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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的啓發

  《大乘百法明門論》的啓發

  明真法師

  最近,我以本論爲中心,把自己學習的一點佛學,結合現代人生實際,作了些觀察思審。雖于書與人生,猶多處于朦胧狀態,卻也得到不少啓發。主要有:深感人類囿于傳統習慣勢力,以身爲人,以身爲我——特別是以身爲我,是絕對錯誤的、有害的,不利于和平、民主的。或曰:既然身不是人,又不是我,即應推陳出新,找出新人新我,找出能適應人民時代的新人新我。我說:我猶未能從舊人舊我中解脫出來,不識新人新我。只是對“以身爲我”的謬誤性與危害性,敢言十分透辟,不容緘口不言。以身爲人,談何容易。自嗅身上“人氣”即不多。設使我真能以身爲人,天下或亦可立即太平。但亦應實事求是,對“認身爲人”的錯誤,作出具體分析。以身爲人,以身爲我,還是我們老祖宗老老祖宗的舊觀點,能不能適應時代?對我們生活究竟有利?還是有害?我們就不能研究一下嗎?十年動亂,日暗天昏。今雖風光這邊獨好,環顧國際形勢,實亦不寒而栗。矛盾重重,束手無策。我最憎厭的就是核威脅。某些超級大國口頭上大談核裁軍,實際上毀滅人類的核彈頭卻愈談愈多、愈裁愈精。設不幸這樣再談下去,誰敢擔保天下無辜的人民,不做核毀滅下的枉死鬼?人類爲什麼竟會造成這樣的惡劣情況?接近了殘酷自殺的惡劣情況?難道能說這同人與我完全沒有關系嗎?這同人與我的思想精神完全沒有關系嗎?人與我、人與我的思想精神,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是能在日常生活中不斷起作用的。我們也應該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進行一些分析研究了。有人譏我爲世俗文字,我實不知自己寫的是世間法?抑爲佛法?

  本文分叁部分:一、百法反映了人生的具體內容;二、一切法無我的剖析;叁、對于“我”的探索。

  一、百法反映了人生的具體內容

  現實生活中,人皆有我。若無人與我,即將無家庭、無社會、無國家、無世界。人與我,在現實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花點氣力研究,決非冤枉。人民時代,應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時代,設使沒有健康的人與人、沒有不斷提高質量的人與我,能開辟人類的新局面嗎?對于當前的重重矛盾,能有力量收拾嗎?今天天下的人與我,一般皆在以身爲人、以身爲我。究竟何義名人?爲什麼要以身爲人?何義名我?爲什麼要以身爲我?身又具有何種特殊作用,竟能以區區而兼任人我?我們除囿于傳統習慣勢力,能自信就認得人與我了麼?或曰:人不但有身,還有精神。是精神在以身爲人、以身爲我。我說:精神具有強大力量,這是人所共認的。但精神究又作何狀?居何所?與身有何關系?且又何所須必欲以身爲人?以身爲我?我們除囿于傳統習慣勢力,能自信就認爲精神?認得人與我了麼?從天下四方八面的不同渠道,共同探索人類的精神,共同探索人類的人與我,應該是時候了。本今無偶,如能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囿于“以身爲我”的舊觀點,是能從中找到借鑒的。論又以類相從,把百法歸納爲五位(類):第一心法入,第二心所法五十一,皆是人類的精神。心在精神結構中是主要的。心、心所共占百法的五十九法,說明精神在生活中占絕對優勢。第叁色法十一,前五根爲生活中的身,後六境爲生活中的世界。人與世界是密切聯系不能分割的。第四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即時間、空間、運動、運動的過程,等等。前九十四法,皆有爲法,爲人生的現象。第六無爲法,爲人生的本質。本質非離現象別有。佛學表述的真理,即在自己的腳下。五位的性質、序列及其互相關系,論中用寥寥五句話作了簡要的說明:“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叁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通過結合現代人生實際,作了些觀察思審,應如實反映所見。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束爲四類:一眼識、二耳識、叁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合稱前五識,爲感性的認識,第六意識,理性的認識,第七末那識,在說明自我主觀虛構,第八阿賴耶識,爲生活中的巨大潛力。爲什麼把心法擺在第一位?“一切最勝故”嘛。不能認識主客觀世界,即不能改造主客觀世界。思想認識,是不斷更新主客觀世界的前鋒。有識,才有明辨是非美醜善惡的能力,才能建立人生的價值觀念。社會的價值觀念,才能使人有理想、有抱負,看得見自己的光明前途,不致渾渾以生、噩噩而死。雖說是非美醜善惡的標准,因時因地而異,甚或一時一地也存在著尖銳的對立;但人類具有識別是非美醜善惡的能力,則是最本質的。正因人類具有此閃閃發光不可磨滅的心靈,在國族危亡、人民苦難的時候,才能九死不悔、上下古今而求索;才能適應時代需要,敢爲天下先,使人類是非美醜善惡的理論,不斷推陳出新,促進人類曆史向前發展。無識,人類是將生陷黑暗地獄的。任情而動,隨欲驅遣,惟講利害,不辨是非,此實人類混亂與痛苦的根源。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識爲心王,恒依心起,與心想應,爲隸屬于心王的所有之法,舊心所有法。簡稱心所。爲什麼把心所擺在第二位?心所與心王同屬精神,能與心王相應,互相影響,故擺在第二位,現在只能結合人生實際,暫舉叁個具有代表性的心所,稍加分析:一、受,領納義。亦即感受義。人能感受自己的苦樂憂喜悲歡,也能感受別人的苦樂憂喜悲歡,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更能感受國人天下人且及千秋萬代子孫的苦樂憂喜悲歡。能說這不是人類生活中的事實麼?身與心的感受是有矛盾的,人與我、人與人的感受又是有矛盾的。如何適當解決這些矛盾?人民時代的人民是應通過本職工作,關心國家大事天下大事的,不能感受國人天下人的苦樂憂喜悲歡,能愉快勝任主人的職責麼?二、欲,即欲望。人類最基本的欲望,即欲生,把人生與生連綴成詞,是很有意味的。剝削階級殘酷剝削工人、農民,不是爲了滿足他們不勞而食的生活嗎?不是爲了滿足他們窮奢極欲荒淫無恥的生活嗎?工農被迫革命,能說不是爲了維護自己的生存嗎?不是爲了維護生的尊嚴嗎?其最終目的,不也是爲了欲使天下後世,皆能各遂其生、各樂其生麼?生是盲目的沖動,強有力的盲目沖動。天下擾攘,又幾何不是爲了生呵?食欲,在維持個體的生存;性欲,在企求種族的繁衍,亦即生之變相的其延與擴展;金錢欲、名譽欲、權力欲,皆在滿足生的舒適與顯赫。反之,沒有欲,也就沒有良善願望和偉大理想了。所欲有甚于生,爲了國家民族生存,爲了天下後世安樂,不惜慷慨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又燦若黑夜的群星。這難道不是我們生活中的事實麼?能說我們生活中沒有欲麼?沒有強烈求生的欲望麼?叁、思,造作義。能造作善惡業。能造作大善大惡業,亦即意志。感情、欲望、意志,很可能就是人的生命力。依附于自我的生命力。端正自我的觀點,對感情、欲望、意志,是能起良好的主導作用的。本論尊稱識爲心王,而貶低情意欲爲心所,就是在提醒天下人與我,在日常生活中,要把理智擺在第一位,能對情意欲加以調節和疏導,勿使泛濫成災。在今天人民的時代,猶有無法無天的暴君,強驅本國的無辜士兵,去屠殺異國異族的無辜人民;猶有妄圖稱王稱霸的巨酋,以瘋狂擴充核武器爲癖嗜,視天下人民的生命財産如草芥。請問:能說這與彼暴君、巨酋的自我沒有關系嗎?能說這與彼暴君、巨酋的情欲沒有關系嗎?他們是木偶嗎?是機器人嗎?要結束人類這一頁荒唐的慘痛的曆史,不研究人類的主觀世界,行嗎?人與我,有沒有精神?如果不是恍兮惚兮,瞎說一頓,而是認爲真正的有、確確實實的有,則人與我,就絕對不應只是一具軀殼了,不應以身爲人、以身爲我了。人與我,就應該是肉體與精神的混合體。再提高一點,應該是身與精神的主人了。囿于傳統習慣勢力,主觀以身爲人、以身爲我,這是人類聚五洲銅鐵鑄成的大錯。以身爲人,已十分委曲人了。以身爲我,鼠目寸光,只能看到一身一家的利益,此實個人主義、自私自利形成的。在平民問題不大。設不幸竊踞高位,掌握重權,國人天下人哪有不受其禍害的。這在曆史和現實生活中,實例俯拾即是,是不容掉以輕心的。個人主義、自私自利,是與大公無私是冰炭不相容的。人類不能從思想上消除這種雜質,即不能實現美好社會。值得中國人外國人共同認真研究的,即除了“以身爲我”的錯誤思想以外,還有沒有其他因素能産生個人主義、自私自利的?這是人類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我認爲此爲內因,余皆外因。並願堅持自己的觀點,以向天下學術思想界挑戰。

  第叁色法,略有十一種,攝爲五根六境。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根有兩種:一、浮塵根,浮露外部,微塵所成,約當五種感覺器官。二、淨色根,清淨色質所成,寄居浮塵根內,有助識生起的作用,非眼能見。約當感覺器官內的神經末梢。五根皆依身而有,合稱根身,即生活中的身。身只是組成人的物質因素,重要的物質因素,但決不能單純的把身當作人。爲什麼?因爲人還有我嗎?有知情意欲嗎?有自己的國家、自己的世界嘛。了知身非是人,也就能了知身非是我了。六境中的前五境: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即生活中自然環境。自然界的物體,億殊非異,不可以數字計,要莫不皆以色聲香味觸識其屬性。人與外部世界接觸的渠道,最初的第一步,只能通過五種感覺器官,接觸色聲香味觸五境。第六法境,爲生活中的社會環境,本文中有百法、法無我、法境這一類的詞彙。有必要把“法”字附帶解釋一下。梵語達摩,譯法,軌持義,《成唯識論述記》卷一說:“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在佛典中,對譯成漢語的詞彙,重下定義,且加注腳,是十分特殊的。我不懂梵文,估計磨一詞,即具軌持二義。漢語中無適當詞彙可譯,勉強譯爲法,只有軌義,無有持義,不重下定義不行。百法的法,即概括一切事物及其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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