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ka^pa^cittiya與學s/aiks!asekhiya──二部,各部「戒經」的條數不同。波逸提部,『優波離問經』、『僧祇戒本』、『銅鍱戒本』,同爲九二波逸提。『五分戒本』爲九一波逸提。『四分戒本』、『解脫戒經』、『十誦戒本』、『根有戒經』等,都是九0波逸提。但九0波逸提中,『解脫戒經』爲一類:『四分戒本』、『十誦戒本』等爲一類;『根有戒經』又爲一類。各本的增減不同,仔細研究起來,主要爲各部的意解不同,引起的開合不一。如:
1.「用蟲水澆泥」、「飲用蟲水」,各本都以因緣不同,別製二戒。而『五分戒本』作:「知水有蟲,若取澆泥,若飲食諸用,波逸提」(3)。『五分戒本』合二爲一;然從內容來說,是沒 [P153] 有缺減的。
2.『優波離問』、『僧祇戒本』、『銅鍱戒本』、『五分戒本』,都有「同意(羯磨)僧衣與人而後譏悔」,及「知物施僧而迥與余人」──二戒。『解脫戒本』僅有「知物施僧而迥與余人」戒;『四分戒本』、『十誦戒本』、『根有戒經』、『鼻奈耶』等,僅有「同意僧物與人而後譏悔」戒。這裏面,「以僧衣物與人」,是同一事實。各部派取舍不同,形成叁類。
3.「與女人同坐(立)」,各部「戒經」都有四戒,惟『解脫戒本』爲叁戒。這是各本最紛亂的部分,今據八本而爲對比如下:
圖片
銅 優 五 四 十 根 僧 解
│ 鍱 波 分 分 誦 有 祇 脫
│ 戒 離 戒 戒 戒 戒 戒 戒
│ 本 問 本 本 本 經 本 經
───────┼──────────────────────────
共尼獨在屏處坐│ 30 30 25 26 28 29 25 .
食家與女人坐 │ 43 44 42 43 42 42 53 43
食家與女屏處坐│ . . . 44 43 43 54 42
獨與女人屏處坐│ 41 45 43 . . 28 70 29
獨與女人露處坐│ 45 31 44 45 29 . . .
[P154]
在上表的比對中,可見『解脫戒經』以外的各本,都有「共尼獨在屏處坐」,及「與在家婦女坐」叁戒,但取意不同。「食家(有酒食家,或解說可淫婦女家)與女屏處坐」、「獨與女人屏處坐」,『僧祇戒本』與『根有戒經』,是作爲不同的二戒。『銅鍱戒本』、『五分戒本』、『優波離問經』,沒有「食家與女屏處坐」,卻有「獨與女人屏處坐」。『四分戒本』與『十誦戒本』,沒有「獨與女人屏處坐」,卻有「食家與女屏處坐」。這似乎本是一戒,所以出沒不同。『僧祇戒本』與『根有戒經』,作爲不同的二戒,也就沒有「獨與女人露處坐」戒。所說雖有差別,而「與在家婦女坐」,共有叁條戒,還是一樣的。『解脫戒經』,將「獨與尼屏處坐」,合于「獨與女人屏處坐」中。「女人」是可以總括出家女尼及在家女人的。都是女人,都是屏處坐,所犯的又都是波逸提。所以『解脫戒經』的九十波逸提,是開合不同,自成體系的。決非如或者所說,屬于九十二波逸提系統,只是脫落了兩條(4)。
4.「自往尼住處教誡」,『四分戒本』等缺。『戒經』條文的意義不明,尋各部廣律的內容,對列如下:
圖片
│銅 五 僧 鼻 四 十 根
│鍱 分 祇 奈 分 誦 有
│律 律 律 耶 律 律 律
────────┼─────────────
非僧差教誡尼 │ 21 21
[P155]
│21 21 21 21 21
(界外自差教尼)│ (23) .
教誡尼至日暮 │22 22 22 22 22 22 22
自往尼住處教誡 │23 23 23 . . . .
「非僧差教誡尼」、「自往尼住處教誡」,到底有什麼差別?可能的差別有二:一、「非僧差教誡尼」,是半月半月請教誡時;「自往尼住處教誡」,是平時。二、「非僧差教誡尼」,是尼衆到比丘住處來請教誡(這樣,與下一條「教誡尼至日暮」,尼衆來不及回去的因緣相合);「自往尼住處教誡」,是到尼寺中去。這二條戒的差別,『五分律』所說,不大分明。這都不是僧伽推派的;不論是布薩日或平時,來受教或去教,都是一樣。所以『四分戒本』等,都簡化而合爲一戒。『僧祇律』雖有「自往尼住處教誡」,但因緣爲「界外自差教尼」。這一因緣,『鼻奈耶』沒有;其余上座部Sthavira各律,都是附于「非僧差教誡尼」戒之下的。這樣,『僧祇律』自成一系,與上座部派的叁戒或二戒,共有叁類不同。
第七部「學法」,或作「衆學法」,意思爲衆多的學法。這是「應當學」,與其他學處S/iks!a^pada 不同,條數似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是條數出入最大的一部。衆學法的條數多少,據各部廣律,及不同誦本的「戒經」,參照『律藏之研究』(5),並爲補充條理如下: [P156]
圖片
│ 僧 優 銅 四 解 五 根 根 十 名 根 十 十 十 十 鼻
│ 祇 波 鍱 分 脫 分 有 有 誦 義 有 誦 誦 誦 誦 奈
│ 戒 離 戒 戒 戒 戒 藏 梵 別 大 戒 古 律 戒 梵
│ 本 問 本 本 經 本 本 本 本 集 經 本 本 本 本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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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 │ 2 2 2 2 10 10 10 10 10 10 12 16 16 16 16 16
入白衣舍.坐│ 21 22 24 25 29 40 29 29 46 29 26 40 41 45 45 47
受飲食.缽 │ 24 29 30 23 34 30 39 39 27 37 35 28 27 27 27 26
說法 │ 16 16 16 20 19 16 26 26 21 25 22 19 19 21 21 20
大小便 │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上樹觀望 │ . . .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塔.像 │ . . . 26 . . . . . . . . . . . .
(合計) │ 66 72 75 100 96 100 108 108 108 105 99 107 107 113 113 113
在這些不同的誦本中,『四分戒本』是最特殊的。由于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特重塔婆功德,所以增列二六條(6)。否則,『四分戒本』的衆學法,與『銅鍱戒本』是大體相同的。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系統中,『根有戒經』的衆學法,『律藏之研究』,計算爲九九條(7)。然無論是廣律、戒經,律的論書,都是或開或合,究竟有多少條,我是怎麼也數不過來。 [P157] 這正好說明了,衆學法的古形,與其余七部是不同的。衆學法沒有明確的定數,所以泛稱爲「衆」。在誦本流傳中…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叁章 波羅提木叉經》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