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能任持自相不失,意識就沒有對象了;僅有自相還不夠,還必須有共同的軌範,亦即共相,才能生起人們的認解。事物的共相即寓于自相之中,不是離開自相別有共相,一切物、一切事、一切理,莫不皆是具有自相共相,亦即軌持二義;因之一切事物及其本質規律,佛典皆稱之爲法。社會環境,亦即意識認識的對象,能生起認識,因而法境當然是社會環境了。社會,是人創造的。是人類用自然界的物質,通過自己的精神創造出來的,與意識尤近。因各個人的具體條件不同,生活中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亦必同中存異。父的環境中有子,子的環境中有父。父子咫尺,環境亦同中有異。這都是生活中的事實。
爲什麼把色法擺在第叁位?
“二所現影故”。二,指心及心所。本論認爲十一色法,是心及心所所變現的影像,故應擺在心及心所之後。
你不是說十一色法中的前五根,是日常生活中的身,後六境是生活中的世界嗎?
是的。
怎麼能說日常生活中的身與世界,是心及心所變現的影像呢?
怎麼不能說?
即以身言:你身我身,皆明明白白擺在面前,是眼可得而見,手可得而觸的,實實在在的,怎麼能說是心及心所變現的影像呢?
即以你身言;能明明白白擺在面前的,只是你現在的青年之身呀。請問:你過去的兒童少年之身,是已渺無所有,還是明明白白地擺在面前?望給我一個准確的回答!其次你未來之身,你未來的中年老年之身,還在未來,根本還沒有,你憑什麼能說明明白白擺在我們的面前呢?
身在呱呱墜地後,即逐漸成長嬰孩、兒童、少年、青年,再轉而爲中年、老年。這是我們生活中的事實。你能否認這不是實實在在的事實麼?
生活中的事實是:離開了不斷地運動變化,即別無所謂身。你現在的青年之身,就是由你過去的嬰孩兒童少年之身不斷運動變化而來的;你未來的中年老年之身,現在還沒有,還有待于你現在的青年之身,不斷地向前運動變化。前滅後生,新陳代謝,就是運動變化的特征。你過去的兒童少年之身,“還”明明白白擺在我們的面前嗎?你未來的中年老年之身,“已”明明白白擺在我們面前了嗎?“身”在不斷地運動變化中,過去已無,未來未有。除了運動之外,根本找不到一個固定不變的身。
既然過去已無,未來未有,爲什麼一個人還能在世界上活上五六十歲、八九十歲呢?
我們辯論的是身,不是人。天下之身,莫不皆有其來龍去脈。決不會憑空而有,亦決不會憑空而無。身在呱呱墜地後,即在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中不斷地運動變化,與環境互相聯結互相影響。這是天下皆能共見共證的事實。身是能與上下四方相通的。身猶如此,何況人與我。人有完全不受曆史影響,也不影響下一代的嗎?人有完全不受世界影響,也不影響世界的嗎?沒有,絕對沒有。割裂時空關系、孤立的靜止的看問題,固執有所謂實實在在的身,能在世上活五六十歲,八九十歲,按照佛教的觀點來說,這就是我執。
你答非所問——我問的是:既然過去已無,未來未有,我們爲什麼總還覺得有一個實實在在的身,能在世上活五六十歲,八九十歲呢?
主要是由于我們的視覺遲鈍,看不見身在時間上運動變化的痕迹,也看不見身在空間內與環境互相牽涉影響的痕迹,于是乎就認爲有一個孤立的靜止的所謂實實在在的身,並固執此所謂實實在在的身,而爲實實在在的我,實實在在的人。以身爲人,以身爲我,這是一種自然現象,一種傳統觀點。我們不妨對這種執身爲我爲人的觀點,大膽地進行一些探索。
你總不能說我們的世界,也是心及心所變現的影像吧?
世界究竟有多麼廣闊,我還不能知其邊際。雖然,何妨姑妄言之。且先問你:我們的世界是僵化的,抑或是具有活力、不斷運動變化的?
當然是不斷運動變化的。
過去、現在和未來,就是人類用以標志物質運動變化的不同階段。
請再講具體一點。
過去,標志物質通過運動變化已經消失了,並轉化成爲現在新的物質。現在,標志物質現前還存在,物質的運動變化還沒有結束。未來,孕育在現在之中還有待于現在的發展創造。事物決不會憑空而有,亦決不會憑空而無。沒有過去,就決不會有現在;沒有現在,就決不會有未來。這是我們每個人的生活當下即可證明的事實。
怎麼?未來孕育在現在之中?
對。未來,是孕育在現在之中。因此,未來才是人類生活中最寶貴的部分。沒有未來,人類就將沒有理想,沒有希望,不能充分發揮其創造力。人類是完全能利用現在的條件,創造自己未來的新生活、新世界的。人類應該充分欣賞未來,熱情歌頌未來。沒有未來,人類字典中很可能就沒有“新”字了。
人類未來的生活,一定比現在好嗎?
一般地說,人類是完全能創造美好的未來的。但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應看現在情況如何?趨勢如何?特別是人類對現在和未來的態度如何?
你提出的問題,確實是有關人類命運和前途的大問題。我相信人類在前進的道路上,雖有曲折,但終究總是會朝著符合人類理想的方向發展的。未來的社會,孕育在現在的社會之中,這是不成問題的。我還想請問:未來的自然界,是不是也孕育在現在之中?
自然科學家,既然能在自然界找出事物的因果關系,找出事物的互相影響,我們自然界就應該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按照一定的規律在那裏不斷地運動變化。自然界既然有規律可尋,未來自然界即孕育在現在的大自然之中。地球,是宏偉世界內的一個細小零件。據科學家推斷,地球能存在一百億年,現在已存在了四十多億年。我想:假使沒有四十多億年以前形成的地球,或者地球不是在不斷地運動變化,就絕對不會有今天繞日運行不息的地球。未來的地球,還能存在五十多億年。這對人類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大事。盡管人類在前進的道路上,充滿了尖銳複雜的矛盾,但人類總是在困難曲折的道路中,不斷向前發展的。我的結論是:凡屬未來,皆孕育在現在之中。沒有現在,是絕對不會有未來的。
你對人生提出的新觀點、新問題,很好。對我很有啓發。我不懂佛學。但看到一些佛書上,強調苦呀,空呀,無常呀,對人類充滿消極悲觀的情調;你現在能對人生采取現實的積極的態度,這是可喜的。只是我總覺你語言裏很少佛法氣味。當然,這只是我的一點印象,並不是你的缺點。
你這些看法很有意思。我只是把佛學結合人生觀察思審後,如實反映自己的看法而已。諸行無常,過去已無,未來未有,現在不住,皆是佛法的核心。通過結合人生觀察,受到一些啓發,並不是我自己的什麼新觀點。我認爲佛法主要在“隨機施教,應病與藥”,如果衆生無執無病,任何佛法,都是多余的。《普賢行願品》比喻佛菩薩爲大樹上的花果,衆生才是樹根。沒有衆生,沒有世間,是不會有佛菩薩也不會有佛法的。本論強調有爲法與無爲法的辯證統一,即是在強調世間法與佛法的辯證統一。非離世間法外,另有佛法。佛教徒對世界是應該采取現實積極態度的。
有關“二所現影故”的問題,姑止于此。第四心不相應行。第一、二位是心,第叁位是身與世界,大體上已能構成一個人了,但是,還不夠,還有時(時間)和方(空間),這是人生存的形式。流轉,人在身、心、世界,都是在不斷運動變化的。生、住、老、無常,一般佛典稱生、異、滅,或生、住、異、滅,是運動變化的過程。勢速,運動的速度。如此等等,也是構成人類生活的質素。爲什麼把這二十四法擺在第四位?因爲這些法是依前叁位而假立,在性質上又與前叁位有所差別。
以上四位,共九十四法,是有爲法,爲人生的現象。第五位是無爲法,共有六個,爲人生的本質。從緣所作,名有爲法;非緣所作,名無爲法。緣,就是條件。一切事物,不但是在一定的條件下生起的,生起以後,在成長、變異和消滅的整個過程,無時無地不受條件的製約。客觀存在的事物的生、住、異、滅,皆是緣所賦與的,緣是緣的體現,離開緣即別無客觀存在的事物,事物待緣生起以後,又能爲緣影響其它事物,亦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因之一事物緣能與其他上下四面相通,彼此爲條件,而又互相製約。事物絕對沒有靜止的孤立的所謂實實在在的自性。如果執有這樣的自性,那完全是主觀的錯覺,佛學斥之爲法執。身心等法,猶無實在的自性;如果執身心等法,爲實實在在的自我,更是錯上加錯,佛學斥之爲我執。佛學並無實法與人,只是要人斷除自己主觀上的我執和法執。此點十分重要。佛學說“我”有二義:一主宰義,如人我。認爲人能超越條件,主宰自己的生活和環境。爲了否定人這樣的主宰,說我空。二自性義,如法我。認爲事物能超越條件,有獨立存在的自性。爲了否定這種獨立存在的自性,說法空。我空法空,只是對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即百法中的前九十四法,做出的一種判斷,是一種理。這種理,不是主觀臆造的,是完全符合客觀實際的,真實不虛,在任何時間、任何空間,都是不變不異的。因之又以“真如”作爲理的狀詞,連綴成“真如理”或“真如實現”。一切事物,是條件作成的,理,不是什麼條件造成的,非緣所作,名無爲法。有爲法,是人生的現象;無爲法,是人生的本質。本質非離現象別有,無爲法即寓于有爲法中。九十四法,是人生的具體內容。人,不僅僅只有身,還有認識能力,能識別是非美醜善惡。還有感情、欲望、意志,通過理智的陶冶,就能成爲優美的品德、高尚的情操、良善的願望、堅強的意志。人是在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中成活的。亦即是在自己的國家、自己的世界中成活的。身只是人的標幟及所禦用的工具。這就否定了“以身爲人”、“以身爲我”的觀點。我法二空真如無爲,是人生的本質。亦即人生的指導思想。九十四法的生住異滅,緣是緣所賦與的,皆是緣的體現,根本找不出什麼主宰的作用,即不應執身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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