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字般若──叁般若的根據。『智度論』(卷叁一)又說:「般若波羅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智慧(真相般若),當學十八空(觀照般若)。住是小智慧方便門,能得十八空。何等是方便門?所謂般若波羅蜜(文字),讀誦(聞),正憶念(思),如說修行」。大小般若,與勝義世俗二類阿毗達磨;實相、觀、文字──叁般若,與無漏慧、有漏慧、阿毗達磨論──叁類阿毗達磨,豈不是有同一的意趣嗎?雖然聖道──般若與緣起寂滅,阿毗達磨者重于差別的說明,而『般若經』重于現證,如智不二的實相般若,而以聖道的現覺爲法,是非常一致的。
再說『法華經』,具稱『妙法蓮華經』。妙法saddharma也可譯爲正法 [P121] 。妙法或正法,原是『阿含經』以來的固有名詞。什麼是妙法,從前智者大師,說迹門十妙,本門十妙,真是說得玄之又玄,妙之又妙。其實,妙法或正法,就是佛所自證的;佛要說,由于衆生愚癡而不容易說的法。如上文所引:「世尊獨處禅思,作如是念:我所證得甚深之法,難見難悟」等。『法華經』就是把握這「妙法」而給予開顯出來。如(卷二)說:「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于叁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衆生諸根鈍,樂著癡所盲(即「愛樂欣喜阿賴耶),如是之等類,雲何而可度」?其後,也說到因梵王請法,而決定方便說法。『法華經』說佛自證的妙法,是「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從這一見地去看時,『法華經」的「妙法」,即明顯的表示出來。佛所自證的妙法,如(卷一)說:「佛坐道場所得妙法」。「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禅定、解脫、叁昧,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這可見佛于道場現證的妙法,以智慧(知見)爲主,攝得力、無所畏等一切無漏功德。在如來廣大深遠知見 [P122] 中,如(卷一)說:「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已具得,惟我知是事」。「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佛自證的妙法,以智慧而徹證緣起寂滅──智境不二的圓證。以智慧(現證)爲主,所以開宗贊歎說:「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這樣,佛所要說而一時還不能明說的妙法,就是「佛之知見」,「佛慧」。只是這一大事,所以名爲一乘。如(卷一)說:「惟以佛之知見示悟衆生。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爲衆生說法,無有余乘若二若叁」。「說佛智慧故,諸佛出于世;惟此一事實,余二則非真」。「如來所以出,爲說佛慧故」。爲說佛慧的一佛乘,也名爲大乘,是攝得種種功德的,如說:「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是乘微妙,清淨第一,于諸世間,爲無有上。……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禅定、智慧,及佛余法」。總之,妙法是佛自證的,要說而不曾明說的,就是佛慧(佛之知見 [P123] )。在『般若經』中,雖說「法者,則是般若波羅蜜」。『大智度論』(卷五五)也說:「般若波羅蜜,是諸佛實智慧」。但到底著重于菩薩現證的般若。所以說「般若但屬菩薩」;而「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大智度論卷四叁)。『法華經』直探如來自證的妙法──「佛之知見」,所以(卷二)稱歎爲:「今複轉最妙,無上大*輪,是法甚深奧」了。
五 *輪與轉*輪
「法」,是聖道──般若的現證;這是佛所自證的,也是方便開示,而引導弟子來同樣證入的名詞。然而,法是印度舊有的名詞,佛爲什麼選用這個「法」字,來代表現等正覺的內容,佛說法而阿若憍陳如悟入了,諸天稱譽爲「轉*輪」;法爲什麼比喻爲輪,而形容爲如輪的轉動呢?這是值得思考的事!
『雜阿毗昙心論』(卷一0 ),擇取『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二)的要義說:「牟尼說見道,疾故名*輪。或說學八支,轉至于他心」。見道是最初悟入, [P124] 是非常迅疾的(後代禅者,稱爲直入、頓入)。妙音解說爲「轉至于他心」。本爲佛陀的自證,因佛的引導,而從弟子心中頓然顯現,被形容爲「如新!5貚易染」。那時,「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正是慧光朗徹的現覺(我從禅宗東山門下的「以心傳心」,而理會轉*輪的本義)。聖道的悟入,佛沒有闡述(所邊)悟的是什麼,而約(能邊)智慧現前說。「得法眼淨」,『轉*輪經』更廣說爲「生眼、(生)智、(生)明、(生)覺」。以慧爲主的現證內容,稱之爲「法」,譬喻爲輪那樣的迅疾,轉至于他心,是極爲明確的。
平常說:法是「持」義,有不變不失的意思,那怎麼比喻爲輪,如輪那樣的疾轉呢!與釋尊同時發揚而完成的耆那教,立「法」與「非法」。「法」是運動的原理,「非法」是靜止的原理。以法爲運動的原理,與佛說不合,但印度固有的「法」這個名詞,有運動的意味,不正是佛說「*輪」、「轉*輪」的有力旁證嗎?
「陀羅尼」dha^ran!i^,是大乘的特法。『大智度論』(卷五)解說爲「 [P125] 能持」、「能遮」。持與遮,實爲同一內容的相對作用;一般是譯爲(總)持的。陀羅尼也從dhr!字根而來。陀羅尼的持而不失,與法同一語原(陀羅尼,可說是達磨俗化了以後,引起的代替名詞)。這可以從一器物來說明:兒童玩具中,有名爲「陀螺」的,形製各式不一。或截取竹筒(作孔),中貫以支柱。先以繩纏繞,然後抽繩放去,陀螺就急疾地旋轉,在轉動而能保持力量平衡時,能卓立而不會倒下來,並發出嗡嗡的聲音:這名爲抽陀螺。也有木製的,卓立在地,抽繩而急疾旋轉,如不斷的以繩鞭策他,就能久久的保持卓立而不倒,這可說是打陀螺了。「陀螺」,實是從印度傳來的,如涼譯『阿毗昙毗婆沙論』(卷叁)說:「猶如小兒弄于獨樂,旋速則見如住,旋遲則見來去」。「獨樂」,顯然爲陀螺的異譯。所以被稱爲陀螺(即獨樂),正因爲「旋速則見如住」,能保持不失。這是dhr!而用于器物的稱呼,與陀羅尼,達磨(法),都從「保持不失」的意義而來。陀羅尼有名爲「旋陀羅尼」的,可見dhr!的「持而不失」,是在動態下顯現出來,而不是什麼靜止的,抽象的不變不失的原理。這對于法(達磨 [P126] )的被用爲運動的原理;被比喻爲輪,輪那樣的轉動,是可以理解的。理解佛說的「法」的本義,那對于大乘現證法的內容,也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去論證了。
「*輪」,從輪王的輪寶而來。釋尊誕生于王家,所以佛的化導世間,每以輪王的治化相對比。正法治世的輪王,主要從輪寶得名。輪寶是輪王的七寶之一。據印度傳說,如國王而奉行仁政,輪寶就會東方來。「輪(寶)有千輻,一切具足,清淨自然,非人所造,色如火!6珫,光明昱爍」(中阿含經卷一五等)。輪寶有無比的威力,飛到那裏,那裏的國家就(不經戰爭而)順伏,奉行愛民及物的德化的政治。輪寶是圓形的,光明赫赫的,威力無邊的,迅速飛行的,從東方來的,來了就是和平與繁榮。這大概是太陽神話引起的傳說;「千輻輪相」,也與傳說日稱「千光」相合。佛于菩提樹下的廓然妙悟;稱爲菩提,般若,涅槃,都不外乎這一現證──「法」的說明。據佛法的信念,釋迦佛所現證的,與一切佛平等;弟子們修習相應,也一樣的現證,與佛一樣同得解脫。所以,現證的法,是古今一如的,迅速出現的,可以從此到彼的;現證時慧光朗徹,降伏一切無 [P127] 明煩惱的,這樣的法的現證,如輪王的輪寶一樣,所以就稱之爲「*輪」、「轉*輪」了。這就是「正法」(妙法),是我們歸依的法。
六 意識所識的法
法是聖道現覺的勝義法(天魔梵所不能轉的)。在佛教(特別是阿毗達磨論師)發達中,重視世俗法──「一切法」,而現證的內容,又形成「法性」、「真如」、「實相」──與法相對立的勝義名詞。但也專約所邊說,所以雖說理智一如,「法性」等自然的被解說智慧所證的真理了。
世俗法,在佛應機設化中,也早已經應用,佛是就現實的世俗事而引歸勝義的。佛開示的法門,有蘊、處、界等。處是十二處: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等爲內六處,色等爲外六處。眼等內六處(六根),各有所取的境:如眼取色,耳取聲,鼻取香,舌取味,身取觸,意取法,法是意所取的。十二處引發六識,總稱十八界。在十八界中,法是意根所取,意識所 [P128] 識(了別)的;法是物質(色、聲、香、味、觸)以外的一切。但意與意識,不但取法,識別法,而且能取一切,了別一切。所以一切都是意所取的,意識所了別的,一切都可名法,稱爲一切法。「一切法」,『雜阿含經』(卷一叁)已經說到了。雖在南傳的『相應部』中,只是「一切」,然「一切法」一詞,早爲經律各派所通用了。
這一切,爲什麼都稱爲法?『俱舍論』(卷一)傳阿毗達磨論者的解說:「能持自相,故名爲法」。無論是根、是境、是識,都有不共其他的一定特性(自相),一定作用。約特性不失說,叫做法,法就是「持」的意思。唯識學者解說得更圓滿,如『成唯識論』(卷一)說:「法謂軌持」。依「軌持」的意義說,有一定的特性(能持自相),能引發特定(一定範圍內)的認識(軌生他解)。這是說,可識知的一切,與所識有一定的關系,所識有他不共的特性存在。這種特性,能引發特定的認識,這就是法。這樣的解說,確乎符合于意識所知的,一切都名法的意義。 [P129]
「一切法」,是一般的,世俗的,一般認識到的一切。自從部派佛教,特別是上座系,著重于一切法的論究以來,雖對現實的身心,有深切的研究,良好的成果。但過分傾向一切法的分別,不免忽略了佛所自說的,以聖道爲中心的現證法。(初期)大乘法的興起,就是針對這種偏向,而以菩薩般若,如來知見爲本,複活了佛陀時代,聖道實踐的正法。 [P131]
《以佛法研究佛法 叁、「法」之研究》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