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如《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雲——
文殊言:諸法無有恐懼,若金剛。
佛問何謂金剛?答言——
無能截斷者,以故名曰金剛;佛不可議,諸法亦不可議,以是爲金剛。
佛言:何所謂金剛者?文殊言——
勝諸法故,佛者,法之審故,是爲金剛。
佛以何因爲金剛?則答言——
所有無所有,——求之無所有,故曰空。空者是佛,以是爲金剛。
一切諸法皆佛,依無所依,是故金剛。
何緣是爲金剛?則言——
無所依者無所近,是故爲金剛。
此即說七金剛功德,唯名相不同,互有開合而已。依空性虛空顯現,故曰“依無所依”,此即是因;無所依則無所近,是即無染,亦即以無執我之識爲緣。如是成就七金剛功德。故欲遮拔實有,須先了知此本始基空性虛空七金剛性,以一切實法皆違反七金剛性故,具如本論所言。
然則情器世間宛然具有,今謂其乃自空性本始基中自顯現,則其機理究如何耶?
本論謂自“阿賴耶”之空性中,以諸根對覺受之執著爲緣,于是乃有輪回界顯現,此乃就修行者之凡夫境界而言。以行者皆自凡夫起修也,故暫未說及涅槃界明相顯現。
此如《辨中邊論》中彌勒菩薩雲——
虛妄分別有 于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于彼亦有此
是故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諸根覺受起執著,即是虛妄分別。以此爲緣,遂有情器世間明相顯現,是即“虛妄分別有”,然于此境界中,實無能顯所顯、能取所取,故雲“于此二都無”。
故于虛妄分別顯現中,但有空性;或可說爲:于空性中卻有虛妄分別明相,是即“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如是即說輪回界的明相機理。
至于涅槃界,明相顯現的基本法則亦與輪回界相類,以如來藏爲因,以微細法執及習氣爲緣,遂有涅槃界明相生起。故輪涅兩界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明相宛然故“非空”,明相以及基界皆無實體故“非不空”。如是以證有無,即中道義。
漢土學者有誤以爲彌勒唯說唯識,故以中觀家自居者,必不引彌勒此二頌以說空有,此門戶成見局限,遂致不能了解如來藏義。今由本論之建立本始基與明相概念,則當知彌勒此二頌實爲了義說也。但說緣生性空而不說顯現,于理始終未圓。①(彌勒《辨法法性論》說離“法”以依“法性”(轉依),更非專說唯識。此論有法尊法師及韓鏡清居士譯本,唯所譯皆微有缺失。美國學者 Raymond Robertson 近日將其譯稿示余,相互討論,始明二譯之失。)
一切有情本爲明相自顯現,生于自顯現之情器世間,實難了知一切無非明相。此如螢光幕內之劇中人,于搬演劇情時一切皆真實,唯螢幕外之觀衆能了知無非幻境。以此爲喻,螢幕內即汙染輪回界,螢幕外則相對而爲如來藏之明相,可視爲清淨涅槃界。
于本論則以夢境及醒時爲喻,明此二界皆如幻,由是始能說于法性中佛與有情平等,如是即能得“法我空”之決定。
此如《如來莊嚴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經》雲——
如來法身,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以此爲體,如鏡中像世間所見。
隨諸衆生種種信力,如來示現種種異身,隨彼衆生感有長短,如來現身命有修促。隨彼衆生于大菩提有能信力,如來現身。隨彼衆生信心能知叁乘之法,如來現身。隨彼衆生得解脫力,如來現身。
又雲——
文殊師利,彼清淨法身無說無體,而諸衆生依善根業力聞妙法聲,謂如來說法,謂世間有佛。
此說化佛隨衆生業力現身說法,而法身則“無說無體”,即明示輪回涅槃二界空相。
凡夫處身于“鏡中像世間”,始有鏡內、鏡外的.分別。由是建立輪回與涅槃二界的分別,是真可謂枉受輪回。
本論說“法我空”,指示證悟之方便,即謂應修般若二份,一爲由伺察而得“一切顯現皆空”之決定,此爲妙觀察智;一爲于輪涅上得空性決定後之無間類智,此爲無我觀察智。前者破阿賴耶緣生法執,後者則兼破執如來藏爲實體之他空。如是,先破輪回界一切法,然後破輪涅二界一切法,是爲了義空。
此如《勝鬘經》雲——
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
空如來藏,若脫、若離、若異一切煩惱藏。
不空如來藏,過于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
故離異煩惱藏者爲空如來藏,此即修證阿賴耶空性已,住如來藏法性之中。
不離不異“不思議佛法”者爲不空如來藏,此即修證如來藏的空性已,住本始基平等性中。
故前者爲菩薩的空智,後者爲佛的空智。此即本論所言般若之二份,此即成佛之道。不通達如來藏而談成佛,有如生盲。
叁者說“辨難利害爲過失”。
學佛的人每計較利害,此爲淨善,此爲惡行,于是欲得本尊加持,而魔障得解脫,此即辨難利害。一生執著,即不知善惡佛魔實同一境界。由是墮爲法執。
此如《商主天子所問經》雲——
天子,此是諸佛境界。所有境界,入一切境界,無邊境界,是佛境界。
天子,菩薩摩诃薩入此境界已,行于利益,一切衆生境界之中亦複不生,魔境界中應當覺知,彼魔境界及佛境界,平等無二,不作異界。
墮此法執,以不知生起一切法之本始基爲法爾空性,于是乃執一切如幻明相爲實有,由是即有生死流轉。
此如《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雲——
一切諸法有見無見如幻化也,普諸衆生而不解此,以其不解即流轉受生死矣。
于中觀之,亦無所有、亦無所得、亦無流轉。
解生死無,如本無者,則一切無受亦無生死。不曉本空便有生死。
所謂“本無”、“本空”,即阿賴耶與如來藏皆空,而本始基亦空。叁者都無非爲欲說明相顯現而建立之假名,故都無自性。能顯現之基既無自性,則所顯現之明相當然亦無自性。
是故生起明相之基與明相,不離不異,此如《未曾有正法經》卷第五雲——
複次大王,一切法與法界非即非離,本性平等無有差別。若了是者即于諸法無所挂礙,亦無增減。
此中所謂法界,與本始基可視爲同義。唯若嚴格而言,一立“界”義便易生實執,故不若稱之爲“基”,乃無一範限爲執著。關于此點,于後文說“大圓滿”心部、界部、口訣部時將細說。
于實際修持時,甯瑪派首重除障,即修上師相應法亦以除障爲方便,行者于此時遂易墮入對利益與損害、功德與業障的執著,由是于知識層面雖知平等性,而其實于法性尚未能住,且于心性亦未能證,如是修習,久之乃成牢不可破之法執,如是必墮輪回,或生退轉。故破辨計利害,實爲祖師一片婆心。
此如《佛說魔逆經》雲——
時魔波旬在于虛空,興大雲雨,聲揚大音,其音普聞一切衆會。時衆會者各心念言:此何等聲,流溢乃爾。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仁甯見魔所興亂乎?答曰:唯然,天中天。
文殊師利即如其像,叁昧思維,令魔波旬自然見縛,尋便墮地,喚呼稱怨,恚恨罵詈:文殊師利,今當杻械鎖縛我身。文殊師利答言:咄,魔波旬,複有系縛堅固,難解逾過于此。今者所被如卿不覺。何謂堅縛,謂言吾我顛倒恩愛諸邪見縛、因緣縛,卿常爲此枷鎖所縛,不自覺知。
魔又啓曰:唯見原赦,使得解脫。
文殊師利曰:汝當興造行作佛事,我能令卿從系得解。
魔即對曰:我于佛事無所妨廢,亦無所壞,已當何因興作佛事。
文殊答言:波旬,欲知興作佛事修行,乃爲菩薩智慧變化。假使如來興作佛事不足爲難,魔作佛事斯乃爲奇。
于是文殊即如其像,叁昧思維,使魔波旬變作佛像,叁十二相莊嚴其身,坐師子床,智慧辯才,所說如佛。
波旬化佛說法,是即魔佛平等。此寓意深刻,非說文殊神通變化。
複次,行人若一對業障生執著,是必于修行時患得患失,計較利害,辨別境界,斯則于修持行持都成妨害。
此如《維摩诘經》中,說優波離爲二犯律比丘解說其罪,維摩來謂優波離雲——
唯,優波離無重增此二比丘罪。直當除滅,勿擾其心。
此謂“直當除滅”,即直證一切法自性空,于空性中當下即能滅罪。若未證空性,則不足言“直當除滅”。
更嚴竣的譬喻,則見于《聖善住意天子所問經》,說“文殊殺佛”事——
爾時會中有五菩薩,得四禅處、得五神通,時彼菩薩依叁昧坐、依叁昧起,未得法忍。時彼菩薩自憶宿世,曾殺母來、曾殺父來、殺羅漢來,念彼殘業,是故心熱不能獲得甚深法忍,不能證入,亦不存心。依我分別,心憶彼罪,不能舍離,是故不得甚深法忍。
爾時世尊知彼菩薩心可開曉,以威神力加被文殊師利童子。爾時文殊師利童子承佛神力,從坐而起,整服左肩,右手捉刀,磨令使利,疾走向佛。
爾時世尊即語文殊師利童子,作如是言:汝住、汝住。文殊師利,我先已被殺,極被殺已,何以故?文殊師利,久遠已來,何時有人生心殺我,若生殺心,即是殺已。
文殊承佛神力示現殺佛,是示現雖五無間罪證空即可解。釋迦說自己“先已被殺”,因爲若有人生殺佛之心,即是佛已被殺。是說若心受汙染,生執著分別的人,即使只是起殺佛之念,便已等如殺佛。此故事譬喻極爲深刻。由是可知辨別利害、計較是非得失,即落輪回世網,雖修法精進,行持謹慎,唯能生天,而實不能解脫。
四者說“破希疑輪回涅槃”。
佛家的基礎,在建立輪回,然後教示衆生如何離輪回枷鎖,登涅槃岸。然而此卻非說真有一地爲涅槃界,如輪回界所見,有種種明相顯現,有佛聚集,有種種心識思議事相。若如是說,無非爲隨順執實世俗。
此如《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中所說——
佛言:童子,汝今應說諸佛境界。
文殊師利菩薩言:世尊,佛境界者,非眼境界、非色境界;非耳境界、非聲境界;非鼻境界、非香境界;非舌境界、非味境界;非身境界、非觸境界;非意境界、非法境界。無如是等差別境界,是乃名爲諸佛境界。
或疑雲:如此則何謂出離世間?蓋必須由一境遷至他境,然後始能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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