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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第一冊 叁 辨法法性論講記▪P5

  ..續本文上一頁不可。「若無及現中,任隨一非有,則亂與不亂,染淨 [P206] 皆非理」。現,是明白的呈現擺在我們的面前;無,是不是實有這會事。此二 ──現與無,平常是合不起來的;一般以爲,沒有就是沒有此事,明明白白現起,那便是有此事。假使如一般的想法,現有就是有,無就什麼都沒有,那是不對的,不能成立真妄、染淨的。虛妄分別性,說他無,不是什麼都沒有;說他現有,只是現象如此,並不說他就是真實。所以說無而是現有,現有而又是無;從現這方面講是有,從無這方面講是空。佛法中每用如幻、如化,如鏡中影,如空花等比喻,只是說明好像這樣,其實並不這樣;雖並不這樣,卻又好像是這樣。

  

  佛法用幻、夢、化等比喻,說明無而現,現而無,無與現的統一。法── 生死世間法,非如此不可。『若無及現中,任隨一非有』,就不能成立真妄與染淨。現與無,在這二義中,隨便那一方面沒有的話,那末亂與不亂,雜染及清淨,一切都不能成立。假使說是無,無就是沒有,而不是似現,那與方廣道人一樣,也無所謂雜染了;確實是沒有,也就說不上是亂了。如果說現,現起 [P207] 就是這樣的實在,不是沒有的,那怎麼能說是亂?不錯亂,即符合真理,那就也不是雜染了。所以,亂與雜染,是以無而現,現而無,才能成立的。

  

  沒有亂,就沒有不亂;沒有雜染,也就沒有清淨。依一般人的想法,似乎這是雜染,另外還有一清淨的;這是錯亂,另外有個不錯亂的,這又不對了。在現實的人生世界中,佛依現實的觀察,這是雜染與錯亂的。清淨與不亂,在虛妄分別中,是不可得的。要知道清淨依雜染而能成立,有了這不清淨的雜染,如遣除雜染法,才能有清淨法。所以如沒有雜染,清淨也不能成立。錯亂與不錯亂,也是一樣,勘破這虛妄錯亂,不再錯亂了,才是不亂,才是真如、涅槃。所以先要成立雜染法,轉去雜染而有清淨;先要成立亂,離去惑亂而顯出不亂。所以,唯識宗以虛妄分別爲所依。現而無,所以是惑亂的;是惑亂,所以成爲雜染的。知道是惑亂的,就能離亂而達不亂。是雜染不清淨的,才能離雜染而得清淨的。如不是無而似現,現而實無,那末雜染與錯亂不成立,清淨與不錯亂也不能成立了。所以說:『則亂與不亂,染淨皆非理』。如雜染、清 [P208] 淨、錯亂、不錯亂都不成立,那一切世出世法都被破壞了。但我們是人,知道是雜染的,因而尋求清淨;知道惑亂,所以趣向不亂;知道虛妄,所以追求真理。這樣,非承認有錯亂,有雜染不可了。錯亂、雜染從何而來?就是無而現,現而無。釋迦牟尼佛開示佛法的方法論是這樣的,後代佛法的方法論,不一定這樣。有的說:衆生本有清淨的,不惑亂的,然後倒轉來說,爲什麼成爲雜染與惑亂,修行是返本還源,複歸于淨的。釋迦牟尼佛說法,從生死說到涅槃;從雜染說到清淨。雜染與生死惑亂,是世間現實的,這是現實人生所接觸到的。肯定了惑亂與雜染,然後從雜染到清淨,從生死到涅槃,從錯亂到不錯亂。不亂依錯亂而成立,清淨依雜染而成立;雜染與錯亂,依無而現,現而無,才能成立。所以在我們心起時,現起能取、所取,雖無而現有,似乎各立存在,是錯誤的根源,而是非如此不可的。

  

  

  (叁) 不一不異門 此二非即一,亦複非別異;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 [P209]

  

  虛妄分別是現而無,無而現的。無與現──二者,是一還是異呢?一般人的想法,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二,就是一,怎麼虛妄分別是現而又無,無而又現呢!現在說,這是不一不異的。現起能取、所取,是這個樣子,這是現有;但能取、所取,不是真實有,這就是實無。這兩者是非一非異的,所以說:「此二非即一,亦複非別異」。無與現這二義,並不等于一,不能說完全同一的;但也不能說是各別的。一就一,二就二爲什麼要說不一不異?「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因爲有是現,無即不可得,有與無二義中,有有別與無別的緣故。有與無所有不同的含義在那裏?有事──現起,有能取、所取的差別相;能诠所诠的差別,宇宙人生一切差別相,都從有顯出來的。無事是不可得,是無性,無性是平等一如的,無二無別的。有事有差別,無事無差別,別與無別不同,就不能說是一了。然而,凡是現有的,就是無自性的;無,並非離有以外,別有一無性。這樣,有與無,是有差別而又無差別的。無差別,所以不能說是異。說一也不可,說異也不可,所以成立這現有與無性,是非一非異 [P210] 的。一般所說的性相,不一不異,也就是這樣的。不過,有的人著重于不異,有的人也著重于不一。如專重不一,那就事相與理性對立了!如專重不異── 無二,那以理性說事相,又不免事理儱侗了。總之,事與理,現相與無性(無性即實性),是不一不異的。以上是法與法性的略標。

  

  彌勒菩薩另外有一部論,名『辨中邊論』,或譯作『中邊分別論』。中道與二邊,『辨中邊論』也是從虛妄分別說起,如說:『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惟有空,于彼亦有此,故知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此即爲中道』。辨中邊論的頌文與本論的意思相合。依中邊論說:虛妄分別是有的,就是現二及名言的識。在這虛妄分別性中,現起的二──能取、所取,實在是都無自性,不可得的。在虛妄分別中,都無能取所取,所以虛妄分別性中惟有空性(無性)。空無是不礙現有的,所以彼空性中也可有虛妄分別。此虛妄分別是能現的,空性是無。現起的有,與無性的空,不一不異,所以說『故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這就是中道了。 [P211]

  

廣釋

  1 辨生死

  (一) 標列

  

  從此以下,對法與生死,法性與涅槃──兩方面,作詳細的解說。先辨生死,也就是法的分別。標列,是把要說的內容,總括的標列出來。

  

  

  由六相悟入,諸法爲無上:謂相與成立,及非一非異,所依共不共,悟入能所取,現似而非有。

  

  有六種相,或可說從六方面,對于一切生死法,爲悟入的無上方便。說到悟入,中國學佛的人,開口是開悟,閉口也是開悟,悟是悟入真如的意義。這裏也說悟入,意義稍有不同。從理解法開始;理解以後,深深的思惟法;進一步從修持中通達究竟。所以「悟入」不單是開悟,是經聞、思、修而到達證見的。

  

  本論以「六」種「相」說明此法,是通達法的「無上」方便。六種相:1. [P212] 「相」;2.「成立」;3.「非一非異」;4.「所依共」;5.所依「不共」;6. 「悟入能所取,現似而非有」。簡略的說:1.相,是法相,如上頌說:『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爲虛妄,彼一切無義,惟計故分別』。2.成立,如上頌說:『無而現故亂,即是雜染因;如現幻象等,非有而現故。若無及現中,任隨一非有,則亂與不亂,染淨皆非理』。3.非一非異,如上頌說:『此二非即一,亦複非別異,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4.所依共;5.所依不共。所依,指生死流轉,虛妄分別法所依。所依法中有共的,是衆生彼此間所共同的,如所住的世界(地球),是人與人,人與畜生等所共同的。不共,如一個人,一個螞蟻,都有個體,維持各自的生存。所依,有此共與不共二種。6.悟入相──『悟入能所取,現似而非有』。對識現起的能取、所取,不執著爲實有,不執爲心、物別體,悟入是現似而其實非有的。悟入一切法唯識所現,是修觀悟入的必要勝解,這是六相中最重要的部分。

  

  

  (二) 別釋 [P213]

  

  

  (1)略指前叁 其中相成立,及非一非異,如略標中說。

  

  分別的解釋六相中,第一相;第二成立;第叁非一非異,這叁相都已在略標中說過了。

  

  

  (2)所依共與不共 諸于何流轉,說彼爲所依?謂情界器界。器界即爲共,如共同所了。

  

  現在從所依說起。什麼是所依?「諸于何流轉,說彼爲所依?謂情界器界」。這是所依的解說。諸,與『凡』字差不多。凡是于什麼流轉的,在什麼處流轉的,依什麼法而流轉的,就說他是所依。流轉,或譯作輪回。我們可以水的流動爲比喻,如水流入了漩渦中,轉來轉去,轉不出去,一直在這圈子裏面轉動,這就是流轉。衆生在生死中,也是這樣,升到天上,由天上又入人間,人間再入地獄,地獄出來到畜生,畜生又到地獄,地獄又到人間,盡管轉來轉去,卻一直在生死中,因此稱生死輪回爲流轉。衆生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 [P214] 了又死,生死不已的是流轉,到底依什麼而流轉?流轉的所依法,是『情界、器界』,情界與器界,是流轉的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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