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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第一冊 叁 辨法法性論講記▪P3

  ..續本文上一頁水面的。一是,徹底的,一是浮面的,但在渡水來說,都在水裏,也都渡過去了。所以叁乘所同證的涅槃,在涅槃來說,很難說不同的。但修行者的智慧,悲願的有大小,所以能力有種種不同,表現出大小乘涅槃的深淺。其實涅槃無二無別,不能說有差別的。

  

  本論以法性來表顯涅槃,或以無爲法來表顯,如金剛經說:『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叁乘同證得無爲法,都證得涅槃,但是聲聞是聲聞,緣覺是緣覺,佛菩薩是佛菩薩,顯出各各的不同。

  

  

  2 別說叁門

  (一)相門

  

  二、別說叁門:由叁方面來解說法與法性,先作一簡明扼要的了解,到下面廣釋中,再詳細的來講。叁門的第一是相門,相是什麼意思?相的意義很多:或是體相,體相就是體性的相;或是義相,法法的意義如何,是義理的相; [P190] 或是相貌的相,就是形態相有種種不同。現在所說的相門的相,是義相,就是說明法的義相,及法性的義相。

  

  

  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爲虛妄;彼一切無義,惟計故分別。

  

  先說「法相」,以唯識的意義來說明,唯識變現的主要意義,都包括在這七句中。現在簡要的來說,法的義相就是「虛妄分別」。什麼是虛妄分別?不實在的是虛;不真的是妄,分別就是心識的作用。在中國佛教界,有一個很熟悉的名詞──『妄識』,虛妄分別就是妄識,虛妄即妄,分別即是識;也名爲『妄心』。

  

  「現二及名言」,就是虛妄分別的定義。什麼叫現二?二是能取與所取,『現二』是現起能取、所取──兩方面。如以手拿東西,叫取。佛法中,眼見、耳聽也名取;但這裏所說的取,專指我們的心識取境界相叫取。取,一定有二方面,一能取,一所取。我們的心識,能認識境相,有能取作用,叫能取。 [P191] 取得什麼?如我見到一朵花,那是眼識的所取,就是所認識的對象。有認識,就有能取與所取。在常識中,我們感覺到、認識到的,不外乎色、聲、香、味、觸、法;種種複合體而爲我們所認識的,如房屋、山、河、大地、草、木、叢林。無論是常識的認識,或研究所得的;不管是哲學、生理學、物理學、原子、電子,都好像是在外的,我們的心去分別它、了解它、研究它。我們的心識呢?是在內的。心內的,和心識以外的存在,好似兩種不同的對立物。心與物,能取與所取的各別對立,是我們一般人的感覺。妄識的境界,就是如此。

  

  大乘唯識學的見解,與常識的意見不同,認爲我們的心識生起時,就現起兩方面。不認識就算了,什麼都不知道。一起認識作用,就一定現起兩方面。即使你不認識,不知道什麼,但心上終有一認識的意象,也就有所取與能取。能取與所取,或名心與境,或名能分別與所分別。這是說,所認識的對象,不是外在的,而是從內心所現起的。

  

  只是這個識,但此識不起則已,一起就自然而然的顯現爲兩方面,有主觀 [P192] 和客觀對立的傾向,這所以被稱爲虛妄。

  

  『名言』:什麼是名言?我們的心識活動,不過是名言而已。如我們說話,或一個名詞,或是一句話,是名言;而我們內心的認識什麼,也好像講話一樣。所以有人說:我們的思想,是沒有聲音的語言,語言是有聲音的思想。所以,佛法稱世俗心識爲名言識。

  

  現在我們認識到的,圓的,紅的,雖沒有說出來,卻與我們口說的一樣。我們不要以爲我的心,心能認識到了紅的、圓的……,紅的、圓的……是真實認識到了那個客觀的東西,真實認到了外面的那個東西。其實,我們所認識的什麼,只是我們心識的名言作用。

  

  我們心識的認識活動,純粹是一種名言作用。但在人們的感覺中,並不是這樣,以爲紅的實在是紅的,物質實在是物質,聲音也以爲實有聲音,樣樣都以爲是實在的。其實,呈現在認識中的對象,一切都不外乎名言作用。以『現二』及『名言』──二義,說明了我們的心識,實在是虛妄分別。佛法所說生 [P193] 死法,中心即是虛妄分別──妄識。爲什麼是虛妄分別?因爲一方面顯現二取 ──能取、所取,一方面不外乎名言。

  

  名言有二類,明確的與不明確的。以衆生來分別,狗、貓與人就差多了。人有認識,貓、狗有認識麼?當然有,如認識到主人回家了。又如貓嗅到了魚味即走近來,要吃。不過他們的認識,名言的活動非常暗昧,簡單而不大清楚,所以他們雖有這認識的名言作用,卻不能清楚的表達出來。我們人就不同了,我們的認識非常清楚,名言作用很強,也能用語言表顯出來。人類的語言多複雜,什麼都能講給別人聽,使人聽了可以理解。不但是口說,也能以手勢,或面部的表情代語言。試看啞吧,不是用手勢來表顯嗎?這也是名言。名言是能表诠的,表示一種意義。凡能表示一種意義的,都是名言,不管口中所說,或是心中所想的,或是身體的一種表示。人類在進步中,中國有方塊字,外國人用拼音字。直寫橫寫,各式各樣不同,文字都與語言一樣,能表示內心認識的內容。我們的方塊字,一橫一豎的,拆開來,什麼意義都沒有,可是結合起 [P194] 來,能表示出具體或抽象的一切。名言──內心的、聲音的、形色的,就是這麼個東西。人類的名言作用強,所以思想、語言、文字,也特別發達;而名言的根源,是心識所有的作用。貓、狗等動物,不能說完全沒有,如在吃飯時,貓會走到身旁叫著要吃,這也是一種表示。狗見主人回家,搖尾表示歡迎。叫的聲音也有分別,有經驗的動物學家,聽得出喜歡叫聲,及忿怒的叫聲,不過沒有人類那樣的微細、複雜、清楚而已。動物中,高高低低的名言活動不同,人類也是這樣。剛生下來的小孩,什麼不懂,不會做,也知哭,吃母親喂的奶;漸漸的認識母親,及其他的人;以後會講話了,先叫爸爸、媽媽,漸漸什麼都會講了,他的心上的名言,就一天一天發達複雜起來。所以,心識的名言作用,是一切衆生所都有的,不過程度的不同而已。

  

  要了解,我們的心識活動,是有表示作用的,稱爲名言,使我們知道是什麼,其實是個符號。我們用方塊字,拼音字,各式各樣都可用以表示一切。或用聲音表示,雖隨地區、隨時代而不同,語音不同,而表示什麼,卻是一樣的 [P195] 。我們憑心識、語言、文字,以爲這是什麼?那是什麼?以爲確實是這樣,不知這是符號的世界,名言的世界。不是真實是那樣,而只是我們心識表現的法相。現二與名言,說明了虛妄分別的意義。

  

  進一步說:「實無而現故,以是爲虛妄;彼一切無義,惟計故分別」。爲什麼是虛妄?『實無而現故』。實在沒有這樣的實在性,而卻有能取與所取的現起。我們的心不起則已,一起即表現爲主觀與客觀,也就是內心與外境的對立。直覺到有客觀外在的東西,爲內心所認識,但此能取與所取,推究起來,實際是沒有這二種對立的真實性。好像有主觀、客觀,心、境,內、外的對立,其實並不如此。如現起此二種是真實的,那就不是虛妄了。因爲沒有能取、所取,對立的真實性,只是心識的表現,所以稱之爲是虛妄的。

  

  一般人的想法:客觀實在的境界,是存在于心外的,是實在。依唯識說,沒有心外獨存的實在物,只是心識的似現。那末,能取的心識總是實在的了!不是的,如有實在的境界,也許可說實有內心,而實際並不如此,心與境是不 [P196] 相離的,離所取是沒有能取的。我們覺得心與境實在各別不同,所以認識到的客觀境界不離錯誤,覺得那個主觀實在的心,也不離錯誤。境不離我們的心,心也不離境,所以呈現在我們心識中的什麼客觀主觀,心境對立的,都是虛妄、顛倒、錯亂的。因爲實無別體的能取、所取的對立可得,所以說:『彼一切無義』。『無義』,是說沒有這能取與所取的實在的體性,或者沒有實在的外境。

  

  然而,我們不是覺得有實在的體性嗎?這不過是我們心識的名言活動,種種的推度而已,所以說『惟計故分別』。佛法說『遍計所執性』,遍計,即以我們的分別心去作各式各樣的推度執著,覺得這是這樣,那是那樣。也就是我們不知道是虛妄現的,取著能取所取而作種種的計執,以爲是實在的。如除去了我們內心的計度以外,就沒有我們所想象的一切實性了。所以一切都是無義的,惟是計度而已,所以只是『分別』。總結的說,如果這個現象界的種種,確是實在有能取、所取相對立,有客觀那個東西實在的話,就不能說一切都是 [P197] 虛妄分別了。現在推究起來,沒有實義,惟是我們自心,因心識表現爲能取與所取,不知道這是虛妄的,所以起種種認識推度作用,以我們分別推度顯現出一切,以爲是如此如此的。所以除了分別,一切不可得。換句話說,這是一意言、名言的活動,就稱之謂分別。

  

  衆生所以有生死,由于無明,這是佛法所公認的。什麼是無明?無明是蒙昧錯誤的認識。我們對宇宙人生沒有體悟得到真理,所了解到的,都是虛妄錯誤,不實在的。由于這樣,我們常在錯亂,顛倒中,起煩惱,造業,受生死,一生一生的生死不了。所說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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