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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劄記一▪P2

  ..續本文上一頁其中重要的有惠景《疏》二十卷、神泰《疏》十卷、文備《疏》十叁卷、元曉《疏》四卷、憬興《疏》十卷、《釋論記》叁十六卷、行達《料簡》一卷、智周《疏》四十卷、太賢《纂要》叁卷、《古迹記》四卷、極太《羽足鈔》五卷等。”

  

以上的漢文注疏典籍,大致在《大正藏》裏都有。其中,《遁倫記》的版本,據楊白衣介紹,《大正藏》本不如趙城藏本文字完備;但趙城藏也是殘本,也不全;而金陵刻經處也有個版本,據說可以和趙城藏本相校仇。按理說大陸版《中華大藏經》是以趙城藏做底本校勘的,應該是最善本,但《中華大藏經》要價太高,很難見到,就不談了。趙城藏的《遁倫記》殘本後來單獨在《宋藏遺珍》裏出了,現在有影印的,我考慮趕快搜一套用用。現在金陵刻經處的書目裏好像還沒《遁倫記》的名目,不知版子是否還保存著。

  

另外,本書可用的漢文注解還有一些。像《真實義品》,近人如太虛法師有過講義,記得韓鏡清老也譯過一個藏(印)人的《真實義品》注疏,“大千”的網站上有。《菩薩戒品》的單行講義也有,最突出的是法尊法師譯的宗大師著作《菩薩戒品釋》。由于,《解深密經》除《序品》外,其余七品被《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至七十八全部收錄,所以,也可以找此經的注疏來做學習本論的參考資料。這中間,最著名的要算是唐·圓測法師的《解深密經疏》了。

  

“本世紀驚人之著作”的《瑜伽師地論科句、批尋記》當然是今人學《大論》案頭必備資料,也看到北美妙境法師有講解錄音和整理的講義,想要博學的,准備一套也無妨。至于王海林的解譯白話版,反正買不到,不說他了。林國梁的全譯本,也不知道值不值得期待……

  

題外話:關于黃忏華

  

反正是“花邊佛學”,不妨繼續扯扯。

  

上面引用的《百科全書》“瑜伽師地論”條目是黃忏華先生寫的,也是近現代一位佛學大家,內學院之高足,歐陽漸先生門人。

  

據王恩洋先生《自述》,五四運動時,王(彼時在北京)也上街遊行而被投入獄,獄中目睹諸“精英”之混世面目頗覺喪氣,唯與一人相談甚歡——此人即黃忏華。後二人先後赴內學院深探《瑜伽》奧義,成就一段重逢佳話。

  

黃忏華有些書,譯作和著作,早年一直被作爲諸佛學院的教材,比如《印度哲學史綱》、《佛教各宗大意》,現在也還有地方在用,特別是某些高壽的老僧,對早年的經典情有獨鍾。

  

大論之框架

  

黃忏華先生寫道:

  

“本論內容大別五個部份︰第一〈本地分〉,五十卷(從第一卷到第五十卷);第二〈攝決擇分〉,叁十卷(從第五十一卷到第八十卷);第叁〈攝釋分〉,二卷(從第八十一卷到第八十二卷);第四〈攝異門分〉,二卷(從第八十叁卷到第八十四卷);第五〈攝事分〉,十六卷(從第八十五卷到第一百卷)。

  

此中〈本地分〉是全論的基本部份,把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區分十七地,以詳說叁乘觀行的根本事相,因此本論舊有《十七地論》之稱。後四分是釋論,以決擇解釋論本兼及經律的要義。

  

第一、本地分,廣分別十七地。

  

(1)五識身相應地,就前五識的五方面說︰{1}自性,是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2}所依,是五根與意根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五境;{4}助伴,是俱有相應的心所;{5}作業,是了別自境。

  

(2)意地,就第六、第七、第八叁識說,也有五方面︰{1}自性,是心、意、識;{2}所依,是意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一切法如其所應;{4}助伴,是具有相應的五十叁種心所;{5}作業,有共不共業;和前五識相同的是共業,特殊的是不共業。由此更用色聚、相應品等十門以解釋其義用。這是因爲一切諸法依識而起,以識爲體,識法最勝,故先建立以上二地。

  

(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伺地,(5)無尋無伺地:尋是(思或慧)于所對境粗略推求;伺是(思或慧)于所對境詳細審察。在欲界及色界初靜慮的根本定和它的未至定,都有尋、伺,是爲有尋有伺地。靜慮中間即在初靜慮和第二靜慮間的中間定,只有伺而無尋,是爲無尋唯伺地。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根本定及近分定,都無尋伺,是爲無尋無伺地。這叁地都用界、相、如理作意、不如理作意、雜染等起五門加以說明,並分別闡明這叁地的有漏、無漏諸法。

  

(6)叁摩呬多(等引)地,就定地說,有五方面︰{1}總標,有靜慮(四靜慮)、解脫(八解脫)、等持(空、無願、無相叁叁摩地等)、等至(五現見、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滅盡定等等至)四種叁摩呬多;{2}安立,只此等四種是叁摩呬多地,欲界的心一境性不在其內;{3}作意差別,有了相作意等七種根本作意及緣法作意等四十種作意;{4}相差別,有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四種相,又有自心相、外相、所依相等叁十二相;{5}略釋諸經宗要,依經總釋解脫等叁種定義。

  

(7)非叁摩呬多地,即修定中未能如法,一切散亂,自性不定,有十二種相。這兩地總攝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諸法。

  

(8)有心地,(9)無心地,都用地施設、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五門建立。其中五識身相應、意、有尋有伺、無尋唯伺四地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其余是有心地。但依第一義建立,只無余依涅槃界中,阿賴耶識永滅,是無心地。

  

(10)聞所成地,是于五明處聽聞解了,包括其中內明處有事施設建立相、想差別施設建立相、攝聖教義相、佛教所應知處相四種相;醫方明處有于病相善巧、病因善巧、已生病斷滅善巧、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四種;因明處有論體性、論處所、論所依、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七種;聲明處有法施設建立相、義施設建立相、補特迦羅施設建立相、時施設建立相、數施設建立相、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六種;工業明處有營農工、商估、事王、書算計度數印、占相、咒術、營造、生成(畜養)、防邪(裁縫等)、和合(調解鬥訟等)、成熟(成熟飲食)、音樂十二種類。

  

(11)思所成地,是于自性清淨、思擇所知、思擇諸法叁種相相應善巧。其中自性清淨是審谛思惟所聞諸法的道理等,有九種相;思擇所知是思惟決擇一切所應知的法義,于有法了知有相,于非有法了知無相;思擇諸法是思惟決擇經文和偈頌的法義。

  

(12)修所成地,是修道中于四處、七支相應善巧。四處是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和修果,這四處又可分攝爲生圓滿、聞正法圓滿、涅槃爲上首、能成熟解脫慧、修習對治(瑜伽)、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七支。

  

(13)聲聞地,闡明聲聞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有四瑜伽處︰初種姓瑜伽,第二數取趣(補特迦羅)瑜伽,第叁安立瑜伽,第四世出世瑜伽。

  

(14)獨覺地,闡明獨覺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獨覺原攝于聲聞類,今只略說獨覺種姓、道、習、住、行五種相。

  

(15)菩薩地,闡明菩薩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分四持瑜伽處︰初持十八品,總明菩薩所學之法,叫作初持瑜伽處。第二持四品,是隨初持所學法而起修,叫作隨法瑜伽處。第叁持五品,由修習而成滿,叫作究竟瑜伽處。第四持一品,重明以前諸品次第的意義,叫做次第瑜伽處。

  

(16)有余依地,闡明有余依涅槃有叁種相。

  

(17)無余依地,闡明無余依涅槃有叁種相。

  

依《瑜伽師地論略纂》所說,此十七地可以境、行、果叁種相攝。即前九地是叁乘境,其中由于一切法以識爲體,故五識及意二地是境體;尋伺叁地有上下粗細的不同,是境相;等引、非等引、有心、無心四地有定散隱顯的分別,是境用。次六地是叁乘行,通修叁慧行,故聞、思、修叁地是通行;叁乘都隨機修法,成就自乘,故聲聞、獨覺、菩薩叁地是別行。後有余依、無余依二地是叁乘果。

  

第二、攝抉擇分,對于本地分中的問題加以抉擇,並抉發本地分所沒有詳述的深隱要義。分十二大段︰

  

(1)抉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先以略義十門建立阿賴耶,闡明唯識的道理;後以廣義六門解說六善巧,闡明法相的道理。

  

(2)抉擇有尋有伺等叁地,初雜抉擇,分辨焰摩因饒益衆生而稱爲法王以及大海水堿等因緣。次正抉擇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

  

(3)抉擇叁摩呬多地,初雜抉擇,次引經解釋,次抉擇修定叁種因緣及六順出離界修定法,次抉擇四靜慮及四種修定法等。

  

(4)抉擇非叁摩呬多地,闡明十二種不定地和十二種不定地的對治法。

  

(5)抉擇有心地,言諸心差別而轉,略由五相︰{1}由世俗道理,{2}由勝義道理,{3}由所依(阿賴耶識)能依(七轉識),{4}由俱有,{5}由染淨建立,並加以解釋。

  

(6)抉擇無心地,說由七種因緣,心不得生。

  

(7)抉擇聞所成慧地,初釋歸依,次釋沙門、婆羅門的差別,次釋欲、有、梵行叁求,次釋內明,次雜抉擇聞所成慧地的義理。

  

(8)抉擇思所成慧地,初就四種思議等五門雜抉擇,次就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二十九門分別。

  

(9)抉擇修所成慧地,闡明聲聞乘相應的作意和大乘相應的作意等十六種修。

  

(10)抉擇聲聞地及獨覺地,只抉擇聲聞地,初就成立無種姓等七門分別,次辨聲聞種類,次辨四聖谛等,次分別律儀,次聲聞行果,後雜抉擇。

  

(11)抉擇菩薩地,先次第抉擇前叁持瑜伽,後引《寶積經》解釋十六法門以及一切菩薩行果等。

  

(12)抉擇有余依、無余依二地,分別二種涅槃界中離系、壽行、轉依、住等多門差別。

  

第叁、攝釋分,解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解釋的儀則,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

  

第四、攝異門分,略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

  

第五、攝事分,略攝十七地有關的叁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衆多要事義。初闡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

  

本論《抉擇分》等四分,引用多種舊籍,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引《法句經》本母釋,《攝抉擇分·菩薩地》引《小品寶積》及《解深密經》的本母釋,《攝事分》引《雜阿含經》本母釋等,又,《釋異門分》實即《阿含經》的釋名。”

  

《瑜伽》大論與諸經論的攝釋關系,爲內學院一大發現(他們對經典的熟習程度實在驚人!),呂澄就發現《釋異門分》與《雜阿含經》的關系,並由此勘出《雜阿含》漢譯本的次序有相當程度的紊亂(勘彼經的頌文也是),近年印順法師編訂的《雜阿含》,就是根據內學院的成果加以重新編排的。

  

本論的《本地分·修所成地》,分別“修道中四處、七支相應善巧。四處是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和修果,這四處又可分攝爲生圓滿、聞正法圓滿、涅槃爲上首、能成熟解脫慧、修習對治(瑜伽)、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七支。”這個意思,和後來無著論師作的《六門教授習定論頌》可以互相發明,世親論師有《頌釋》。此《頌》、《釋》目前只在漢文大藏裏有,彌足珍貴。(《顯揚聖教論》,一般說是大論的略本,也唯漢譯現存。)

  

作者

  

大論的作者,漢傳說是彌勒,藏傳說是無著。近來有人折衷地說:《本地分》作者是彌勒,《抉擇分》以下作者爲無著……。就學習經典本身而言,著作者的歸屬問題,關系不大。更何況無著本來就是祖述彌勒而勒成文字的。

  

《《瑜伽師地論》劄記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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