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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十二章 文殊師利法門▪P17

  ..續本文上一頁31;叁七0)。

  注【100-013】『大方廣寶箧經』卷中(大正一四‧四七四下)。

  注【100-014】參閱異譯『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正一四‧四六五下──四六六上)。

  注【100-015】『文殊師利所說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七二六下)。又卷下(大正八‧七二九下)。

  注【100-016】『入法界體性經』(大正一二‧二叁五上、二叁五下、二叁六中)。

  注【100-017】『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一(大正二七‧叁六七下)。

  注【100-018】『大智度論』卷叁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中)。

  注【100-019】『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叁一‧一四0下)。

  

  第四項 諸法是菩提

  「佛法」,正如經上所說的:「是差別說,呵責結使說」;「此土衆生剛強難化,故佛爲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以若幹種法製禦其心,乃可調伏。……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1) 。現實的身心,是有漏有爲的,是苦器;而招感生死苦的,是煩惱及煩惱所引起的業。所以佛的開示,只是要人知苦,從戒定慧──道的修習中,斷煩惱(沒有煩惱,就不再造業了)而證滅苦 [P970] 的涅槃。涅槃是聖智自覺的,寂滅離戲論,不是語言及意識所能表示的。這一「佛法」體系,在長期流傳中,多少有離卻現實身心──煩惱、業、苦,而求證涅槃的傾向。「大乘佛法」,是一分直從無我離相而趣入的。在菩薩般若波羅蜜中,一切不可得:煩惱如,業如,苦──蘊、界、處如;凡夫如,聲聞如,緣覺如,菩薩菩薩法如,如來如來法如──一如無二如。在如如平等中,無凡無聖,無染無淨,無智無得:這是「般若法門」的無差別說。在這無差別說的基石上,「文殊法門」進一步的說:煩惱是菩提,業是菩提,苦──蘊、界、處是菩提,衆生是菩提,在說明的方便上,有了非常的異義。這使部分的比丘聽了,覺得與佛法不合,與外道說相類似,要不滿意而退席了(2)。

  

  「煩惱是菩提」:煩惱kles/a,是無明、愛,叁毒──貪、瞋、癡,四倒,五蓋,六十二見等的通稱,舊譯作「塵勞」。菩提bodhi,譯爲覺,古代都譯作「道」。本來,聲聞得「叁菩提」(正覺),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上正等覺,無上道或最正覺。但聲聞重在涅槃,佛重在無上菩提,流傳久了,「菩提」也就成爲無上菩提的簡稱了。『思益經』說:「菩提是無爲,非起作相。……當知若無業,無業報,無諸行,無起諸行,是名菩提」(3)。這樣,菩提是沒有煩惱的,怎麼說「煩惱是菩提」呢?經中從多方面說:如『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一五 [P971] ‧七五九下)說:

  

   「菩提與貪欲(煩惱之一),是一而非二。……貪欲之實性,即是佛法(佛所覺所證法)性;佛法之實性,亦是貪欲性:是二法一相,所謂是無相」。

  

  闡明這煩惱與菩提(佛法)不二的,如『諸法無行經』說:「譬如巧幻師,幻作種種事,所見無有實,無智(者)數(爲)若幹。貪、瞋、癡如幻,幻(與)叁毒無異,凡夫自分別,我貪我瞋恚」(4)。貪、瞋、癡──煩惱如幻,雖現有種種事,而並沒有實性可得。凡夫不能了解如幻無實,所以爲煩惱所熱惱。煩惱是非有的,所以說:「勿分別貪欲,貪欲性是道。煩惱先自無,未來亦無有,能作是信解,便得無生忍」(5)。這樣,「煩惱是菩提」,意思是說:在如幻即空、無相的法性中,煩惱與菩提是平等不二的。『須真天子經』說:「等淫怒[貪瞋]癡,及于諸(愛)欲,亦等于道」(6)。『清淨毗尼方廣經』說:「文殊師利言:空故等,無相故等,無願故等。何以故?空無分異故」(7)。這樣說,煩惱性與菩提性不二,所以說「貪欲性是道」[菩提],大體與「般若 法門」相通。

  

  「文殊法門」的獨到發展,應該與「菩薩不斷煩惱」有關。聲聞行者如斷了煩惱,就不能長在生死中,也就不能成爲菩薩,菩薩是要曆劫在生死中度衆生的。『般若經』只說「觀空而不證實際」(不斷煩惱,也就不入涅槃),「文殊法門」才明確的表達出來──菩薩不斷煩惱。但不斷煩惱,並不與煩惱共住,如『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四下)說: [P972] 「今無貪、恚、癡,亦不盡滅。……善知顛倒實性故,無妄想分別,是以無貪、恚、癡。 ……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貪、恚、癡相」。

  

  沒有貪、瞋、癡,卻又沒有滅盡。這因爲貪、瞋、癡本性自離、不可得,所以沒有可滅盡的。「世間畢竟是滅盡相,以是義故、相不可盡。何以故?以是盡故,不複更盡」(8)。本來是滅,更沒有可滅的,所以不斷,這就是「雖行于世間,如蓮華不染,亦不壞世間,通達法性故」(9)。煩惱不與道[菩提]相應,卻與道平等,可說煩惱是道[菩提],『文殊支利普超叁昧經』有很好的說明,如『經』卷中(大正一五‧四一五下──四一六上)說:

  

   「日明適出,衆冥[日+硫-石]滅。……如是大王!興道慧者,塵勞[煩惱]則消,不知塵勞之所湊處,亦無有處,無有方面。以是之故,當了知之,道與塵勞而不俱合。又等塵勞,則名曰道。等于道者,塵勞亦等。塵勞與道,等無差特,一切諸法亦複平等。假使分別如斯議[義]者,塵勞則[即]道。所以者何?以塵勞故,現有道耳。塵勞無形,亦無所有,求塵勞者,則爲道也。……設有所求,不越人心;亦不念言是者塵勞,是爲道也。以是之故,塵勞爲道。其塵勞者,亦入于道」。

  

  經文分叁個層次:一、如日光出現而黑暗消失一樣,道智興(現前)時,煩惱也消失而不知所在了。所以道與煩惱,是不俱(同時而起)的。二、菩提[道]與煩惱[塵勞]是平等的:從「等」去 [P973] 悟解,也就是從空(「空故等,無相故等,無願故等,何以故?空無分異故」)(10)去悟解,正覺煩惱性空,就是菩提。在「等觀」中,煩惱、菩提、一切法,是同樣的空無別異。無二無別,所以說「煩惱是菩提」。叁、煩惱所以是菩提,是「以塵勞故,現有道耳」。也就是因爲煩惱,推求煩惱無形,無所有空,所以是菩提。不過在等觀中,是不分別這是菩提,那是煩惱的。一切無二無別,煩惱也入于菩提(如諸法入于法界),所以煩惱就是菩提了。由煩惱而有菩提,經中有充分的說明,如說(11):

  

   1.「菩薩從一切(愛)欲而起道意[菩提心]。……菩薩于愛欲中,與(愛)欲從事,爾乃成道。不隨愛欲,則菩薩何緣得起一切道意」? 2.「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曰:何謂也?答曰;若見無爲入正位者,不能複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此華。如是見無爲法人正位者,終不複能生于佛法;煩惱泥中,乃有衆生起佛法耳」。 3.「菩薩以善權方便,廣隨所入,欲救度一切。一切所求,惟因諸見、愛欲、四顛倒中求。所以者何?一切從是中生故;于此求索,一切不可得見。……當作是知!菩薩道于愛欲中求」。 4.「當于衆生愛欲之中,求于佛事。……以于衆生塵勞之故,受于愛欲。設無愛欲,不興 [P974] 佛事,譬如無疾,則不用醫」。 5.「佛境界當于何求?曰:于一切衆生煩惱中求。何以故?衆生煩惱性不可得。……如佛境界無有增減,煩惱本性亦無增減」。 6.「菩提者,當何處求?………從身見根本求于菩提,無明、有愛求于菩提,顛倒、起結求于菩提,障礙、覆蓋求于菩提。……如實覺知如是諸法,是名菩提」。

  

  煩惱在「佛法」中,是生死根本,是非斷不可的。在「大乘佛法」中,煩惱有了深一層的積極意義。如所引經文的1.2.,是說發菩提心,是不離世間衆生的。世間依愛欲而有,所以不能離愛欲。初學者發大心,都是有爲有漏的;悲心也是緣衆生而起的愛見大悲。如「不隨愛欲」,怎麼能發心?沒有初學,怎麼會有久學、不退?3.4.是:衆生都在愛欲中,煩惱中,菩薩要求索一切煩惱不可得(空);也要以煩惱爲度衆生的方便,所以說「設無愛欲,不興佛事」。5.6.是:佛菩提是「如實覺知如是諸法」。『思益經』說:「諸法是菩提,如實見故」(12)。『清淨毗尼方廣經』也說:「一切法空,解于空故,名得菩提」(13)。如實見煩惱性空,不斷不盡,不增不減,與佛境界平等不二。在佛境界中,煩惱可說是成就的,如『諸法無行經』說:「一切諸佛皆入貪欲平等法中故,遠離诤訟,通達貪欲性故。世尊!貪欲即是菩提,何以故?知貪欲實性,說名菩提,是故一切諸佛皆成就貪欲」(14)。『文殊師利普門會』說:「叁世一切佛,了知貪性空,住此 [P975] 境界中,未曾有舍離」(15)。這都是說:菩提是了知煩惱性空的,也就是煩惱實性的。煩惱性是不斷不盡,不增不減的,與佛菩提平等不二,所以可說佛成就貪欲等煩惱(16)。煩惱不離「法界」,煩惱于「法界」中不可得,而煩惱不斷。煩惱在菩薩道中,如『大方廣寶箧經』卷上(大正一四‧ 四六七上)說:

  

   「佛法、結使,有何差別?文殊師利言:大德須菩提!如須彌山王光所照處,悉同一色,所謂金色。如是須菩提!般若光照一切結使,悉同一色,謂佛法色。是故須菩提!佛法、結使,以般若慧觀,等無差別」。

  

  「結使」,是煩惱的異名。「佛法」,是佛所證得法;約「分得」說,菩薩得無生忍,也可說「佛法」。佛法是菩提(含得一切功德)的別名。在衆生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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