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的淨戒(12)。但到後來,佛、法、僧、戒,都稱之爲證淨,也就是從隨念戒而得證淨了 [P306] 。
「信」有一般宗教的信仰意味,也就有類似一般宗教的作用。在這方面,「隨念」與「證淨」,大致是相通的,現在也就總合來說。爲什麼要修「叁隨念」、「四證淨」?一、對于病者,主要是在家患病者的教導法,使病者依「隨念」、「證淨」而不致陷于憂苦,因爲死了會生天的 (13)。二、在曠野,在樹下、空舍,「有諸恐怖心驚毛豎」,可依叁隨念而除去恐怖(14)。叁、聽說佛要離去了,見不到佛了,心裏惆怅不安,也可以念佛、法、僧(15)。依念佛,念佛、法、僧,四證淨,而不會憂苦恐怖不安,經中曾舉一比喻,如『雜阿含經』卷叁五(大正二‧二五四下──二五五上)說:
「天帝, 釋告諸天衆:汝等與阿須倫共鬥戰之時,生恐怖者,當念我幢,名摧伏幢。念彼幢時,恐怖得除。……如是諸商人:汝等于曠野中有恐怖者,當念如來事、法事、僧事」(16) 。
這是從印度宗教神話而來的比喻。世間上,確有這一類的作用,如軍隊望見了主將的軍旗,會勇敢作戰。如軍旗倒下(或拔去)而看不到了,就會驚慌而崩潰下來。念佛,念佛、法、僧,會感覺威德無比的力量,支持自己。一般宗教的神力加被,就是這樣。所以信的應用于修行,意味著「自力不由他」的智證的佛法,一部分向他力的方向轉化。 [P307]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正義,「四證淨」是證智相應的。『集異門論』說:「諸預流者,成就此四」(17),所以是無漏的。然在『雜阿含經』、『相應部』中,稱此四爲「四天道」(18);是「福德潤澤、善法潤澤、安樂食」(19);依文義來說,不一定是無漏的。由于一部分人傳說爲無漏的,所以『瑜伽論』解說天道爲「第一義清淨諸天」(20)。如依經文,顯然是通于有漏的,如『雜阿含經』卷叁0(大正二‧二一七下──二一八上)說:
「若聖弟子,于佛不壞淨成就,而不上求,……心不得定者,是聖弟子名爲放逸。于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如是難提!若聖弟子,成就于佛不壞淨,其心不起知足想,……若聖弟子心定者,名不放逸。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21)。
經說分爲二類:如成就這四者,不再進求,「心不得定,諸法不顯現」,那是放逸者。如能更精進的修行,「心得定;心得定故,諸法顯現」,就是不放逸者。這可見,成就這四者,還是沒有得定,沒有發慧的。不過進一層的修習,可以達到得定發慧,就是無漏的預流(或以上)果。放逸的一類,這四者是成就的,但決不是無漏的。又如『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二九八下)說:
「有四須陀洹分。何等爲四?謂于佛不壞淨,于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名須陀洹分」(22)。 [P308]
這四法是須陀洹──預流分,是趣入預流的支分、條件,並不等于預流果。與經說「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是須陀洹支分一樣(23)。『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八六──二八八)說:
「若聖弟子,于五怖畏怨雠止息;四預流支成就;以慧善觀善通達聖理,能自記說:我于地獄滅盡,畜生滅盡,餓鬼趣滅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趣向叁菩提」(24)。
成就這四者,可能會放逸停頓下來;要以慧通達聖理,能進而得定發慧,才能得預流果。不過成就了這四者,不但于叁寶得堅固不壞的信心,又成就聖戒,所以不會再墮叁惡道,一定能得預流果。原始佛教爲一般人說法,修四不壞淨,可免除墮落惡道的恐怖,一定往生天上,能成就聖果(與大乘佛法,以念佛法門,往生淨土,決定不退無上菩提,意趣相同);並非說得了四預流支,就是預流果了。後代解說爲與證智相應的淨信,稱爲「證淨」avetya-prasa^da,應該不是原始佛教的本意。『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0叁(大正二七‧五叁四下)說:
「脅尊者曰:此應名不壞淨。言不壞者,不爲不信及諸惡戒所破壞故。淨謂清淨,信是心之清淨相故,戒是大種清淨相故」。
脅Pa^rs/va尊者是禅師、經師,好簡略而不作不必要的推求(25)。依他說:這不是「證淨」而是「不壞淨」。「不壞淨」梵語爲abhedya-prasa^da,與「證淨」的語音相近。依「不壞淨」說, [P309] 只是信心的堅固不壞,與「信根」的定義相合,也與「信根」的地位(至少是內凡位)相當。在部派佛教中,信根的意義,也是有異說的。如「分別論者執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6),而說一切有系是通于有漏的。約「信」心所而論,部派間也意見不一。如說一切有部、赤銅鍱部Ta^mras/a^t!i^ya ,以爲信是善心所。『成實論』以爲:信是通于叁性的;「是不善信,亦是淨相」(27)。因迷信而引起內心的甯定、澄淨,在宗教界是普遍的事實;但由于從錯謬而引起,所以迷信是不善的。『舍利弗阿毗昙論』,立「順信」與「信」爲二法:「順信」是善性的;「信」是通于叁性的(28)。在一般的「信」s/raddha^以外,又別立純善的「順信」,不知原語是什麼。『法華經』的信,是bhakti,不知是否與「順信」相同?總之,將「信」引入佛法中,由于與一般宗教的類似性,在說明上,不免引起佛教界意見的紛歧!
修學而趣入預流果的方便,經說有二類:一、「親近善友,多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爲四預流支,約四谛說證入,是重于智證的方便。二、「于佛不壞淨,于法不壞淨,于僧不壞淨,成就聖戒」爲四預流支,是以信戒爲基,引入定慧的方便;證入名得「四證淨」。這二者,一是重慧的,是隨法行人,是利根。一是重信的,是隨信行人,是鈍根。這是適應根機不同,方便不同,如證入聖果,都是有信與智慧,而且是以智慧而悟入的。如『雜阿含經』說:
「于此六(處)法,觀察忍,名爲信行。……若此諸法,增上觀察忍,名爲法行」(29)。 [P310] 「若于此(五蘊)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若于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30)。
或依信佛、法、僧說,如『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四0上──中)說:
「聖弟子信于佛言說清淨,信法、信僧言說清淨,于五法增上智慧、審谛堪忍,謂信、精進、念、定、慧,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隨法行」。 「聖弟子信于佛言說清淨,信法、信僧言說清淨,(乃至)五法少慧、審谛堪忍,謂信、精進、念、定、慧,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隨信行」(31)。
原始佛教中,雖有此二流,而依「五根」來統一了信與慧;只是重信與重慧,少慧與增上慧的不同。將「信」引入佛法,攝受那些信行人,而終于要導入智慧的觀察分別忍,才符合佛法的正義。近代學者,發見「于佛證淨,于法證淨,于僧證淨,聖(所愛)戒成就:不墮惡趣,決定向叁菩提」,似乎與觀四谛理而悟入不同,因而誇大的重視起來。有的解說爲:四證淨是爲在家人說的。其實,四不壞淨是適合爲一般在家人說的,而不是專爲在家人說的。這二類,不是出家的與在家的差別,而是正常道與方便道;爲少數利根與多數鈍根;爲睿智與少慧的不同。信,在釋尊涅槃後,將在一般人心中更重要起來。
注【42-001】『相應部』「質多相應」(南傳一五‧四五叁──四五五)。 [P311]
注【42-002】『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二八二中、一八叁下──一八四上、一八六上)。『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一二)。
注【42-003】『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叁六中)。『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九九)。
注【42-004】『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六五)。
注【42-005】『長阿含經』卷八『散陀那經』(大正一‧四九中)。
注【42-006】『雜阿含經』卷二0(大正二‧一四一下)。
注【42-007】『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六(大正二二‧一一一中)。
注【42-008】依玄奘譯文,如『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二(大正二六‧四六0上──中、四六二上、四六叁上)。
注【42-009】『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二九八上)。『相應部』「預流相應」,作「四種稣息處」(南傳一六下‧ 叁二一)。
注【42-010】四隨念,見『雜阿含經』卷叁0(大正二‧二一六中──下)。『相應部』「預流相應」作四證淨(南傳一六下‧二九五──二九六)。
注【42-011】『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叁九中──下)。『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六二──二六六)。
注【42-012】『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正二六‧叁九叁下)。『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叁(大正二六‧四六四下)。 [P312]
注【42-013】『雜阿含經』卷叁七(大正二‧二六九中──二七0下)。又卷四一(大正二‧二九八上、二九九中──下)。 『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二叁──二二六、二七七──二八五、叁一九──叁二叁)。
注【42-014】『雜阿含經』卷叁五(大正二‧二五五上、二五四下)。『相應部』「帝釋相應」(南傳一二‧叁八二──叁八六)。
注【42-015】『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叁八中──下)。『增支部』「十一集」(南傳二二下‧叁0叁──叁0八 )。
注【42-016】『相應部』「帝釋相應」(南傳一二‧叁八二──叁八六)。
注【42-017】『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正二六‧叁九叁下)。
注【42-018】『雜阿含經』卷叁0(大正二‧二一六上──二一七上)。『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九五── 二九六)。
注【42-019】『雜阿含經』卷叁0(大正二‧二一四下──二一五上)。又卷四一(大正二‧二九九上──中)。『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九二──二九四)。
注【42-020】『瑜伽師地論』卷九八(大正叁0‧八六八上)。
注【42-021】『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叁0二──叁0四)。
注【42-022】『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五叁──二五四、二八七)。
注【42-023】『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二九八下)。『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叁一四)。 [P313]
注【42-024】『雜阿含經』卷叁0(大正二‧二一六上)。
注【42-025】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叁一七──叁一九)。
注【42-02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七下)。
注【42-027】『成實論』卷六(大正叁二‧二八八上)。
注【42-028】『舍利弗阿毗昙論』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六下、五叁0下)。
注【42-029】『雜阿含經』卷叁一(大正二‧二二四中──下)。
注【42-030】『雜阿含經』卷叁(大正二‧一六上)。
注【42-031】『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七一──二七四)。 [P315]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五章 法之施設與發展趨勢》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