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種過患都滅。在這裏,我想補充一點解釋,謂:憂是心亂不悅相,悲是啼哭飲泣相,苦是身逼惱相,惱是心逼惱相,這是用來顯示十二有支緣起的有情世間唯是一大苦蘊集而已,並沒有別的東西。
譬喻師說:惑、業盡是滅谛。此師立惑、業盡爲滅谛,自然是根據他許惑、業是由集谛而來,同時,也應是依惑、業緣起的十二有支成立。十二有支由惑、業緣起苦事——名色,惑、業盡,諸苦亦盡,其成立惑、業盡是滅谛,不也很合理嗎?所余諸義,已于前之苦、集二谛中說,這裏不用說了。
第四、道聖谛:具體地說,應作趣苦滅道聖谛。一般說來,它是依八支聖道而立。八支聖道趣向何所?謂趣向苦滅的安隱涅槃。此義,《大毗婆沙論》有一設問,頗饒趣味,擬述于次①(注釋:見《大正》二七·四○四上、中。惟此引文,已改用語體轉述。):
有問者問道說:你有能力令因非因,果非果嗎?
道答:不能。雖然,于諸能生苦果的因緣,我能對治,令不能生苦。
此中,問道谛,是問它有沒有能力壞前因及壞前因所生起的現法果——這當然是不可能之事。故道谛答以“不能”。說它只能對治因,使不集後果。這則問答,顯示道谛是對治道,即此道,便是趣向苦滅不生之道。
或有人疑,既然如此,爲何已證無學的聖者,仍爲老、病等苦所苦呢?謂:現苦是宿業所招的果報,除入無余涅槃外,只有盡形壽以受之之一途,不可以滅。這裏說滅,是滅後有苦,如佛說:“聖道能滅後有衆苦。”于此,更清楚地回答了前面和道谛問答的問題。
複次,道谛即八支聖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這八種道支,是聖人所行,故名聖道;正趣涅槃,故舊譯八正道。總之:它是滅苦之道,在佛法中,誰也不能否認。
此八支聖道,可以攝爲叁聚:正語、正業、正命爲戒聚,能斷除瞋煩惱及其根本;正思惟、正精進、正定爲定聚,能斷除貪欲及其根本;正見、正念爲慧聚,能斷除無明邪見及其根本。又可攝爲二聚:正見和正念是毗舍那聚,因爲它能滅無明,故以慧解脫爲果;所余道支屬奢摩他聚,因爲它能離貪欲,故以心解脫爲果。合此二聚或叁聚,其果即爲俱解脫。
基于上述,八支聖道是斷煩惱道,這也就是說,佛法中修道,只斷叁界所系的煩惱,不斷現前作業,也不斷現前苦果,遂有有余涅槃之設。如是,若是已盡叁界一切煩惱,縱有未盡之業,必不能生果,因爲,起業的因已斷,此業便成阙緣不生的非擇滅。故已盡煩惱的無學,宿生雖有順後生的五無間業,決定不于次生受無間地獄的罪苦報;現在生中,雖修善業,如正語、正業等,亦不于次生在人天中受福樂報。這就是學佛人,應注意降伏其心,斷除煩惱,爲當務之急;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是不中用的!
上面,已總略說道谛。此下,將仍依前舉差別敘述其義。
有部諸論師,認爲學、無學法是道谛。學,或說有學,或說學人,乃指聖道位中,始從初果向到四果向之間——諸漏未盡,後有未斷——所作未辦的聖者。無學即所作已辦的阿羅漢。學、無學法的法,乃無漏有爲法,謂即八支聖道。故知學、無學法,就是這二輩人身中所成就的八支聖道功德。這樣建立道聖谛,與其建立余聖谛的理趣是一致的。
分別論者,直許八支聖道是道谛。這是正隨順八支聖道能對治後有愛等煩惱和滅除諸苦立說。其建立的理趣也同余叁谛一致。
諸譬喻師,承許止、觀是道谛,這應該是如前所說,把八支聖道歸納爲奢摩他和毗
舍那之二分所作的立說。奢摩他意譯爲止,毗舍那意譯爲觀;止屬定,觀屬慧;止爲對治貪愛,觀則對治無明,如說:止能斷貪,貪斷得心解脫;觀斷無明,無明斷得慧解脫,得二解脫,修道之事畢矣。然則,此許惑、業爲集谛,如是,此業由誰對治斷除?答案是:此師許八支聖道中止聚之戒分,于黑、白業能起對治及予斷除;于中,無漏身、語業能起對治,無漏意業能予斷除。所以,此師于四谛中的苦、集二谛,其根因見和滅、道二谛的道、果見,仍然一貫,不成缺失。
至于大乘唯識宗,略說一切生雜染皆名苦谛;一切煩惱雜染、業雜染皆名集谛。此中,叁雜染即十二有支的惑、業、苦叁事(亦名叁道)。其說滅谛,乃依二種涅槃增上安立。若說諸煩惱品粗重(種子)永斷,是據有余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谛;若因永斷未來不生,及先世因受用已盡,現在諸行任運謝滅,是據無余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谛。其說道谛,謂若能證得第一義谛所有正見,及正見爲先一切聖道,是名道谛。又許: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道谛相。又,此道谛相依叁自性建立:依遍計執說遍知道,依遍計執及依他起說永斷道,依遍計執及圓成實說證得道,此一切皆由修道通達成就,故皆攝爲道谛。
大乘中觀宗,許大乘人唯修一實谛。如說:菩薩住性地中,得柔順忍,以般若波羅蜜道,通達諸法實谛,所謂諸法實相空,則不頂墮①(注釋:頂墮:聲聞法中的四善根——暖、頂、忍、世第一法中的頂善根,名之爲頂。行者趨向頂,于未到時,功敗垂成,名頂墮;若安全上頂,即不畏墮。菩薩道中,從柔順忍到無生法忍,其間諸所有法,都名法位,亦名爲頂。菩薩從四地進修頂法,七地得頂,方不畏頂墮,可安然趨入無生法忍——菩薩位中。(參閱《大正》二五·叁六二上及七二一上諸文。) ,得入菩薩位。又,若人見一切法空,則無八法處;所謂四聖谛和四谛智;若無八法處,則四谛平等,這是把平等建立在諸法實相空無所有的谛實之上。故知此宗唯許二谛,所謂世俗谛、第一義(勝義)谛;若知世俗谛諸法但有名言而無自性,則直入一實谛——勝義谛,以勝義空遮斷一切自性執,過二乘地,上菩薩位;不認爲一定要修四聖谛道,才能得道。《大智度論》說②(注釋:見《大正》二五·六六二中 。這段引文有兩條附釋:
(1)八道,指八無問道,即聲聞谛現觀之八忍位。八忍即八 人,如說:“八忍中住,名爲八人。”(參閱《大正》二五?叁八叁中)。
(2)四谛皆是一谛:一谛指一實谛,謂諸法實相。按:此論釋十 八空中第一義空說:“第一義名諸法實相”;然于此不能解讀四谛即是勝義谛。因爲四谛中的滅谛是勝義谛,余叁谛是世俗谛,所以,要二谛一切法皆入諸法實相中,則得說名一實谛,或說四谛平等名一實谛。):
菩薩大乘人故,不應用二乘道……若(菩薩)生八道,即是八人,乃至生辟支佛道,即是辟支佛……若菩薩作八人乃至作辟支佛,然後入菩薩位,無有是處……
聲聞人以四谛得道,菩薩以一谛入道,佛說此四谛,皆是一谛,分別故有四。是四谛二乘智、斷,皆在一谛中。
《大智度論》亦說聲聞四谛道①(注釋:參見論之卷九八 ,《大正》二五·七二○中。),謂:世間及身皆是苦谛;愛等煩惱是苦因,苦因是集谛;煩惱滅,是苦滅谛;滅煩惱方便法是道谛。又說:衆生所畏而急求解脫的莫過于苦;爲除苦故,示以佛道,故說四谛。此中苦者,五受蘊身是一切苦本,以其性即是苦;苦集者,愛等諸煩惱;愛是心中舊法,以是故,佛說“愛能生後身”,故知是苦因,苦因即是集,若人欲舍苦,先當斷愛,愛斷,苦則滅;斷愛即是 苦滅,滅苦即是道。
《大智度論》所出有關四谛這兩段說法,後者可視爲前者的解釋。若觀其理趣,應該是隨順上座部的。按:前面所說有部的分別論者,其見地也是隨順此部。
《佛法的基本知識 第五章 觀察生死談寂滅 第二節 緣起教與四谛教》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