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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启发

  《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启发

  明真法师

  最近,我以本论为中心,把自己学习的一点佛学,结合现代人生实际,作了些观察思审。虽于书与人生,犹多处于朦胧状态,却也得到不少启发。主要有:深感人类囿于传统习惯势力,以身为人,以身为我——特别是以身为我,是绝对错误的、有害的,不利于和平、民主的。或曰:既然身不是人,又不是我,即应推陈出新,找出新人新我,找出能适应人民时代的新人新我。我说:我犹未能从旧人旧我中解脱出来,不识新人新我。只是对“以身为我”的谬误性与危害性,敢言十分透辟,不容缄口不言。以身为人,谈何容易。自嗅身上“人气”即不多。设使我真能以身为人,天下或亦可立即太平。但亦应实事求是,对“认身为人”的错误,作出具体分析。以身为人,以身为我,还是我们老祖宗老老祖宗的旧观点,能不能适应时代?对我们生活究竟有利?还是有害?我们就不能研究一下吗?十年动乱,日暗天昏。今虽风光这边独好,环顾国际形势,实亦不寒而栗。矛盾重重,束手无策。我最憎厌的就是核威胁。某些超级大国口头上大谈核裁军,实际上毁灭人类的核弹头却愈谈愈多、愈裁愈精。设不幸这样再谈下去,谁敢担保天下无辜的人民,不做核毁灭下的枉死鬼?人类为什么竟会造成这样的恶劣情况?接近了残酷自杀的恶劣情况?难道能说这同人与我完全没有关系吗?这同人与我的思想精神完全没有关系吗?人与我、人与我的思想精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能在日常生活中不断起作用的。我们也应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一些分析研究了。有人讥我为世俗文字,我实不知自己写的是世间法?抑为佛法?

  本文分三部分:一、百法反映了人生的具体内容;二、一切法无我的剖析;三、对于“我”的探索。

  一、百法反映了人生的具体内容

  现实生活中,人皆有我。若无人与我,即将无家庭、无社会、无国家、无世界。人与我,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花点气力研究,决非冤枉。人民时代,应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设使没有健康的人与人、没有不断提高质量的人与我,能开辟人类的新局面吗?对于当前的重重矛盾,能有力量收拾吗?今天天下的人与我,一般皆在以身为人、以身为我。究竟何义名人?为什么要以身为人?何义名我?为什么要以身为我?身又具有何种特殊作用,竟能以区区而兼任人我?我们除囿于传统习惯势力,能自信就认得人与我了么?或曰:人不但有身,还有精神。是精神在以身为人、以身为我。我说:精神具有强大力量,这是人所共认的。但精神究又作何状?居何所?与身有何关系?且又何所须必欲以身为人?以身为我?我们除囿于传统习惯势力,能自信就认为精神?认得人与我了么?从天下四方八面的不同渠道,共同探索人类的精神,共同探索人类的人与我,应该是时候了。本今无偶,如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囿于“以身为我”的旧观点,是能从中找到借鉴的。论又以类相从,把百法归纳为五位(类):第一心法入,第二心所法五十一,皆是人类的精神。心在精神结构中是主要的。心、心所共占百法的五十九法,说明精神在生活中占绝对优势。第三色法十一,前五根为生活中的身,后六境为生活中的世界。人与世界是密切联系不能分割的。第四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即时间、空间、运动、运动的过程,等等。前九十四法,皆有为法,为人生的现象。第六无为法,为人生的本质。本质非离现象别有。佛学表述的真理,即在自己的脚下。五位的性质、序列及其互相关系,论中用寥寥五句话作了简要的说明:“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通过结合现代人生实际,作了些观察思审,应如实反映所见。

  第一心法,略有八种,束为四类: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合称前五识,为感性的认识,第六意识,理性的认识,第七末那识,在说明自我主观虚构,第八阿赖耶识,为生活中的巨大潜力。为什么把心法摆在第一位?“一切最胜故”嘛。不能认识主客观世界,即不能改造主客观世界。思想认识,是不断更新主客观世界的前锋。有识,才有明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才能建立人生的价值观念。社会的价值观念,才能使人有理想、有抱负,看得见自己的光明前途,不致浑浑以生、噩噩而死。虽说是非美丑善恶的标准,因时因地而异,甚或一时一地也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但人类具有识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则是最本质的。正因人类具有此闪闪发光不可磨灭的心灵,在国族危亡、人民苦难的时候,才能九死不悔、上下古今而求索;才能适应时代需要,敢为天下先,使人类是非美丑善恶的理论,不断推陈出新,促进人类历史向前发展。无识,人类是将生陷黑暗地狱的。任情而动,随欲驱遣,惟讲利害,不辨是非,此实人类混乱与痛苦的根源。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识为心王,恒依心起,与心想应,为隶属于心王的所有之法,旧心所有法。简称心所。为什么把心所摆在第二位?心所与心王同属精神,能与心王相应,互相影响,故摆在第二位,现在只能结合人生实际,暂举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心所,稍加分析:一、受,领纳义。亦即感受义。人能感受自己的苦乐忧喜悲欢,也能感受别人的苦乐忧喜悲欢,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更能感受国人天下人且及千秋万代子孙的苦乐忧喜悲欢。能说这不是人类生活中的事实么?身与心的感受是有矛盾的,人与我、人与人的感受又是有矛盾的。如何适当解决这些矛盾?人民时代的人民是应通过本职工作,关心国家大事天下大事的,不能感受国人天下人的苦乐忧喜悲欢,能愉快胜任主人的职责么?二、欲,即欲望。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即欲生,把人生与生连缀成词,是很有意味的。剥削阶级残酷剥削工人、农民,不是为了满足他们不劳而食的生活吗?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穷奢极欲荒淫无耻的生活吗?工农被迫革命,能说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吗?不是为了维护生的尊严吗?其最终目的,不也是为了欲使天下后世,皆能各遂其生、各乐其生么?生是盲目的冲动,强有力的盲目冲动。天下扰攘,又几何不是为了生呵?食欲,在维持个体的生存;性欲,在企求种族的繁衍,亦即生之变相的其延与扩展;金钱欲、名誉欲、权力欲,皆在满足生的舒适与显赫。反之,没有欲,也就没有良善愿望和伟大理想了。所欲有甚于生,为了国家民族生存,为了天下后世安乐,不惜慷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又灿若黑夜的群星。这难道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事实么?能说我们生活中没有欲么?没有强烈求生的欲望么?三、思,造作义。能造作善恶业。能造作大善大恶业,亦即意志。感情、欲望、意志,很可能就是人的生命力。依附于自我的生命力。端正自我的观点,对感情、欲望、意志,是能起良好的主导作用的。本论尊称识为心王,而贬低情意欲为心所,就是在提醒天下人与我,在日常生活中,要把理智摆在第一位,能对情意欲加以调节和疏导,勿使泛滥成灾。在今天人民的时代,犹有无法无天的暴君,强驱本国的无辜士兵,去屠杀异国异族的无辜人民;犹有妄图称王称霸的巨酋,以疯狂扩充核武器为癖嗜,视天下人民的生命财产如草芥。请问:能说这与彼暴君、巨酋的自我没有关系吗?能说这与彼暴君、巨酋的情欲没有关系吗?他们是木偶吗?是机器人吗?要结束人类这一页荒唐的惨痛的历史,不研究人类的主观世界,行吗?人与我,有没有精神?如果不是恍兮惚兮,瞎说一顿,而是认为真正的有、确确实实的有,则人与我,就绝对不应只是一具躯壳了,不应以身为人、以身为我了。人与我,就应该是肉体与精神的混合体。再提高一点,应该是身与精神的主人了。囿于传统习惯势力,主观以身为人、以身为我,这是人类聚五洲铜铁铸成的大错。以身为人,已十分委曲人了。以身为我,鼠目寸光,只能看到一身一家的利益,此实个人主义、自私自利形成的。在平民问题不大。设不幸窃踞高位,掌握重权,国人天下人哪有不受其祸害的。这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实例俯拾即是,是不容掉以轻心的。个人主义、自私自利,是与大公无私是冰炭不相容的。人类不能从思想上消除这种杂质,即不能实现美好社会。值得中国人外国人共同认真研究的,即除了“以身为我”的错误思想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因素能产生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这是人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此为内因,余皆外因。并愿坚持自己的观点,以向天下学术思想界挑战。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摄为五根六境。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根有两种:一、浮尘根,浮露外部,微尘所成,约当五种感觉器官。二、净色根,清净色质所成,寄居浮尘根内,有助识生起的作用,非眼能见。约当感觉器官内的神经末梢。五根皆依身而有,合称根身,即生活中的身。身只是组成人的物质因素,重要的物质因素,但决不能单纯的把身当作人。为什么?因为人还有我吗?有知情意欲吗?有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世界嘛。了知身非是人,也就能了知身非是我了。六境中的前五境: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即生活中自然环境。自然界的物体,亿殊非异,不可以数字计,要莫不皆以色声香味触识其属性。人与外部世界接触的渠道,最初的第一步,只能通过五种感觉器官,接触色声香味触五境。第六法境,为生活中的社会环境,本文中有百法、法无我、法境这一类的词汇。有必要把“法”字附带解释一下。梵语达摩,译法,轨持义,《成唯识论述记》卷一说:“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在佛典中,对译成汉语的词汇,重下定义,且加注脚,是十分特殊的。我不懂梵文,估计磨一词,即具轨持二义。汉语中无适当词汇可译,勉强译为法,只有轨义,无有持义,不重下定义不行。百法的法,即概括一切事物及其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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