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六叁九)。這時候,頭陀第一的大迦葉,在佛教中的威望,急疾地重要起來;釋尊也希望他多多的攝理僧事,多施教化。據經律所說,釋尊曾多次向大迦葉勸告。一、勸他舍頭陀行,如上面所說。本來,頭陀的隱遁苦行,雖不能契合佛的精神,但不累塵欲(佛曾稱贊他),與世無诤,也沒有勸他舍棄的必要。經上說:「迦葉,汝年老,可棄粗重糞掃衣,受施衣,請食,近我而住」(『S』一六‧五)。「近我而住」,漢譯作「可住僧中」(『雜含』四一‧一一四一)。可見這是希望他舍頭陀行,與佛共住,住在僧團中 [P46] ;這才能攝理僧事,助揚教化,但結果爲大迦葉所拒絕了。二、釋尊一再勸他,與佛一樣的爲比丘們說法,但又爲迦葉拒絕了。理由是:「今諸比丘難可爲說法教授教誡;有諸比丘聞所說法,不忍不喜」(『S』一六‧七、八;『雜含』四一‧一一叁九、一一四0)。這說明了有些人不滿意,不歡喜他的說法。有一次,事情明顯的表白出來。佛勸他說法,他還是說:「有諸比丘,聞所說法,不忍不喜」。佛問他這是什麼意思,他就說:「我見有二比丘:一名盤稠,是阿難弟子;一名阿浮毗,是摩诃目犍連弟子。彼二人共诤多聞」(『S』六‧六;『雜含』四一‧一一叁八)。聽聞佛法,目的爲了修行,大迦葉所說是對的。但論議佛法的學風,在智慧第一,多聞第一的門下,佛世早就展開。流風不已,後發展爲!8句勒、阿毗達磨等論藏。論辯法義的學風興起,難免有互诤勝負的情形。這是大迦葉所不能同意的;論辯法義者,也未必尊敬大迦葉。大迦葉說的「有諸比丘不忍不喜」,顯然指當時佛教中心──舍利弗、目犍連、阿難的門下。盤稠與阿浮毗,只是特出的例子而已(『長老偈』──目連偈注,傳說舍利弗的甥兒(出家),也不滿大迦葉而有所嫌責 [P47] )。當時,阿難在場,說了幾句,受到大迦葉的嚴厲警告。阿難說:「且止!尊者摩诃迦葉!且忍!尊者迦葉!此年少比丘少智惡智」。「尊者摩诃迦葉語尊者阿難言:汝且默坐!莫令我于僧中問汝事」。末後一句,『別譯雜含』(六‧一一二)作:「汝莫于僧中作偏黨語」!就文而論,阿難沒有說他們的互诤勝負是對的,只是希望大迦葉容忍他們,不要爲了年少出家的沒有真實智慧,而不肯爲比丘們說法。但大迦葉卻認爲阿難偏護了他們,所以警告阿難,不要惹我在大衆中舉發你的過失。大迦葉在佛前說這些話,而且以大衆力量來威脅,未免太嚴重了!阿難默然的容忍下去;佛叫二人來訓誨一頓,纔算了事。從這可以看出:一向圍繞于釋尊左右,由舍利弗等叁位攝導的僧伽,青年多,逐漸傾向于議論。這種學風,與大迦葉的頭陀學風不合。所以佛要他到僧中來,爲比丘們說法(應在舍利弗、目犍連入滅以後),他一概拒絕。這不只是不願意,而是因爲學風不同,彼此間有了距離! [P48]
叁
大迦葉的風格,大迦葉與阿難間的固有關系,已如上說,再來說王舍的結集大會。佛在世時,大迦葉維持了對佛的一分敬意;我行我素,不顧問僧事,但也不多與阿難等爭執。可是一到釋尊入滅,大迦葉就以上座的身分,對佛教,對阿難,有所行動,企圖轉移佛教舊來的傾向。
發起結集,那是佛弟子所一致贊同的。論到地方,決定在王舍城(或說七葉岩,或說畢缽羅窟),是出于大迦葉的決定。說到參加大會的比丘,律部都說五百比丘;而大乘的『智度論』(二),『西域記』(九),說有一千比丘。『僧祇律』(叁二)說:大迦葉率一千比丘到王舍城,選得五百人;這也許是異說的來源。阿難從佛遊行到拘屍那,相從的是五百比丘;大迦葉率衆來拘屍那,也是五百衆,二衆相合,恰好是一千。可見參與大會的五百衆,就從這一千人中推選出來。但這是多少可疑的:佛弟子──大阿羅漢那麼多,散居各地,大迦葉爲什麼不廣 [P49] 爲召集,而進行這少數結集呢?『僧祇律』說,大迦葉遣使去邀請著名的大德,大家聽見佛已入滅,也就入滅了。迦葉覺得,召請無益,也就與五百衆舉行結集了。這是說,並非大迦葉不邀請,而是大家不肯發心參加,這是爲了解釋少數結集的疑問而成立的傳說。這一傳說,北方的經律,更有所推演。除了說被邀請的入滅而外,又說大迦葉擊楗椎集衆,于是有衆多的比丘從十方來。在這遠來的大衆中,再選出五百衆(合于舊傳)(『有部毗奈耶雜事』叁九);或說一千衆(『大智度論』二;『西域記』九);或說八萬四千衆(『撰集叁藏及雜藏傳』)。但就事論事,結集者是五百衆,主要是大迦葉學團,優波離集團,及隨從遊行衆中推選出來。不要別人參加,也許有住處等實際困難,但大迦葉主導的少數結集,以王舍城舊衆爲主而在王舍城結集,是怎麼也解脫不了嫌疑的。
除『十誦律』外,都說到阿難的參加結集,是經過一番留難的。就是從拘屍那到王舍城,在行程中,也看出阿難被冷落的迹象。如有部的『十誦律』與『雜事』,說大迦葉先行。『僧祇律』說:留阿那律守舍利,阿難供養舍利,迦葉與 [P50] 千比丘先行。『善見律』說,大迦葉與阿那律,各率二百五十衆去王舍;阿難與余比丘,先到舍衛,再轉往王舍城。這都表示了,阿難是遲一程才到達王舍城的。阿難多聞第一,侍佛二十五年,召開結集大會,而沒有阿難參加,這是不可想象的事!然而大迦葉竟以阿難「位居學地」,不是阿羅漢爲理由而提了出來。『善見律』(一)說:大衆說:「大德迦葉!應取阿難足五百數,此是聖衆意也」。雖然參與大會的五百衆,不滿阿難的大有人在,然而爲了結集,到底少不了阿難。關于留難阿難,或說大迦葉拒斥阿難,經大衆的說項而准予參加的(『銅鍱律、小品、五百犍度』;『四分律』五四);或說大迦葉勉順衆意,姑准參加(列席)而又拒斥,等到證了阿羅漢,才得參加的(『有部毗奈耶雜事』叁九;『毗尼母經』四;『迦葉結經』);或說先予拒斥,等到證得羅漢,才獲准參加的(『五分律』叁0;『善見律』一;『智論』二)。總之,阿難的參與結集大會,曾一度發生困難。
阿難參與法會而發生困難,理由是不是阿羅漢。等到阿難獲准參加,傳說大迦葉還表明心迹,說他並無輕慢心──不是惡意的。但從上面敘述,迦葉對于阿 [P51] 難,早有距離。等到參與結集大會,爲了戒律問題,女衆問題,大迦葉又一連串的責備阿難,要阿難于僧(大衆)中忏悔。結合這些而研究起來,對阿難一度不能順利參加結集的原因,不能不重新論定!
四
五百結集的另一重要人物,是優波離。優波離本爲釋迦王族的理發師,屬于當時的賤民。釋尊站在平等的立場,攝受他出家。優波離是著名的「持律第一」,經常「與持律者俱」(『S』一四‧一五;『雜含』一六‧四四七)。持律與持戒不同;持戒是受持學處(戒),清淨不犯,是每一出家者的本分。持律是通二部毗尼,精識開遮持犯,熟悉于僧伽的一切作法──羯磨。舉喻說,持戒如國民的奉公守法;持律如法學者,法官,大法官。持律者,才被稱爲律師。
優波離是著名的大德(除『優波離問』等),流傳的事迹並不太多,尤其是有關法義的。他曾向佛要求,住阿蘭若。佛告訴他:修學應契合機宜。你先應成 [P52] 就戒,守護根門,正念正知。末了告訴他說:「汝宜僧中住,安穩」(『A』一0‧ 九九)。當然,優波離是大阿羅漢,但在起初修學過程中,釋尊明察機宜,要他漸次而入;先要著重戒律的陶冶,成就法器。優波離的持律,特重僧伽律製,應與這一教授有關。
優波離持律第一,對于戒,當然是清淨不犯;謹嚴的風格,是可以想象到的。他與女衆的關系,不知爲了什麼,也不大友好。傳說他與持律者外出遊行,尼衆多沿路瞋罵他,使他乞食難得(『五分律』一八)。爲了毀壞一座尼塔(或說是尼的兄長),爲尼衆所毀罵。好在事先避開,否則會被痛毆一頓(『銅鍱律、大分別波逸提』;『五分律』一叁;『四分律』四七;『有部雜事』叁叁)。優波離與尼衆的關系,與大迦葉一樣,所以在結集大會上,大迦葉對阿難的連串責難,如小小戒可舍,度女衆出家,優波離與大迦葉采取了一致的立場。
說到大迦葉與優波離的關系,先應該了解叁類出家人。一、依戒而住的律行:這是住在僧中,也就是大衆共住,納入僧團的。即使爲了專修,住阿蘭若,也 [P53] 一定參與半月布薩。對于衣服,可以糞掃衣(從垃圾堆等,撿別人所丟掉的破衣破布,拿來洗洗縫縫,作成衣服),也接受信衆布施的新衣。而且在淨施製度下,還可以保留法定叁衣以外的更多衣服。飲食方面,一定是受布施的。或者乞食,或者受請。受請中,或僧次受請;或個人受信衆的供養;或受某一信衆的長期供養──每日托缽去受食,也可以著人去把飲食取回。在特殊的節日,還可以受別衆請食。受請的飲食,通常比乞食所得的好得多。住處方面,遊行時也偶然樹下坐等,但經常住在僧坊。住阿蘭若時,也大抵住在小屋中。這是佛世比丘最一般的情形。二、修頭陀行,這是少數人。不住僧中,過著個人的生活(頭陀行者與頭陀行者,就是住在附近,也不相組合),但也可以半月來僧中布薩。衣服方面,一定是糞掃衣,不受布施,而且是限于叁衣。飲食方面,一定是常乞食,不受信衆的別請。住處方面,一定是阿蘭若,不住城邑村落,而且是不住房屋的。叁、一切糞掃者,這是極少數的。不入僧中;不但不住房屋,不受施衣,而且飲食也不受布施。山林曠野,拾些無主的樹果,農夫遺落的榖類,祭祀所抛棄的飲 [P54] 食。一切糞掃者,是「不受施派」,是極端少數。大迦葉也曾一切糞掃,拾所棄的食物而生活,受到佛的呵責(『五分律』七)。不受施而食,『五分律』說犯突吉羅,『銅鍱律』說波逸提。這些極少數的一切糞掃者,附于佛法而實違反佛法。「少欲知足,易養易滿」,爲頭陀行與律行的共同原則,而實際行持不同。戒行有彈性,能容納多數人修學,頭陀行僅能爲少數所接受。優波離爲律行者,但他曾要求住阿蘭若(佛命他「僧中住」),可爲同情頭陀行,而爲了尊重佛的意思,安住律行的明證。優波離同情頭陀行,生活謹嚴,與尼衆的關系不佳,這與大迦葉相近。這所以能互相和合,主持王舍結集。然從當前情況及未來佛教的影響來說,優波離學團是真正的成功者!大迦葉是頭陀行者,對僧事,僧伽製度,素不關心。對說法教化,也並無多大興趣。只自覺德高望重,而不爲舍利弗、目犍連、阿難門下所尊敬;不滿智慧,多聞的佛教傾向;又常受尼衆所輕慢,而免不了不滿阿難(舍利弗等已入滅了)。優波離尊者推重大迦葉,不但是教內的耆年大德,而更是一向尊敬苦行的(如提婆達多),阿阇世王所尊敬的大德。在大迦 [P55] 葉的主導下,優波離學系成爲實質的佛教中心。依傳說,不僅『銅鍱律』,『五分律』,『四分律』,就是有部舊傳的『十誦律』,都說先由優波離集出毗尼(阿難後出法藏)。有關五百結集的記錄,廣律雖已標題爲「五百集法」,「五百集法毗尼」,「結集叁藏法品」,而古典的毗尼本母,是稱爲「五百集毗尼」的(『十誦律』五六;『薩婆多摩得勒迦』六)。所以王舍結集,實以集毗尼爲首要任務(出經爲次要的)。大迦葉發起結集的原因,爲了毗尼;首先誦出的,是毗尼;大會責難阿難的,也有關毗尼。在這次結集中,毗尼取得了優先的地位。對戒法,否決佛命的小小戒可舍,而確定了輕重等持的原則,逐漸完成嚴格而瑣碎的規律。對尼衆,采取嚴厲管教的態度,樹立尼衆絕對尊敬男衆的製度。上座的權威也提高了;被稱爲正統的上座佛教,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完成的。而大迦葉的頭陀行呢,在真正重律學派中,並未受到特別尊重(因爲頭陀行不重律製),但頭陀行因大迦葉而更深的與律行結合。如『增一阿含經』,顯出了頭陀行的特別尊重。有部舊傳的『鼻奈耶』,竟說如來的因事製戒,都出于頭陀行者(「十二法人」)的 [P56] 提貢意見了!以戒律爲主,加深頭陀精神的佛法,也就是所說的小乘了!
五
大迦葉與優波離的王舍結集,在重律的學派來說,可說是成功的,有著深遠影響的。但不同的立場,不但阿難曾當衆表示出來(小小戒可舍),而會外的比丘衆,也不完全滿意這一結集。當王舍城的結集終了,『銅鍱律』,『四分律』,『五分律』,都有富蘭那長老,率領五百比丘,從南方來王舍城,與大迦葉重論法律的記載。這位富蘭那長老,『五分律』列爲當時的第二上座。研考起來,這就是釋尊早期化度的第七位比丘,耶舍四友之一的富樓那(說法第一的富樓那,應爲另一人)。富蘭那對大迦葉結集的提出異議,說明了王舍結集,當時就爲人所不滿(這也就是界外大衆結集傳說的初型)。據『銅鍱律』說:富蘭那長老這樣說:「君等結集法律,甚善,然我親從佛聞,亦應受持」(『小品、五百犍度』‧ 一一)。這是說,你們可以結集,我所知道的,也要受持流通的。這一異議,『 [P57] 四分律』與『五分律』,舉出異議的實例,如『五分律』說:「我親從佛聞:內宿,內熟,自熟,自持食從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無淨人淨果除核食之。 ……我忍余事,于此七條,不能行之」。這七事(『四分律』作八事),各部的解說,小有出入,今依『五分律』說:內宿,是寺院內藏蓄飲食。內熟,是寺院內煮飲食。自熟,是出家人自己煮飲食。自持食從人受,是自己伸手取食,不必從人受(依優波離律,要別人授──手授或口授,才可以吃)。自取果食,是見到樹果,可以自己取來吃。就池水受,是自己從水裏取(如藕等)來吃。無淨人淨果除核食之,是得到果實,如沒有淨人爲淨,自己除掉果核,就可以吃了。這都是有關飲食的律製。依優波離說,是不可以的(犯突吉羅);但富樓那長老統率的大衆,認爲是可以的。這些,佛雖曾一度禁止,但已經開許,所以他們不能接受這七事的製約。富蘭那長老的主張,不就是小小戒可舍的一例嗎?今日中國佛教的飲食規製,豈不就合于富樓那長老的律製嗎?
大迦葉與優波離爲主體的王舍結集,以毗尼爲重。阿難所誦出的經法,當時 [P58] 還不曾成爲論辯主題。但王舍結集中存在的問題,還是存在。少數不能完全代表大衆,這在佛教的發展中,會明顯的表顯出來! [P59]
《華雨集第叁冊 二、王舍城結集之研究》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