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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大乘佛教的契經與律典(下)▪P2

  ..續本文上一頁戒”)。四十八輕戒,指的是不敬師友戒,乃至自壞內法戒,據經文所雲,是根據梵文的廣本《梵網經》中的《六度品》、《滅罪品》、《製戒品》、《梵壇品》等所說概括的。

  《梵網經》作爲菩薩戒的主要經本,自隋代以來,在中國乃至日本極爲流行,曆代注疏見存的就有九十多種,已佚的更不知其數。然而,由于此經的梵本一直沒有發現,它的藏文本是根據漢文本轉譯的:此經的上卷,文字艱奧,卒難明解,與鸠摩羅什譯本的流暢的風格非爲同類:末署名的《梵網經序》和托名“僧肇作”的《梵網經序》,也是根據未詳作者的《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改寫的(案《後記》約撰于姚秦末年或南北朝初年。文雲:“什言:此戒出《梵網經》中。而什法師少玩大方,齊異學于迦夷。淳風東扇,故弘始叁年,秦王道契百王之業,奉心大法,于消遙觀中,叁千學士與什參定大小乘經五十余部,唯菩薩十戒四十八輕,最後誦出。時融影叁百人等一時受行,修菩薩道。”這裏說的“什”,指的是鸠摩羅什)。故隋法經等編的《衆經目錄》卷五曾將列入“衆律疑惑一類,稱“諸家舊錄多入疑品”。近世以來也有一些學者持相同的觀點。

  但另外一些學者則堅持認爲此經非僞。他們說,此經下卷的內容與《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所說的“菩薩十戒四十八輕一相符,可知是鸠摩羅什誦出,弟子抄錄:上卷雖非鸠摩羅什所譯,但它說的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十地等,與唐代不空譯的《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缽大教王經》(略稱《千缽經》)十卷中的第七卷後部分至第九卷,即《叁賢菩薩入法位次第修行退向菩提品》的後部分和《十聖菩薩入地等妙二位修學進趣聖道成佛菩薩品》的前部分義旨全同,可知《梵網經》的上卷也是有梵本的,並非杜撰的。

  (2)《菩薩璎珞本業經》。此經略稱《璎珞本業經》、《璎珞經》,相傳爲姚秦竺佛念所譯,二卷。全經分爲八品:集衆品、賢聖名字品、賢聖學觀品、釋義品、佛母品、因果品、大衆受戒品、集散品。經中主要闡述了菩薩十重戒(無四十八輕戒)的內容,以及受戒方法(此爲《梵網經》所無)等。由于此經的義旨與《梵網經》大致相同,故也有人將這部在《梵網經》影響下産生的經典視爲僞經的。此事尚無定論。

  (二)瑜伽類戒本

  屬于這一類的經典有《菩薩戒本》。

  《菩薩戒本》的同本異譯,今存的凡有四本,它們均出自《瑜伽師地論》中的《本地分·菩薩地·戒品》,故又稱《瑜伽戒本》。不過,《瑜伽師地論》的梵文全本是唐代玄奘在印度取經時求獲並帶回國內譯出的,在此之前,中國流傳的均爲《瑜伽師地論》部分內容的譯本。其中,含有《菩薩戒本》的內容的,乃是北涼昙無谶譯的《菩薩地持經》十卷和劉宋求那跋摩譯的《菩薩善戒經》九卷,它們都是《瑜伽師地論》中《本地分·菩薩地》的異譯。因此,今存的《菩薩戒本》,有的是根據《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錄出的,也有的是根據《瑜伽師地論》錄出的。由于各本依據的梵文原本各不相同,譯者的理解和譯法也不盡相同,故各本在詳略、重輕以及某些語句的意思義略有出入。

  山《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昙無谶譯。又稱《地持戒本》。此經從《菩薩地持經》卷四、卷五的《戒品》錄出,主要論述四重戒四十二輕戒。初有歸敬頌,末說戒法功能、護持心要和護戒利益。是四個譯本中,最適合布薩(每半月一次)時誦戒需要的一個本子,也就是說是最具備說戒體裁的一個本子。

  (2)《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此經從九卷本《菩薩善戒經》卷四《戒品》錄出。並更分細類而成。下分十品:依止勝相品(包括衆名品、相品、引證品、差別品四小品)、應知勝相品、應知入勝相品、入因果勝相品、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品、依戒學勝相品、依心學勝相品、依慧學勝相品、學果寂滅勝相品、智差別勝相品。主要論述了八重戒(在菩薩四重戒的前面,加上《四分律》等所說的“四波羅夷戒”,即:大淫戒、大盜戒、大殺戒、大妄語戒)四十叁輕戒。初有受戒法,爲他本所無。

  (3)《菩薩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譯者不詳二說“求那跋摩譯”)。據考證,此經乃是由《五戒經》和《威儀經》二經合成的。故它的前半卷與昙無谶譯的《菩薩戒本》大致相同(輕戒中少“輕慢說法”條),後半卷敘述禮佛、發願、受繩床等威儀法,爲昙無谶譯本所無。此本也略具布薩誦本的形式。

  (4)《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此經從《瑜伽師地論》卷四十至卷四十二的《本地分·菩薩地·戒品》錄出,主要論述四重戒四十叁輕戒。初首總明持戒,末尾總結勸學。佛教中的戒法,按其是否爲佛陀特地製立而分爲性戒和遮戒兩類。性戒,是對世法和佛法都不允許的重罪(又稱“性罪”,意爲本質上的罪惡行爲)的製止,如“五戒”中禁止的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遮戒,是對世法允許而佛法不允許的輕罪的製止,如“五戒一中禁止的飲酒。其他叁個譯本都沒有開性罪的條文,惟獨玄奘譯的這個本子允許在利益多數有情(即“衆生”)的情況下,犯七支性罪(殺生、偷盜、邪淫、妄言、绮語、惡口、兩舌)。

  在上述四個譯本中,昙無谶的的譯本最爲流行,玄奘的譯本文義周備,後來居上,也較爲流行。故這二本同爲通行本。它們的共同之點,在于論述了叁聚淨戒、四重戒四十二輕戒(玄奘譯本在輕戒中增立“爲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條,成爲“四十叁輕戒”)等菩薩戒相。

  叁聚淨戒,指的是:一、攝律儀戒,指受持一切戒律,包括在家二衆、出家五衆所受的各種“別解脫戒”,如五戒、八關齋戒(指在家的男女佛弟子在每月六齋日,即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一一十叁日、二十九日、叁十日的一日一夜做到:一、不殺生:二、不偷盜:叁、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以華鬓裝飾自身、不歌舞視聽:七、不坐臥高廣華麗床座:八、不非時食)、十戒、具足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叁百四十八戒)等。二、攝善法戒,指廣修一切善法,特別是以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爲內容的二八度”;叁、饒益有情戒(又稱“攝衆生戒”),指利樂一切有情,特別是施行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爲內容的“四攝”。

  四重戒四十八輕戒中的四重戒(即“四重罪戒”,又稱“四他勝處二,指的是:一、貪求利養、爲利養自贊或毀他:二、他求財法、怪吝不施:叁、忿惱有情、不受谏謝;四、謗大乘法、說相似說。四十二輕戒(即四十二輕罪戒,又稱“四十二惡作二可分爲兩部分,其中第一條“不供養、頌贊、信念叁寶”至第叁十一條(玄奘譯本因增立了“爲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條,而計爲第叁十二條)“輕慢說法者”,屬于攝善法戒:第叁十二條“不爲助伴一至第四十二條“不現神通引攝製伏”,屬于饒益有情戒。

  由于《菩薩戒本》所說的叁聚淨戒綜括了持律儀、修善法、度衆生叁大門類的佛法,既堅決止惡,又積極興善,因此,它既涵蓋了小乘戒,又超越小乘戒,後來成爲大乘戒行最有代表性的觀點。

  (叁)優婆塞類戒本

  屬于這一類的經典有《優婆塞戒經》。此經由北涼昙無谶譯出,七卷。

  《優婆塞戒經》是以小乘《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和《中阿含經》卷叁十二《善生經》爲基礎,采取佛爲善生長者說法的方式,敷演而成的、專門敘述在家佛弟子受持的大乘戒法的經典。經中論述了在家的佛弟子的受戒次第:即須先供養父母、師長、妻子、善知識、奴婢、出家道人,其次受持叁歸、五戒、八戒等,然後才能受持以六重戒二十八輕戒(又稱二一十八失意,二爲內容的在家的菩薩戒。六重戒,指的是:不殺生、不偷盜、不虛說、不邪淫、不說四衆過、不酤酒:二十八輕戒,指的是不供養師戒、飲酒戒、不看護病患戒等。從經中引用的《法華》、《大城》、《鹿子》、《涅槃》等經來看,《優婆塞戒經》約成于大乘佛教的中期。

  (完)

  

《印度大乘佛教的契經與律典(下)》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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