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論名略說
本論名爲《瑜伽師地論》,先來解釋一番這個論名。
瑜伽
呵呵,這個名詞近來大概已經和“體操”差不多了,但這裏說的還不是拉韌帶:)
最勝子的《瑜伽師地論釋》裏對“瑜伽”有廣狹二解:
1、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
2、有義:正取叁乘觀行說名“瑜伽”。數數進修,合理順行,得勝果故。境、果、聖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論瑜伽故,亦名“瑜伽”。
廣的指叁乘一切境、行、果總名“瑜伽”;簡單說,就是“取叁乘觀行說名瑜伽”。前者取“相應”義,後者取“觀行”義。(窺基大師說上說可以開合爲4解,文繁不錄,見《略纂》)
瑜伽師
“瑜伽師”,《論釋》也給出兩解:
1、叁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
2、或諸如來,證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
即:1、叁乘行者名“瑜伽師”;2、諸佛如來名“瑜伽師”。後邊一義雖少提及,但下文要繼續用到,所以還是介紹爲好。
地
有今人解此“地”爲“次第”,簡直不知所雲!大概是對《菩提道次第》的印象太深了吧!這“十七地”,實在沒什麼明顯的次第安排。(“地”和“第”,就是字也不同吧!)
還是看《瑜伽師地論釋》:
“地”謂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
其中,依窺基大師之解《論釋》:“境界”、“所行”各唯一解,“所依”、“所攝”各存二義。
(境界:)是瑜伽師所行境界,故名爲“地”;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所依:1、)或瑜伽師依此處所,增長白法,故名爲“地”,如稼穑地。
(2、)或瑜伽師地所攝智,依此現行,依此增長,故名爲“地”,如珍寶地。
(所行:)或瑜伽師行在此中,受用白法,故名爲“地”,如牛王地。
(所攝:1、)或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行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攝,故名爲“地”。
(2、)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
若依《遁倫記》,則稍有不同:“其境及所攝各唯一解,依、行二種各有二解。”即:或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行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攝,故名爲“地”。這條,基大師判爲“所攝”,倫法師判作“所行”。
瑜伽師地
“聖言大海”,難可具說。佛典的文義是極豐富的,“瑜伽”“師”“地”,依上文這樣都可以算是略說的了。但再簡單一些的表述,“瑜伽師地”,或許可以表達爲“叁乘觀行者所行的境界”吧。
論
《瑜伽師地論釋》:
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爲“論”。
參考《俱舍論》:
“教誡學徒,故稱爲論。”
本論既名《瑜伽師地論》,當爲論藏所攝。但由于祖述彌勒,(特別是《本地分》,)而彌勒是當來下生的未來佛,故本論某些章節的異譯也有稱爲“經”的,如《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又因爲本論常大段、甚至幾乎全文引用經典,所以又有《王法政理經》、《解節經》(即《解深密經》的異譯)這樣相關章節的《經》。
本地分
《本地分》,是《瑜伽師地論》最重要、核心的部份,也是它又名《十七地論》的原因。
上面介紹《瑜伽師地論》框架的時候,已經介紹了本論五分的結構,現在再略說一下。
《瑜伽師地論釋》:
今此論體,總有五分:
一、本地分,略廣分別十七地義;
二、攝決擇分,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
叁、攝釋分,略攝解釋諸經儀則;
四、攝異門分,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
五、攝事分,略攝叁藏衆要事義。
“本地分”的得名,一是因爲他相對于其它四分,“此爲根本”(《批尋記》語);又是“略廣分別十七地”的,所以冠名“本地分”。而其它四分,因爲是“明所攝,略攝一切,解釋此故”,所以都做“攝某某分”了。
原典
“雲何瑜伽師地?
謂十七地。
何等十七?
嗢柁南曰:
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叁 ,
叁摩地俱非,有心無心地,
聞思修所立,如是具叁乘 ,
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叁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六者,叁摩呬多地;七者,非叁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叁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無余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爲瑜伽師地。”
通釋一下文字
什麼是經典裏提到的“瑜伽師地”——叁乘行者所行的境界呢?
那是指的十七“地”——這些境界分爲十七大類。
“十七地”又是哪些呢?
有集頌說:
五識相應、意 ,有尋伺等叁 ,
叁摩地俱、非 ,有心、無心地,
聞、思、修所立,如是具叁乘 ,
有依及無依 ,是名十七地。
這就是:一、五識身相應地;二、意地;叁、有尋有伺地;四、無尋唯伺地;五、無尋無伺地;六、叁摩呬多地;七、非叁摩呬多地;八、有心地;九、無心地;十、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叁、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十六、有余依地;十七、無余依地。
這裏的“十七地”也是略說——若廣說叁乘行者所行的境界則無量無邊,這些就是經典裏所說的“瑜伽師地”。
劄記:
《大論》作“嗢柁南”,《遁倫記》作“嗢拖喃”,沒啥差別。《遁倫記》解釋道:
“嗢拖喃”者,此雲“集施”。“拖南”是“施”。“嗢”是集義。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諸學者,令易受持,故名“集施”。
“嗢拖喃”有多義,在這裏就是“攝頌”的意思。
《論釋》說,“瑜伽師地”這個說法其余經典中也提到,比如《月燈經》。但是查《月燈叁昧經》,沒有找到同樣的文字,大約是已經譯成“觀行”之類的文字了吧!但在《大寶積經》中有兩段文字,出現“瑜伽師地”的說法。
卷五十叁《菩薩藏會》雲:
“舍利子,所言慧者,謂能覺了一切善法……是方便會,安住一切瑜伽師地者所成就故……”
《大寶積經》卷九十六《勤授長者會》:
“爾時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希有!世尊,希有!善逝,當何名此廣大法門,雲何奉持?”佛告阿難:“是法門名菩薩瑜伽師地,亦名勇猛授長者所問。如是名號,汝當受持”。”
按《勤授長者會》的這段經文來看,這一會是可以叫做《菩薩瑜伽師地經》的。
《《瑜伽師地論》劄記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