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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第二冊 上編「佛法」第叁章 方便道之發展趨向▪P4

  ..續本文上一頁(大正二五‧一0九上)。『雜譬喻經』(大正四‧五二九上──中)。

  注【7-020】『論事』引注(南傳五七‧一)。

  注【7-021】『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一五(大正二九‧四一六中)。 [P80]

  注【7-022】『分別功德論』卷二(大正二五‧叁四下)。

  注【7-023】『大智度論』卷五(大正二五‧九六上、九七下)。

  注【7-024】『大智度論』卷二八(大正二五‧二六八上)。

  注【7-025】參閱『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四章(一九四──二0四)。

  注【7-026】『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七上)。

  注【7-027】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二八七──二九九)。

  注【7-028】『相應部』(一)「諸天相應」(南傳一二‧四六)。

  注【7-029】『摩诃僧祇律』卷四(大正二二‧二六一上)。『四分律』卷叁叁(大正二二‧七九八中)。

  注【7-030】『中阿含經』(一八0)『瞿昙彌經』(大正一‧七二二上──中)。『中部』(一四二)『施分別經』(南傳一一下‧叁五八──叁六一)。

  注【7-031】『中阿含經』(七)『世間福經』(大正一‧四二八上)。

  注【7-032】『中阿含經』(一五五)『須達哆經』(大正一‧六七八上)。『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上‧六五)。

  注【7-033】『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七九)。『長阿含經』(二)『遊行經』(大正一‧一六中)。 [P81]

  注【7-034】『長部』(二0)『大會經』;『長阿含經』(一九)『大會經』。『長部』(叁二)『阿咤曩胝經』。

  注【7-035】鬼子母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叁一(大正二四‧叁六二上──中)等。這是古代以幼兒爲犧牲的佛化傳說。

  注【7-036】『中阿含經』(二七)『梵志陀然經』(大正一‧四五八中)。『中部』(九七)『陀然經』(南傳一一上‧二五六)。

  

  

  

  第二節 通俗化與神化

  佛法流行人間,成爲佛教,一天天發展起來。佛教是以出家僧伽sam!gha 爲中心的。出家,是離眷屬,離財物、名位的愛著,而過著爲求解脫而精進的生活。早期佛教的形象,是恬淡的,樸質的,安詳的。沒有一般神教的迷妄行爲 ──祭神、咒術、占蔔等;也不與神教徒诤論;重在實行,也不爲佛法而自相诤論;不許眩惑神奇,貪求利養。釋尊涅槃後,特別是阿育王As/oka以後,佛教與寺塔大大的發展。寺塔建築的莊嚴,寺塔經濟的富裕,藝術──圖畫、雕刻、 [P82] 音樂歌舞也與佛教相結合,而佛教出現了新的境界,那是部派佛教時代就已如此了(1)。佛塔stu^pa,是供奉佛舍利s/ari^ra的。建塔,起初是在家弟子的事,後來漸移轉爲僧伽所管理。進一步,塔與洞窟的修建工程,通俗宏化的呗!2塱者bha^n!aka ,也熱心的來參加(2)。出家衆爲修建寺塔等而發心服務,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大正二叁‧六四二中)說:

  

   「時諸苾刍既聞斯說(「若能作福者,今世後世樂」),多行乞丐,于佛、法、僧廣興供養,時佛教法漸更增廣」。

  

  在這段文字中,看到了比丘們到處去乞求(中國名爲「化緣」),用來供養佛(建塔、供養塔)、法、僧(建僧坊、供僧衣食),這樣佛教越來越興盛了。比丘們不但爲修建作福而到處化緣,也發心爲修建而工作,如『十誦律』說:「諸比丘作新佛圖[塔],擔土,持泥、墼、磚、草等,粗泥、細泥、黑、白塗治」。『四分律』說:「爲僧、爲佛圖[塔]、講堂、草庵、葉庵、小容身屋,爲多人作屋,不犯」(3)。比丘爲修建而作工,是各部派所共許的。如『十誦律』說:阿 [P83] 羅毗A^l!avi^的「房舍比丘,在屋上作,手中失墼,墮木師[木工]上」;『銅鍱律』也有此事,並分爲好幾則(4)。寺塔的增多興建,可以攝引部分人來信佛,可說佛法興盛了;但重于修福,求今生來生的幸福,與佛法出世的主旨,反而遠了!修福也是好事,但出家衆總是贊揚供養叁寶的功德,信衆的物力有限,用在社會福利事業,怕反要減少了!佛教以出家衆爲中心,出家到底爲了什麼?出家要受具足戒,取得僧伽成員的資格。受了戒,戒師要勉勵幾句,如『四分律』卷叁五(大正二二‧八一六上)說:

  

   「汝當善受教法,應當勸化,作福、治塔,供養佛法衆僧。……應學問、誦經,勤求方便,于佛法中得……阿羅漢果」。

  

  比丘出家受戒,怎麼首先教他勸化,作福、治塔呢?『十誦律』這樣說:「精勤行叁業,佛法無量種,汝常憶念法,逮諸無礙智!如蓮華在水,漸漸日增長。汝亦如是信,戒、聞、定、慧增」。『五分律』說:「汝當早得具足學戒!學叁戒,滅叁火,離叁界,無複諸垢,成阿羅漢」(5)。這是更適合于訓勉初出 [P84] 家比丘的(『四分律』在後)。『四分律』重視修福、治塔,因爲『四分律』是法藏部Dharmaguptaka律,法藏部是主張:「于窣堵波[塔]興供養業,獲廣大果」(6)。大果是究竟解脫,成就佛道,爲極力贊揚舍利塔的部派,所以在『四分律』『戒經』中,增多了有關敬塔的戒條。這樣,佛弟子半月半月布薩pos!adha 終了,『五分戒本』說:「諸佛及弟子,恭敬是戒經。恭敬戒經已,各各相恭敬,慚愧得具足,能得無爲道」;『僧祇戒本』也如此(7)。『四分律比丘戒本』卻這樣說:「我今說戒經,所說諸功德,施一切衆生,皆共成佛道」 (8)。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舊律──『十誦戒本』,與『五分戒本』等相同,而新律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也追隨『四分律』,而說「皆共成佛道」了(9)。寺塔的興建,高廣莊嚴,部分的出家比丘,傾向于福德,也就自然同情大乘的「共成佛道」了。

  

  釋尊對傳統的婆羅門,東方新興的沙門──這類宗教的信仰、思想、行爲,采取寬和的態度。對種種思想,如身與命是一、是異等,釋尊總是不予答複── [P85] 無記stha^pani^ya-vya^karan!a,而提出自悟的緣起說。如『長部』(一)『梵網經』,類集異見爲「六十二見」,以爲異教所說的,有他定境的經驗,「事出有因」而論斷錯誤,可說是寬容的批評。對一般信仰的天、龍、鬼神,也采取同樣的態度:鬼、神是有的,但是生死流轉的可憐憫者,值不得歸信。所以出家衆,不得祀祠鬼神(不得供天),不得作鬼神塔(10)。高級的梵天brahma^,是請佛說法者;忉利天的帝釋──釋提桓因S/akradeva^na^m indra,來人間聽佛說法:成爲佛的兩大(天)弟子。善良的鬼神、龍na^ga,都贊歎佛,成爲佛教的護持者。佛法中早就有了通俗、化導鬼神的法門,如四部「阿含」有不同的宗趣,覺音Buddhaghos!a的『長部』注,名吉祥悅意Suman%galavila^sini^,也就是龍樹Na^ga^rjuna所說的「世界悉檀」(11)。如『長部』的『阇尼沙經』,『大典尊經』,『大會經』,『帝釋所問經』,『阿咤曩胝經』等,是通俗的適應天神信仰的佛法。特別是『阿咤曩胝經』,是毗沙門Vessavan!a天王與信心夜叉yakkha所奉獻,有守護佛弟子得安樂的作用(12)。其實,與『雜阿含經 [P86] 』相當的『相應部』,「有偈品」中的「天相應」,「天子相應」,「夜叉相應」,「林神相應」,「魔相應」,「帝釋相應」,「梵天相應」,都是以佛陀超越天、魔、梵的立場,而又融攝印度的民間信仰。釋尊對印度鬼、神的態度,是溫和的革新者。在出家僧團內部,隔離這些神教的信行,以純正的、理性的信心,而對固有神教,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這一態度,對當時的佛法來說,可以減少異教徒抗拒的困擾,而順利的流行于當時。神教的天、魔、梵,不足歸信,但容許是有的;有,就會引發一些想不到的問題。如『赤銅鍱部律』說:「一比丘與龍女行不淨[淫]行。……夜叉……餓鬼……與黃門行不淨行」(13)。『四分律』說到:「若天子,若龍子,阿須羅子,犍闼婆子、夜叉、餓鬼」的殺罪 (14)。僧衆與天、龍、鬼等,有實際的關涉,是一致肯定的。如受比丘戒,先要審查資格[問遮難],有一項問題:「是人不」?或作:「汝非是非人[鬼神]?非是畜生耶」?這是說:如是鬼神、或畜生(如龍)變化作人形,那是不准受戒的。這表示了僧伽內部的出家衆,有鬼神與畜生來受比丘戒的傳說。又如咒術vidya^,mantra [P87] ,是僧衆所不准信學的,但同樣的承認他的某種作用。『銅鍱律』說到咒斷鬼命 (15);以咒術殺人,也是『五分律』,『僧祇律』,『十誦律』等所記載的(16)。世間咒術是不准學的,但漸漸有限度的解禁了。「爲守護而學咒文」,不犯;「若誦治腹內蟲病咒,若誦治宿食不消咒,若學書,若誦世俗降伏外道咒,若誦治毒咒,以護身故無犯」(17)。總之,爲了護(自己)身,世俗咒術是可以學習了。本來是對外的方便,容忍異教的民間信仰,而重事相的律師們,不能堅持原則,反而讓他滲透到僧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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