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依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于色等。
何以故?
1、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識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色,眼識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
2、又,眼所發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于青等色皆見爲黃。
3、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于眼而得生故。
4、又,助眼之識,故名眼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
5、又,如眼之識,故名眼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故。
眼識既然,余識亦爾。”
原典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通釋文義
五識的所依,依叁種來分,就是:1、俱有依,又叫“增上緣依”;2、等無間依,又叫“開導依”;3、種子依,又叫“因緣依”。這裏沒說“所緣緣”,因爲那就是色境,單獨成立爲眼識的“所緣”了。
眼識的“所依”:1、俱有依:簡單說,就是眼根;2、等無間依:就是現在正滅的眼識(它有牽引、開導的功能,以生起現在正在生起的眼識——生滅同時);3、種子依:就是阿賴耶識。它執受世、出世間一切種子(名言種子、二取種子、業種子等),爲彼等所依,是真異熟。
劄記
1、俱有依:
“眼識”的“俱有依”,據窺基大師《瑜伽師地論略纂》說,有叁解,而以第叁解爲正。即,前五識——這裏的“眼識”——,按照所依的不同,都有四個“俱有依”:1、同境依:五色根——這裏就是“眼根”;2、分別依:意識;3、染淨依:末那識;4、根本依:阿賴耶識。
《瑜伽》大論的這一節,只提到了“俱有依”中的“同境依”——五色根,而略去六、七、八識,《略纂》和《論記》,都說是因爲“稍疏遠故,略而不述。”
2、等無間依:
新出的諸部《白話》,包括《披尋記》,在這裏都出現了或大或小的錯誤。
錯得最離譜的是佛光山版白話《瑜伽師地論》。《大論》的“等無間依,謂意”,被幹脆利落地解釋成爲“意識”!其實,《瑜伽》後面馬上就說到了(都不用翻頁)“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很明白說這裏的“意”,是指的“眼識”。而《白話》,索性把這段意思也改了:“意識,是眼識緣境以後相續傳遞過去的。”並作了兩段莫名其妙、不負責任的發揮!爲了做人的“厚道”,我就不引它了。
《披尋記》的問題,出在對“過去”二字的錯誤解讀。《披尋記》P5:
“二、等無間依,謂意。此即眼識無間滅者,名之爲意。即過去識之異名。由前刹那眼識滅已,後自類識無間得生,是故名爲“等無間依”。”
這是把“過去”,當做是前刹那的已經滅的眼識。拿現在的話說,語法解讀有誤。《論》文中“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的“過去”,是“過去ing”現在時,而不是“have 過去ed”的完成時。《遁倫記》雲:
“若小乘,以過去爲“意”。故《論》破雲:“意名應無有義?!”今大乘說:即于現在將滅位中,有牽後力,名次第滅根,非入過去方始名根。故新譯《攝論》雲:于將滅位得此名故。”
這是說:把已經“過去”的五識(六識)作爲“意”是小乘的說法。真谛叁藏的舊譯《攝大乘論本》(即文中的“故論”)中作了破斥。玄奘法師新譯的《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即《遁倫記》的“新譯《攝論》——實際此處原文不在《攝大乘論本》中,而見于世親的《釋》文。)說:“彼將滅時,得“意”名故”。(文句小有不同,倫法師不是引用的原文。)
按:這種以過去之識爲“意”的認識,出自部派佛教“大衆部”系統的“說假部”。據窺基大師《異部宗輪論述記》述“說假部”宗義時說:
“現在世之識,不名爲意;入過去時,方名意處,依止義成。體非現在,亦非實有。”
正和《攝大乘論》及《遁倫記》這段合榫。
3、種子依:
就是“阿賴耶識”,這個沒什麼難解。倒是因爲這裏提到,需要介紹一下“阿賴耶識”的幾個異名。
阿賴耶識有種種別名,如阿陀那識、異熟識、藏識海、心、根本識、一切種子識、所知依等。
“阿賴耶識”:此名見于《阿毗達磨大乘經》,《攝大乘論本》卷一引《經》頌雲:“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阿陀那識”:漢譯執持識,此識執持種子、根身,故名。《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六雲:“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隨逐執持故。”此名亦見于《解深密經》卷一:“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
“異熟識”:此指阿賴耶識中含藏有漏業種變生叁界五趣根身器界的識,故名異熟識。異熟有叁義:(1)異時而熟:謂業在過去,果在現在;業在現在,果在未來;不同時間變異成熟,故名異熟。(2)異性而熟:謂業因有善惡性,業果是不善不惡的無記性,因果性異,故名異熟。(3)變異而熟:謂業因酬果,前生後熟,前隱後顯,因果變異,故名異熟。《成唯識論》卷叁:此第八識,“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故”。亦見于《攝大乘論本》卷一。
“藏識海”:謂大海能納百川,阿賴耶識能藏諸種,故喻爲海。《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冥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
“心”:此就阿賴耶識說名爲心,故心是集起義。集積諸法種子,生起諸法現行。《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卷十曰:“集起說爲心,思量性名意,了別義爲識,是故說唯心”。《成唯識論》卷五引《入楞伽經》頌雲:“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故名爲識”。
“根本識”:簡稱本識,此對轉識而言。于八識中,前七識是以阿賴耶識中各各自種、轉動之所生起的,故稱前七識爲轉識。阿賴耶識是生起前七轉識的根本,故稱阿賴耶識爲本識。《攝大乘論》卷一雲:“于大衆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唯識了義燈》卷四末雲:“名本識者,謂是一切法之根本故”。
“一切種子識”:對生現行法的因,名爲種子。阿賴耶識中具有名言種子、二取種子、業種子等,故名“一切種子識”。《阿毗達磨大乘經》頌雲:“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成唯識論》卷叁:“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
“所知依”:所知是法,謂一切諸法依阿賴耶識而有,故名所知依……《成唯識論》卷叁雲:“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爲依止故”。
上文摘自《〈百法明門論〉新注》,唐思鵬編著。摘錄時,做了不多的文字改動。
原典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余非色。
通釋文義
眼識的“所依”,也可以攝爲二種,即:1、色;2、非色。其中,眼根屬于“色”,其余都攝爲“非色”。
原典
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通釋文義
眼根,就是由四大種所造,非肉眼所見,有質礙,眼識所依的淨色根,。
劄記
先解釋名詞,後通釋五根。
四大種
即地、水、火、風,這四類。說他們是“大”,因爲遍一切色法。說“種”,因爲能造色法。同時具此二義,故名“大種”。
《瑜伽師地論》卷叁:
“由此大種,其性大故,爲…
《《瑜伽師地論》劄記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