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缺乏倫理性,且大多爲不完全的,而佛陀自己發現了具有合理性、倫理性的完善之道,因此不過是被欲以此殊勝的教法,指導救濟世人的願望所驅使罷了。佛陀的意思,似乎在於繼承往古賢明的婆羅門們的理想與意志,並將其優良的遺風振興於世。因爲當時的婆羅門們,不但思想不完全,行爲亦充滿貪欲與瞋恚而十分墮落,已失去往昔之婆羅門作爲世人之理想指導者的風格與態度,故自認爲自己才是繼承往昔的真正婆羅門之理想而予以複活者。關於往昔的婆羅門與今日的婆羅門之不同處,作了如下的敘述。
往昔之仙人與苦行者們,能自調禦。
彼等捨五欲,行自己之真義。(經集二八四)
彼婆羅門無有家畜,亦不有黃金、財榖。
以讀誦聖典爲財榖;守護梵(理想)庫藏。(經集二八五)
四十八年間,彼等獨身精進修行。
如是往昔諸婆羅門,遍求理論與實踐。(經集二八九)
諸婆羅門不與他族婚,彼等亦不買妻。
互相親愛交往,樂與愛妻共住。(經集二九0)
不奸淫與守戒律,正直、柔軟與苦行努力,
柔和、不殺害與忍辱,是彼等婆羅門所贊說。(經集二九二)
手足優美身體極大,容色秀麗有名聲,
諸婆羅門端正行事,熱心行善止惡。
只要彼等生存於世,世人當得幸福。(經集二九八)
隨世事遷移,彼等婆羅門
見世間歡樂,心爲之迷惑。
國王之榮華壯麗,與嚴飾之諸婦人、(經集二九九)
系於良馬之有五彩刺繡之美麗車駕、
縱橫區劃而門庭之配置完美之宏壯邸宅、(經集叁00)
以及擁有許多牛群與麗人佳人等之
世俗人所有之廣大財富,
彼等婆羅門思考欲得之。(經集叁0一)
於是彼等新作聖典,其次前往國王處言:
「獻供吧!汝有衆多財富,獻供吧!.汝有衆多錢財,
如此,汝於來世亦多財榖。](經集叁0二)
於是四軍之主之國王,爲婆羅門所勸說,
舉行獻馬祭、獻人祭、擲棒祭、
蘇摩祭與一切之祭禮等,
如是衆多之獻供祭,布施財富給婆羅門。(經集叁0叁)其時,彼等得財寶,愛樂貯藏此財寶,
彼等以陷於欲,日益增長渴愛……。(經集叁0六)
往昔唯有欲求,食不足,與老之叁病。
以殺害家畜類故,今起病患九十八。(經集叁一一)
如斯正法毀失時,奴隸族與庶民族相反目,
武士王族亦互起紛爭,妻則輕視丈夫。(經集叁一四)
武士王族、婆羅門族,及被階級製度保護之其他人,
不重視各自之血統,以至被感官之欲所左右。(經集叁一五)
然後屢述及真正的婆羅門應該如何。如前所引用,此時所謂的婆羅門,並非依出身與階級的婆羅門族,而是具有合理性與倫理性的賢人聖者,才是真正的婆羅門。
一如從母胎生下來
被稱爲「稱呼爲友者」,彼實爲有所得者,
無一物而無取著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二0)
已斷一切結,超著離系縛,
無所懼怖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二一)
如水不著於蓮葉,如芥子不止於錐尖,
不染著於貪欲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二五)
有甚深智慧之賢者,通曉於道非道者,
到達最上目的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二七)
對於恐懼、戰慄,或強烈對抗之一切生類,
收起笞杖;不殺不害彼等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二九)
不粗暴,唯說有益、真實語,
不觸怒任何人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叁二)
於比世捨棄善惡與怒,超越執著,
無憂愁,離塵垢而清淨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叁六)
如淨月無黑雲,澄清而無汙濁者,
滅盡一切生存之喜悅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叁七)
捨棄樂與不樂,清涼而無依著,
戰勝一切世界之勇者,我稱彼爲婆羅門。(經集六四二)
前(過去)後(未來)與中間,
無所有一物,無一物而無有取著者,
我稱彼爲婆羅門(注一六)。(經集六四五)
苦行努力、修習梵行、禁製戒律與調禦智慧,
依此而爲婆羅門,是謂最上婆羅門。(經集六五五)
佛陀對於古來之傳統說,若其爲合於合理性與倫理性者,則徹底尊重,且更予以助長。如採用以前就有的業報思想與修行解脫之思想即是其一例。唯不論是業報思想抑或是禅定思想,並不以此爲最上者,而將業報思想作爲入緣起說的預備思想予以認同,禅定思想則是作爲獲得或活用正確智慧之手段,而加以採用。如前頁最後引用的偈(韻文)中見有苦行(tapas)一語,在佛教,這並非如字義那樣的苦行,而是專心的努力之意,又梵行(brahma-caviya)一語,亦非婆羅門之梵行,乃作爲佛教的修行之意而用。像這樣,在外教已經採用的思想與用語,佛教亦採用,而將之轉用爲佛教的意義,改爲合理性、倫理性者爲數不少。
然而,若與佛教的思想矛盾的不合理、不倫理性的思想,則即使是傳統性的,佛教亦徹底予以排斥。此事就被視爲梵書時代以來的婆羅門之叁大綱領——吠陀天啓主義、祭祀萬能主義、婆羅門至上主義來看,對於婆羅門以吠陀聖典爲色對之真理而承認其權威;認爲依祭祀祈禱能自由地左右社會人生的命運;認爲婆羅門族生來就是社會的最高者,是人類世界的神等這些事,佛教絕對不承認其真理性。因此,佛教被婆羅門大爲嫌惡,這就是佛教從印度土地消聲匿跡的一大原因。與此有關連的,即是佛陀否定了婆羅門作爲最高神信仰的梵天之存在(注一七),也是佛教招致彼等反感的原因。
從純粹理論上的立場,佛陀雖如上述否定梵天與自在天等最高神的存在,然在通俗的意義上,佛陀也說梵天的存在。如佛陀開悟時梵天現於其前,懇求佛陀應將其教法爲世人說,救濟世間之事,即是其例。要之,即使嚴密地說乃爲不合理的事,亦由世俗的立場予以承認而說的情形不少。因爲這終究是引導世人的方法之故。僅管如此,對佛陀而言,常以「法與義之饒益」爲其標准,故被佛教所採用者,必須是有合理性與倫理性(法之饒益),且對世間之進步發展有用(義之饒益)者方可。不合於此種標准者,僅管具有如何古老的傳統,亦必被否定、排斥。
如雨期叁個月之安居製度,每半月一次,作爲教團肅清行事之布薩作法,是採用當時外教施行的風習,而將之改善爲佛教化的。佛教在家信徒之五戒與八齋戒,可說是以同樣的方法完成的。此外,亦有將古來僅作爲習慣而無意義地進行之事,賦予新意義,而重新勸其實踐之情事。在長阿含之六方禮經中所說之教法,即是其適當的例子(注一八)。
此經說,佛陀在王舍城的外林精舍時,此城富豪的年輕主人,每朝早起至郊外,濡衣濕髪,合掌禮拜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下方.上方六方。這成爲此人每日之日課。剛好釋尊於托缽途中,經過其處而看見此情景,乃問他爲何以這種模樣禮拜六方的原故。
年輕的富豪回答說:是自己的父親臨終遺言,命他於其死後每朝禮拜六方,所以僅遵從其命令而禮拜,至於爲何禮拜的理由則不知道。佛陀以爲只是無意義的禮拜六方並無效果,要禮拜六方應有其理由根據,依此而禮拜六方始有效果,因而說明了其理由根據。
佛陀說,東方意味父母,南方意味師長,西方意味妻子,北方意味朋友,下方意味仆婢,上方意味沙門、婆羅門等之宗教家。六方之每一方,各意味著與吾人之日常有密切關系的周圍之人們,故應祈願與這些周圍之人的關系,交往融洽、相互親和敬愛、所有的人都能過和平幸福的生活,而禮拜六方。六方之人,互相對於對方都有應盡的義務。例如就東方的父母而言,子女對父母有五種義務,父母對子女亦有五種義務。子女對父母的五種義務就是:好好侍奉父母;熱心祖業,不絕家嗣,固守父母遺産,隨從父母做慈善施與他人之事。又父母對子女之五種義務就是:憐愛子女,令子女止惡行善,令子女習得學問技術,使子女有適當的婚嫁,於適當時期讓家産於子,使其繼承戶長。
對於師長、妻子、朋友、仆婢、宗教家,同樣相互有五種義務。這雖是極爲平常的義務,但都是一些今日之吾人亦可照樣依用之適切穩當的義務,於此可見佛陀教法之合理性與普遍妥當性。
(四)佛教的世界性、普遍性
如上述之佛陀的立場,系基於普通化的人性之立場,所以是超越印度這種地域的階級性與社會性之限製的,亦超越所謂二千五百年前的時代的古代性與幼稚性。因此佛陀的說法有經常不變的新鮮之處,而具有成爲人類永遠之燈火的光輝。這形成佛教的世界性、普遍性,此種新鮮度在基督教的福音書中亦同樣可見。由此點來說,佛教與基督教的聖典,是與人類同樣具有永恒生命的,但若論其合理性與批判性,則佛教遠較基督教優異。雖然其見解因人而異,但至少以客觀性來看,作爲在合理主義化的今後世界之理性宗教的理想,佛教所占的地位理應被判以很高的評價。
佛教有其合理性、批判性,故遠離一切偏見。只要是合於法與義,任何思想亦予以採用而不躊躇,又任何事物亦遵從「法與義之饒益」的標准,而加以改善。不論是個人或民族、國家,在這合理性、批判性的精神之下前進時,自覺自己的長處爲長處而善加活用,見他人的長處,則自我觀察反省,捨棄自己的缺點採用他人的優點,一步一步提升自己。這就是人文主義正確的態度。引導西洋近世文明之文藝複興,橫溢著此種精神,而在形成日本文化之精華的飛鳥時代、奈良時代、平安初期時代,亦可見此種批判性的文化主義。
釋尊的佛教,在印度文化史上,是唯一理想的人文主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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