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時結集的「戒經」,大抵近于現存各部「戒 [P147] 經」的八法(八部)。但實際上,未必與現在的八部相同,試列表而再爲敘述:
圖片
〔五部〕 〔八部〕
1.波羅夷法──── 1.波羅夷法
2.僧伽婆屍沙法── 2.僧伽婆屍沙法
3.不定法
3.波逸提法─┬── 4.尼薩耆波逸提法
└── 5.波逸提法
4.波羅提提舍尼法─ 6.波羅提提舍尼法
5.學法────── 7.學法
8.滅诤法
尼薩耆波逸提與波逸提的分立(仍不妨稱爲一部),是繼承舊製五部而自然形成的。不定法 aniyata-dharma、滅诤法adhikaran!as/amatha^-dharma,意義卻大爲不同。『優波離問經』、『佛說苾刍五法經』,所傳的波羅提木叉的條目,無疑爲古型的,卻都沒有不定法與滅诤法,這是最值得重視的!不定法與一般學處不同,製立的因緣,由于可信賴的優婆夷 upa^sika^的舉發。犯是確定了的,但犯什麼罪,還沒有確定。或是波羅夷,或是僧伽婆屍沙, [P148] 或是波逸提;總之,犯是決定了的。不定法僅二條,與欲事有關。在廣律的解說中,也有合一解說的(4)。『律二十二明了論』(大正二四‧六六七上)說:
「二不定……有余師說:此二不定,似律本義,律余文句,皆爲釋此」。
二不定的情形特殊,律師間顯有不同的意見。有說:「此二不定,似律本義」,就反顯有以爲此非律的本義。出家衆度著獨身生活,清淨梵行是特有的德相。比丘出入信衆家,可能引起問題,所以取得可信賴的優婆夷的護助,以維護僧伽的清淨。所犯的罪,不出于叁部:這是波羅夷等叁部成立以後,適應特殊情形的補充條款。
滅诤法不是個人的戒條,而是處理僧事──相言诤、誹謗诤、罪诤、常所行事诤的七項法規。布薩說戒以前,先要處理诤事;大衆清淨,才進行說戒。被稱爲「波羅提木叉經」的布薩說戒儀軌,爲了必須處理僧事,這七項滅诤法規,大概是附錄于篇末的。傳誦久了,漸與布薩儀軌─ ─說波羅提木叉序等,成爲「波羅提木叉經」的組成部分。
王舍城五百結集時,對舊傳五部的「波羅提木叉經」,應已重爲審定,公認而不再有異議。不定法與滅诤法,從『優波離問經』、『佛說苾刍五法經』,沒有說到這二部而論,可見雖已久爲佛教界所傳誦,而在律學的傳承中,顯然的存有古說,不以這二部爲「波羅提木叉經」。尤其是滅诤法,在『僧祇律』、『銅鍱律』、『四分律』、『五分律』、『根有律』,所有「經分別 [P149] 」Suttavibhan%ga或「波羅提木叉分別」Pra^timoks!avibhan%ga中,都只列舉七滅诤法的名目,而沒有加以分別解說。七滅诤法的解說,都在「滅诤犍度」等中(5)。可見古代的持律者,雖將滅诤法編入「戒經」,而仍沒有看作「波羅提木叉經」的。僅有『十誦律』,爲七滅诤法作解說(6)。但又別立「诤事法」(與各部廣律相同)(7);雖解說的次序多少不同,但顯然是重複了。
現存不同誦本的「戒經」,分爲八法。不定法與滅诤法,都已取得了一部的地位。在計算戒條時,也都計算在內。可見雖偶存古說,表示不同的意見,大體說來,都已承認爲「戒經」的組成部分。佛教界公認的七百結集,傳說在佛滅百年。此後不久,就開始部派的分立。這二部爲各部派所公認,應于部派未分以前,七百結集時代,已被公認了。從原始的五部到八部;從對二部(不定與滅诤)有不同的意見,到公認爲「波羅提木叉經」的部分:這一演進的曆程,就是佛陀時代的原始結集,到王舍五百結集,到七百結集的過程。
『僧祇律』別立「法隨順法」爲九法;又加波羅提木叉序,成「十部修多羅」(8),那是部派分立以後的事。
注【21-001】參閱『相應部』「迦葉相應」(南傳一叁‧叁二七)。
注【21-002】各部律都有此說,如『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0(大正二二‧一九一中──下)。 [P150]
注【21-003】『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七中)。
注【21-004】『摩诃僧祇律』卷七(大二二‧二八九下──二九0下)。
注【21-005】『銅鍱律』「小品」(南傳四‧一一五.一六0)。『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叁(大正二二‧一五叁下 ──一五六中)。『四分律』卷四七、四八(大正二二‧九一叁下──九二二下)。『摩诃僧祇律』卷一二、一叁(大正二二‧叁二七上──叁叁五中)。
注【21-006】『十誦律』卷二0(大正二叁‧一四一中──一四七中)。
注【21-007】『十誦律』卷叁五(大正二叁‧二五一上──二五六中)。
注【21-008】『摩诃僧祇律』卷一四(大正二二‧叁叁八下)。
第叁節 戒經條文的多少與次第
第一項 條文的多少問題
「波羅提木叉經」Pra^timoks!a-su^tra──「戒經」八部的條文,各部所傳的不同誦本,數目是有多少的;次第也或前或後,參差不一。現在依各部不同誦本的「戒經」,略爲論列。各部「戒經」的比對研究,經近代學者的努力,所有條目與次第的同異,已明白的表示出來,予 [P151] 研究者以非常的便利。『律藏之研究』,有極細密的逐項比對,可爲參考(1)。各部「戒經」八部所有的條目,及其總數,先列舉如下(2):
圖片
優 僧 銅 五 四 解 十 十 十 十 十 鼻 根 根 根 名
│ 波 祇 鍱 分 分 脫 誦 誦 誦 誦 誦 奈 有 有 有 義
│ 離 戒 戒 戒 戒 戒 別 律 古 戒 梵 戒 梵 藏 大
│ 問 本 本 本 本 經 本 本 本 本 本 耶 經 本 本 集
──────┼────────────────────────────────
波羅夷 │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僧伽婆屍沙 │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不定 │ .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尼薩耆波逸提│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波逸提 │ 92 92 92 91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波羅提提舍尼│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學 │ 72 66 75 100 100 96 108 107 107 113 113 113 99 108 108 105
滅诤 │ .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 \ / \ | / \ /
(總計) │215 218 227 251 250 246 258 257 263 249 258 255
據上表,在「戒經」八部中,有六部是完全相同的(僅『優波離問經』少二部),共六0條 [P152] ,這就是: 四波羅夷十叁僧伽婆屍沙二不定叁十尼薩耆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七滅诤
波逸提pa^tayanti…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叁章 波羅提木叉經》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