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Indriya)
一
[207]在佛教有二十二根之說。所謂二十二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叁根,苦根、樂根、喜根、憂根、舍根等五受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善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等叁無漏根。在原始佛教時代,並沒有被歸納成二十二根,但是各別的項目大多在原始佛教已有提到。在部派佛教時代或稍早以前,已被整理成二十二根。根據現存的部派文獻,所有的部派皆已提到二十二根。
追溯原始經典以來的根說,首先在阿含經中,《相應部》有“根相應”(Indriya-sa
yutta)1,共收錄185經。其中,有關眼等六根或除去意根之五根的經典有8經(25-30、41、42經),說命、女、男叁根者有1經(22經),樂等五受根者有10經(31-40經)、說叁無漏根者有1經(23經),其余165經皆是說信等五根的全體或[208]一部分。
也就是,可知相應部的根相應,可能因爲是有關修道論各項目中的一部分,所以是以信等五根爲主而敘述。將之與漢譯《雜阿含》作比較,漢譯只有說信等五根的經典,其它提到與修道論有關的叁無漏根者只有一部經;談其他諸根的經典,在漢譯則完全找不到其相當的經典。
阿含時代並不是沒有提到其它諸根,根相應即是彙集與修道有關的經典者;提到其余諸根的巴利經典(在漢譯中找不到相當經典的)可能是後世所附加的。從這點來看,可知爲原始佛教所重視的根之意義,是例如信等五根及叁無漏根等,有關修道者。在巴利經與論中間性存在的《無礙解道》,也可看到同樣的情況。
《無礙解道》是阿毗達磨的先驅,當中討論了四十項佛教重要的教理學說,第四項即是根論Indriya-katha,2 列舉阿含經中有關根的說法,使用對之解說研究的方法,而其中所討論的根,大部分是有關信等五根,叁無漏根只是簡單地敘述而已,其它根則完全未提及。
可能此根論只以與修道有關者爲問題重點,並非當時不知道有其他的根,也不是二十二根尚未被整理出來。因爲在《無礙解道》其它地方列舉一切法時,舉出一法乃至十法、根境識受識、五蘊、六根、六境、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六尋、六伺、六界(地水火風空識)、十遍處、叁十二身分、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叁界諸有、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十二緣起、四谛等等,3 其中即有二十二根。于此雖然沒有二十二根的項目,而只是說二十二根,但是可知當時已將根整理成二十二項了。
[209]及至阿毗達磨時代,根已被討論成二十二根。首先,在巴利阿毗達磨中,《分別論》十八分別之第五是根分別Indriya-vibha
ga。4 因爲它包含在蘊、處、界、谛、根、緣相、念住等佛教的重要項目中,所以可知二十二根可算是重要的佛教教理學說之一。從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舍利弗阿毗昙論》來看也是同樣的情況,在有部論書中,《法蘊足論》二十一品中的第十七是根品,5 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毗昙論》中,問分的第五爲根品,6 皆論述二十二根。
又,在有部的《發智論》中,將佛教的重要教理分成八篇來討論,其第六“根篇”即以二十二根爲問題。及至後來的綱要書時代,例如《俱舍論》,其全篇九品中的第二即爲根品,討論二十二根。
由此可知,部派佛教時代,二十二根在阿毗達磨教理中,是重要的研究項目。那麼,二十二根在佛教教理學說中,究竟具有何等的意義或價值?爲探究此問題,首先有必要檢討佛教以前的印度思想之意涵爲何。
二
“根”indriya一語從梨俱吠陀時代即已存在,最初是被用作Indra(帝釋天)的形容詞或屬性。因爲Indra具有最高神之自由自在的權力,所以 indriya 或許有作爲其屬性的“自在能力”之意。後來進一步也被用于表示存在于人類的生命力、體力、性力、感覺力、動作力等,7 及至奧義書時代,數論哲學成立了十一根思想。
[210]所謂十一根,即眼、耳、鼻、舌、皮五知根,語、手、足、大小便道五作根,再加上意根,十一根說在後世甚至被認爲是印度的一般說。在吠檀多學派(*Vedanta)說中,也有以四內根─覺(buddhi)、我慢(ahamkara)、意(manas)、心(citta)爲根者,于五知根、五作根之上,再增加四內根,而成爲十四根。又,在耆那教中,將靈魂(jiva)區分爲一根乃至五根者,這是指具有五知根(感覺器官)的一乃至五者。8
如是,根的想法在佛教以前即已普遍存在,不論正統派或非正統派皆談到根,佛教可能是在其影響之下而討論根。
但是,在印度哲學的正統派婆羅門教中,主張轉變說,認爲一切現象生住異滅的原因,皆出于宇宙最高原理─梵天,或者神格化了的梵天(早期爲帝釋天等)這全知全能者的力量。因此,生滅變化的根本原動力,就在此最高原理或最高的神;而個人肉體精神各種作用的諸根,則是從這全能的力量衍生出來的部分力量。因此,雖然它們歸屬于最極究竟的最高全能者,但是具體的個別力用仍可區別出十一根。
相對于此,非正統派的沙門諸宗教,則采用積聚說,未設立作最高權力者的全能之神,而是主張現象的生滅變化,是由于物質諸要素機械性的離合聚散所致,不承認有驅動其生命力的唯一原理或實體的存在。使現象生滅變化的,不過是在于形式性、機械性的永遠不變的諸原理,例如:摩伽梨俱賒子(Makkhalī-Gosāla,宿命論的自然論者)其十二要素中的苦、樂、得、失等,與耆那教五實體中的活動原理dharma、靜止原理adharma、勝論派的同、異、和合等句義等即是。
在印度哲學二種潮流─前述有機性的轉變說、機械性的積聚說─之間,佛教如何看待這現象生滅變化的動力?佛教及至部派時代,說一切有部成立許多心不相應法等等,作爲驅動現象的原理力量,這可能是受到積聚說的影響。
[211]但是,這並非佛教原本的立場。在釋尊的原始佛教,是成立什麼以作爲現象生滅變化的原動力?關于這點,似乎未作嚴密的學術性考察。釋尊學說的出發點,例如五蘊、十二處、叁法印、四谛、十二緣起說等等,皆以日常用語,從常識性立場來說明。對于生滅變化的原動力,也是用當時一般所使用的常識性之“根indriya”的概念。
也就是,佛教的根說的成立,可看成是去除外道所謂轉變說、積聚說的形而上學說,從常識性、合理性的立場,作爲現象變化的原動力。
若將佛教二十二根說與外道的根說作一比較,首先,佛教的眼等六根,與外道的五知根及意根相同;命根可能相當于耆那教等非正統派所說的命(jīva)。雖然如此,外道並不將命說成根。女根、男根雖然一般沒有說到,但是其概念從婆羅門時代以來即已存在,它可以包含在五作根中的小便道。
佛教的苦樂等五受根是佛教的獨特之處,以受爲根是外道所沒有的,但是,此與摩伽梨俱賒子(Makkhalī-Gosāla,宿命論的自然論者)等,以苦樂等要素作爲精神活動的原動力,或許有某些關系。佛教又進一步將之合理而詳細地分爲五種。以五受爲根者,佛教認爲在認識作用中,從根、境、識叁者和合而生觸,由觸生受,由受生想或愛,將受視爲促使想(概念)或愛(愛憎之念、貪欲、嗔恚之思)産生的原動力,所以以五受爲根。
又,信等五根或叁無漏根,也是外道所未提到的佛教獨特處。在二十二根中,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在原始佛教中說得最多,但是用六內處、六處的名稱來說眼等,又比用根來說眼等的情況爲多,六根一詞似乎是後來的時代才被使用得較多。在原始佛教時代,特別被舉出作爲根的是信等五根及叁無漏根。這在《相應部》中的根相應、《無礙解道》的根論中皆可見到。由此可知佛教在諸根之中,以信等五根及叁無漏根最受到重視。
[212]信、精進、念、定、慧五項,既被說爲五根,也被說爲五力,這些是屬于修行項目的叁十七菩提分之一。這五項是作爲達成佛教理想的修道方法,一個完整的體系。五根與五力的區別是:五根是作爲修行出發點的五種能力;五力則是其能力表現爲實際的力量。由于在佛教的修行項目中,這五項被認爲最重要,所以特別以這五項作爲根,以代表朝向理想的原動力。
其次,叁無漏根是依照五根等能力的修行進展,作爲實際獲得聖位的力量而成立。得到最初證悟見道位的力量是第一、未知當知根ana
āta
assāmītindriya,得到第二段修道位的力量是第二、已知根a
indriya,得到第叁段最高證悟的無學位之力量是具知根a
ātāvindriya。
但是,叁無漏根從心所法等來看,是屬于何種心所?各部派間有異說。巴利佛教謂此叁者皆屬于慧心所,是無漏慧的一部分。9 但是,在說一切有部 10 或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毗昙論》11中,叁無漏根不只包含慧心所,還包括其
它許多根、心所等等。
叁
由以上可知,二十二根在原始佛教雖然尚未被整理成二十二項,但是已有常識性的提到根,作爲使個人肉體精神活動的具體能力。
亦即,眼等六根是掌管感覺知覺能力之認識判斷的原動力。命根即是生命力,[213]男女根是男女性能力的本能性存在力量。男女根是肉體性的,命根在巴利佛教則被分爲色命根rūpa-jīvitindriya(色法)與非色命根arūpa-jīvitindriya(心所法),掌管肉體與精神二方面的壽命。說一切有部或《舍利弗阿毗昙論》等,謂命根是超越身心的生命力,因此,認爲它既不屬于色法,亦不屬于心所法,而是能驅動色心之能力的不相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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