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度一帶,非常興盛。以不可說我爲佛(如來),對後期大乘的如來大我說,應有不容忽視的影響!佛說·一切沙門、婆羅門、都是依五蘊而執我的。依五蘊(界,處)立我,說一切有部,犢子部,說轉部,都謹守這一原則。然在佛教中,還有依心立我的學派,如『成實論』卷五(大正叁二·二七八下)說:
「又無我故,應心起業。以心是一,能起諸業,還自受報。心死,心生,心縛,心解(脫);本所更用,心能憶念,故知心一。又以心是一,故能修集。若念念滅,則無集力。又佛法無我,以心一故,名衆生相」。
佛法是沒有實我的,但世俗法中,一一衆生的死生、縛脫,作業受報,記憶等是有的。依「一心論者」的見解,這是一心的作用,依一心而有衆生相──死生、縛解、業報等。『阿□達磨大□婆沙論』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五中)說:
「有執覺性是一,如說前後一覺論者。彼作是說:前作事覺,後憶念覺,相用雖異,其性是一。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前後位覺體一故,前位所作,後位能憶」。
「覺性是一」,所以能憶念,正是一心論者的見解。一心論者的「一心」,『成實論』也明說「覺性」。「一心」,不是常住心,是念念滅而又心相續的。前心與後心雖不同,而同一覺性,所以可依心而立爲衆生相。依五蘊中的心來安立有情,在佛法是有理由的。依神教,「我」是造業、受報,系縛與解脫的主體,所以「我」又名爲「作者」(也有說是「受者」的)。佛法否定了神我的作受說,對于有情的染淨業報,都以心識爲主來說明,如說:
1.「長夜心(爲)貪欲所染,鎮恚、愚疑所染,心惱(雜染)故衆生惱,心淨故衆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衆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2.「心爲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惡,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車轹于轍」(爲善,例)。心、意、識是無常的,無我的,爲一切法的主導者,取代了神我的地位。『雜阿含經』的緣起說,有「齊識而還」的十(或九)支說,也是這一意義。依五蘊而立有情,如集土地、人民、治權而成爲國家。依心識而立有情,如以中央政府的元首,代表國家。「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心識與根身等有相依的關系,心識是不能獨存的;如國家元首有權力,治理民衆的政治,而又依賴于民衆的支持一樣。心識,取代神我而成爲有情的主導者,所以有情(我)與心識,有聯合的可能性。如來藏說有「我」的特性,其後與心識相聯合,也是有其可能性的。
大乘佛教興起以前,「勝義我」,「不可說我」,已在「部派佛教」中流傳。大乘興起以後,到了西元二世紀中,修正了的神我說,也在大乘佛教界出現,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說:
「舍利子!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多,不見般若波羅蜜多名;不見行,不見不行;……」。
玄奘所譯『大般若經』的「第二分」、「第叁分」,經文相同。從「原始般若」以來,菩薩但有名字,「大品般若」更廣說一切我、法皆空,而與『十萬頌般若經』相當的「初分」,卻說「實有菩薩」,不能不感到意外!考晉竺叔蘭于元康元年(西元二九一)所譯『放光般若經』,竺法護于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譯出的『光贊般若經』,姚秦鸠摩羅什于弘始五年(西元四0叁)所譯的『摩诃般若經』,與玄奘所譯的「第二分」、「第叁分」相當,都沒有「實有菩薩」一句。在西元叁到五世紀初,中國的古譯都沒有,而七世紀的玄奘譯卻有了。安慧Sthiramati『雜集論』這樣說:「如是十種分別,依般若波羅蜜多初分宣說」。「實有菩薩」等經文,唯識學派Vijn~a^nava^^din以爲是對治十種散亂分別的。特別點明是「初分宣說」,可見安慧的時代(西元五世紀),「實有菩薩」還只是「初分」所特有的,以後的「第二分」、「第叁分」,也補入這一句,奘譯才與古譯不合了。
菩薩是菩提薩□bodhisattva──覺有情,「實有菩薩」不等于實有「我」嗎?玄奘所譯的世親Vasubandhu『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正叁一·叁四二下)說:
「此中無相散動(亂)者,謂此散動,即以其無爲所緣相。爲對治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多經言:實有菩薩。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空即是體,故名空體」。
依玄奘所譯來說:沒有遍計所執性parikalpita-svabha^va、依他起性paratantrasvabha^va爲體的菩薩,但不是什麼都沒有,菩薩空性s/u^nyata^是實有的,這不過圓成實性parinis!panna-svabha^va空是實有而已。然真谛所譯本說:「由說實有,顯有菩薩以真如空爲體」。無性Asvabha^va的『釋論』也說:「謂實有空爲菩薩體」。這都是說:菩薩是實有的,真如tathata^空是菩薩的實體。沒有世俗的菩薩實體,卻有勝義的實有菩薩,這可與如來大我比較研究。如傳爲無著Asan%ga所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卷叁(大正叁一·六0叁下)說:
「清淨空無我,佛說第一我,,諸佛我淨故,故佛名大我。……(釋):第一無我,謂清淨如,彼清淨如即是諸佛我自性。……由佛此我最得清淨,是故號佛以爲大我」。
說菩薩,菩薩以真如空爲體。說如來,如來清淨真如也是佛的我自性。由于佛的真如──我最清淨,所以佛名爲大我。所以,『般若經』的「實有菩薩」,依唯識論師的解說,菩薩真如空性,就是菩薩的「我」自性。「實有菩薩」,只是「真我」的別名。『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五四(大正五·叁0六中)又說:
「住此六波羅蜜多,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何等爲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叁者現在,四者無爲,五者不可說」。
『般若經』在說明第六地菩薩時,說到了「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般若』「第二分」、「第叁分」,也是這樣說。「五種所知海岸」,顯然是引用了犢子部的「五法藏」。『俱舍論』也稱「五法藏」爲「五種爾焰」,爾焰jn~eya是「所知」的音譯。然中國的古譯本──『光贊般若』『放光般若』,『摩诃般若』,『大智度論』所解釋的『二萬二千頌般若經』,都沒有說到「五種所知」,依「實有菩薩」爲例來推論,這也是「初分」──「十萬頌般若經』所有,後來才補入「第二分」、「第叁分」的。『大般若經』「初分」,引用犢子部的「五法藏」。其中「不可說」,雖可解說爲如、法界的別名、然在佛教界,對『大般若經』的「不可說」,不可能不聯想到犢子的「不可說」,而引起「如」就是「不可說我」的意解。從引用「不可說」(我)而論,「實有菩薩」也只是這一意義。如犢子部以爲,歸依的佛,以補特伽羅爲體,那菩薩也當然是補特伽羅爲體,補特伽羅就是「不可說我」。西元一五0年後,『大般若經』引用了「不可說我」,「我」在大乘中漸漸的被接受融會了!
鸠摩羅什所譯的『清淨□尼方廣經』,宋法海所譯的「寂調音所問經』、與晉竺法護所譯的『文殊師利淨律經』,是同本異譯。羅什與法海的譯本,比竺法護的譯本,末後多了一段,如『清淨□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下)說:
「如金器、銀器、……瓦器、木器,其中空界,器雖種種,其空無異。如是一法性[界]、一如、一實際,然諸衆生種種形相各取生處,彼自體變百千億種形色別異,謂地獄色,……佛色,以平等故色等(如),如等故色等,空等故色等。善男子!文殊師利以是事故,說一切世界等,乃至一切衆生等」。
這一段經文,主要在說明衆生與佛等平等。舉虛空界a^ka^s/a-dha^tu爲譬喻說:如空界遍在一切處,隨器具而不同,金器空,瓦器空,隨器雖有種種,而虛空是平等不二的。這比喻法性dharma-dha^tu,如tathata^,實際bhu^takot!i是平等不二的、而衆生現起種種,地獄色相,……佛色相,這都是「自體」所變作的。特出的經句是:「自體變百千億種形色別異」。
『寂調音所問經』,譯爲「我分化成若幹千色」,可見自體是我a^tman的異譯。約如、法界、實際說,一切色相差別而如、法界不異,與一般大乘經說相符。然從「自體變」作來說,「我」變化一切凡、聖,似乎有差別而我體不二。我與真如、法界,看作同一內容,就是如來藏說了。「自體變」作一段,是竺法護初譯所沒有,可能爲後來增補的。不過與文殊師利Man~jus/ri^有關的聖典,衆生界sattva-dha^tu、我界a^tma-dha^tu,已受到了重視。『文殊師利現寶藏經』也說:「此人種[衆生界]、法界、虛空界,而無有二」。「界」與「我」,已在西元叁世紀,這樣的興起而融入大乘了!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
『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七上)。
1.『阿□達磨俱舍論』卷叁0(大正二九·一五六下、一五八中──下)。2.『成唯識論』卷一(大正叁一·二上──中)。
拙作『唯識學探源』(編入妙雲集中編叁·五二──六八)。『性空學探源』(編入妙雲集中編四·一七0────一八二)。
『阿□達磨俱舍論』卷二0(大正二九·一0五中)。
『阿□達磨大□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叁法度論』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中)。
『叁彌底部論』卷中(大正叁二·四六六中)。
『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般若燈論釋』卷六(大正叁0·八二中)。
1.『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九下)。2.『法句經』(大正四·五六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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