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中)曾說到:
「佛塔中止宿及藏物,此二戒梵本無有。所以無者,如來在世時未有塔。……此上二十戒 [P84] ,梵本無有,如來在世塔無佛故」。
在各部戒本中,惟有『四分律』本,有有關佛塔的衆學法,古人應該是據此而爲論斷的。據近代學者的比對研究,論證本書爲覺音Samantapa^sa^dika^的略譯本;但譯者曾受到『四分律』的影響(1)。上來兩部,都是屬于銅鍱部的,注釋全律藏的論書。
C『鼻奈耶』,也稱『戒因緣經』,現作十卷,「姚秦涼州沙門竺佛念譯」。據『鼻奈耶序』:爲晉壬午的來年春天(西元叁八叁),罽賓鼻奈(罽賓律師)耶舍Yas/a誦出,鸠摩羅佛提Kuma^rabuddhi寫成梵本,竺佛念譯爲漢文,昙景筆受(2)。誦出『鼻奈耶』的耶舍,是隨從前部王使鸠摩羅佛提來中國的,與譯出『四分律』的佛陀耶舍Buddhayas/as不同。『鼻奈耶』初標叁戒(叁學),次別釋「波羅提木叉」。先出因緣,次結戒,後解說。這是從廣律的「經分別」(就是戒經的廣釋)中略出來的,爲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戒經的略釋。然所說因緣,有些是『十誦律』與『根有律』所沒有的。
D『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失譯」,「附秦錄」。卷九初,附有「續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序」,爲隋「西京東禅定沙門智首撰」(3)。這部律毗婆沙,起初缺失不全,後經智首的搜訪,到大業二年(西元六0六),才從成都方面傳來完本。論中初釋「佛婆佉婆」,次釋「如是我聞」、「佛」、「毗耶離」、「迦蘭陀聚落」、「須提那」、「自歸叁寶受叁歸法」(此中廣論 [P85] 戒法)、「除卻須發著袈裟」等。可見從卷初以來,就是解釋製淫戒因緣。卷五標「十誦律第二誦初叁十事中第十一事」(4);卷八標「第叁誦九十事第四十一」(5),這是與『十誦律』相合的。所說的戒文次第,也大致與『十誦律』相合。這是『十誦律』戒文的解說,惟明「七種受戒」, (6)與『十誦律』的『十種明具足戒』(7)不同。
E『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尊者勝友集」,義淨于久視元年(西元七00)譯出,作一四卷。勝友Vis/es!amitra爲唯識十大論師之一,護法Dharmapa^la的門人,約西元七世紀初在世。所作的『律攝』,爲『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的論釋。藏譯的H!dul-ba badus-pa,與此爲同本。
FKan%kha^vitaran!i^:巴利本,爲覺音所作銅鍱部比丘及比丘尼的波羅提木叉(戒)的簡釋。
G『優波離問佛經』:一卷,題作「宋元嘉年求那跋摩譯」。譯語留有部分的古譯,如「劍暮」、「捐棄」等。文中引有:「昙摩羅叉雲:五種食者,!C褂、飯、魚、肉、煮麥飯也」(8)。一般論究,推定爲『十誦律』前後的失譯本,大致可信(9)。這部名爲經而實爲律論,先明依止與不依止,其次就一一戒而明其犯重與犯輕,有犯與無犯。「波逸提」九二事,「衆多」法七二,與銅鍱本、僧祇本相近。但波逸提的前後次第,順于飲光部Ka^s/yapi^ya的『解脫戒經』(及 [P86] 『十誦律』戒本),部派的系屬不明。
上來五部,C與D,屬于『十誦律』系統;E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這都是說一切有部論。F是銅鍱部論;G雖不明部系,而可能爲代表古型的律釋。這五部雖部派不同,詳略不同,而都是波羅提木叉戒經的釋論。
H『佛阿毗昙經(出家相品第一)』:二卷,陳真谛Parama$rtha所譯。初明佛、緣生法、四谛、四果,而以「無上正覺教法如是」作結。接著說:「今次論律相」(10),內容與「受具足法」相當,所屬的部派,從來不明。考真谛叁藏所譯的,如『律二十二明了論』、『立世阿毗昙論』,都是犢子部Va^tsi^putri^ya與正量部Sam!mati^ya的論書。在他所譯的論部中,每插入犢子部系的教義。這部律經,可能是犢子部毗奈耶的出家事。因爲,體裁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相近。中有犢子Va^tsi^putra外道來見佛、聞法、證阿羅漢果,爲佛所贊一大段(11),長達全書七分之一,爲其他律部所未見的。特別詳述犢子長老因緣,也許正表示犢子部,仰推佛世犢子長老的意思(慈恩『異部宗輪論述記』,就傳有此說)。真谛所譯的,經錄中或作九卷。經初(大正二四‧九五八上)說:
「以一千阿僧祇世界衆生功德,成佛一毛孔。如是成佛一毛孔功德,遍如來身毛孔功德,成佛一好……」。 [P87]
在文句上,未免起得突然,顯然的上面已有殘脫。而且,標「出家相品第一」,應更有第二第叁品等。所以,真谛所譯的,本爲九卷,此下應還有布薩等品。只是文字脫落,僅存二卷而已。這一部是屬于犍度部的論書。
I『毗尼母經』(或作論):八卷,「失譯人名,今附秦錄」。「毘尼母」,就是毘尼的摩呾理迦ma^tr!ka^,所以這是毗奈耶藏中本母的論釋。論中引述各部,有迦葉惟(又「迦葉隨」Ka^s/yapi^ya、彌沙塞Mahi^s/a^saka、薩婆多、昙無德Dharmaguptaka說,本論顯然不屬于以上的諸部。或以爲屬于昙無德部,所說論藏作「五分」,確與『四分律』相同。但所說律部,有「母」而沒有「調部」(12),與『四分律』的組織不合。不同于『四分律』的,還有如億耳S/ron!a-kot!ikarn!a十二年才受具足,而『四分律』作叁年(13);五人共分僧物,而『四分律』作四人等(14)。金倉圓照博士,以卷四有「此是雪山中五百比丘所集法藏」,推論爲雪山部Haimavata(15),可能就是這一部派的律論。
J『律二十二明了論』:一卷,陳真谛譯。「正量部佛陀多羅法師造」,以二十二偈及注釋而成,爲正量部的律論。
K『舍利弗問經』:「東晉失譯」。經中論到佛滅以後的僧團──十八部與五部;佛法經弗沙蜜多羅王Pus!yamitra的毀法而後複興的情況。律中傳說的可疑事項,一一的問答解說。 [P88] 這實爲律論的一種。新律爲上座部Sthavira,「舊律」爲摩诃僧祇部Maha^sa^m!ghika (16)。在盛行的五部中:「摩诃僧祇,其味純正;其余部中,如被添甘露」(17)。可推定爲:這是大衆部廣律凝定以後所出的律典。經中說到「文殊師利」Man~jus/ri^(18),文殊師利確乎是摩诃僧祇部所崇信的聖者。
L『佛說苾刍五法經』:一卷,宋法天Dharmadeva譯。所說具足五法得離依止,實與『優波離問經』初段的意趣相合。「九十二波逸提」,「五十戒法」(學法的異法);雖傳譯很遲,但所傳的戒條數目,卻是極古老的!
注【15-001】平川彰『律藏之研究』所引述(二六一)。
注【15-002】『鼻奈耶序』(大正二四‧八五一上)。
注【15-003】『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九(大正二叁‧五五八下)。
注【15-004】『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正二叁‧五叁叁上)。
注【15-005】『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八(大正二叁‧五五二中)。
注【15-006】『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大正二叁‧五一一上──中)。
注【15-007】『十誦律』卷五六(大正二叁‧四一0上)。
注【15-008】『優波離問佛經』(大正二四.九0六中)。 [P89]
注【15-009】平川彰『律藏之研究』(二四五)。
注【15-010】『佛阿毗昙經』卷上(大正二四.九六0上)。
注【15-011】『佛阿毗昙經』卷上(大正二四‧九六叁上──九六五上)。
注【15-012】『毗尼母經』卷叁(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注【15-013】『毗尼母經』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二上)。『四分律』卷叁九(大正二二‧八四五中)。
注【15-014】『毗尼母經』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二下)。『四分律』卷五0(大正二二‧九四叁中)。
注【15-015】平川彰『律藏之研究』所引(二六叁──二六四)。
注【15-016】『舍利弗問經』(大正二四‧九00中)。
注【15-017】『舍利弗問經』(大正二四‧九00下)。
注【15-018】『舍利弗問經』(大正二四‧九0二下)。
第叁節 經部
第一項 銅鍱部所傳的五尼柯耶
傳于錫蘭的,以巴利語Pa^li記錄的,銅鍱部Ta^mras/a^t!i^ya的「經藏」,錫蘭、 [P90] 緬甸、泰,都有寫本;日本也有譯本。共分五尼柯耶(五部): ⅠDi^ghanika^ya(長部) ⅡMajjhima-nika^ya(中部) ⅢSam%yutta nika^ya(相應部) ⅣAn%guttaranika^ya(增支部) ⅤKhuddaka-nika^ya(小部)
『長部』分叁品,叁四經。『中部』分叁篇,一五二經。『相應部』分五品,五六相應,七七六二經。『增支部』分一一集,九五五七經。以上四部,與漢譯的「四阿含」相當。「小部」,下面別爲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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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二章 研究的資料與參考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