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十章 四部阿含▪P10

  ..續本文上一頁31;叁二五──叁二七)。

  注【80-074】『中部』(八九)『法莊嚴經』(南傳一一上‧一六0──一六六)。

  注【80-075】『中部』(九一)『梵摩經』(南傳一一上‧一七九──一九一)。

  注【80-076】『中部』(一二)『師子吼大經』(南傳九‧一一0──一叁七)。

  注【80-077】『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叁四──叁五、叁九)。

  注【80-078】『長部』(二九)『清淨經』(南傳八‧一五六──一七0)。

  注【80-079】『長部』(叁叁)『等誦經』(南傳八‧叁五二)。

  注【80-080】『長部』(二四)『波梨經』(南傳八‧七──二七)。

  注【80-081】『長部』(叁)『阿摩晝經』(南傳六‧一叁七──一四四)。

  注【80-082】『長部』(二)『沙門果經』(南傳六‧七九──八九)。

  注【80-083】『長部』(一)『梵網經』(南傳六‧一五──六六)。

  注【80-084】『長部』(二九)『清淨經』(南傳八‧一七四──一八0)。

  注【80-085】『長部』(二四)『波梨經』(南傳八‧四──五)。

  注【80-086】『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Ⅰ(南傳七‧四九──五0)。Ⅱ(五二──五叁)。Ⅲ(七一──七二)。Ⅳ(七六)。Ⅴ(七八──七九)。Ⅵ(一0七──一0八)。Ⅶ(一一五)。Ⅷ(一二叁)。Ⅸ(一叁五── 一叁六)。Ⅹ(一四六)。 [P755]

  

  第叁節 增壹阿含

  第一項 現存經本的內容

  「增壹阿含」,現存漢譯的『增壹阿含經』,巴梨文的『增支部』。此外,還有漢譯與藏譯的少分別譯(1)。

  

  『增壹阿含經』,是秦昙摩難提Dharmanandi所出,經過僧伽提婆San%ghadeva 的校譯,是大衆部Maha^sa^m!ghika誦本;但不是本大衆部,而是末派。說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的誦本,沒有傳譯過來。在比對同異,以探求「增一」原形的研究中,資料不充分,難有精確的定論!

  

  「增壹阿含」,部派的誦本不同中,1.梵語Ekottarikagama ,譯爲「增壹阿含」;在漢譯中,這是完全一致的。銅鍱部Ta^mras/a^t!i^ya誦本作An%guttaranika^ya,譯爲「增支部」。「增一」與「增支」,這是名目上的不同。然銅鍱部所傳的Milindapan~ha(與『那先比丘經』同本),引用本經,稱爲Ekuttara-nika^ya(2),可見在巴梨文中,也有稱爲「增一」的。「增一」是一般的;稱爲「增支」,那是銅鍱部一派的傳說。2.大衆部末派的誦本,前有「序 [P756] 品」。『分別功德論』卷一說:「薩婆多家無序」(3)。『增支部』也沒有序,可見上座部Sthavira 系的誦本,是沒有序的;這是有序與沒有序的差別。『增壹阿含經』「序品第一」,先明結集,次明傳授。在結集中,立四藏。說到菩薩的「六度」,「甚深論空理」;「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爲雜藏」。在四阿含中,以「增壹阿含」爲最上,以爲「如是增壹阿含法,叁乘教化無差別」。這是明確的容忍大乘,但大乘還沒有獨立而自成一藏(4)。又說:「若有書寫經卷者,缯彩華蓋持供養」(5),這已到了書寫漸盛的時代。供養經卷,與『大般若經』相同。在書寫與大乘漸盛的時代,流行于北方的大衆部的學派,成立「序品」,約爲西元前後。3.『增支部』與『增壹阿含經』,都是一法,二法,到十一法。化地部Mahi^s/a^saka的『五分律』,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也是這樣(6)。說一切有部的誦本,雖沒有傳來,但知道以十法爲止,沒有十一法,如『大毗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七‧七九中)說:

  

   「曾聞增一阿笈摩經,從一法增乃至百法,今唯有一乃至十在,余皆隱沒」。

  

  『順正理論』所說(7),也與上說相合。從一法增至百法的傳說,與『僧祇律』、『分別功德論』說相合(8),但這只是世俗的傳說。「增壹阿含」的原形,相信是稱爲「增一」的;沒有「序品」的;從一增到十的。

  

  漢譯的『增壹阿含經』,依道安的譯經序,當時作「四十一卷」;「分爲上下部:上部二十 [P757] 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全部共「四百七十二經」(9)。後來分卷,每每不同;現存本(依『大正藏』)作五十一卷‧四百七十二經。依經序,這是昙摩難提所誦出,「佛念譯傳,昙嵩筆受」。當時全憑記憶,並沒有梵本,所以可能有錯失的。現存本分五二品:「序品第一」;第二品以下,是一法增到十一法。全經的組織如下:

  

  圖片

  Ⅰ序品

  Ⅱ一法 一叁品‧一0九經

  (一0‧一0‧一0‧五‧四‧叁‧一0‧一0‧一0‧一0‧一0‧七‧一0)

  Ⅲ二法 六品‧六五經

  (一0‧一0‧一一‧一0‧一一‧一叁)

  Ⅳ叁法 四品‧四0經

  (各品一0經)

  Ⅴ四法 七品‧六一經

  (一0‧一0‧一0‧七‧一0‧叁‧一一)

  Ⅵ五法 五品‧四七經

  (一二‧一0‧一0‧一0‧五)

  [P758]

  

  Ⅶ六法 二品‧二二經

  (一0‧一二)

  Ⅷ七法 叁品‧二五經

  (一0‧一0‧五)

  Ⅸ八法 二品‧二0經

  (各品一0經)

  Ⅹ九法 。 二品‧一八經

  (一一‧七)

  ⅩⅠ十法 叁品‧二六經

  (一0‧一0‧六)

  ⅩⅡ十一法 四品‧叁九經

  (一0‧一0‧一0‧九)

  

  

  

  『增壹阿含經』各品,有的有「錄偈」(結集文),有的遺忘了。依僅存的「錄偈」,而爲經典自身的研究,就發現多少不合。也可以證明:昙摩難提的誦出,是有遺忘與次第倒亂的。例如「壹入道品第十二」,一0經,沒有「錄偈」。「利養品第十叁」,七經,有「錄偈」說:「 [P759] 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10)。依「錄偈」來勘對經文,「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是「壹入道品」的七‧八‧九‧一0──四經。「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是「利養品」的四‧五‧六‧七──四經。如依「錄偈」,那是化一品而成二品了。又如「安般品第十七」,一一經,沒有「錄偈」。「慚愧品第十八」,一0經,沒有「錄偈」。「勸請品第十九」,一一經;在第二經下,有「錄偈」說:「羅雲龍迦葉,二難大愛道,誹謗非梵請,二事最在後」(11)。據「錄偈」來勘對,那「羅雲」是「安般品」第一經(其余十經,應另爲一品)。「迦葉……誹謗非」,是「慚愧品」的四‧五‧六‧七‧八‧九‧一0──七經。「梵請,二事」,是「勸請品」的一‧二──二經(第叁經以下,別有「錄偈」)。又如「聲聞品第二十八」,七經,有「錄偈」說:「修陀修摩均,賓頭盧翳手,鹿頭廣演義,後樂柔軟經」 (12)。「賓頭盧」以下,是「聲聞品」的七經;「修陀修摩均」一句,卻沒有著落。然「須陀品第叁十」,只有叁經,這叁經就是「修(須)陀須摩均」。可見「須陀品」的別立,是不對的;應提前到「聲聞品」以上,合爲一品,一0經。從部分的「錄偈」去研究,可見昙摩難提的誦出,是多有遺忘錯失的!此外,如卷四六──五一,共六卷,四品,叁九經,論次第是末後的「十一法」。然除「放牛品」的一‧二‧叁‧四‧六‧七‧一0──七經,「禮叁寶品」的一‧二‧叁 ──叁經外,其余的二九經,都與「十一法」不合。這顯然是誦出者遺忘了次第,而將憶持所及 [P760] 的,誦出而雜亂的集在末後了!『撰集叁藏及雜藏傳』說:「十一處經,名放牛兒,慈經斷後,增一經終」(13)。在『增壹阿含經』中,這是「放牛品」:放牛十一法爲初,慈心十一福爲後(「放牛品」的五‧八‧九經,不是十一數。如與「禮叁寶品」的一‧二‧叁經相合,恰好是十經),這也許是漢譯『增壹阿含經』本十一法的原形了。在宋、元、明藏本末後,附記說:『增一阿含,十一法竟。二十五萬首盧,具有八十萬言,五百五十五聞如是一時也」(14)。首盧s/loka 是數經法,叁十二字爲一首盧偈。二萬…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十章 四部阿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