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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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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四──二二叁 │一一九八──一二0七─┐

   ┌─二二四──二叁0 │一二0八──一二一四─┼─卷四五

  [P671]

  

   卷七─┼─二五0──二五五 │一二一五──一二二一─┘

   └─二五六──二五七 │九九叁──九九四───┐

   ┌─一叁二──一四二(4) │九九五──一00四──┼─ 卷叁六

   卷八─┴─二叁一──二四九 │一00五──一0二二─┘

   ┌─一六一──一六五 │五七六──五八0──┐

   ├─(缺) │五八一───────┤

   ├─一六六──一七二 │五八二──五八八──┼── 卷二二

   卷九─┼─一八一──一八九 │五八九──五九七──┤

   ├─一七叁──一七七 │五九八──六0二──┘

   └─一七八──一八0 │一二六七──一二六九─┐

   卷十───二六九──二八七 │一二七0──一二八九─┼─ 卷四八

   ┌二八八──二九二 │一二九0──一二九叁─┘

   卷十一─┴二九一(5)─叁一七 │一二九四──一叁一八─┐

   ┌叁一八──叁二叁 │一叁一九──一叁二四─┴─ 卷四九

   卷十二─┴叁二四──叁二九 │一叁二五──一叁叁0─┐

  [P672]

  

   卷二十──叁五一──叁六四 │一叁叁一──一叁四四── 卷五0

   (缺) │一叁四五──一叁六二─┘

  

  

  

  經上來的對列,可見『雜阿含經』的偈頌部分,共一叁卷;誤編在別處而錯亂的,僅卷四一 ‧四叁‧四六‧四七──四卷而已。次第與內容,雖與「八衆」的次第不合,也還是部類分明的,如:

  

  圖片

   卷叁八──比丘衆

   卷叁九──魔衆

   卷四0──帝釋衆

   卷四六─<

   卷四二──剎帝利衆

   \

   卷 四──婆羅門衆

   /

   卷四四──梵天衆

   卷四五──比丘尼衆

   /

   卷叁六─┬婆耆沙(尊長)衆

   卷二二─┴┐

  [P673]

  

   卷四八──天子(天女)衆

   卷四九──夜叉衆

   \

   卷五0──林神衆

  

  

  

  注【73-001】如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六四九)。

  注【73-002】『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叁(大正二,四六叁下)。『雜阿含經』卷四五(大正二‧叁叁二中)。

  注【73-003】『別譯雜阿含經』卷八(大正二‧四叁四下)。『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叁八下)。

  注【73-004】『別譯雜阿含經』一叁九經,『雜阿含經』缺。

  注【73-005】『別譯雜阿含經』二九一‧二九二經,與『雜阿含經』一二九叁‧一二九四經相合,但次第顛倒。

  

  

  第四項 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叁)

  『雜阿含經』的第叁部分──「弟子所說、如來所說」,次第與內容,都參差雜亂。近代學者的整理,也還不能完全妥當。『雜阿含經』五0卷,除了『無憂王經』二卷,蘊處等二一卷余 ‧偈頌一叁卷外,還有一叁卷余,這就是第叁部分。次第與內容,應該是有關的,所以從內容的分類,前後的關聯,來推定這一部分的次第。

  

  圖片

   一「羅陀」───────一一一──一叁二

  [P674]

  

   ┌──一叁叁──一叁八(以上卷六)

   二「見」─────┤

   └──一叁九──一七一

   叁「斷知」───────一七二──一八七(以上卷七)

   ※ ※ ※

   ┌閻浮車───四九0

   四「舍利弗」─┼沙門出家──四九一

   └比丘等───四九二──五00

   ┌─五0一──五0叁(以上卷一八)

   ┌佛與天─┤

   │ └─五0四──五0七

   五「目犍連」─┤

   └勒叉那───五0八──五叁四

   ┌─五叁五──五叁六(以上卷一九)

   六「阿那律」──────┤

   └─五叁七──五四五

   七「大迦旃延」───────五四六──五五五

   ┌──五五六──五五八(以上卷二0)

   八「阿難」──────┤

   └──五五九──五六五

  [P675]

  

   九「質多羅」────────五六六──五七五(以上卷二一)

   ※ ※ ※

   一0「證淨等」───────一一二一──一一叁五

   按:上與菩提分法的「證淨」相銜接。

   ┌──一一叁六──一一四四(以上卷四一)

   一一「大迦葉」────┤

   └──九0五──九0六

   一二「聚落主」───────九0七──九一六

   ┌──九一七──九一八(以上卷叁二)

   一叁「馬」──────┤

   └──九一九──九二六

  ,

   一四「釋氏」────────九二七──九叁六

   ┌──九叁七──九叁九(以上卷叁叁)

   一五「生死衆多」───┤

   └──九四0──九五六

   一六「婆蹉出家」──────九五七──九六四

   ┌──九六五──九六九(以上卷叁四)

   一七「外道出家」───┤

   └──九七0──九七九

  [P676]

  

   按:從「大迦葉」到「外道出家」,共四卷,與『別譯雜阿含經』(二誦)卷一叁──

   卷一九的次第相合。

  

   ┌───九八0──九九二(以上卷叁五)

   一八「雜」─────┤

   └───一二四一──一二六四

   ┌─ 一二六五──一二六六(以上卷四七)

   ┌─ 比丘─┤

   一九「病」─┤ └─ 一0二叁──一0二九

   └─ 長者─── 一0叁0──一0叁八

   二0「法」──────── 一0叁九──一0六一(以上卷叁七)

   ※ ※ ※ ※

   二一「雜」─────────八六一 ──九0四(卷叁一)

  

  

  按:這一卷,前後都不相關聯。卷初列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壽命,共叁經。然經上說:「如佛說六經」(1),可見是別說六欲天壽,經文有所脫落。

  說一切有部系所傳的,「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在全經的地位,並不一致。或在「緣起食谛界」與「菩提分法」中間,如『瑜伽論』「本地分」,『雜事』(2)。或在最前,如『瑜伽論』 [P677] 「攝事分」(3)。然以漢譯『雜阿含經』來說,是間雜的分列在「修多羅」長行中間的,這應該是較古的組織形態。

  

  

  注【74-001】『雜阿含經』卷叁一(大正二‧二一九中)。

  注【74-002】『瑜伽師地論』卷叁(大正叁0‧二九四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叁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4-003】『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叁0‧七七二下)。

  

  

  

  第五項 雜阿含經原形的論定

  蘊‧處‧緣起(食谛界)‧念住等菩提分法──四分,是「相應修多羅」。比丘等衆相應偈頌,是「祇夜」。這五分的分類,雖然次第前後不同,而與『相應部』的分爲五品,是一樣的。佛及弟子所說,是「記說」,間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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