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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講座:教團與弟子▪P3

  ..續本文上一頁但釋迦牟尼每次都嚴詞拒絕。摩诃波阇波提夫人非常失望,便大聲啼哭著,禮足而退。

  釋迦牟尼與弟子們離開迦毗羅衛,摩诃波阇波提夫人與五百釋迦族的女人都剃了頭,穿著袈裟,哭泣著跟隨在後面。晚上,釋迦牟尼住在哪裏,她們也住在那裏。釋迦牟尼等回到舍衛城,住在給孤獨園。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進不去,便在門口啼哭。

  早晨,阿難走出園門,看見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人在門口啼哭,吃了一驚。就問爲什麼這樣?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回答:“世尊不讓女人出家受具足戒,我們所以傷心。希望您爲我們再向釋迦牟尼求告,滿足我們的願望。”

  阿難便來到釋迦牟尼處,頭面禮足,把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在門口啼哭的事情彙報給釋迦牟尼,希望釋迦牟尼答應讓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人出家。釋迦牟尼依然不同意。阿難說:“佛陀生下不久,母親病故。由摩诃波阇波提夫人撫養長大。有這樣的大恩,如何不報?”釋迦牟尼回答:“我對摩诃波阇波提也有大恩。她因爲我而認識佛法僧,産生敬信。如果有人依善知識而認識佛法僧,産生信敬,他盡形壽用衣食醫藥來供養那個善知識,也無法回報善知識對他的大恩。”阿難又說:“如果女人出家,受具足戒,能得沙門四道果嗎?”釋迦牟尼回答:“能夠得到。”阿難說:“如果她們也能得到四果,世尊爲甚麼不接受她們出家受具足戒?”

  聽了阿難的責問,釋迦牟尼說:“如果摩诃波阇波提等人能夠遵守八敬法,我就同意她們出家,受具足戒。”接著,具體解釋了什麼叫八敬法。

  關于八敬法,不同的經典說法略有不同。按照《毗尼母經》,大體是這樣一些內容:

  1、尼百歲禮初夏比丘:謂比丘尼即使戒臘(指出家的年限)滿一百年,若遇受戒僅經一年的比丘時,仍須禮拜足下。

  2、不得罵謗比丘:謂比丘尼應恭敬比丘,不得妄加罵詈謗毀。

  3、不得舉比丘過:謂比丘有過,比丘尼不得檢舉;若比丘尼有過,則比丘可說。

  4、從僧受具戒:謂比丘尼若欲奉持具足戒,應從大德比丘求受。

  5、有過從僧忏:謂比丘尼若有過,應于比丘衆中忏悔、自首,以除憍慢心。

  6、半月從僧教誡:謂比丘尼當每月二次至大德比丘處,求教誡法,自我策進道業。

  7、依僧叁月安居:謂比丘尼結夏安居,應與比丘同處,以朝夕咨問法義,增長見聞。

  8、夏訖從僧自恣:謂比丘尼安居竟,應于比丘衆中行自恣法。

  《五分律》說,阿難隨即來到園門,對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說:“你們認真聽我宣說釋迦牟尼的教誨。”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等便整理衣服,遙禮佛足。長跪合掌,一心而聽。阿難便一一解說八敬法的內容,說明釋迦牟尼已經答應,只要能夠遵守八敬法,便允許女人出家。摩诃波阇波提夫人說:“好像少年男女喜歡頂戴花鬘一樣,我如今頂受世尊的法教。”但她緊接著提出:“希望您再次爲我向世尊禀告:我接受八敬法,但有一個願望。希望能夠讓比丘尼也按各自戒臘的大小來禮拜比丘。爲什麼要讓出家已經一百年的比丘尼禮拜新受戒的比丘呢?”

  阿難再次進園,向釋迦牟尼彙報了摩诃波阇波提夫人的要求。釋迦牟尼說:“如果我答應比丘尼隨戒臘大小禮拜比丘,那就錯了。女人有五礙,不能當天帝釋、魔天王、梵天王、轉輪聖王、叁界法王。如果不讓女人出家受具足戒,佛教的正法可以住世千年。如今答應她們出家,佛教的正法將減爲五百年。就好比人家女人多男人少,就可以知道這個家庭不久就會衰滅。”釋迦牟尼又說:“如果女人不法出家受具足戒,我般涅槃後,諸優婆塞、優婆夷會拿著各種供養品跟在比丘後面,哀求比丘:“大德,可憐我吧,接受我的供養吧。”如果比丘出門,他們會拉住比丘的臂膀,哀求:“大德,于我有恩。請到我家坐坐,讓我獲得安樂。”如果在路上遇到比丘,他們會解下頭發,拂比丘足,讓比丘踏著自己的頭發走路。如今允許女人出家,上面的事情再也不會發生了。”

  阿難聽了此言,悔恨交加,流著淚說:“世尊,我先前沒聽過這些話,不懂得這些道理,所以哀求您同意讓女人出家。如果我知道,怎麼會再叁地請求呢?”釋迦牟尼說:“你不要哭了。那都是魔鬼蒙蔽了你的心啊!現在我同意讓女人出家,但她們一定要遵守我製定的規矩,不得有違。我所沒有製定的,也不得妄製。”

  阿難便再次走出,把釋迦牟尼的教言原原本本地告訴摩诃波阇波提夫人,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再也沒有提出異議,于是出家受具足戒。並由摩诃波阇波提擔任親教師,讓隨同的釋迦族婦女都接受具足戒。比丘尼教團由此形成。

  八敬法的核心是把比丘尼教團放在從屬于比丘教團的地位。對八敬法應該如何評價,從來存在不同的意見。有的認爲這反映了釋迦牟尼也有歧視婦女的思想;有的認爲在當時的條件下,八敬法實際是對比丘尼教團的一種保護措施。當代也有比丘尼呼籲應該廢止八敬法,在教團中實行男女平等。不管怎樣,從比丘尼教團形成之艱難,從八敬法的製定,可以看出當時在比丘教團內部對是否同意女人出家存在著分歧意見,這一矛盾,後來在第一結集時爆發,成爲大迦葉責備阿難的諸多過錯之一。

  優婆塞、優婆夷及其團體

  如前所述,耶舍出家後,他的父親皈依佛教,成爲最早的優婆塞;他的母親與妻子,成爲最早的優婆夷。

  其後不久,摩揭陀國王頻婆娑羅也皈依釋迦牟尼,成爲佛教信徒。當然,對于這一記載,也有人持懷疑態度。因爲耆那教經典記載,頻婆娑羅皈依大雄,成爲耆那教的信徒。我想,很可能頻婆娑羅這樣的君主對各種宗教都很寬容,都曾經支持過,所以各宗教都引他爲本教的信徒。此外,王舍城的迦蘭陀長者、舍衛城的給孤獨長者都皈依佛教。佛教在家信徒的人數越來越多。

  在家信徒的增長,表明佛教勢力的擴展。那麼,在佛教內部,在家信徒與出家弟子相互間是什麼關系?在家信徒有自己獨立的教團嗎?

  我們先討論第一個問題。

  婆羅門教把婆羅門與信徒的關系,歸結爲“財施”與“法施”,即信徒用財物供養婆羅門,而婆羅門將法布施給信徒。婆羅門教認爲,法施要大于財施,婆羅門要比在家信徒高貴。從上述釋迦牟尼與阿難關于對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報答養育之恩的議論可以得知,佛教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與婆羅門教完全相同。

  我們可以以出家弟子與在家信徒的往來爲例,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釋迦牟尼時代,部分比丘獨居深山,個人修持。他們的生活所需,大抵依靠野果、糞掃衣等。大部分比丘居住在離城市、聚落不遠的邊緣地區。他們的衣食主要依靠乞討。一般的情況是,他們獨自禅定,到了吃飯的時候,便持缽進入城市(聚落)乞討。日中一餐,過午不食。如果需要衣服,也向在家人乞討。有時,在家人會邀請比丘到家中赴齋,齋後往往會給比丘布施衣服等物。作爲回報,比丘應在齋後對施主說法。

  佛經記載,當時比丘所說之法,主要是叁論,即戒論、施論、升天之論。所謂戒論,指接受叁歸五戒的在家人,還應該進一步遵守八戒等在家人戒律。講述遵守戒律以及違反戒律所得的各種果報等。所謂施論,指在家人應該向佛、法、僧布施。講述布施的功德及吝啬的果報。所謂升天之論,指在家人如果能夠完成戒、施這兩個義務,死後可以升天。講述天界的種種奇妙勝景及可得的種種享樂。南傳叁藏中的《小部尼伽耶》收有《天宮事》、《餓鬼事》等典籍,專門論述天宮、地獄的情況,估計就是比丘向優婆塞、優婆夷說法所用。

  根據上述情況,我們可以將佛教的在家信徒與出家弟子的不同,歸納爲如下幾點:

  第一、修行方式不同

  出家弟子必需舍棄一切家庭生活,以戒定慧叁學修持。在家信徒則繼續普通人的生活,其修行方式,主要表現爲遵守五戒、八戒等戒律。

  第二、承擔義務不同

  出家弟子除了個人修持外,承擔向在家信徒進行“法施”的義務。在家信徒則承擔“財施”的義務。

  第叁、修行目標不同

  出家弟子的目標,是因循四向四果的階梯,最後抵達涅槃解脫。在家信徒修行的最好結果,也不過是投生天界,得到更好的生活境遇。天界諸神雖然壽量大于人間,生活境遇優于人間,但仍在叁界之內,依然受生死的束縛,依然有八苦纏身。

  所以,佛教認爲,在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四部衆中,出家兩衆是荷擔佛教的棟梁,肩負著續佛慧命的重任。他們的身份,自然要比在家人更爲重要與高貴。

  應該說明的是,出家人優于在家人,這並非佛教的創造,而是古印度的傳統。在古印度,一個人只要出家,便割斷與原來家庭的各種關系,也割斷與社會的各種關系。從此,見了父母、國王,不再需要頂禮。相反,由于他向俗人進行法施,而法施是最爲珍貴的,因此他的地位高于一切俗人,即使父母、君主,也應該向他頂禮。佛經記載,釋迦牟尼與阿阇世王,曾經有這樣一番對話:

  “大王,如果你的奴隸出了家,那麼你是否還會讓他侍候你,給你端洗腳水,向你跪拜?”

  “不,世尊。如果我的奴隸出了家,我不會再讓他侍候我,給我端洗腳水,向我跪拜。相反,我會侍候他,給他端洗腳水,向他跪拜。”

  這番對話反映的就是古印度的這一習俗。有的研究者把上述對話看作佛教反對種姓製度,主張人人平等的證據,實際上,如上所述,佛教采取這一態度的底蘊與種姓製度並無關系。

  我們再討論第二個問題。

  佛教傳統認爲,佛教教團的四部人衆由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組成。如上所述,比丘有自己獨立的團體,獨自進行各種活動。比丘尼的活動雖然要受比丘的指導,從而顯示出從屬于比丘教團的形態,但也有自己獨立的團體。除八敬法的有關規定外,也可以獨立活動。那麼,優婆塞與優婆夷是否也有自己獨立的團體,單獨舉行活動呢?

  需要說明的是,優婆塞、優婆夷本是俗人。作爲俗人,他們會有種種世俗的活動。這種世俗的活動,也可能采取團體的方式,諸如各種行會、商隊等等。但這與本文所謂的優婆塞、優婆夷的團體活動不同。優婆塞、優婆夷是一種宗教身份,我們在這裏考察的是,他們是否相互以“佛教信徒”這一宗教身份相聯系組成團體,並以這種宗教團體爲單位,舉行宗教活動。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從佛教教團由四部人衆組成,其中比丘、比丘尼均有自己獨立的組織這一點看,似乎優婆塞、優婆夷也應該有自己的組織。但是,我們從現有的經典中,沒有發現任何優婆塞、優婆夷也有自己獨立的團體,並單獨舉行活動的記載。但是有一點線索,可以提供我們思考。

  佛經記載,釋迦牟尼在拘屍那伽臨般涅槃,阿難十分傷心地詢問,應該如何辦理後事。釋迦牟尼回答:“你不用談這件事,自會有在家信徒樂意來處理。”所以,釋迦牟尼逝世後,火化遺體、八分舍利、起塔供養等一應事項,都由在家信徒操辦。在家信徒在辦理這一應事項時,是否産生過什麼組織?經典中並無記載。我想,即使有組織,大概也是暫時的。但是,佛塔建立起來以後,逐漸産生佛塔崇拜。佛教戒律規定,叁寶物必須嚴格區分,不得混用。所以,佛塔崇拜所需要的一切物品與僧伽財物必須分開管理。從現有材料看,這些佛塔由在家信徒管理。那麼,在家信徒在管理佛塔的過程中,是否可能産生一些較爲穩定的團體?從考古發掘的印度佛教碑銘可知,後代印度出現過一種名爲“朋輩”,以地區、職業、性別等爲類別組織起來的在家信徒團體,共同進行宗教活動。這種團體到底是臨時性的,還是較爲長期與穩定的?有自己的領導機構嗎?它們最早可以追溯到什麼時代?初期佛教時期是否已經産生這一種組織?所有這一切,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印度佛教講座:教團與弟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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