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與空
水野弘元
一
[235]佛教說無我或空,是爲了實踐無我、實現空的實踐活動,在這實踐的支持下,而敘述無我或空的理論。因此,無我與空離開其實踐後,就幾乎變得沒有意義,或者産生誤解,以爲它只是理論,用頭腦理解即可。“無我”(anātman,anattā)一語主要爲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所用,“空”(
ūnya,su
a)一語則是到了大乘佛教之後,廣爲使用。當然,阿含或阿毗達磨中也有“空”一語,大乘經論中也有“無我”一語,不過,大體上來看,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所說的無我,在大乘是說空,此二語所指的內容可視爲相同。1
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的無我,爲何大乘要將它替換成“空”?可能是因爲“空”比“無我”之語更讓人感到含有較多實踐的意義,也可能是因爲部派佛教的無我比大乘佛教的空意義較狹隘淺近,無法完全含攝佛教的真義之故。部派佛教的代表─說一切有部[236]其根本立場是主張法有我無,在此立場下,認爲諸法─此諸法是作爲五蘊、五位七十五法等要素性的存在─是實有的,只有由此要素之集合所組成的人我(補特伽羅)是假有空無的。因此,所謂“無我”,只有作爲個人實體的人我被否定,諸法並不能被否定,它是實有的。
但是,及至大乘,除了說人我是空的之外,也說五蘊等法也是空的,否定了它的實在。因此,對于此人與法二者的否定,不用古來“無我”的否定詞來稱呼,而改用“空”一詞,從其立場要與舊佛教做一區別的意義來看,這是適合的。當然,大乘對于人與法的否定,也說人空、法空,或人無我、法無我,並非完全都沒有將空與無我同義使用。由此可知,原本無我與空並沒有不同。因此,我希望將無我與空用同一意義來考察,而關于無我或空一語的用法及變遷發展,前人已有研究,2 同時也因篇幅所限,在此皆省略不提。
阿含或律中原始佛教的教說,本來即是爲了無我的實踐而說,四谛、緣起的道理,目的也是爲了讓人們體會無我的實踐。因此,不論是否使用無我之語,原始佛教到處皆是有關無我之說。所以,以下就試著檢討阿含或律中所出現的“無我”及其相反詞“我”的用法。
首先,對“我”與“無我”簡單地做一定義,若從實踐的立場來看,所謂“我”,即是執著于任何事物者。對于有執著者而言,一切皆表現爲我。反之,沒有執著時,一切事物皆是無我。如此改變立場時,于同一件事物,若沒有我即是無我。也就是說,我、無我是主觀性的。不明白正確緣起理法的無明煩惱凡夫,因爲有執著,所以對于許多事物是從我或我所(我的所有)來思考、行動。因此,對凡夫而言,並非[237]“一切無我”,而是“一切皆是我,不應爲無我”。佛教的根本義─諸法無我,並非諸法就是這樣無我,對無執著者而言是諸法無我,對有執凡夫而言,則是諸法有我。
以上是從實踐的立場來看無我的意義,若從理論來看,對任何人而言,皆可以是“諸法無我”。這裏所說的“無我”是沒有固定性的,是無我性。亦即所謂“諸法無我”,是說諸法─尤其是現象世界,沒有固定性,諸法是無常的,是相對相關地存在,是緣起的。對于無我,有如此的實踐性與理論性二種看法,就空來說,此關系也是如此,這點是毋庸贅言的。3
二
在原始佛教所說的“我說”及“無我說”中,大致有通俗性與第一義性兩種。雖然佛教本來必定是第一義性的,但是因爲初學者對此無法理解,所以就用淺近的言詞使人容易理解,也就是用通俗說。現存阿含經等中,記載著許多此種通俗說,[238]而極少有第一義說。這可能是因爲在釋尊當時,不能理解第一義的下根劣智者比能理解第一義上根者多,因此,在佛的說法中,爲此大衆的通俗說較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爲現存的阿含經皆由部派所傳,部派佛教以通俗說爲標准,所以即使本來是第一義說的,也會被改變成通俗說。
在此意義下,原始佛教所主張的通俗的無我說,第一是:五蘊和合的有情是無實我、實法的無我,也就是“人無我說”。關于此有許多爲初學者所做的譬喻性說明。例如,《中阿含》30《象迹喻經》提到,(M. 28, Mahāhatthipadopama-s.)猶如用木材、蔓草、稻稈、泥土等材料及其所圍起的空間,而産生“房屋”的假名一樣,我們的身體也是如此,是由筋骨、皮膚、血肉等及包圍起來的空間,而成立的假的存在。4 又,《雜阿含》中,金剛(Vajirā)比丘尼所說的偈頌,是說猶如車輛是由種種部分所成立的假和合,所謂“車輛”的實體並不存在,我們的身體也是如此,是由五蘊假和合所組成的,于此等並沒有所謂“我”的實體的存在。 5 此偈在佛滅度二、叁百年後,那先(Nāgasena)比丘有爲彌蘭陀王(Milinda)做更進一步詳細的解說。6
以上是有關“人無我”譬喻性的通俗說。其次,也有不少說明五蘊各別皆無我,也就是“法無我”的經典。其中全盤性說明的是破除外道對五蘊的二十種我見的無我。所謂“二十種我見”,即對于五蘊中的任何一者,各成立四種我見,以色蘊爲例:
(1)色(物質、肉體)是我。對于形成色的地水火風、青黃赤白
等各要素,說“地是我”乃至“白等”是我。
(2)色是我所有物。此時可看成:色受想行識是我,色是此我的
所有物。
(3)色在我之中。此時是:色受想行識是我,色在此我之中。
(4)[239]色中有我。此時是:色受想行識是我,色中也有我的
存在。
同樣地,受、想、行、識四蘊也各有四種見,所以五蘊總共有二十種我見。7
破斥此二十種我見者,即是無我說。這是從五蘊中的任何一面來看,用分析式、機械論式、形式上來論證畢竟無我,如此繁瑣的無我說,可看出是爲鈍根者所作的世俗說。對于利根者而言,不必用如此繁瑣的論證,應該就能了解五蘊無我了。
叁
其次,原始佛教無我說最具代表性者,是《無我相經》。這是佛最初的說法─對五比丘[240]說四谛八正道(《轉*輪經》),他們由此轉*輪而理解世界人生的真相,得法眼淨(見道)之後,佛又爲他們說有關五蘊的經典。這部經是談論五蘊是無常、苦、無我的,後來被部派佛教作爲無常、苦、無我叁相說的根據,是極受重視的經典。其有關色蘊的文句,巴利文翻譯如下:
色(肉體)是無我的。若色是我,則此色應該不會生病;又對于色也能做到“我要色如此,我不要色如此”。然而因爲色無我,所以色會生病;又對于色也無法做到“我要色如此,我不要色如此”。
對于受想行識也是做同樣的敘述。 8 此段文值得注意的是我與無我的意義。在此場合的我,是常一主宰者,也就是自己常住不變的存在,讓一切自由自在的全能者。婆羅門教最高神─梵天或自在天,就是所謂這種常一主宰的全能者。若色(肉體)是這種全能的我,那麼應該想不生病,就絕對不會生病才對。但是,因爲色並沒有這種自在力,所以色並不是我,而是無我。同樣地,也可論證五蘊全體皆是無我。在漢譯《雜阿含》中,也有經典是用同樣的方式來說明眼耳鼻舌身意六內處無我。9
從以上的五蘊及六處的《無我相經》,可知我是指自在者,無我是指沒有自在性者。此意義的我及無我的想法,屬于部派佛教所說的通俗說。相對于此,無我的第一義之意義,從漢譯《雜阿含》五蘊的《無我相經》中可見到,雲:
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于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複如是。10
此段文與前巴利的《無我相經》幾乎相同,但是,我及無我的意義則[241]不相同。巴利的《無我相經》是說,若五蘊是我(自在者),應該能自由自在地要它如是,不要它如是。也就是說,因爲五蘊無我,所以沒有如此的自在性。相對于此,前之漢譯經則謂,若五蘊是我(固定不變者),那麼因爲它是不變的,所以想要它如是,不要它如是,是不可能做到的。正因爲五蘊是無我的(沒有固定性者),所以想要它如此,不要它如此,則是可能的。巴利語與漢文對于我、無我的看法相反。漢譯文中是說,若五蘊是我,它應該是常住而固定不變的,所以不能讓它自由地變化。此場合的我是指固定不變之意,無我是指沒有固定性的可變者之意。此意義的無我,與無常、緣起亦有共通之處。釋尊成立四谛說、緣起說的根本,即是以此無我說爲前提,在此意義下,此無我說即是第一義說。
附帶一提,大乘的《般若經》、龍樹《中論》對此第一義性的無我,用“空”之語來表現。例如,《中論》觀四谛品雲: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第十四偈)
Sarva
ca yujyate tasya,
ūnyatā yasya yujyate,
sarva
na yujyate tasya,
ūnya
yasya na yujyate.
若一切不空,則無有生滅,
如是則無有,四聖谛之法(第二十偈)
yasya a
ūnyam ida
sarva
udayo nāsti na vyaya
,
catūr
a
āryasatyānām abhāvas te prasajyate.
此即是承襲正確的原始佛教之第一義說者。
又,于原始佛教的《無我相經》中,有前列二種解釋,
在現存所有原始經典中,與此﹝*解釋﹞相當者,除了前所列舉漢巴經典之外,還有作爲《無我相經》的梵文《大事》11,以及《四分律》12、《佛本行集經》13、《有部毗奈耶》14 等,[242]這些都和巴利文一樣,是用通俗性的解釋。因此,依據現存資料可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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