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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和尚長時住定經驗之探索▪P3

  ..續本文上一頁久在定,則在定時,身雖無損,後出定時,身便散壞。故住此定,但應少時,極久不得過七晝夜,段食盡故」。

  首先,論中提出欲界衆生的身體成份(諸根大種)須由飲食(段食)養分來維持。若長久住在禅定中,雖人在定中時,身體無損,但是出定後,身體便散壞。所以,住滅盡定者,由于沒有飲食養分之維持,最長不得過七晝夜。論中並且舉兩個實例來說明:

  實例一:住滅盡定叁個月,出定後便命終

  雲何知然?曾聞于一僧伽藍中,有一苾刍得滅盡定。食時將至,著衣持缽,詣食堂中。是日打揵墀(又稱揵槌、揵椎;僧團中敲打用之報時器具)少晚。彼苾刍以精勤故,便作是念:我何爲空過,此時不修于善,遂不觀後際,則立誓願入于滅定,乃至打揵墀當出時。彼僧伽藍有難事起,諸苾刍等散往他處。經于叁月,難事方解,苾刍還集僧伽藍中,纔打揵墀,彼苾刍從定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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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便命終。

  實例二:住滅盡定半月或一月,出定後便命終

  複有一苾刍得滅盡定,而常乞食。于日初分,著衣持缽方欲詣村。遇天大雨,恐壞衣色少時停住,則作是念:我何爲空過,此時不修于善,遂不觀後際,則立誓願入于滅定,乃至雨止當出。有說:爾時雨經半月;有說:一月其雨方止。彼從定出則便命終。

  論中兩個實例的比丘都是精進修行,不虛度時光,利用等候(食堂報時、雨停)的時間而入于滅定,這點與虛雲和尚1901年(六十二歲)至1902年初(六十叁歲)之過年期間,煮芋釜中,跏趺待熟,不覺定去的經驗相類似。不同的是:虛雲和尚此叁次(半月、九日、九日)長時「住定」時間記錄雖都超過七晝夜,但是他出定後並沒有命終,只是第二次(1907年,六十八歲)于泰國龍泉寺九日「住定」後,足生淋痹乃至全身如枯木,近二十余日才恢複。因此,《大毗婆沙論》舉兩個住滅盡定半月或一月乃至叁個月的比丘,出定後便命終的實例來說明:住滅盡定者最長不得過七晝夜的論點,應該不是絕對不能超過的日期,似乎可以因個人體質的差異,將日期再長一些,例如:九日或者半月。在《大毗婆沙論》也提到「色界有情諸根大種不由段食之所任持故,住此定或經半劫。或經一劫或複過此。」 [17]也就是色界衆生的身體體質(諸根大種)不須由飲食(段食)養分來維持,所以住滅盡定者可以半劫(約八百四十萬年),或經一劫或複超過一劫。

  (二)滅盡定以何爲食?

  《成唯識論了義燈》討論到修行者長時安住于「滅盡定」時,若不由飲食(段食)養分來維持,那是以什麼養分來維持(以何爲食)的問題。其問答如下:「問:如在滅定經于多日,以何爲食?答:識、觸、思叁。」可見是以識(特別是指維持生命基本功能的心識)、(根、境、識和合所生,如見色生喜樂等)觸、思(意志力)等叁種精神性的食物來維持、長養有情生命。但是,《大毗婆沙論》卻舉出有另外的看法,認爲:安住于「有漏、有心定」者,雖斷段食而食有漏觸、思、識食。安住于「無漏定」者,雖斷真實四食,而有相似觸、思、識食。安住于「滅盡定」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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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識、觸、思等四種食物皆無。 [18] 此叁種禅定與四種食物的關系,以表格顯示如下:

  段食有漏觸、思、識食相似觸、思、識食

  住「有漏、有心定」者╳○

  住「無漏定」者╳╳○

  住「滅盡定」者╳╳╳

  《成實論》也有如下類似的看法:「又一切衆生皆以四食得存,入滅盡定則無諸食。所以者何?是人不食揣食(段食),觸等(思、識)亦滅,故無食也。」 [19]

  其他有關住于「滅盡定」者與飲食(段食)關系的佛教傳說,在玄奘大師西行求法後回國時,越國蔥嶺到烏铩國之時,有聽到如此的傳說:數百年前,因雷震山崩,發現有一閉目枯坐的比丘,鬓發蔘蔘,垂覆肩面。國王不知此是何人,有比丘回答說是出家羅漢入滅盡定很長時間者。國王問有方法叫他出定。比丘回答說「段食」之身,出定便壞,宜先以酥乳灌灑,使潤沾腠理,然後擊揵槌,或許可以叫他出定。 [20] 這些對于長時住于定中的修行者,如何維持身體不壞的佛教理論與實例,或許可作爲現代人討論生命科學的參考。

  四、一百十二歲雲門事變,趺坐入定九日

  1951年(一百十二歲)春戒期中,「雲門事變」(廣東曲江雲門禅寺被誣窩藏軍械及金銀爲由,二十六名僧人擄去,酷刑逼供,有被打致死與折斷手臂者,虛雲和尚自身亦屢遭毒打)。3月初3日至初5日間,虛雲和尚被幾次毒打時,即趺坐入定。閉目不視,不言,不食,不飲水。惟侍者法雲、寬純,日夜侍之,端坐曆九日。根據《虛雲和尚年譜》編者補述此段以禅定忍耐酷刑毒打的經過如下:

  先是叁月初1日,將師別移禁一室,門封窗閉,絕其飲食,大小便利,不許外出,日夜一燈黯然,有如地獄。

  至初3日,有大漢十人入室,逼師交出黃金白銀,及槍械。

  師言無有,竟施毒打。先用木棒,繼用鐵棍,打至頭面血流,肋骨折斷。隨打隨問,師即趺坐入定。金木交下,撲撲有聲。師閉目不視,閉口不語,作入定狀。是日連打四次,擲之撲地,視其危殆,以爲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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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嘯而出,監守亦去。侍者俟夜後,扶師坐于榻上。

  初5日,彼等聞師未死,又複入室,視老人端坐入定如故,益怒,以大木棍毆之,拖下地,十余衆以革履蹴踏之,五竅流血,倒臥地上,以爲必死無疑矣。又呼嘯而去,入夜,侍者複抱師坐榻上,端坐如故。

  初10日晨,師漸漸作吉祥臥下(如佛涅槃像),經一晝夜,全無動靜。侍者以燈草試鼻孔,亦不動搖,意圓寂矣。惟體尚溫,顔色怡然,侍者二人守之。

  至11日晨(即4月16日),師微呻吟,旋扶之起坐。侍者告以入定及臥睡時間,師徐語侍者法雲等,神遊兜率聽法事。(見頁181、182)夫甚深禅定境界,苦樂俱捐。昔憨山、紫柏受嚴刑時,亦同此境,此非未證悟者所能代說也。

  經此數日,行凶各人目睹師行奇特,疑畏漸生,互相耳語。有似頭目者問僧曰:「爲甚麼老家夥打不死的。」答曰:「老和尚爲衆生受苦,爲你們消災。打不死的,久後自知。」其人悚然,從此不敢複向師施楚毒。惟事情擴大至此,所圖未獲,更恐泄漏風聲,故仍圍困,及偵查搜檢。對各僧人,不准說話,不准外出。即飲食亦受監視限製,如是者又月余。

  時師所受楚毒,傷痕並發,病勢日增。目不能視,耳益重聽。弟子慮有意外,促師口述生平事略。隨錄爲自述年譜草稿,正此時也。

  虛雲和尚禅定九日出定後,告訴侍者如下「夢至兜率內院,見彌勒菩薩說法」的經驗:

  余頃夢至兜率內院,莊嚴瑰麗,非世間有。見彌勒菩薩,在座上說法,聽者至衆。其中有十余人,系宿識者。即江西海會寺志善和尚、天臺山融鏡法師、歧山恒志公、百歲宮寶悟和尚、寶華山聖心和尚、讀體律師、金山觀心和尚,及紫柏尊者等。余合掌致敬,彼等指余坐東邊頭序第叁空位。阿難尊者當維那,與余座靠近。聽彌勒菩薩講「唯心識定」未竟,彌勒指謂余曰:「你回去。」余曰:「弟子業障深重,不願回去了。」彌勒曰:「你業緣未了,必須回去,以後再來。」並示偈曰:

  識智何分 波水一個 莫昧瓶盆 金無厚薄

  性量叁叁 麻繩蝸角 疑成弓影 病惟去惑

  凡身夢宅 幻無所著 知幻即離 離幻即覺

  大覺圓明 鏡鑒森羅 空花凡聖 善惡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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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願渡生 夢境斯作 劫業當頭 警惕普覺

  苦海慈航 毋生退卻 蓮開泥水 端坐佛陀

  以下還有多句。記不清了。尚另有開示。今不說。」

  虛雲和尚受酷刑時「入定,生兜率天,見彌勒說法」的經驗,《年譜》編者補述此段時,所舉明朝末年「憨山、紫柏受嚴刑時,苦樂俱捐之禅定境界」爲類似的事例。根據錢謙益之〈大明海印憨山大師廬山五乳峰塔銘〉,憨山大師「當诏獄拷治時,忽入禅定。榜棰刺爇,若陷木石。」[21] 而《紫柏老人集》則記載紫柏大師:「及被訊,以衰殘曆諸刑苦,凡侍者皆心欲落。而師雲閑水止,了無一事。」[22] 此等皆是受到政治迫害時,大師們所顯現之禅定境界。

  (一)入定,生兜率天,見彌勒說法

  所謂「彌勒菩薩」,佛教大小乘公認由釋迦佛授記爲當來下生的未來佛,現居兜率天說法。在佛典中可找到一些「入定,生兜率天,見彌勒說法」的事例。玄奘大師《大唐西域記》記載中印度阿逾陀(Ayodhyā)國:

  城西南五六裏,大庵沒羅林中有故伽藍。是阿僧伽菩薩(Asaṅga;約395∼470)請益導凡之處。無著菩薩夜升天宮于慈氏(彌勒)菩薩所受《瑜伽師地論》、《莊嚴大乘經論》、《中邊分別論》等;晝爲大衆講宣妙理。[23]

  此外,在罽賓或印度地區于西元四、五世紀時,修行者入禅定,上升兜率問彌勒菩薩佛法的記載不少。 [24] 例如《高僧傳》中提到下列諸例:

  佛馱跋陀羅(覺賢)……博學群經,多所通達,少以禅律馳名。常與同學僧伽達多共遊罽賓,同處積載。達多雖伏其才明,而未測其人也。後于密室閉戶坐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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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見賢來,驚問何來?答雲:暫至兜率,致敬彌勒,言訖便隱。 [25]

  又,遠至罽賓延請佛馱跋陀羅東行傳法中土的智嚴法師:

  昔未出家時,嘗受五戒有所虧犯。後入道受具足,常疑不得戒,每以爲懼。積年禅觀,而不能自了,遂更泛海,重到天竺,谘諸明達。值羅漢比丘,具以事問羅漢,不敢判決。乃爲嚴入定,往兜率宮谘彌勒。彌勒答雲:得戒。嚴大喜。于是步歸至罽賓,無疾而化。時年七十八。 [26]

  又如:

  釋慧覽,姓成,酒泉人。少與玄高俱以寂觀見稱。覽曾遊西域頂戴佛缽,仍于罽賓從達摩比丘谘受禅要。達摩曾入定往兜率天,從彌勒受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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