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門
第一節 十法行
方便道的六隨念s!ad!-anusmr!taya法門,大乘經中分別論述的,有『摩诃般若經』,『大般涅槃經』,『虛空藏經』等,可說並不太多。然分別闡揚的,如「念佛」法門,就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修行了。念smr!ti是憶念,明記不忘,是修習定慧所必不可缺的。其實,任何修行,即使是初學,也要憶念不忘,如憶念而稱佛的,名爲(持名)「念佛」。同樣的意義,持誦經典,名爲「念經」;持誦咒語,名爲「念咒」。有念誦ja^pa一詞,就是口誦心念的意思。現在先說念法dharma$nusmr!ti:在「佛法」中,重于聖道的憶念。「大乘佛法」是「依于勝義」,「依于法界」,「依法性爲定量」,也就是重在契證的正法 [P115] ──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淨,一切法本性空,所以以甚深廣大行爲主的『般若經』,這樣的說「念法」:「菩薩摩诃薩應修念法:于是(善法、不善法、 ……有爲法、無爲法)法中,乃至無少許念,何況念法」(1)?這是以一切法無所念爲「念法」了。然修學甚深法,從「佛法」以來,就有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如實道的方便。在聽聞、思惟、修行時,都是不能沒有「念」的。「大乘佛法」興起,當然也是這樣。起初,智證的法,是脫落名相,本來如此的;流傳世間的教法,是佛所說,多聞聖弟子所傳的。依佛及僧而傳布,所以法比佛與僧是要抽象些,一般信衆多數是念佛、念僧,供養佛及僧。由于佛教界出現了書寫的聖典,「念法」法門得到了重大的開展,這是初期大乘──『般若經』等所明白昭示了的。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這樣說(2):
1.「是般若波羅蜜,若聞、受持、親近、讀、誦、爲他說、正憶念」。 2.「應聞般若波羅蜜,應受持、親近、讀、誦、(爲他)說、正憶念。受 [P116] 持、親近、讀、誦、說、正憶念已,應書經卷,恭敬、供養、尊重、贊歎:花、香、璎珞、乃至伎樂」。 3.「書般若波羅蜜經卷,供養、恭敬:華、香乃至幡、蓋。……書般若波羅蜜經卷,與他人令學」。 4.「受持般若波羅蜜,親近、讀、誦、說、正憶念;亦爲他人,種種因緣演說般若波羅蜜義,開示、分別令易解」。
般若波羅蜜prajn~a^pa^ramita^是智證的甚深法門。菩薩修學般若prajn~a^,攝導施、戒等(六度、四攝)大行,自利利他而到達佛地。般若是甚深的,修學的方便,當然是「親近善士」等,以聞、思、修而契入正法。所引第一則中:聽「聞」般若法門;「受持」是信受憶持在心;「親近」是「常來(善士處),承奉谘受」;「讀」是口受(後來是依經文),一句句的學習;「誦」是熟習了的背誦。以上,是「親近善士,多聞正法」的詳細說明。「爲他說」,是「宣傳未聞」,使別人也能信受奉行(爲他說,也能增進自己的熟習與理解)。「正憶念」 [P117] ,是「如理思惟」的異譯。依『智論』,此下有「修」,那就是「法隨法行」了 (3)。第一則的修學次第,與「佛法」中「親近善士」等「預流支」一樣,只是說得更詳細些。第二則,多了書寫經卷與供養。大乘興起時期,恰好書寫經卷流行;般若法門甚深而又通俗化,寫經是重要因素。寫成一部一部的經典,「法」有了具體的形象,于是受到恭敬供養。用華、香(香有燒香、末香、塗香等多類)、璎珞、幡、蓋來供養,還有「伎樂」,那是歌舞(進一步就是戲劇)了。對經典的供養,與供養佛的舍利,是完全相同的。第叁則,不但自己如此,還書寫經典,布施給別人,使別人也能受持、讀、誦、供養。第四則,以經卷布施,雖是功德無量,但般若到底是重于智證的,智證要先得如理的正見,所以爲他演說、開示、分別,是更重要的。「正憶念」以前的「爲他說」,只是照本宣揚,而「演說般若波羅蜜義、開示、分別」,是深一層的開示、抉擇,重于勝解深義。以法爲中心的般若法門,自修與利他,采取了這樣的方便:甚深而又通俗化, [P118] 通俗而又方便的引入深義的修證。在法的學習,法的流通上,有著不同于初期「佛法」的內容。
聽聞、受持、親近、讀、誦、爲他說、正憶念,書寫、供養、施與他人:在「親近善士」等固有方便外,增多了書寫等通俗易行的的方便,這是大乘興起時,因教界書寫聖典而展開的。『大品經』中,自(叁0)「叁歎品」到(叁八)「法施品」,共九品,二卷多,廣說這一系列方便的功德(4)。其他初期大乘經,也有這種情形,如『大寶積經』的『不動如來會』,末品說到:「應當受持、讀誦通利,爲他廣說」。並說:「或于他人有是經卷,應可詣彼而書寫之。… …若于彼村求不能得,應詣鄰境,書寫、受持、讀誦通利,複爲他人開示演說」 (5)。舊譯的『阿!B粊佛國經』,也說到供養經卷(6)。『法華經』的「法師品」,極力贊揚聽聞、受持、書寫、供養的功德,與『般若經』相同,如說:「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于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璎珞、末香、塗香、燒香、缯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7)。「法師功德品」說到: [P119] 「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能得六根的種種功德(8) 。天臺智者大師依此「法師功德品」,立五品法師(9)。等到書寫經典盛行了,對于書寫、供養(經卷)等功德,經中也就淡了下來。讀、誦等方便,經中所說的,或多或少,後起的『無上依經』,總合爲持經的十種法(行),如說:「一者、書寫,二者、供養,叁者、傳流[施他],四者、谛聽,五者、自讀,六者、憶持,七者、廣說,八者、自誦,九者、思惟,十者、修行」(10)。十法以「書寫」爲第一,可見那時的受持、讀、誦,可依書寫的經典,不一定非從人口受不可了。所以『大智度論』說:「若從佛聞,若從弟子聞,若于經中聞」(11) 。依經文而了解義趣,也就等于從人受學了。
大乘的智行是「念法」爲主的,以受持、讀、誦等爲方便,因經法的「書寫」而流行;信行是「念佛」爲主的,以稱名、禮拜、忏悔等爲方便,因「佛像」的興起而盛行。尤其是經典的「書寫」,信行念佛者也贊歎讀、誦的功德,如『般舟叁昧經』說:「聞是叁昧已,書、學、誦、持、爲他人說,須臾間,是菩薩 [P120] 功德不可複計」(12)。『念佛叁昧分』說:「但能耳聞此叁昧名,假令不讀、不誦,……皆當次第成就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能聽受斯念佛叁昧,若讀、誦……所得功德,望前布施,不可喻比;……何況有能具足聽受修行,演說是功德聚而可校量耶」(13)?「十法行」已成爲一切法門的共通方便了。
注【12-00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叁(大正八‧叁八五下)。
注【12-00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1.卷八(大正八‧二八0下)。2.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3> 卷一0(大正八‧二九叁中)。4.卷一0(大正八‧二九四下)。
注【12-003】『大智度論』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
注【12-004】『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八‧九‧一0(大正八‧二八0上──二九七中)。
注【12-005】『大寶積經』(六)『不動如來會』(大正一一‧一一一下──一一二上)。
注【12-006】『阿!B粊佛國經』卷下(大正一一‧七六四上)。
注【12-007】『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叁0下)。
注【12-008】『妙法蓮華經』卷六(大正九‧四七下──五0中)。
注【12-009】『妙法蓮華經文句』卷八上(大正叁四‧一0七下──一0八上)。
注【12-010】『無上依經卷下』(大正一六‧四七七中)。『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會「 [P121] 最勝天王問般若」)卷五七叁(大正七‧九六叁上)。
注【12-011】『大智度論』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六上)。
注【12-012】『般舟叁昧經』卷上(大正一叁‧九0八上)。『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二(大正一叁‧八七九中)。
注【12-013】『大方等大集經菩薩念佛叁昧分』卷九(大正一叁‧八六四中)。
第二節 書寫‧供養與讀誦功德
「佛法」重智證而又出重信的方便;般若是甚深法,重智證的,也傳出了重信的方便,那就是書寫,供養等了。『大智度論』卷五八(大正二五‧四七二下)說:
「是般若有種種門入:若聞、持乃至正憶念者,智慧精進門入;書寫、供養者,信及精進門入。若一心深信,則供養經卷勝(于聞、持等);若不一心,雖受持而不如(聞、持等)」。
從智慧入門,從信入門,都可以深入般若,智與信到底是不容許別行的。初入般若,適應不同根性,可以有此二門,而最重要的,還是真誠一心;如不能一 [P122] 心,都是不能得真實功德的。在正法中心的般若法門中,重信的書寫、供養、施他,是「大乘佛法」時代的特色。由于般若法門的容受通俗的方便,讀、誦也就有了不同的意義,這不妨一一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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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第二冊 中編「大乘佛法」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