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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智者大師的“兩風”建設和理論特色▪P2

  ..續本文上一頁:禮明撙節,此防飲酒;樂和心,防淫;詩風刺,防殺;尚書明義讓,防盜;易測陰陽,防妄語。”智者在這裏,明顯地是把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經這些世間法,看作是佛法教化衆生的一環,認爲“精通其極,無能逾,無能勝。”但是,智者最終還是認爲,世間法和出世間法是有原則區別的,儒家思想只是“世法藥,非畢竟治。屈步移足,雖垂盡叁有,當複退還。”意思是儒家思想作爲世間法藥,它只能是作爲衆生接受大小乘佛教這個出世間法藥的一個基礎,一個階梯,而不能成爲最終目的。因此,智者堅決反對把老莊學說和佛教思想相提並論,更反對老莊思想勝于佛教思想之說。他在《摩诃止觀》卷叁下中說:有人“稱老子《道德》,莊氏《逍遙》,與佛法齊,是義不然。圓門生著,尚爲叁藏初門所破,猶不入小乘,況複凡鄙見心,螢日懸殊,山毫相絕,自言道真,慢瞿昙者,甯不破耶

  ”意思是說,把老子《道德經》中的思想與莊子《逍遙遊》的思想看成與佛教思想一樣,這是毫無道理的。因爲《道德經》和《逍遙遊》的思想,尚爲佛教叁藏的初門所破斥,連小乘佛教都人不了,更談不上與天臺圓教這樣的大乘佛教相提並論了。因爲佛法之與《道德經》、《逍遙遊》,就好比日光與螢火那樣懸殊,大山與毫毛那樣隔絕。像這樣低估佛法的偉大,怎麼能不加以破斥呢

  

  從上可以看出,智者在創立天臺宗的思想體系時,曾廣泛地吸收了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初傳中國時,曾與中國傳統文化代表儒家思想格格不入。特別是儒家的叁綱五常倫理道德觀,佛教一開始是采取抵製態度的。爲此儒佛兩家曾有過長期的論爭。智者在《摩诃止觀》一書中,公然用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經來比擬佛法的五戒,這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算得上是佛教思想的一種發展。智者的這一做法,無疑是對儒家思想的一種肯定。至于智者反對把儒家思想與佛教思想相提並論,反對把儒家思想說成勝于佛教思想,這是智者站在佛教立場上必然要作出的反應,否則他就不是一位佛教徒了。總之,廣泛吸收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用以解釋佛教的思想理論體系,這是智者所創天臺宗佛教理論的特色之一。

  (二)調和南北朝佛學

  佛教傳人中國後,發展到南北朝時期,由于兩地社會情況的差異,反映在佛教學說方面也呈現出不同的情況。南方佛教側重于義理辨析,北方佛教偏重于禅定修持。形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

  南方自魏晉以來,玄學盛行,清淡成風。而當時一些佛教高僧,特別是研究般若學的一些高僧,與玄學家來往甚密。這些高僧受到玄學家的影響,因而特別注重佛教義理的研究。

  北方由于沒有儒道思想傳統,加上連年戰爭不息,人民遭受苦難,因而比較講究實際,注重“修福”、“行善”等等活動。同時北方禅學流行,佛徒大都不尚空談,重于禅定修持。而當時的北朝王室,也都提倡僧人坐禅、修行,反對僧人講經、說法。

  佛教的這種“南義”、“北禅”的分裂狀況,給佛教的統一發展帶來一定的困難。智者有鑒于此,在他所創立的天臺佛教理論中,把“南義”、“北禅”分裂的佛學思想融合爲一體,創導“止觀並重”、“定慧雙修”,從而糾正了南朝重講輕禅和北朝重禅輕講的偏失,爲天臺宗的創立奠定了基礎,也爲大乘佛教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

  在天臺宗的學說體系中,止與觀是融爲一體的。止是定,觀是慧,攝心人止爲定,靜明觀照爲慧,止中有觀,觀中有止。因此,止與觀成爲天臺宗人修行實踐的重要法門,止觀相輔相成以完成佛道,彼此不可分離,猶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缺一不可。智者最大的功績就是在天臺教義中,把這種修行實踐的方法教義化、組織化、體系化。他的《摩诃止觀》一書,就是專門闡述止觀義理的。他以止觀之意義構成其體系,而以空、假、中叁觀之實踐法完成其組織。在智者看來,以“一心叁觀”、“一念叁千”爲實踐理論的圓頓止觀,是一切止觀法門中的最勝法門。爲了詳盡地闡明圓頓止觀法門的深旨,智者在《摩诃止觀》中,將圓頓止觀的具體實踐法分成總論略說(五略)與別論廣說(十廣),詳加解說。“五略”指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等五段;“十廣”指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旨歸等十章,二者並稱“五略十廣”。

  智者的《摩诃止觀》一書,對止觀學說作了詳盡的發揮,意義十分重大。這一學說,不僅在當時流行一時,爲所有佛教學者所崇尚,而且還影響到其後陸續成立的各宗派學人。直至今天,廣大中國佛教徒仍然遵循智者所創的止觀並重、定慧雙修學說,用以指導自己的修行實踐。因此,智者融通“南義”、“北禅”佛學,倡導止觀並重學說,以成一家之言,這也是智者所創天臺宗理論特色之一。

  (叁)理論上的發揮創造

  智者在創立天臺宗學說過程中,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理論上的借題發揮和自由創造。當年,智者奉其師慧思之命,初次赴金陵講學。時金陵佛學界,仍固守原有傳統,在講經說法中,熱衷于講理論構成的巧妙方法,很少有獨立的見解。智者前往開講,首創自由發揮之風。他對翻譯過來的印度佛教經典和中國高僧的一些結論,大膽作出“一字一句,爲我所用”的新的解釋,受到有識之士的賞識,于是名聲大振。

  智者以他自己的精湛見解和廣博學識,對佛教經典作了系統的發揮。所以他創立的天臺宗理論,有的雖見于佛教經典,但所作的解釋已與傳統的解釋大不相同;有些則難以找到出處和依據,完全出于他自己的自由發揮。後來天臺宗人幹脆把這種方法稱之爲“六經注我”、“隨機攝教”、“隨義立名”。智者在理論上作借題發揮和自由創造的精神,在他的天臺叁大部中幾乎隨處可見,這裏僅舉幾個明顯的例子。

  1.對“妙法蓮華經”五字所作的發揮

  “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法華經》的經題。智者在他的《法華玄義》一書中,專門對此作了創造性的解釋。他通過解釋經題,概括全經要旨,成爲天臺宗佛教理論的概要著作。在《法華玄義》書前的一篇《序王》中,一開頭就對經題作了簡要的闡釋:“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也。蓮華者,譬權實法也。良以妙法難解,假喻易彰”。“經者,外國稱修多羅,聖教之都名”。接著,智者又進一步發揮說:“爲蓮故,華譬爲實施權”;“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又說:“蓮譬于本,華譬于迹,從本垂迹,迹依于本”;“華敷譬開迹,蓮現譬顯本”;“華落譬廢迹,蓮成譬立本”。這段經文的大意是說,“妙法”指的是一切權實之法,開權顯實妙不可言,故雲“妙法”。雖然此法妙不可言,但通過比喻還是可以從中領略其意義。經題中的“蓮華”就是比喻,通過這一比喻,聯系迹、本兩門加以闡釋,就能顯示出其應有的意義。

  《法華玄義》一書,主要通過詳釋“妙法蓮華經”五字,以說明《法華經》幽玄之義趣。全書分“七番共解”和“五重各說”兩部分。七番共解即用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科,通解一部經之大綱。五重各說即以“五重玄義”(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一一各作分別詳細解釋。其中第一“釋名”章,詳釋“妙法蓮華經”五字。其中:

  先釋“妙法”二字。在“妙法”二字中,又先釋“法”字,次釋“妙”字。在釋“妙”字時,又分“通釋”和“別釋”。其中“通釋”含待、絕二妙;“別釋”則分“迹門”和“本門”。“迹門”有十妙,即境妙、智妙、行妙、位妙、叁法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利益妙。“本門”分“本迹””和““十妙””。

  智者在《法華玄義》中,通過對“妙法蓮華經”五字的詳盡解釋,概說了《法華》一經的要義,並由此奠定了天臺宗的理論基礎,這是他在理論上的創造性發揮。

  2.對“十如是”所作的發揮

  “十如是”是《法華經》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原文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意思是說一切諸法的實相(本來相狀)具足十種如是。換句話說,要探究諸法實相,應該首先把握住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智者在《法華玄義》中對“十如是”這一概念創造性地作了多種解釋。其中有一種解釋稱:“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名爲相;性以據內,自分不改,名爲性;主質名爲體;功能爲力;構造爲作;習因爲因;助因爲緣;習果爲果;報果爲報;初相爲本,後報爲末,所歸趣處爲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爲等也”。(《法華玄義》卷二上)在這裏,智者認爲,所有相、性乃至本末究竟等,都是以“中道”爲“實相”的。

  智者除了對“十如是”作出種種創造性解釋外,還在“十如是”的讀法上就空假中叁谛作叁種不同讀法。他說:“依義讀文,凡有叁轉:一雲: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雲: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叁雲: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性相,名字施設,逦迤不同,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者,如于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分別令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爲言,空即假中;約如名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叁而一二叁,不縱不橫名爲實相。”(同上)智者在這裏將“十如是”與空、假、中相配,認爲“是相如等即空,“如是相”等即假,“相如是”等即中。最後歸趣于同一中道實相而究竟平等。

  智者對“十如是”所作的種種解釋,是他在理論上的又一重大創造性發揮。特別是這一理論,用十個範疇來說明每一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相狀、屬性、體質、功用等,以及事物運動變化中所具有的因果關系等,都具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

  3.對“一念叁千”說的創造

  智者創立的“一念叁千”說,是天臺佛學特有的理論,也是天臺佛學的最高成就。

  所謂“一念”,指心念活動的最短時刻。所謂“叁千”,指世間與出世間一切善惡、性相等人、物差別之總和。“一念叁千”,意謂于當下一念之中,具足叁千世間之諸法性相。換句話說,就是千差萬別、包羅萬有的叁千世間,本來存在于一念之中。智者用“十法界”配以“十如是”和“叁種世間”,構成叁千種世間,認爲這叁千種世間,存在于一念之中。

  從智者的《摩诃止觀》等著作來看,他構成“一念叁千”理論的步驟有叁:

  第一步:他依據《華嚴經》所說,森羅萬象、千差萬別的宇宙世界,可以概括爲十法界,即六凡(地獄、餓鬼、畜牲、阿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智者認爲,“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故言十法界。”(《摩诃止觀》卷五上)但十法界中任何一界,又不是毫無關系的,由圓融之妙理,它們可以互相轉化。如地獄界的衆生,通過修持可轉到人界爲人,直至佛界成佛。其他九界也是這樣,可以互相轉化,這叫“十界互具”。十界各具十界,合起來就成百法界。

  第二步:百法界中每一界又各具性、相、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如是”,這樣合起來就成“百界千如”,成爲千法界。

  第叁步:“百界千如”的千法界,再配以叁種世間,即衆生世間(指一切有情衆生)、國土世間(指一切衆生所居之國土)、五蘊世間(指由色、受、想、行、識五蘊所形成的世間,亦即主客觀世界的總和)。合起來就是叁千世間,亦即叁千法界。

  這叁千法界存在于一念之間,即是“一念叁千”。

  智者在《摩诃止觀》卷五上說:“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叁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叁千種世間。此叁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叁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這是說,,b念與叁千世間(宇宙世界的森羅萬象)同時出現、同時存在,不分先後。他接著又說:“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祗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爲不可思議境。”意思是說,“一念叁千”的理論,高深莫測,不可思議。

  智者用“十法界”配合“十如是”、“叁種世間”所構成的“一念叁千”說,是他在理論上最突出的創造性發揮。這種理論,不可思議,同時在其中也包含了辯證法的因素。如“十界互具”說,承認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這帶有樸素的辯證法因素。而其中的“十如是”說,其內容在前面已經提到,也含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

  4.對“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釋

  “悉檀”,梵文音譯。亦作“悉談”、“悉昙”、“悉旦”等。意譯爲“成就”、“吉祥”。本來是指古印度的梵文字母,爲記錄梵語所用的書體之一。其後成爲梵字字母的總稱。智者在《法華玄義》卷一下,對“悉檀”二字創造性地重新加以解釋。他說:“悉檀天竺語”,爲“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爲施。佛以四法遍施衆生,故言悉檀也。”這裏所講的“四法”,即“四悉檀”,謂世界悉檀、各各爲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其含義在前面已有介紹)。這是智者對“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釋後所創造出來的一種新理論,同時也成爲天臺宗人解決佛說經典中出現種種矛盾的方法。因爲這種理論認爲,佛化導衆生之教化方法,可以分爲四個範疇,即世界、各各爲人、對治、第一義等四種範疇。因此,凡是佛說經典中發現有矛盾和不統一的地方,都可以認爲是佛根據衆生不同的根器,用四種不同的說法來普施衆生的。

  智者在《法華玄義》卷一下還說:“四種四谛一一以四悉檀對之。複總對者,生滅四谛對世界,無生四谛對爲人,無量四谛對對治,無作四谛對第一義。”這裏是將四悉檀配于天臺宗之藏、通、別、圓四教之四谛。即世界悉檀配于藏教之生滅四谛,爲人悉檀配于通教之無生四谛,對治悉檀配于別教之無量四谛,第一義悉檀配于圓教之無作四谛。這樣,“四悉檀”的內容和含義就更豐富了。這也是智者在理論上的一個創造性發揮。

  (作者高振農: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上海佛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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