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知爲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 (8)若複知彼性弊龍悷,不爲宣說,皆無違犯。
〔第叁六、有恩不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 (aaghaata) 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30]
若爲懶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2] (2)若欲方便調彼伏 彼,廣說如前,[*3] (3)若欲報恩而彼不受,皆無違犯。
〔第叁七、患難不慰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墮在喪失財寶、眷屬、祿位、難處,多生 愁惱,懷嫌恨 (aaghaata) 心,不往開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爲懶惰、懈怠所蔽不往開解,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應知如前于他事業不爲助伴。
﹝第叁八、希求不給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飲食等資生衆具,見有求者來正悕求飲食等事,懷 嫌恨 (aaghaata) 心,懷恚惱 (pratigha) 心,而不給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 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非染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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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伽論》卷46列出五種現酬報恩人的相狀:「一者,安處有情令學己德;二者,方 便安處令學他德;叁者,無依、無怙、有貧,隨力隨能作依怙等;四者,勸令供養諸佛 如來;五者,令于如來所說正法受持、讀誦、書寫、供養。」(大30,546a-13ff.)
頁27
無違犯者,[*1] (1)若現無有可施財物,[*2] (2)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31][*3] (3)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4] (4)若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 意,[*5] (5)若護僧製,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第叁九、不如法攝衆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攝受[32] 徒衆,懷嫌恨 (aaghaata) 心,而不隨時 無倒教授,無倒教誡,[33] 知衆匮乏,而不爲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 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是名有犯,有所違 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誡,不爲追求如法衆具,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2] (2)若護僧製,[*3] (3) 若有疹疾, (4)若無氣力,不任加行,[*4] (5)若轉請余有勢力者,[*5] (6)若知徒衆 世所共知,有大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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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伽論》卷39(大30,505c1ff.)「....是諸菩薩,以其種種內外施物,于諸衆生, 或有施與,或不施與。雲何施與?雲何不施?謂諸菩薩,若知種種內外施物,于彼衆 生,唯令安樂,不作利益,或複于彼不作安樂,不作利益,便不施與。若知種種內外施 物,于彼衆生,定作利益,不定安樂,或複于彼定作利益,定作安樂,即便施與。如是 略說菩提應施、不應施已。次當廣辯....」
[32]《伽論》卷48 (大48,563b28ff.)「于一切住菩薩行中,當知菩薩略有六種,于諸 有情無倒攝受,何等爲六,一者頓普攝受,二者增上攝受,叁者攝取攝受,四者長時攝 受,五者知攝受,六者最後攝受。」
[33]《伽論》卷38詳列八種教授,如先了知衆生之心,之後,應機示現種種法門令其趨 入,並爲說對治常、斷二邊之中道行,令衆生舍諸增上慢等:「雲何教授?當知教授略 有八種:....于教授時先當審谛尋思其心,如實了知尋思。如實了知心已,尋思其根。 如實了知尋思,如實了知根已,尋思意樂。如實了知尋思,如實知意樂已,尋思隨眠。 如實了知尋思,如實知隨眠已,如其所應隨其所宜,示現種種所趣入門,令其趣入.... 令趣入已,爲說能治常邊邪執,處中之行。爲說能治斷邊邪執,處中之行。令其除舍未 作謂作,未得謂得,未觸謂觸,未證謂證,諸增上慢。」(大30,504b1ff.)
同卷亦詳言遮止、開許、谏誨、呵擯、慶慰五種教誡:「雲何教誡?當知教誡略有 五種:一者,遮止有罪現行;二者,開許無罪現行;叁者,若有于所遮止、開許法中暫 行犯者,如法谏誨;四者,若有于彼法中數數輕慢而毀犯者,以無染濁、無有變異親善 意樂,如法呵擯與作憶念;五者,若有于所遮止、開許法中能正行者,慈愛稱歎真實功 德,令其歡喜。」
頁28
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衆具, (7)若隨所應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6] (8) 若知衆內有本外道,爲竊法故,來入衆中,無所堪能,不可調伏,皆無違犯。
﹝第四十、不隨順衆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 (aaghaata) 心,于他有情,不隨心轉,是名 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彼所愛,非彼所宜,[*2](2)若有疾病, (3)若無氣力,不 任加行,[*3] (4)若護僧製,[*4](5)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于多衆,非宜非愛, [*5] (6)若爲降伏,諸惡外道,[*6] (7)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不隨心轉,皆 無違犯。
﹝第四一、不隨喜贊揚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 (aaghaata) 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 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贊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顯揚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2] (2)若有疾病, (3)若無 氣力,[*3] (4)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4] (5)若護僧製,[*5] (6)若知由此 顯揚等緣起,彼雜染憍舉無義,爲遮此過,[*6] (7)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若 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7] (8)若爲降伏諸惡 外道,[*8] (9)若爲待他言論究竟,不顯揚等,皆無違犯。
﹝第四二、不行威折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诃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汙 (kli.s.ta) 心,而不诃責,或雖诃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 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應棄舍, [*2](2)若觀待時,[*3] (3)若觀因此鬥訟诤競,[*4] (4)若觀因此令僧喧雜,令僧破 壞,[*5] (5)知彼有情不懷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诃責,乃至驅 擯,皆無違犯。
﹝第四叁、不神力折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于諸有情應恐怖者,能 恐怖之,應引攝者,能引攝之,避信施故,不現神通恐怖、引攝,是名有犯,有所違 越,非染違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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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伽論》卷37 <菩薩地‧威力品> 中詳言諸佛菩薩之威力神通,及其對衆生之利 益,如:
頁29
無違犯者,[*1] (1) 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是惡外道,誹謗賢聖,成就邪 見,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
叁、瑜伽戒本的心理觀
今根據瑜伽行派的定義,將瑜伽菩薩戒本有關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非染、 無違犯叁類,並配合根本煩惱、小隨煩惱、大隨煩惱等瑜伽行派的煩惱心所分類說明 之。並將此等心所做如下表所示之略稱,以便用于後文統計。
(一)染違犯主要之心所
1. 根本煩惱
略稱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義 貪 貪、 《伽論》卷8:「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于外及內可愛境 貪欲、 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爲體。」(大30,313c18)
貪著 「雲何貪欲﹖謂于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汙心, 若于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 業。」(大30,317b21)
卷58:「貪者,謂能耽著心所爲性。」(大30,621c14)
《成論》卷6:「于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 生苦爲業」(大31,31b19)
欲求五欲、名聲、財物等而無厭足之精神作用。即于己所 好之物,生起染汙之愛著心,引生五取蘊而産生諸苦。又 作貪欲、貪愛、貪著。略稱欲、愛。《佛光辭典》(以下 簡稱《佛光》)p.4792 -----------------------
「諸佛菩薩神境智通能辦二事:一者,示現種種神通,引諸衆生入佛聖教。二者,示現 種種神通惠施無量受苦衆生,衆多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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