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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經部等對于心、心所的論爭▪P3

  ..續本文上一頁------------------------------------

  1 A

  guttara, i, p. 81

  2 《長阿含》卷10,(大1, 64)Dīgha, Sakkapa

  ha-s.(ii, p.277f.)

  3 Sa

  yutta, ii, p. 263.

  4 Majjhima(111. Anupada)iii, p. 25.

  5“五義平等”:一、所依平等,二、所緣平等,叁、行相平等,四、時平等,五、事平等。所謂“四義平等”則去除前面的“行相平等”。南方上座部則用一事(ekavatthu)、一所緣(ekāramma

  a)、一起(ekuppāda)、一滅(ekanirodha)來說明相應。(Visuddhi-magga, p. 539. cf. Kathāvatthu, 7, 2)(參原書p. 275)

  6在有部稱“十大地法”、瑜伽系稱“五遍行”,南方上座稱“七遍行”之心所法,爲一切心相應。“十大地法”(mahā-bhūmikā dharmā)是作意、觸、受、想、思、欲、勝解、念、定、慧。“五遍行”(sarvatragā)是作意、觸、受、想、思。“七遍行”(sabbacittasādhāra

  ā)是觸、受、想、思、心一境性、命根、作意。此外,有部等,以命根爲心不相應行,但是,巴利佛教則謂命根有色法與心所法二種。(參原書p. 275)

  7 Milindapa

  ha , p. 59(南傳59上,121以下)。《那先比丘經》中卷(大32, 713c以下)。

  8 Abhidhammāvatāra(Buddhadatta”s manual, p.1),此四分說並沒有說明清楚,但是初期論書之《法集論》(Dhammasavga

  i)的構成,已經根據此四分。

  9 關于心、心所的總別作用,有四說。《俱舍光記》一末、《俱舍寶疏》一余(大41, 26a、486c以下)。

  10 關于心所的看法,如上述所說,在說一切有部及巴利佛教,既有相同處,也有不同之處。其不同點的重心是:有部將心與心所區別開,視爲王與臣的關系;相對于此,巴利佛教認爲五蘊中的受、想、行叁蘊,和識蘊本來就是相同的地位,而將心作用分爲四個。

  因此,如前所述,在《中部》111、《不斷經》中,說明禅定的內容,謂初禅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定)、觸、受、想、思、心(識)、欲、勝解、精進、念、舍、作意等十六種。承續此說的初期論書─《法集論》,將叁界出世間的一切心,區分成八十九種,對于各心的心理作用有明確記載。在前面初禅的場合,雖然比《中部》之說增加更多的心所數目,但是,皆有包括《中部》所說的十六種,而且前列觸、受、想、思、心(識)順序也相同。此外,觸、受、想、思、心等等,也都包括在八十九心之中。也就是說,在八十九心中,心和其他心所必定一起存在,以作爲認識判斷的作用。

  亦即,巴利佛教心所說産生後,識(心)必定與其他心所同格地包括在其中,而說包含諸心所的全體之心。在此意義之下,可知巴利佛教是把心(識)用于廣狹二義。(參原書p. 275-276)

  11 根據慈恩大師的《成唯識述記》,謂古來譬喻者被認爲是經部異師,經部的根本師是以鸠摩羅多(Kumāralāta)爲其祖。從教義上來看,譬喻師不但是經部系統,而且似乎是屬于古代的經部。印度從古以來的說法,亦大致將譬喻師視爲等同經部。因此,在此暫且依循此等說法,將譬喻師視爲經部的一部。關于二者的異同,有必要更精細的研究,對此宮本正尊有做新角度的研究。(“譬喻者大德法救童受喻鬘論之研究”,《日本佛教學協會年報》第一年)。(參原書p. 276)

  12 關于《成實論》,古來有種種說法,但是根據其內容,最接近經部說。幾乎大部分的說法與經部一致,其他雖然也有受中觀系統的相當影響,但是根本上還是屬于經部系的。關于此點,以後應該有機會發表。(參照本書所收錄之“譬喻師與《成實論》”)。(參原書p. 276)

  13 《順正理論》卷11(大29, 395a)。

  14 《婆沙論》卷2(大27, 8c)。

  15 宮本助教授認爲,因爲法救、覺天一派之人被總稱爲譬喻者,所以是從覺天等而發展爲經部。或許並非如此,關于這點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

  16 《成實論》卷5(大32, 274c)。

  17 同上,275c。

  18 同上,275a以下。“(275a)問:又是依處,數法依止。如經中說,是心數法,皆依心行。又若無心數,則無五陰,是則不可。……(276c)答曰:汝言無五陰者,是事不然。我以心差別故,有名爲受,有名爲想等;汝以心數別爲叁陰,我亦以心別爲叁陰。”

  19 《婆沙論》卷42(大27, 216b)。

  20 同上,(大27, 218c)。

  21 同上,卷90,(大27, 462c)。

  22 《俱舍論》卷28(大29, 147b)。

  23 《成實論》卷6(大32, 286c)。

  24 同上,卷12(大32, 334c)。

  25 Kathāvatthu, 7, 3.

  26 根據Points of Controversy 的《論事注》的分派表,可知阿育王時代,在被派到印度內外各地域九個地方的傳道師中,其中之一到南印度的案朵拉(=摩醯娑末陀羅國,巴Mahi

  sakama

  ala)地方弘法的大天(Mahādeva),從大天派所分裂出來的王山、義成派,比佛滅後四百年以後的經部較早産生。此二部興起起于佛滅後叁世紀。(參原書p. 277)

  27 《婆沙論》卷16(大27, 79c),及卷90(大27, 463a):“或複有執,心、心所法次第而起,互不相應,如譬喻者……”

  28 同上卷95(大27, 493c)。

  29 同上卷9(大27, 44b)。

  30 同上卷106(大27, 547b)。

  31 《成實論》卷5(大32, 276b)。

  32 同上。

  33 同上,(大32, 277b)以下。

  34 《順正理論》卷11(大29, 395a)。

  35同上卷10(大29,384b)。

  36 Wassiljew, Der Buddhismus, S. 309.

  35 《成唯識論》卷7(大31, 36c以下)。

  

《有部、經部等對于心、心所的論爭》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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