年(513)菩提流支譯的十卷本、和唐元祯元年(700)至長安四年(704)實叉難陀譯的七卷本,分別取名爲《入楞伽經》和《大乘入楞伽經》。《楞伽經》通過佛陀在楞伽山答大慧菩薩所問的方式,論述了五法(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叁自性(妄想目性、緣起自性、成自性)、八識、二無我、四種禅(愚夫所行禅、觀察義禅、攀緣如禅、如來禅)等義。經中對《解深密經》的主要之點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和發展,同時,也吸取了屬于如來藏系經典的《央掘魔羅》、《勝鬘》、《涅槃》等經的一些理論。認爲阿賴耶識就是“如來藏識”,兩者是同一個實體。因而具有調和如來藏系和阿賴耶識系經典在學說上的歧異的傾向。
(3)《大乘密嚴經》。《大乘密嚴經》的初譯本爲唐儀鳳元年(676)至垂拱四年(688)地婆诃羅所譯,叁卷,以後也成爲通行本。此經下分八品:密嚴會品、妙身生品、胎生品、顯示自作品、分別觀行品、阿賴耶建立品、自識境界品、阿賴耶微密品。主要論述了諸法性空,從心而起,世間萬有皆由阿賴耶識造作等理論。此經引用了《楞伽經》的一些觀點,因此,它的成立要晚于《楞伽經》,並與《楞伽經》存在著學說上的繼承關系。
3、其他
山《大集經》。《大集經》的全稱爲《大方等大集經》。相傳,它的初譯本爲後漢支谶所譯,二十七卷。第二譯爲姚秦鸠摩羅什所出,叁十卷。均佚。今存的是第叁譯,即北涼玄始十年(421)至十五年(426)之間昙無谶的譯本。昙無谶譯本原爲叁十卷(又作二一十九卷”、“二十四卷二。下分十二品分:一、璎珞品:二、陀羅尼自在菩薩品;叁、寶女品:四、不向菩薩品;五、海慧菩薩品:六、虛空藏菩薩品:七、無言菩薩品:八、下可說菩薩品:九、寶幢分:十、虛空目分;十一、寶髻菩薩品:十二、日密分。經中主要論述了菩薩戒、叁昧、六度、陀羅尼等菩薩行法。
至隨代,招提寺沙門僧就將劉宋智嚴等譯的《無盡意菩薩經》改名爲《無盡意菩薩品),將那連提耶舍在隨代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改名爲《日藏分》(相當于《日密分》的詳本);在高齊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改名爲《月藏分》,同譯的《大乘大集須彌藏經》改名爲《須彌藏分》;將後漢安世高譯的《明度五十校計經》改名爲《十方菩薩品》,編入昙無谶譯本之中,並將《無盡意菩薩品》編在《日密分》之前,從而構成了六十卷。故作爲通行本的《大集經主八十卷,雖然仍題“昙無谶譯”,但這已是僧就增補以後的本子。
昙無谶譯的《大集經》二十卷,作爲有十二品分的整部經典而言,約成于四世紀末,但收入其中的一些品、分作爲獨立的經典在印度、西域流傳則要早些。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寶女所問經》四卷、《無言童子經》二卷,就是《大集經》中《璎珞品》與《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二品,《寶女品》、《無言菩薩品》的異譯;印度世親造、東魏毗目智仙譯的《寶鬘菩薩四法經論》四卷,也是解釋《大集經》中的《寶墅量口薩品》的:另外,近世在新疆一帶也發現了《大集經·寶幢分》的一些梵文片斷。
(2)《思益經》。《思益經》的初譯本名爲《持心梵天所問經》,四卷,西晉太康七年(286)由竺法護譯出。它的通行本名爲《思益梵天所問經》,姚秦弘始四年(402)由鸠摩羅什譯出,也作四卷。此經下分二十四品,始《如來光明品》,終《囑累品》,通過佛答思益梵天(又稱“思益菩薩”)、網明菩薩等所問的方式,論述了大乘六度、涅槃性空等義。經中多次強調,“于毀于譽,心無增減”,“聞善聞惡,心無分別一,“聞叁惡道,亦勿驚畏”,“一切法無說無示,無有護念”等,可以看作是針對當時外部環境對大乘佛教的壓力而發的。印度世親造、北魏菩提流支譯的《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便是解釋此經的前幾品的。
(3)《金光明經》。《金光明經》的初譯本爲北涼昙無谶所譯,四卷。它的通行本除了昙無谶譯本以外,還有唐長安叁年(703)義淨譯的《金光明最勝王經》十卷。前本下分十八品,始《序品》,終《囑累品》;後本下分叁十一品,也是始《序品》,終《囑累品》,但中間的品目有所增加。兩本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主要論述了叁身(化身、應身、法身)、十地、忏法(又稱“金光明忏法”)、淨地陀羅尼、四天王護國功德等義。
(叁)後期大乘經
後期大乘經,主要是密教經典,包括契經和儀軌兩大類。契經中既有救理的論述,也有儀軌的敘說:儀軌則是對契經中所說的儀軌的解釋和補充,因而大多與本經有主從關系,也有的儀軌並無相應的契經。密教經典與前面所說的前期大乘經、中期大乘經,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修持的實踐上都有質的區別,因爲前期和中期的大乘經都屬于“顯教”,即能夠通過經典文字或口頭講述領悟的教法,而後者屬于“密教”,它只有通過嚴格的規式、師徒之間的秘密傳授才能證得。有關這後一類經典需要專文論述。
二、律 典
大乘佛教的律典是以大乘律爲內容的。與小乘律相比較,大乘律有如下的特點:
小乘律是在小乘經之外別部獨行的一類經典。這從第一次結集時誦出律藏,到以後形成各部派自己的律典,都是如此。而大乘律原是大乘經和小乘論的一部分,只是到了大乘佛教的中期,爲了與小乘叁藏相對應,同時也是爲了滿足出家的與在家的大乘人的修持要求,才將大乘經和大乘論中有關大乘律儀(又稱“大乘戒行”)方面的內容抽出,編集成單部的律典,這樣的律典積聚多了,才形成律藏。
小乘律基本上都是按“五篇七聚”,即五等罪行的七項罪名編製的,在體例上與契經相異,因而在取名時,也清清楚楚地標以“律”的字樣,而大乘律由于原來是經或論,故它是按經或論的體例組織的,書名也仍然以“經”相稱。
另外,小乘一二藏是在印度編集的,故漢文《大藏經》中的小乘叁藏都有與之相應的巴利文叁藏可參照,而大乘叁藏中的單部經籍雖然出自印度或西域,但將它們編爲經、律、論叁大類,則在中國(自隋代法經等編的《衆經自錄》而始)。故就經典的總彙而言,無論大乘經藏、論藏,還是律藏,都沒有與之相對應的梵文或巴利文的大乘叁藏可對勘。
收入漢文《大藏經》中的大乘律因編集者對經典的理解不盡相同,故部卷總數有多有少,一般有二、叁十部,這與小乘律藏一般收有五、六十部經典相比,要少了一半。大乘律中較有影響的經典是《梵網經》、《菩薩璎珞本業經》、《菩薩戒本》和《優婆塞戒經》。雖然,它們所述的重點都是菩薩戒(即“大乘戒二,但前二經中的菩薩戒,乃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受持的頓受戒,而不論原先是否受過七衆戒(指沙彌和沙彌尼受持的十戒:式叉摩那受持的六法戒:比丘受持的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受持的叁百四十八戒:優婆塞和優婆夷受持的叁歸戒、五戒、八關齋戒。這些均爲“別解脫戒”),而在後二經中的菩薩戒,乃是在受持七衆戒中某一類戒之後,方能受持的漸次戒。這四部經典按所述的具體的戒法而分,可以歸爲叁類:梵網類、瑜伽類和優婆塞類。
(一)梵網類戒本
屬于這一類的經典主要有《梵網經》、《菩薩璎珞本業經》。
山《梵網經》。此經又名《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據說它的梵本有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此爲第十品,故題爲此名。別名《梵網菩薩戒本》、《梵網菩薩戒經》。相傳爲姚秦鸠摩羅什所譯,二卷。卷上,說菩薩修道的階位,凡有四十法門,即堅信忍中的十種發趣心、堅法忍中的十種長養心、堅修忍中的十種金剛心、堅聖忍中的十地(始“體性平等地一,終一入佛界地”):卷下,說菩薩的戒相(指具體戒律條文),有十重戒(又稱“十波羅提木叉”)四十八輕戒。十重戒,指的是:一、殺戒:二、盜戒:叁、淫戒:四、妄語戒:五、酤酒(賣酒)戒:六、說四衆過戒;七、自贊毀他戒:八、怪惜財法戒(又稱“怪惜加毀戒”):九、瞋不受悔戒(又稱“瞋心不受悔戒”):十、毀謗叁寶戒(又稱“謗叁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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