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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1.增支部 i, p.10
最初的說法
心性本淨(無自性)
citta-pabhassssara
無聞凡夫(流轉)
煩惱雜染
upakkilesa-upakkiliṭṭha
有聞聖者(還滅)
煩惱解脫
upakkilesa-vippamutta
2.《法句經》
一、二
諸法心尊
sabbadhamma
manoseṭṭha
惡穢心
paduṭṭha-citta
善淨心
pasanna-citta
3. 無常偈
諸行無常(無自性)
是生滅法(流轉)
生滅滅已(還滅)
寂滅爲樂
4. 叁法印
(四法印)
諸行無常(無自性)
諸法無我
一切皆苦(流轉)
涅槃寂靜(還滅)
5.《大品般若》叁
是心非心(無自性)
心相常淨
6.《大智度論》
四一
如虛空相常清淨(無自性)
塵雲霧(流轉)
煩惱覆蔽
除去煩惱(還滅)
如本清淨
7.《大乘涅槃經》
一切衆生(無自性)
悉有佛性
8.《大乘阿毗達磨經》偈
無始時來界(無自性)
一切法等依
dhātu samāśraya
由此有諸趣
(流轉)
及涅槃證得
(還滅)
9.唯識叁性
(叁相)
依他起性(無自性)
遍計所執性
(流轉)
圓成實性(還滅)
10.如來藏
自性本清淨
(無自性)
不增不減
客塵虛妄染
(流轉)
本來自性空
(還滅)
11.《大乘起信論》
一心(無自性)
心生滅(流轉)
心真如(還滅)
12.本覺思想
本覺(無自性)
不覺(流轉)
始覺(還滅)
[232]此本覺可能會被認爲與婆羅門教的「自我」(ātman)相同,若將它(本覺)看成實體我,即是邪說。這裏將佛性、如來藏與本覺一同放在無自性的A欄中,佛性、真如、法界、如來藏等,這些圓滿狀態的常住不變之規範(norm, Sollen),不是具體的現象,而是形式上的理法,所以並不是A、B、C欄的問題所在。
這些規範與A或C欄有關連的是,包含于A欄中的佛性(buddha-gotra),意指佛之種姓(家世),有成佛的可能性;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亦並非指如來,而是「如來的胎兒」,此二者皆是在出生之後,有成爲如來的可能性者。在心性本淨的場合中,心是無自性的,有成爲本來清淨無垢的佛陀之可能性,但是也有可能成爲有垢雜染的極惡者。在此亦可視本覺爲可能形態。
因爲是無自性,所以有成爲善淨之完全者的可能性,帶著趨向善淨的理想意識,一直爲理想而精進努力,這是佛教的根本旨趣,前表所列之無常偈或叁法印等,即是最普遍者。釋尊入滅前,開示自洲、法洲(自燈明、法燈明)的教示,謂應藉由理想的規範,讓無自性的自己,一直向著理想而前進;臨終時亦留下最後的遺誡:「vaya-dhammā saṅkhārā, appamādena sanpādetha因爲諸行(一切的現象)是衰滅無常的,所以你們不要放逸(恣意而行),應依于法,完成理想。」
由此可知,自己與法的關系十分重要,親鸾聖人提出「機」(自己)與「法」一體化之說,認爲放舍自己而交給阿彌陀佛,所謂「機的深信」與「法的深信」,是淨土信仰最爲重要者,可知此與心性本淨的教說有深刻的關系。
[233]又,《中論》叁谛偈雖然立場不同,但是可看出其與心性的A、B、C有關。亦即: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A),亦爲是假名(B),亦是中道義(C)
(無自性) (流轉) (還滅)
無自性空的因緣所生法,是凡夫流轉界的假名,而且它也是非有非空的聖第一義。
接著,關于佛性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佛性等的可能形態是有關朝向圓滿狀態前進所必要且正確的努力。其努力是由個人與生俱來的生命力而來。生命力一般稱爲「根」(indriya),如前章所述的二十二根。雖然一切生物皆具有根,但是單純的動植物有生命力及雌雄的性力,進一步則有與外界接觸對應的五官等感覺力,乃至産生認識判斷此感覺的知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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