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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提要(杜大威)▪P5

  ..續本文上一頁深味。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已)得無妄想(之內證境)者,見(到妄想)不生相已(後),隨(即再將“內證境”與妄想設立的“外在俗境”,進行)比(較)思量,(由此)觀察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可以)言(說此內證境爲)“無”耶?”

  佛告大慧:

  “(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內證境),(就可以)言“無”。所以者何?(爲什麼呢?)——妄想(虛擬之“實有境界”)者,(是)因(爲設立)彼(有“外境”産)生(的緣)故。(譬如,妄設之有,)依彼(“心理概念”中的牛)角(設想,而)生(彼“外在實有”牛角之顛倒)妄想,(實則,“概念角”是)以依(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實有感)妄想(的)。是故,言(說“概念”乃是)依因(于“感官直覺境”的緣)故。

  “離(比較“概念設立”與“感官境界”的)異或不異,故(可以明了):(並)非觀察(到)不生妄想(之境界,就可以運用“概念”來判斷:)言說(此境界爲)“無角”。(說明如下——)

  “大慧,若複妄想(“外在實有”之“概念角”)異(于“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概念角”)不因(“感官直覺”之)角(境而)生,(因此,“概念角實有”之設想、言說自不成立;)

  “(設)若(“概念角”)不異(于“感官直覺之角境”)者:則因彼(乃“概念設立”)故,(兩相比較,)乃至(將“感官直覺之角境”作)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概念角”于“感官直覺之角境”中。因爲:“概念”屬于“意識”,必然不可于“眼、耳、鼻、舌、身識”等“感官直覺境”中分析推求可得,這是被“思維概念”與“感官直覺”的特點區別所規定了的。)(所以,設若“概念角”)不異(于“感官直覺”之)角(境)故,(則)彼(“概念角實有”之言說)亦非(真實)性(也同樣不能成立)。

  “(因此,無論“概念角”與“直覺之角境”異或不異,“概念言說”于此)二(途)俱無(“境界依據”之可信)性者,(既然“概念言說”之判斷、設立,因無“境界依據”——自不成立,那麼,因)何法?(由)何故?而(居然能用“自不成立”的概念)言(說來判斷——本由直覺觀察之“內證境”爲——)“無”耶?(“無”也屬“概念設立”,故“無”的判斷也不成立)。

  “大慧,若無(境界依據)故,無(“概念假立”之)角,(然而)觀(“感官直覺”自顯之)有(境),故言(說“感官直覺”之)兔無角者,不應作(與“無概念牛角”之比較)想,大慧,不正因故,(因爲“概念假設之境”與“感官直覺之境”不在一個比較層面上,且“兔無角”之直觀境,根本毋須用“概念言說”來確立。故)而(由“概念”來言)說有、無,二俱不成(卷一)。

  據中觀應成派觀點:“名言中亦不許有自相”(見法尊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 故也可知,“言說”缺乏“自相境界”作真實依據。但因此更不可用名言——即更不可用“概念言說”來認定“內證境界”爲空無。

  這裏必須明確的是:在證悟基礎上,物、境、識、心、空、無差別,在“覺自心現量”大前提下,“一切皆心境”——包括感官的“現量角境”與妄執外有“概念角”的俗境。但是,妄想分別、顛倒夢想,則專職將如來藏清淨境轉變、異化爲“外有對象境”——變自心爲外在對象。以上經文即昭示了人們盲目地(無明)運用概念,將自心境界物化爲“外在事物”這一心理過程,並將彼假立“外物”信以爲真地執爲實有,這就是一般“世俗認知”的心理誤區根源。然而,佛教的任務,卻是要回歸“本來面目”,要將顛倒見反轉回來,內證其“外境”非“外”、非“彼”,外境不可得,性空。因此,決不能將內證的“實相無相境”,重新又由言說確定爲“外境中的”有或無,因爲言說意取的功能不論其說有說無,皆專司“顛倒”,若由言說,則是“內證”的異化與降格,故實義不在言說,而在覺受。知見之“無”與內證之“無”,此二種無,如天壤之別,也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內覺之無”是收回“外在對象”,沒有這種認知取著的外在對象,不可得——無,是徹底內向的;而知見,是確立有個可得的認知“外境對象”,名爲——“無”,是完全外放的。故不可混爲一談。

  聯系到阿賴耶識之“勝義有”與緣起性空之“畢竟空”,被言說定義中的肯定與否定(實爲負面肯定)爭議千年,若持知見立場,必無休止,因爲這是被知見的規律——二律背反所決定了的,即佛揭橥出的不可落于一、異、有、無等互爲矛盾的邊(偏)見。如佛開示:“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作爲履踐“得緣自覺以觀察住,離“有無”事(知見)相”而安本分住的無诤覺者,當注意。禅宗慧能大師偈言:“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壇經·般若品》),赅此義。

  至于方便教化,作言語之相似般若,應機濟衆,當別論。

  該節要點爲:“概念名相”虛擬不實(無現量境證實),故運用“名相”來說“有”說“無”皆不成立。因此,不能將“緣起性空”的內證境界,用知見之概念名相來確立,說其爲“無”;亦如對內證之阿賴耶識,不可用知見名相說其爲“有”。

  五、 世俗觀

  挾無明知見而固執、盲動,就是世俗觀。不明白知見、意志在自心的運作,而迷信、趨取知見所確認的“外境”,就是世俗觀。此外境,即五陰、十八界、十二處的“叁有”世界觀。此世界觀以妄想虛擬爲根源,故虛幻不實。

  世俗觀的建立,按佛教看法,實基于“顛倒夢想”——認心境爲外有,即“異化”、顛倒了。因此,固執心外“實有”——我執,勢必沈溺煩惱、痛苦。

  佛陀揭示了世俗世界觀的心理根因——不明白緣生法——緣于內而“生于外”、若執外有即顛倒見妄想,經文揭示了妄想的種種表現形態:

  “大慧,雲何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卷二)

  如何通達了解,妄想是怎樣設立外有“自性”的?

  “謂“言說”妄想、“所說事”妄想、“相”妄想、“利”妄想、“自性”妄想、“因”妄想、“見”妄想、“成”妄想、“生”妄想、“不生”妄想、“相續”妄想、“縛、不縛”妄想——是名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同上)

  以上羅列出妄想表現的種種形態,以下解釋:

  “大慧,雲何“言說”妄想?謂種種妙音歌詠之聲,美樂計著,是名言說妄想”。(同上)

  說美滋滋的好話,作歌詠,都能夠指謂導示“其事實有”,這是緣起,若不自覺,稱爲落在“能言說”妄想之中——虛擬、造作之行爲。

  “大慧,雲何“所說事”妄想?(同上)

  所指之事,是緣起的假立,不自覺而認之爲實,落“所說事”實有的妄想之中。

  “大慧,雲何“相”妄想?謂即彼所說事,如鹿渴想,(作)種種計著,而計著堅、濕、暖、動相一切性妄想,是名相妄想”。(同上)

  執所說的一切事相爲真,有“實在性”,如鹿渴想,認光焰爲水飲,認幻成真,不自覺內心緣起,是稱之爲相妄想。

  “雲何“利”妄想?謂樂種種金銀財寶,是名利妄想”。(同上)

  “樂趨”財利,不覺內心緣生,認心境爲“外有”——稱爲趨得妄想。

  “雲何自性妄想?謂自性持此如是,不異惡見妄想,是名自性妄想”(同上)。

  執著外在“自性實有”,稱爲自性妄想。

  “雲何“因”妄想?謂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妄想”(同上)。

  能分別之心爲“因”,感官直覺境爲“緣”,“因相”攝“緣境”而判斷其爲有爲無,所謂因緣和合,遂將其“判斷”執爲“實法”。而能分別之“因相”,是名爲因妄想。既爲妄想,即是虛擬不實的根源。

  “雲何“見”妄想?謂有、無、一、異、俱、不俱惡見,外道妄想,計著妄想,是名“見”妄想”。(同上)

  執概念名詞偏見,認同外道知見結論,或自作緣生計著,“心生”動念于內,不自知覺,以爲確實,即“知見”妄想。

  “雲何“成”妄想?謂我、我所想,成決定論,是名“成”妄想”。(同上)

  認定確有我,我所有,不覺自心緣起,就名爲“成立”妄想。

  “雲何“生”妄想?謂緣起有無性,生計著,是名“生”妄想”。(同上)

  心地緣起,不覺而“異化”生起外物之“有”,但此“生起”之“外有”仍然是心地現象,“緣起假有”沒有外物産生,誤以爲有外物生,名“生”妄想。

  “雲何“不生”妄想?謂一切性,本無生無種,因緣無因身,是名“不生”妄想”。(同上)

  執著“因緣生”無實有性的教條,認爲一切無生無種,又落在“知見”巢臼,是名“不生”妄想。由此須注意“理論家之弊”。

  “大慧,雲何相續妄想?謂彼俱相續,如金縷,是名相續妄想。”

  認事物相續存在,作此知見,不覺自心緣起,名相續妄想。

  “大慧,雲何縛不縛妄想?謂縛不縛因緣計著,如士夫方便,若縛若解,是名縛不縛妄想”。(同上)

  認爲實有被束縛與求不被束縛,內心作知見,不覺自心緣起,或作知見“本無束縛”,名縛不縛妄想。

  總而言之,一切不自知覺的心理取著,迷信于“知見”,認實有其事,皆“妄想”,皆“顛倒見”,皆自惑于心地緣起法,皆屬假造的“有爲法”,皆不實如幻,是名爲:執一切“假立有爲法”爲“實有”的世俗世界觀,其世界觀——心理表現的主要形式是“知見”“分別心”、概念、言說、判斷推理等。若對此“自心緣生”現象,缺乏應有的警惕與自覺,落在“我執”煩惱,必滑向危險。經文——

  “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肯定)及誹謗(否定)見(知見),…彼言說妄想,建立于諸法(實有自性、我執),以彼建立故,死墮泥犁中(地獄)”(卷叁)。

  “世間言論,種種句味味,因緣譬喻(相似表述),采集莊嚴(論點采用事相說明,煞有介事,“外在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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